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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

时间:2024-04-24

孙凯

摘 要: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在双碳目标下实现融合发展,在我国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阐述双碳目标助力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上分别从二者的发展理念、内容与服务对象、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三个方面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二者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双碳目标;绿色金融;数字普惠金融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3)13-0051-03

DOI:10.13939/j.cnki.zgsc.2023.13.051

在双碳目标提出并实施之后,我国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获得了巨大的驱动力,随着二者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二者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而在双碳目标下推动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也成了当前关注的热点话题,要想促进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在双碳目标下实现融合发展,就需要在分析二者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的融合路径。

1 双碳目标助力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

双碳目标也就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此目标的提出旨在让各行各业朝着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随着双碳目标的实施,金融行业也开始朝着绿色化方向转型。在双碳目标之下,政府需要相继出台一系列与低碳项目相匹配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从供给侧看,各个银行实行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绿色银行考核机制、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都会使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业务回报率方面得到较大的提升,从而使这些机构可以提供更多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

新发展理念成为当前金融行业发展的主要线路,同时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建设不断推进,共享、开放、绿色、协调、创新为主的新发展理念正处于协同发展推进过程中。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存在内在联系,绿色金融是净化空气、环境的重要工具,而数字普惠金融是向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重要工具。在双碳目标提出之后,绿色金融和数字惠普金融在寻求融合发展方面得到了新的指引。在双碳目标下,既要保证绿色金融可以让人人享受普惠政策,又要保证数字普惠金融持续走绿色发展道路;不仅要防止高碳普惠,还要防止减碳伤民。为此,需要在推动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构建完善的绿色标准体系,并明确绿色普惠的产品服务规范、转型技术标准、融资主体范围等[1]。

2 数字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1 可行性分析

2.1.1 二者的发展理念相一致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是要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可以让人人都有平等地共享经济发展的机会,从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就是促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对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方式保证经济和社会都处于持续稳定的发展状态中。

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社会公平与发展,其中对可持续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社会公平与发展,不仅决定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决定了人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双碳目标下这些可持续发展共同构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2]。金融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决定了弱势群体是否能够加入经济发展潮流中,共享经济增长服务。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是否能够享受金融服务与是否能够享受教育具有同等的权利,都属于人具有的发展权中重要的内容之一。从我国当前的金融发展形势来看,众多大企业、高收入人群、城市居民都已经拥有了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但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涉农企业等群体来说,还没有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的公平机会。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借助数字化优势,让中小微企业、涉农、创新创业群体等都可以享受到金融服务,从而提升这些群体以及相应地区的发展热情和创新激情,同时在促进社会公平与发展的基础上,为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绿色金融发展就是在坚持绿色环保的基础上实现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和服务,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平等地享受同等质量的生活。由此可见,发展绿色金融,促使全国各地开展绿色发展和环境生态治理,也是实现人群间公平和地区间协同的重要途径,与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2.1.2 内容与服务对象存在融合交叉

从发展目标看,数字普惠金融关注社会公平和机会均等,绿色金融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但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终落脚点也都是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从服务对象看,中小微企业、涉农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数字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的对象;绿色金融主要服务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中小微企业等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存在普遍交叉。由于诉求相同且服务对象普遍交叉,数字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具备坚实的前提和基础。

2.2 必要性分析

从当前数字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二者的融合发展还有待加强。现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主要由《绿色債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版》《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等构成。按照这些标准,能够使用绿色融资工具的行业集中于能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这些企业通常以大中型的央企、国企为代表,中小微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参与度有限,获得绿色融资工具支持力度不足。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是当前最主要的绿色金融工具,但有关统计显示,这两类绿色金融工具主要投向重点领域的大型企业。但从事涉农生产的相关主体、中小微企业恰恰是绿色转型非常迫切的群体,是绿色金融应当加强的对象。

3 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3.1 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协调

首先,从组织管理的层面来分析,建立工作联络沟通机制。积极沟通经济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环保工作主管部门与县市等各级地方政府,及时了解经济、产业与金融政策变化和地方政府需求,切实保证绿色金融工作质量,防范生态与环境风险。

其次,构建一定规模的绿色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制定绿色优先金融政策,坚持向绿色项目倾斜资源,为优质绿色项目定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金融支持服务,在资金价格与结构设计方面安排专项资源予以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绿色产业发展和绿色项目建设。

再次,依托互联网打造绿色金融信息重要发布平台,为绿色项目和资产提供另类交易市场,建立针对绿色金融评级体制,充分发挥金融枢纽集聚要素、集聚信息的功能,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及基金等各种金融业态以及相关社会组织提供信息互联互通服务。基于此,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可以加强协调力度,在发展绿色金融的同时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时候要坚持走绿色金融道路,促进二者融合发展。

最后,从制度协调的层面来分析,为了解决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存在的外部性问题,政府需要对提出的财政激励约束措施以及金融措施等进行统一协调。要解决双碳目标下绿色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政策重叠问题,如既归入绿色金融之中又同时归入普惠金融之内的绿色农业贷款问题,如果同时给予MPA考核、财政奖励或者是税收等,就会造成重复激励的问题。基于此,需要增加某个项目的比重,或者是从上述项目中选择一项最合适的。而要解决双碳目标下绿色普惠金融平台相互联系的问题,例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荒漠治理衔接问题、农村林权交易平台和森林碳汇衔接问题,为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提供产权和利益转化渠道。

3.2 构建多层级、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结构

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普遍存在小规模项目数量多且项目较为分散的特征。为此,要想促进二者的融合发展就需要构建符合不同规模、不同区域客户需求的多层级、多元化的金融组织网络,这无论对绿色金融发展还是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构建由地方性基层金融服务机构、中小型城商行、政策性银行等组成的多元化、多层级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是推动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在双碳目标下实现融合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3]。其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的核心组织,可以通过成立专业部门对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业务进行统筹管理的方式来提升服务专业性,而政策性银行要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市场导向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通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进行资本合作的方式培养具有政策性的专业化担保机构,或者是通过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社共同成立专业担保机构的方式,来提升与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相关领域项目的增信,将此作为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专业性的有效路径。

3.3 在强化信息共享的同时完善风险管理系统

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实现融合发展,需要对二者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行分析。当前二者融合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信息基础薄弱的问题,所以,为了促进二者的融合发展,就需要尽快构建完善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只有构建出符合二者融合发展的信息共享通道,才能实现信息的全分享和全覆盖[4]。如小微企业的环保系统、执法信息和用户信息等以及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要真正实现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机构的有效衔接,在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同时为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借助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优势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此外,还要鼓励相关主体或网络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到平台建设中,共享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成果和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成果。

3.4 增加创新驱动力

在双碳目标下要促进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不仅要构建单独的绿色金融部门和数字普惠金融部门,同时还要重视创新,加强两个部门直接的联系和沟通,围绕二者存在的交叉性内容,利用政策导向和政策优化强化环保信息共享和信用信息共享,从而促进绿色数字普惠项目尽快完成审批工作[5]。此外,对于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方面的产品和服务需要加强创新力度,以两者的结合点为出发,开发出类似绿色债券投资、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具有普惠性质的绿色金融产品,从而创造出满足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产品和服务。

3.5 重点推动农业、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存在紧密的联系。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等数字普惠金融主要群体多分布在环境较为脆弱地区,容易受环境等变化影响,而此类企业在应对环境、气候变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只有对二者统筹兼顾,才能取得一举两得的功效。

深化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领域在于推进中小微、涉农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中小微、涉农企业是主要的碳排放来源之一,因为生产方式和技术水平所限制,二者的碳排放统计、监测较为困难,在绿色转型内、外动力投入方面均不充分。尝试通过建设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和数字普惠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方式可以推动中小微、涉农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首先是在数字普惠金融全过程中将绿色金融标准、绿色金融政策制度有效地嵌入。其次是建设适用于中小微、涉农企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每家企业建立碳账户,使碳汇、碳减排量等指标可以计量统计核算。最后是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支持体制,创造一系列有助于乡村全面振兴、中小微、涉农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大环境。此外,深入探索搭建涉农碳减排发展基金、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创新基金和数字普惠引导基金等形式,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发行绿色票据、绿色债券,推进绿色产应链的投资与融资,将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源在绿色金融绩效评价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展。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在双碳目标下尽快实现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需要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协调、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结构、在强化信息共享的同时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增加创新驱动力等有效路径尽快促进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在双碳目标下的融合发展[6]。

参考文献:

[1]雷曜,梅亚雯.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交织融合发展[J].当代金融家,2022(1):32-34.

[2]高胜寒.加强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J].今日财富,2021(24):40-42.

[3]田小凡.关于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探讨[J].中国商论,2019(7):71-72.

[4]俞毛毛,马妍妍.绿色金融政策与地区出口质量提升——基于绿色金融试验区的合成控制分析[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2):123-141.

[5]董春晓,徐晟.“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研究[J].社会科学动态,2022(3):45-49.

[6]李鹏.“绿色+普惠”:推动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为例[J].福建金融,2022(1):28-32.

[7]潘玉,陈燕和,黄琳.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实践与思考[J].区域金融研究,2021(12):20-26.

[8]蔡永卫.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研究与思考[J].财经界,2019(28):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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