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宋娟
离婚后,前夫借孩子来“报复”,不仅编造理由,躲避探视,甚至还野蛮拒绝,大打出手。离婚两年,只在马路对面远远地看过孩子一眼,这对于一个母亲而言,简直痛如剜心。面对前夫的强势阻挠,她究竟该如何夺回孩子的探视权?
母爱,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
胡静是一个来自安徽蚌埠的普通女孩,大学毕业后便在合肥打拼,一直到30岁还是单身一人,是大家眼中标准的“大龄女青年”。家人和朋友都为她四处张罗相亲,她自己也渐渐被这种环境感染,开始为婚事着急。
2006年,胡静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陈成。陈成是合肥本地人,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作为家中独子,从小便被家人娇生惯养的陈成性格懒散、脾气很大。大专毕业后,家人帮他在一家国企找了个清闲的活儿,还为他买了房子。本以为凭借自己的条件,找个媳妇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可陈成一连谈了3次恋爱,对方都因受不了陈成的性格提出了分手。对于胡静,其实陈成原本并没看上她,觉得她长相、条件都一般,不过胡静性子温和,什么都以他为主,这点倒是让陈成很满意。
“你年纪也不小了,能找到条件这么好的男人不容易,一定要抓住!”身边人纷纷勸胡静。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她一直努力迁就陈成,尽管常常被他喜怒无常的性格气得抹泪,她也总是安慰自己 “结过婚就好了”。但是,当爱情滋生于卑微的土壤,结出的果实又怎会甜蜜?
2007年,交往半年之后,陈成和胡静登记结婚了。1年后,胡静生下了儿子蒙蒙。在外人看来,胡静为陈家添了小孙子,陈家人一定都宠着她。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婚后,陈成的脾气有增无减,极其大男子主义,家里大事小事都必须听他的,容不得胡静说一个“不”字。两个人一吵架,他就大发雷霆,甚至对胡静大打出手,吓得孩子哇哇大哭。
2012年,陈成和几个朋友一起做建材生意,没想到一下子赔了20万元。生意不顺的他整日借酒消愁,脾气愈加暴躁,对胡静家暴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几次都把她打伤住进了医院。过去,胡静总想着为了孩子忍一忍,可在这种暴力的家庭环境下,孩子的性格也受到了影响。每当陈成对胡静大声吼叫时,蒙蒙都被吓得浑身发抖。一次,陈成一脚踹到了胡静的肚子上,疼得她蹲在地上起不来,蒙蒙哭着跑过来抱着妈妈。打红了眼的陈成一把推开蒙蒙,因为劲儿太大,孩子一下撞到了桌角,血从额头流了下来。胡静顾不得腹部的疼痛,抱着蒙蒙疯了一般往医院跑。医生为蒙蒙缝针时,小家伙怕妈妈担心,愣是咬着牙不哭出来,小拳头攥得紧紧的,都是汗。看着孩子懂事、无辜的小脸,胡静心如刀绞……
思来想去,为了不让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 胡静决定向丈夫提出离婚。陈成拿到离婚协议书时,恼羞成怒,指着胡静大骂道:“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还敢跟我提离婚,看我怎么收拾你!”为了防止陈成报复,胡静只得请求法院出面调解。最终,两人在2013年协议离婚。由于房子是陈成家里买的,而胡静在合肥又没有亲人和住处,所以二人协议:孩子由陈成抚养,不需要胡静支付抚养费,婚内所居住的房产归陈成,并补偿胡静10万元,离婚后1年内付清。
本以为离婚是个解脱,但让胡静没料到的是,陈成当初放话要“收拾”自己,竟是以孩子作为要挟!协议离婚后,陈成并没有将10万元补偿款付给胡静,更过分的是,他知道胡静爱子心切,便故意用尽一切办法让他们母子分离。每次胡静提出要探望孩子,陈成都找各种理由推脱阻挠,将她拒之门外。胡静想打个电话问问孩子的近况,听一听孩子的声音,都会被陈成迅速挂断电话。
已经快两年没有见过孩子的胡静忧思成疾。2015年6月7号,是蒙蒙7岁的生日。早在1个星期前,胡静便打电话给陈成,希望能给孩子过一个生日。
“我们俩已经离婚了,孩子现在是由我抚养,跟你还有啥关系?”陈成在电话里阴阳怪气地说。
“再怎么说我都是他妈啊,哪有不让妈见孩子的!”胡静气愤难耐。
“你连家都不要了,还要孩子?我说不让你见就不让你见,你别在这胡搅蛮缠!”
胡静被逼得放声大哭:“我求求你还不行吗,让我见见他吧!”电话那头,听到妈妈的声音,蒙蒙也撕心裂肺地哭喊起来,陈成的爸妈不忍心孙子哭闹,也在旁边劝说。陈成没了办法,最终答应胡静让她见一面儿子。
生日当天,胡静特意去蛋糕房挑了一个机器人蛋糕,还买了蒙蒙最喜欢的玩具赛车,早早地就到了约定的地方等待。等了20分钟,她远远地看着陈成牵着蒙蒙的手出现在马路对面,胡静正要跑过去,电话却响了。
“你不用过马路了,就在那儿看看吧!我警告你,你要是敢过来,我立马把孩子带回家。”陈成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胡静愣住了,她不敢冲过去,怕陈成真的会抱走孩子;她也不敢呼喊蒙蒙,怕他会不顾来来往往的车辆冲过马路。望着自己日思夜想的宝贝儿子就在眼前,她多想冲过去紧紧地把他抱住,亲亲他的小脸……5分钟不到,陈成便拉着蒙蒙上车走了,只留下胡静崩溃地立在原地呜呜哭泣……
为了阻止一切胡静见到孩子的机会,陈成甚至搬了家,还给蒙蒙转了学。眼看着彻底失去了孩子的消息,胡静百爪挠心般煎熬,她害怕长此以往,蒙蒙或许有一天真的会把自己忘了……胡静再也忍受不了对儿子的思念,她要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探视权!
探望权不是你想夺就能夺
胡静听从朋友的建议,找到了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薛平律师。薛律师向胡静作了详细解释,告诉她:“陈成阻挠探望孩子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两人的离婚协议中,明确指出陈成需补偿胡静10万元,却一直没有兑现。因此,薛律师建议胡静正式起诉陈成,要求探望孩子且履行离婚协议书,支付10万元补偿款。
起诉后,由于是探视权纠纷,法官在中间极力调解。最终,陈成同意胡静可以每两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的时间为周六的上午7点到下午7点,并保证不再阻挠。
本以為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不料,调解书生效后没几天,陈成却将胡静起诉到法院,要求她支付抚养费,理由是以自己现在的经济能力,无力承担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后来,法院考虑到孩子处于成长期,花销有所增长,判决胡静每月支付450元的抚养费。胡静也心疼孩子,所以在收到判决书后,每个月都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没想到,每到探视时间,看孩子的请求依然遭到了陈成的拒绝,而且比以前更蛮横无理。无奈之下,胡静停止支付抚养费,要求陈成协助她探视孩子,谁知陈成不仅不协助,反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这个时候,胡静又有近1年多的时间没见到孩子,她只能再次求助于薛律师。薛律师提出建议:“现在这种情况,你可以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让陈成履行探视权协助义务。因为《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随后,胡静委托薛律师书写了两份申请书并递交给法院,一份是申请法院将陈成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理由是不支付女方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10万元;另一份是申请法院强制陈成执行协助她探望孩子的申请书。
目前,法院尚未对胡静的申请做出正式判决,但胡静对于夺回探视权的信念十分坚定。
探视权,为何履行的路上多“磨难”?
现实生活中,类似本案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不能心平气和地谈论孩子的问题,导致探望权难以实现,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当事人自身的原因。有些夫妻离婚后,一方会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将子女作为自己的精神寄托,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对另一方提出的要求不闻不理,甚至是加以阻挠;有的夫妻离婚后,怀有报复心理。一方会利用自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有利条件,拒绝对方探望子女,以使其身体疲惫,心灵受到折磨,从而达到报复对方的目的;也有的夫妻离婚后,一方再婚的怕影响到新的夫妻关系以及重新开始的新生活,所以千方百计地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
本案中,虽然胡静委托律师书写了探望权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交法院,但是该案确实很难执行。一是由于缺乏法定的适合此类案件的执行措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比如查封、扣押、冻结或代为履行等,在执行探望权中均不能适用。由法院执行部门强制要求一方协助探望权,一次、两次可以,但是法院的法官不可能每次都带着当事人一起去看望孩子。而且如果子女不愿意这样被探望,法官也不能对子女本身采取强制措施。二是因为对于执行中的协助义务界定难。法律虽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但是,对于子女的其他亲属,例如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并没有相关规定,这便导致在实践中,如果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极力阻挠,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会出现很大的困难。
那么,如何才能解决探视权难以执行的这个问题呢?
一方面,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政策,让当事人知道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探望、监护的权利。无论是调解或判决,都应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将探望权具体化,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因探望权纠纷而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应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尽量在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将执行案件和解。
另一方面,离异夫妻在对待孩子,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问题上,都应冷静处理,因为总归来说,探望权的执行还是需要双方的配合。父爱和母爱对于孩子的成长都尤为重要。如果双方能够放下成人间的恩怨,在探视问题上更“开明”一些,一切以孩子的成长为重,那么孩子也能更好地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更加健康地成长。
责编/谢玉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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