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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之歌:能让人笑就是胜利

时间:2024-06-18

欧南

当圣诞钟声响起时的维也纳街头,你总能看见三五成群的市民,冒着寒冬喜气洋洋地涌向维也纳国家歌剧院,迎接他们每年一度的“圣诞大餐”——去观看轻喜歌剧《蝙蝠》。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上百年,早已成了维也纳市民迎接新年的一个传统,他们仿佛永远也看不厌,永远也笑不够——这足见这部歌剧的魅力了。

轻歌剧:从开胃小点到饕餮盛宴

作为歌剧的一个种类,轻歌剧常常又被称为小歌剧,但它并不是针对法国的所谓大歌剧而说的。在17、18世纪时,一些通俗的滑稽剧、歌唱剧以及民谣歌剧等,都被划入小歌剧的范畴。但到了19世纪的浪漫主义时代,轻歌剧一般是指流行在奥地利维也纳以及法国等地的一种通俗歌剧。现在一般把奥芬巴赫看成是轻歌剧的创始人。

轻歌剧是针对那些相对比较严肃的歌剧而言的,它的剧情一般比较轻松幽默,在歌剧中常常运用对白和咏叹调相叠的形式。轻歌剧的音乐大多风趣活泼,常常用圆舞曲、浪漫的船歌、情歌等体裁,体现出一種世俗的娱乐情调。

在传统的歌剧领域里,轻歌剧或许不如正歌剧、喜歌剧那样上得了台面,尤其在正统音乐占据主流的年代里,娱乐音乐总是被刻意地排斥。但值得深思的是,那种刻意地把通俗和严肃加以明确区分的往往都是些迂腐的人,他们刻意压制通俗艺术的目的,无非是想显示自己在艺术中的话语权。

但有一个人却改变了这种现象,他的圆舞曲是维也纳标志性的城市名片,即使是在他并不十分擅长的轻歌剧领域里,一部《蝙蝠》也足以让他登上轻歌剧的顶峰。他就是“圆舞曲之王”小约翰·施特劳斯。

如果说贝多芬赋予了维也纳丰厚的精神品位的话,那么小约翰·施特劳斯则是教会了维也纳人“优雅的礼仪及愉悦的生活,两者其实缺一不可”。缺少物质保障的精神是痛苦的,而没有精神的物质同样乏味。我们现在或许很难理解当时的情况——由于轻歌剧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下里巴人”的音乐,所以轻歌剧的演出一般只是安排在下午,好比是正餐之前的下午茶、开胃酒一样,只是为了活络经脉、清洗肠胃,等待晚上的“饕餮盛宴”。后来,是马勒发现了这部歌剧的价值。马勒力排众议,将这部通俗华丽的歌剧安排在了晚上演出。这正如上面所说,真正的大师是不会刻意地去划分界限的,而马勒的这种魄力,其实是以实际行动告诉人们轻歌剧的价值——人既需要过严肃的生活,也需要欢乐地微笑,甚至是开怀大笑。而《蝙蝠》正是这样一部歌剧,它既是开胃酒,也可以充当正餐。

《蝙蝠》:娱乐歌剧中的不朽之作

《蝙蝠》这部歌剧是根据贝内迪克特的喜剧《监狱》改编而成,而轻歌剧的脚本由哈夫纳与格内编写成三幕,施特劳斯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将它完成。并于1874年4月5日在维也纳剧院首演。

这部歌剧的故事描写了艾森斯坦伯爵在一次假面舞会中,乘法院公证人法尔克博士酒醉之际,将他扮成蝙蝠当众取乐,这使得法尔克决心乘机报复。一次,艾森斯坦因侮辱了一个税务官而犯法,法尔克劝他在入狱前去参加由奥尔洛夫斯基亲王举办的化装舞会,但法尔克又邀请了典狱长弗兰克和艾森斯坦的妻子罗莎琳德及其女仆阿黛勒一同前往。罗莎琳德戴假面扮成匈牙利某伯爵夫人。在舞会上,好色的艾森斯坦对她百般挑逗,洋相尽出。随后,一群人在疯狂的饮酒作乐中尽兴而散。喝得烂醉的典狱长弗兰克回到了监狱,为此引发了一连串的喜剧场面。这时艾森斯坦和罗莎琳德也来到了监狱,罗莎琳德当面斥责艾森斯坦,这使艾森斯坦非常尴尬。正在闹得不可开交之际,法尔克博士上场,向大家说出了真相,并坦言这是对艾森斯坦的报复。众人重新打开香槟,一切恩怨皆冰释。

在维也纳,轻歌剧的黄金时代是由约翰·施特劳斯父子们所开创的,尤其是小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他是施特劳斯家族中最有才能的作曲家。小约翰·施特劳斯为维也纳留下了16部轻歌剧,尤以《蝙蝠》最为著名。从它诞生之日起,由于滑稽的剧情、欢快热闹的音乐、优美的唱段,逐渐开始受到大众狂热的追捧。到了20世纪初期,它以《欢乐的伯爵夫人》为名,每晚在美国纽约上演,竟然连续上演了两年,这个数据恐怕世界上没有几部歌剧可以做到。

小约翰·施特劳斯写轻歌剧主要还是受到了奥芬巴赫的影响,并且是在后者的一再怂恿下才尝试写作轻歌剧的。作为“圆舞曲之王”,写作这种轻松幽默的题材可谓轻车熟路。这是一部能体现轻歌剧所有擅长的表现手段的歌剧,它幽默风趣,音乐优美动听,且在每次演出时都可以按具体需要穿插施特劳斯的其他圆舞曲甚至其他作曲家的音乐,形式非常自由,甚至可以随意改动名字,前面所说的《欢乐的伯爵夫人》便是一例。故此,它的演出版本众多、不一而足,的确是娱乐歌剧中的不朽之作。

上海版:时隔20年再度全新制作

或许,我们从简单的剧情介绍中还看不出这部歌剧的魅力所在,其实这部歌剧真正吸引人的还在于导演的匠心,也就是说《蝙蝠》喜剧效果成功的一大半在于导演“添油加醋”的创意。1996年,上海歌剧院排演《蝙蝠》的时候,特邀了上海著名的喜剧演员严顺开来扮演剧中最搞笑的狱卒弗罗什,取得了很好的现场效果,当年看过的观众可能还记忆犹新。时隔20年,上海歌剧院又重新制作了这部经典的轻歌剧。作为2017新年到来前的最后一份大礼,《蝙蝠》被安排在2016岁末上演,可以说是恰如其分。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些年来,时装版歌剧、移植版歌剧似乎成了一种时尚和潮流,但真正尽如人意的,恕我直言,并不太多。导演易立明先生在上一部歌剧《茶花女》中,将故事背景移植到了上海,多少有些勉强,尤其是第三幕的处理,更是不太符合情理。当然,为了吸引更多年轻的观众来剧院看演出,用更贴近他们能理解的方式重新组合、包装,倒也无可厚非。但正如梅兰芳先生说的那样,要做到“移步不换形”则是相当困难的。戏剧的观众在变,观众的素养在变,众口难调,在吸引一部分观众的同时,必然也会失去甚至得罪一些观众。

好在轻歌剧并非严肃的艺术,太认真则有些迂腐。移植版、时装版其实都无所谓,关键是如何“旧瓶换新酒”,换出新意来则有匠心,否则仅仅是改变故事发生的背景,那就变得了无新意,还不如不改的好。

我不怕得罪人。这个版本的《蝙蝠》给我的直觉是:有点俗。我不知道是现在观众的口味过于浅薄,还是他们口味特殊。记得前些年看的萨尔茨堡版的《波希米亚人》,看得我也有些皱眉头——那些在巴黎屋檐下苦难的艺术家,全都变成了街头混混——这种改编直接抽去了艺术家追求自由的灵魂,谁会在意街头混混的痛苦呢?只有追求的人的不幸,才能让人一掬同情之泪,而艺术家讓人感动正是因为他们比寻常人更富有的灵魂。

上海版的《蝙蝠》将故事移植到了当下的中国,于是,奥尔洛夫斯基亲王成了投资人、艺术赞助商,风流俏丽的阿黛勒成了追星族、三流明星,等等。这种人物的改换因贴近时代、贴近生活,或许颇能让当下的年轻人产生共鸣。所以,如果处理得当的话,的确能产生很好的喜剧效果。

但俗就是因不得当的舞台处理而产生。尤其让我无法忍受的是扮演奥尔洛夫斯基亲王的演员,从头到尾声嘶力竭、洒狗血式的吼叫。或许导演想把这个人物处理成一个有钱无脑的傻帽、土鳖,但可以用更好的喜剧方式。而简单的像抽风的“二货”一样尖叫,实在是让有修养的耳朵不堪忍受。这不是在表演,是在吆喝卖大力丸。无脑之人实有可笑之处,比如装模作样、不懂装懂……而真正好的喜剧是让人啼笑皆非,让人想恨恨不起来、想爱又不知如何爱。像前不久上海歌剧院的《法尔斯塔夫》,那是真正处理精当的喜剧人物。而《法尔斯塔夫》的不朽,正是因为让人爱恨交加,让人看到自身的影子,看完之后能莞尔一笑。

相比于严顺开,钱程缺少了些骨子里的幽默感,他的表演中规中矩,没什么大毛病,但缺少逗笑的手段。我至今还记得严顺开上台时,一连串的搞笑手段一气呵成,一张一弛,显得很有章法,又不琐碎。

前不久刚看完柴可夫斯基的《黑桃皇后》,舞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实上,由于现代高科技的帮助,让舞美活了起来,使它已经不是简单的作为“死的”布景而存在了,它甚至直接起到了活跃舞台气氛、暗示舞台情节的作用。而动态、变幻的舞美,也能让长时间看戏的观众不至于感到单调。但是,我们的舞美似乎还停留在布景时代,不知是因为经费,还是其他原因。

提一些意见不等于否定,人人都说好话,会显得应付、没诚意。我一直佩服威尔第说的一句话:“观众花钱进剧院就有喝倒彩的权利。”当然,我不是喝倒彩。作为一部搞笑的轻歌剧,本身就没必要严肃,能让人笑就是胜利,而事实上上海版《蝙蝠》演出过程中,的确笑声不断,剧场效果良好。或许是我年龄的关系,唠叨在所难免,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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