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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乡村文化建设研究

时间:2024-04-24

罗斌

摘 要:在界定乡村文化概念及对乡村文化的传承功能、体验功能、经济功能与教育功能论述的基础上,首先指出了乡村文化价值领悟疏漏、乡村传统文化流失、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缺位以及现代文化与乡土文化无法顺畅对接的困境,其次总结了北京开展乡村文化建设的已有做法。最后提出了加强农民文化认同,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推动产业形态创新,提升文化经济价值;开展特色风貌建设,丰富文化的外在表现;重塑乡村精神价值,打造乡村精神家园;加强乡村文化治理等举措。

关键词:北京乡村文化;乡村文化建设;产业形态创新

中图分类号:G24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3)13-0021-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3.13.021

1 文化与乡村文化的概念界定

国内外学者对于文化概念的理解众说纷纭,造成文化概念的多样化。《词源》一书中对“文化”的解读为文治与教化之义。著名学者余秋雨认为“文化是一种成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它的最终成果是集体人格”[1]。该定义简洁精准,适合文章对文化的解读。根据此定义,可以总结出乡村文化的概念:乡村文化即是在乡村这一区域内特定人群的一种成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它的最终成果是集体人格。

2 乡村文化的功能

2.1 传承功能

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文明,农民之间依靠文化伦理规范乡村社会的群体行为。我国乡村文化有着丰富的内涵,是经过世世代代的人们传承下来的。这其中有各种乡风民俗仪式的传递,还有知识、意识形态、制度与组织机构的传承。随着日益便捷的交通网络及信息网络在农村的发展,一方面,使得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速度更快,传承范围更广;另一方面,乡村文化受到了城市文明的冲击,很多优秀的传统文化正在消失。目前,迫切需要发挥乡村文化的传承功能,把乡村中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下来并且发扬光大。

2.2 体验功能

乡村文化的体验功能就是各种人群对乡村文化进行参与消费。人们希望从参与乡村文化活动中得到乐趣、体验新事物。乡村的戏曲、舞蹈等各种各样的文化形式以及农耕劳作,能让参与的人们体验农民生产生活,放松身心。

为了更好地发挥乡村文化的体验功能,就要塑造好乡村的精神家园,突显乡村个性,制造独特体验进而吸引各类人群的参与与消费。在制造独特体验时,一定要去乡村文化之糟粕,取乡村文化之精华,以充满正能量的优秀传统文化为出发点,传递给顾客美好的体验。

2.3 经济功能

乡村文化的经济功能可通过乡村文化景观、乡村文化经济活动、乡村文化产品,以及乡村习俗、价值观、共有的道德标准与行为规范,实现其经济功能。这些乡村特有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元素使得乡村文化的经济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乡村当地的农民、土地及农耕文化都影响着文化的经济功能发挥。因此,无论是将乡村单一的文化元素开发成文化产品,还是将多元的文化元素与其他产业融合创新,开发出新的产业资源形态,或者围绕其他产业元素,植入当地的特色文化,形成以其他产业为主导的新型产业,都不可能离开本土的乡村文化。

2.4 教育功能

文化本身就有以文教化之义。通过文化的教育功能,去传播、保留与交流文化。文化的教育功能还表现在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对文化本身进行筛选,去粗取精。人们通过发挥文化的教育功能,把已有的和最新的文化不断内化于被教育者,再通过其进行新的创造与更新。总之,文化通过其教育功能去延续、发展、创造与更新。

3 北京乡村文化建设的困境与做法

3.1 乡村文化建设的困境

(1)乡村文化价值领悟疏漏。乡村文化包含传统农耕文化与淳朴民风,拥有极为丰富的内涵。乡村文化建设,既要深入挖掘,还要传承与弘扬,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新需求。目前,一方面一些传统文化已不被现代人了解与接受;另一方面农民在城乡流动已成常态。他们对城市文明的了解以及对世界的感知早已大大提升,相应地农民对文化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过去较为单一的文化样式越来越不能满足新时代农民的文化消费与文化体验。然而,无论从文化挖掘与传承的价值角度还是农民文化价值需求多样化的角度来看,在领悟上都存有疏漏。

(2)乡村传统文化流失。乡村传统的节庆、庙会庆典、红白喜事、民俗活动、地方戏曲等公共活动,作为承载传统文化价值的活态形式,许多曾一度沉寂。[2]乡村文化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在乡村社会随处可见。但不仅是一些民俗活动看不见了,随着老一代活跃在农村地域的手艺人及民间艺人日渐年高却苦于找不到继承人,面临着民间技艺灭失的风险。由于要掌握这些技艺需要一个长期而艰苦的学习实践过程,许多年轻人更愿意选择掌握现代技艺并且短期内能获得收益的工作。长此以往,人们对传统文化将越来越不了解,再加上文化传承人的缺失,势必导致乡村传统文化流失。

(3)鄉村文化建设主体缺位。目前,我国乡村文化建设的动力不足,最主要的原因是未能意识到农民的主体价值,没有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导致农民缺乏进行乡村文化建设的内生动力。

北京农村年鉴2019的数据显示,2018年北京在当地及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占农村总就业劳动力的72.9%[3]。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事实上已经离开了农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彻底融入城市生活。而且,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高,还有更多的农民涌入城镇。我国大量的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工作,被城市文明所洗礼。他们当中越是素质高的越容易在城市扎根,加之留守在农村的农民群体综合素质较低,年龄较大,没有能力承担起乡村文化建设,导致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缺位。

(4)现代文化与乡土文化无法顺畅对接。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文化所包含的思想理念、道德标准与行为准则与几千年来的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乡土文化正在发生激烈的碰撞。

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文化一方面需要充分挖掘与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规范、思想观念及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另一方面需要吸纳现代文化,将新的内涵注入传统文化当中,只有将优秀乡村文化中所蕴含的精神内核嫁接、融合到现代文化中,才能使乡村传统文化得到创新,实现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工作的有机统一。[4]但目前现代文化与乡土文化对接不畅,重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接的人才匮乏。无论是城市文化人才的回流,还是乡土文化人才的培养与运用,以及二者的高效结合都存在较大问题。二是对接的基础设施与组织数量有限且没有充分利用。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设有剧场、影剧院的乡镇占比不到12%,建设了体育场馆的乡镇仅占16.6%。[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有些与现代文化进行对接的基础设施,如剧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数量还很有限,即使现有的一些设施很多都处于闲置的状态,或是被挪作他用。三是对接的方式落后。现代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对接还停留在二者通过人才下乡,组织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讲座、培训等方式开展,很少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以音视频远程互动的方式。利用现代科技进行文化的对接,不仅可以大大节约成本,提高对接效率,还能保证对接效果。但目前运用这种方式的对接很少,对接方式普遍较落后。

3.2 北京乡村文化建设的已有做法

(1)开展地方立法,健全公共文化法规制度。北京市积极开展了《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逐步完善了该条例的立法调研与论证报告。

(2)完善公共文化政策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布被称为“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说明:2015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同时印发的《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等公共文化政策。。这些文件及以后制定的《2017年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点和任务分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加快构建北京公共文化政策体系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目前,北京基本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公共文化政策保障体系。

北京市根据农村群众的需求,主动进行供需衔接,为农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3)举办专业培训,培育农村文化队伍。为有效利用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繁荣农村文化活动,需要建立起一支农村文化队伍。2017年北京以“学得会、用得上、有实效”为原则,开展了书法鉴赏、绘画鉴赏等理论课程及戏曲、合唱、舞蹈等专业实践课程,使学员们得到了切实提高。农村文化志愿者是基层文化队伍的重要补充。北京市非常重视农村文化志愿者的培育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率先建立了针对文化志愿服务的体系。北京的各有关机构为更好地开展志愿者文化服务,发起了注册招募培训。他们将招募条件分为专家型、爱好型、服务型、公益型,本着“会服務、服务好”的原则,根据志愿者的不同需求,开展了政治理论、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逐步打造起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艺精湛的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

北京市政府在立法与健全公共文化法规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政策体系及乡村文化人才培训上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从乡村文化建设的困境上看,还需抓住关键问题,从理念上及具体措施上对乡村文化进行重构。

4 重构北京乡村文化

4.1 引导农民认同乡村文化,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北京的农民普遍比较了解所处的乡村历史文化,熟知当地的人文风情与自然环境。但由于城乡发展的巨大差距,以及利用乡村特有优势发展经济的能力不足,导致普遍认为乡村文化吸引力不足,以致一些优秀的民俗文化、民间手工艺后继乏人。社会有关方面在重视提高农民知识技能的同时,要注重提升村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用本乡本土的优秀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去引导村民正确认知乡村文化。

乡村文化建设,农民是主力军。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尊重,就意味着农民的文化需求以及文化创造力得到了尊重。乡村有其独特的生活方式、情感方式、文化心理,只有农民这个主体从心里认同了乡村文化,并付诸自觉行动,树立起主人翁精神,才能使乡村文化真正有效地得到传承与发展。对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应从儿童抓起。从小就应让儿童接受传统的文化教育,这对认同、热爱与传承本民族的文化一定会起到积极效果。建议北京乡村根据自身乡村文化特点,在属地小学开展一门本地文化必修课,让儿童从小就培养文化自信,并树立起积极传承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

4.2 推动产业形态创新,提升文化经济价值

我国5000年的历史,造就了非常丰厚的乡村文化,既有物质文化资源又有精神文化资源。充分利用乡村具有鲜明特点和生命个性的文化资源,利用创新手段与当地的农业产业融合,创新乡村产业形态,可为当地营造出更具特色的地方文化空间,吸引外来者,提升乡村文化的经济价值。

创新乡村产业形态一定要坚持市场导向,使文化元素与传统农业产业有机融合,实现文化资源的产品化转化,凸显出文化产业品牌。

在充分挖掘乡村特色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构建起相关各方的利益连接机制,使创新的乡村产业模式可持续发展。

4.3 开展特色风貌建设,丰富文化的外在表现

乡村风貌内涵很丰富,既包括具象化的村落建筑、布局与环境,还包括民俗、民风、艺术、宗教与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乡村风貌建设绝不能简单地推倒重建,一定要在现有村庄风貌特色基础上搞建设。

对于村落建筑尽可能在原址上更新,以保留村落的原有空间格局。若要在农村开展新建筑建设,就要注重新老建筑布局的分离以及新老建筑的协调,新建建筑要符合原村庄特征。对于非物质文化要注重用物质形态予以体现。例如,拍摄展示民俗活动的纪录片、建造民俗活动纪念馆等,丰富乡村文化的外在表现。

建设乡村特色风貌,需要给村民提供舒适、清洁、宜居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环境品质。第一,要进一步开展整治农村违规私搭乱建,对违建坚决予以拆除。第二,治理农村生活垃圾,2017年北京市通过住建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等10部委组织的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验收,认定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实现基本覆盖,下一步要逐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第三,运用科学、专业的理念指导农村绿化建设。充分根据农村当地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人口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绿化建设。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在不影响村落已有价值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努力营造出有特色的绿化景观。

4.4 重塑乡村精神价值,打造乡村精神家园

乡村精神家园是以乡村文化为土壤,并由被主体所普遍认同的文化认知、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理想信念等要素构成的意义世界和理想境界。[6]北京农村近些年来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北京农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乡村文化认知的建设上亟须加强。

(1)堅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在北京农村地区,各种思想不断涌入,农民正在经历着洗礼。部分农民思想出现混乱,更有甚者理想信念淡化,开始出现一切向钱看、金钱至上的倾向。部分农民封建迷信思想抬头,遇事算命、讨吉利、求神拜佛现象越来越多。党和政府要加强农民的思想建设,组织农民开展经常性的学习,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丰富其头脑。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的、腐朽的思想。

(2)树立起正确的乡村价值观。目前,北京部分农民的价值取向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部分农民只对追求自身利益感兴趣,除了想方设法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外,对集体的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极度缺乏应有的奉献意识与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面对着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价值取向也日益多元。一些传统的乡村价值理念日渐消失,但适应新时代的乡村价值理念尚未成熟,使得部分农民感到茫然。目前,迫切需要各级党和政府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统一农民群众的价值追求。乡村文化建设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引导,结合乡村的具体情况进行。

(3)弘扬优秀的传统乡村道德。北京农村的熟人社会随着农民的流动,正在解体。目前,北京正在经历逐步取消农业户籍、农村人口大幅降低的过程。就北京农村劳动力而言,2018年北京农村就业率为93.1%,其中从事一产的劳动力占20%,从事二产的劳动力占23.8%,从事三产的劳动力占56.2%。外出务工的占总就业劳动力的29.5%。可以看出,北京农村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的占到了80%,外出劳动力占到了近1/3。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村熟人社会,正在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地域流动范围的扩大而肢解。村落社会传统道德的约束力正在下降,家族内部的凝聚力不断弱化。但我国几千年农耕文明孕育出的讲求孝道、尊老爱幼的良好家风,守望相助、先人后己的优秀乡村道德,需要继承弘扬。

为深入挖掘与重建乡村的优秀文化,应建立起引导和激励机制。可由基层政府及村两委通过定期评选文明家庭,开展敬老孝亲模范推选以及评选新乡贤等活动,促进农民践行良好家风,弘扬乡村优秀道德。

4.5 加强乡村文化治理

(1)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2017年3月1日实施。要紧锣密鼓地运用先进的现代科技,开展各种形式的针对农民的普法教育,使农民群众快捷地了解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法律条文,增强法律意识。

(2)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与农民的主体作用。在加强文化治理上,党和政府起主导作用。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文化政策、文化投入以及文化服务上。农民则是乡村文化建设、经营管理与利益的主体。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与自主性的充分发挥,就是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党和政府要制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使全社会群策群力共同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与治理。农民的主体作用由于受到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的影响,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发挥乡贤的带动作用,使农民提升综合素质的同时转变理念,尽快树立起乡村文化建设与治理的主人翁意识,以完善乡村文化的治理。

(3)创新乡村的文化治理。手机电脑在北京农村已经十分普及,利用手机建立起村民微信群,使村内与村外的本村农民能够及时了解村里的文化动态,运用微信开展视频、音频会议,网上投票表决,使村民无论身处何方,都能方便快捷地参与乡村文化治理。时刻关注网络技术的发展,对村民开展技术应用方面的培训,创新乡村的文化治理。

(4)订乡约、传家训。乡规民约是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抓手,优秀的家训传承是乡风文明的重要抓手。乡规民约与家训历史悠久,是人们经过生产生活实践总结并自发订立的,非常接地气。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乡规民约与家训要符合新的道德规范,自觉地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与时俱进。

家训是一个家庭落实在文字上的训诫,如果让每个家庭都拥有家训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整理出好的家训广泛传播,尽可能地扩大影响面,使更多的家庭受益。

总之,乡村文化的丰富性、独特性需要传承与发展的有机统一。乡村文化的重构既要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即勤劳朴实、守望相助、自强不息等能够使乡村社会得以维系的价值理念,也需结合尊崇与提倡科学、民主法治等现代文明的基本内容。需要在新的社会实践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有继承、有创造地完成优秀精神的延续与弘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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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叶培红.文化乡村[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9.

[3]北京农村统计年鉴编委会.北京农村统计年鉴2019[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20.

[4]周炫.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提升文化自信的路径探析[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25-29.

[5]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17-12- 14)[2022-08 -25].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nypcgb/qgnypcgb/201712/t20171214_1562740.html.

[6]曹萍,李艳,王彬彬.乡村振兴视阈下乡村精神家园构建研究[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9(6):194-199.

[7]刘年艳.用传承与创新推动农村新文化建设[J].农村工作通讯,2017(5):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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