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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研究

时间:2024-04-24

高丛珊

(淄博市统计综合服务中心,山东 淄博 255000)

新型城镇化是城市文明不断发展并且逐步向农村传播、渗透,最终从人居环境、社会保障、消费方式、产业结构等发生重要转变,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

1 淄博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情况与特征

1.1 城镇化水平稳健提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年末淄博市常住人口470.4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49.37万人,城镇化率达74.27%,高于全省(63.05%)、全国(63.89%)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居全省第2位,仅落后于青岛。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3.4万人,城镇化率年平均增长率为1.12%,快于常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0.38%)0.74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实现稳健提升。

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的五区三县来看,各区县城镇人口规模上居前4位的区县依次为张店区120.5万人、淄川区48.3万人、临淄区44.7万人和桓台县34.7万人,分别拥有全市34.5%、13.8%、12.8%和9.9%的城镇人口,共计占全市城镇人口的71.1%。从各区县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来看,张店区作为中心城区城镇化率达94.67%,博山区、淄川区、桓台县、周村区的城镇化率都在70%以上。

1.2 经济增长同城镇化发展实现同频共振

经济的发展是城镇化发展的直接推动力,从近10年的数据来看,淄博市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43963元增长到2020年的77581元。利用Excel软件中的CORREL函数来对城镇化率与人均生产总值来进行相关性计算,得出各年的城镇化率与人均生产总值的相关系数为0.9594,两者之间具有显著的相关性,即城镇化率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0年间,淄博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比例下降、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例逐步上升的转变,产业发展跃上新高度,三次产业的比例由2010年的5.1∶60.8∶34.1,调整为2020年的4.3∶48.1∶47.6,第三产业比重提升了13.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比重差距的缩小预示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也意味着服务业逐步发展为与工业并驾齐驱的经济增长动力。

与此同时,第三产业对劳动力巨大的吸纳能力促使就业人口不断向第三产业集聚,根据历年经济普查数据来看,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从2008年的30.2%提升到2018年的41.14%,10年间共提高了10.9个百分点。

1.3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新型城镇建设的持续有效,有力地促进了人口的稳定和充分就业,居民收入得到较快提升。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415元,比2015年的33793元增长了12622元,增长3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91元,比2015年的14531元增长了6360元,城乡收入倍差由2.33缩小为2.22。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收入的提高带来生活的安定殷实,释放出更多的消费潜能,城乡消费齐头并进。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0元,比2015年的22120元增长了7350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946元,比2015年的10372元增长了4574元。

淄博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134.7亿元,比2010年的558.2亿元增长了576.5亿元,各类消费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可穿戴智能设备、计算机及配套产品和体育娱乐用品类等品质消费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6.6%、31.3%和46.7%,消费活跃度进一步提升。

1.4 城市能级活动显著提升

近年来,淄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谋划实施一系列新布局、新举措,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2020年淄博建成区面积达到363平方千米,比2010年增加92平方千米,增长了33.9%;城市人均道路面积32.6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了89.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2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了3.3平方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效提升,污水管网建设运营能力逐年增强,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98.4%,比2010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居民使用天然气总户数135.1万户,比2010年时使用液化气、煤制气、天然气的总户数64.4万翻了一倍还多。

2 淄博新型城镇化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2.1 城镇化发展速度减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过去,淄博浑厚的工业基底优势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进而促使城镇规模不断扩张,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全省遥遥领先,从2010年的63.12%上升到2020年的74.27%,发展速度较快。

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升级,淄博的城镇化率又已经处于70%以上的稳定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并没有跟上人口城镇化率的发展步伐,2018年淄博城镇化质量指数(1)数据来源于《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报告(2018)》。在全省排名居第4位,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第2位相比并不匹配;分项的人口集聚、经济高效、共享发展、绿色生态、城乡融合等各要素来看,在全省也都排在4位以后。

2.2 土地城镇化现象依然突出

淄博过去城镇化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城镇规模的扩大,尤其是依靠土地城镇化的扩张。按照国际公认标准,衡量土地与人口城镇化关系的城镇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合理阈值应该在1~1.12,2020年淄博城镇人口比2010年增长22.2%,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比2010年增长34.8%,城镇用地弹性系数为1.57,超过合理阈值上限。由于淄博组群式城市的形态特征,城市边缘区范围较大,为城市边界的外展外拓提供了更多的土地空间。居住用地、交通用地、公园、绿地等不断扩张,城区内工业企业为摆脱技术落后设备及环保压力加大等因素制约,集中向城市边缘迁移,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农用土地,还对土地的集约利用、结构分布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2.3 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不足

2014年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淄博已经步入大城市序列,但组群式城市的发展模式下各区县位置分散、各自统筹,淄博更像是中小城市的集合体,全域发展难度较大,城镇化发展短板突出。张店作为中心城区,城镇化率处于较高水平,已超90%,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社区生活等方面张店也日臻完善,明显优于其余区县,但张店的行政区划面积仅占全市的6%,地域规模小导致辐射带动能力有限,融合其他区县难度较大。

2.4 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不够平衡协调

与2010年相比,五区三县中只有张店区、周村区、临淄区的常住人口数量保持正增长,淄川区、博山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常住人口分别减少6.4万、5.2万、1.5万、3.5万、3.4万人。

受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主导产业等因素制约,高青县和沂源县的城镇化率与其余区县差距较大,高青县的城镇化率水平(42.48%)还不足张店区一半,发展相对落后。从城镇化人口数量规模来看,尽管博山区的城镇化率提高了5.56个百分点,达79.95%,但博山区城镇常住人口总量减少了1.6万人,是全市唯一城镇人口减少的区县。

从城镇化质量指数(2)数据来源于《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报告(2018)》。来看,城乡融合指数低于城镇化质量总指数13.57个百分点,也明显低于其他要素指数。从城乡居民收入来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城镇的一半,城乡二元结构依然明显。从城乡消费水平来看,2020年城镇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520元,农村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79.7元,消费倍差达4.57,高于城乡收入倍差2.35。

2.5 产业结构有所偏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由于长期以来以重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所限,淄博的产业并未完全摆脱高耗能的粗放发展模式。2020年“十强”产业中高端装备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85%,低于全省水平0.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42.5%,低于全省水平2.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41.4%,在全省排第8位。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偏低,缺乏有效集聚。

2020年年末生产性服务业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分别为11家和15家,合计数量仅占规模以上服务业5.5%。生活性服务业中,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比重仅为11.2%和8.1%,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居民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下降50.3%、17.9%和22.8%,行业运行压力较大。

3 淄博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

3.1 注重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

第一,继续积极融入“都市圈、城市群”建设。与核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紧密联系,打破市场、制度等壁垒,加快推动从孤立的“点”向城市圈的“面”的一体化发展。

第二,注重完善城市功能。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并同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能力,形成对老旧小区的长效有序管理。对于新城区要具有长远性、可持续性的规划,既要强调生产功能,又要重视其他功能。

第三,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加大环保设施、智能改造、智慧化社区、公共停车场等环节的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打造宜居城市。

3.2 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空间,严控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完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体系,严守生态红线,为城市未来发展留出空白。

第二,提高现有城镇用地的利用效能。做好顶层设计管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集体用地,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和民间资金进行投资。做好老城区腾退区域的改造使用,用于发展保留原有历史风貌的特色服务业,实现传统与现代产业空间的有机结合与更新,为全市产业转型、创新驱动发展、城市建设释放更多空间。

3.3 注重城乡协同发展

建议建立区县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水平监测,综合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城市建设等各项指标,用数据客观反映区县之间的差异。利用区域之间城镇化水平的差距,扬长补短,避免“一区独大”,引导区县城镇化建设良性发展,因地制宜,实现“多点开花”,构建有序多元的城市空间格局。

要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现乡村振兴与城乡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

第一,充分激发特色小镇和中心城镇的吸附力。坚持把特色小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载体,优化发展重点中心城镇,促进农村就地实现城镇化。

第二,做好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依托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来提高农村群体的就业能力,制定和落实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乡村建设。

第三,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将优质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条件向农村倾斜,实打实地拿出政策鼓励专业人才积极投身基层,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多维度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感。

3.4 坚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要发挥城镇化对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支撑作用。

第一,发挥制造业“压舱石”的优势。以“五个优化”为指引,深化实施产业赋能,抢抓数字改革和“双碳”新契机,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用科技创新赋能传统产业,推动产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重点培育以创新为核心的“专精特新”企业,壮大新能源汽车、MEMS、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

第二,不断拓宽以服务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发展空间。发展物流、研发、软件信息、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精细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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