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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给儿子,养老找女儿?

时间:2024-06-18

◎文/本刊编辑部

你的不公正,使儿子变得贪婪,女儿变得不孝。

案例:“儿子照顾母亲,人家会说闲话”

“你的衣服是谁买的?”

“是女儿。”

“你的金链子是谁买的?”

“还是女儿。”

“那你的财产会给谁呢?”

“当然给我儿子了。”

这段对话来自抖音,视频中母亲理直气壮的回答惹得很多人讪笑,然而,这却是赤裸裸的现实:很多人,财产给了儿子,养老却指望女儿,包括《都挺好》中的苏大强,包括《欢乐颂》里的樊胜美妈妈,也包括下面我们要讲的故事里的阿芬母亲——

阿芬出生在广西南宁的一个小村,从小在重男轻女的氛围中长大,所以,当母亲5年前声明死后要把遗产都留给两个哥哥的时候,阿芬坦然接受。

今年,65岁的母亲突发阑尾炎住院。除了在外地的大哥,其他兄妹三人都守在病床边。可母亲一醒来,就撵二儿子:“你在这里干吗,又帮不上忙,快回去睡觉。这里有她们两个女的就行了。”

大哥因故无法赶回来看望母亲,打电话说愿意承担母亲这次住院的全部费用。因为姐妹俩都有工作和家庭要照顾,阿芬就提议兄妹们“三班倒”轮流陪床,母亲却不干了。她说:“从来没有儿子给母亲把屎、把尿、擦身的道理。你二哥现在还没娶媳妇,如果村里人知道他来伺候我,会戳我脊梁骨的!还会说我们家白养了两个女儿。”

母亲说到做到。每次二儿子出现在病房,她都会找茬发脾气,轰他回家,还不停地给阿芬姐妹打电话,催促她们快点去医院陪她。如果阿芬姐妹不去,她就拒绝输液,拔掉手上的针头,折腾得两个女儿疲惫不堪。别的病友家属都误以为几兄妹不孝顺,相互推诿责任。

姐姐阿红说:“其实,我并不在乎为老妈多付出一些。问题是,家里每次有好事,都是两个兄弟占了,从来没有我和妹妹的份,一旦有事需要出力,就想到我们,这事谁乐意呢?”

母亲的解释是:“自古以来都是儿子继承家业,我肯定要为两个儿子多想一些。女儿是别人家的媳妇,我老了也不可能去她夫家住,所以家产应该留给儿子。儿子照顾母亲,人家背后会说闲话的。我虽然不重男轻女,但不能乱了规矩,免得别人戳我脊梁骨,说我不会做老人。而且,我生病以后就变得离不开人了,特别依赖女儿,想多看她们几眼。她们嫁人后,我都没机会好好跟她们在一起。”

热议:财产买不来孝心

这场家庭矛盾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某公众号发起一项相关调查,共计31,156人参与投票。近九成网友表示,老人住院时应该由子女轮流照顾;78.29%的网友称老人重男轻女观念很重,财产分配应一视同仁,不偏不倚;10.56%的网友对老人女儿的抱怨表示理解。

@欧拉欧拉:在医院照顾老人的,很多都是在家不受宠的。因为受宠的那个,老人舍不得让他来吃苦。

@胡桃:女儿和儿子平分家产是法律规定的,做女儿的不要是情分,不能成了应该。嫁出去的女儿也不是不照顾父母,只是听到女儿如泼出去的水时心里难免难受。自己怎么就成了父母嘴里的外人了?哪个女儿不心疼父母呢?女儿的怨言还是来自这位老人家处事的不公平。女儿与其说是争家产,不如说争的是父母的关注,希望父母还是能像以前那样对自己。

@荷叶厨娘:其实我觉得没有完全公平的事。如果老人的积蓄不多,只给儿子也是正常的。可能她是觉得儿子是男的,照顾她上厕所什么的多有不便,确实是女儿照顾好一些。

@冲动的菜鸟:这姐妹俩的三观,也是醉了!就问一句,你父母没有钱可分,是不是要把他们丢山上去?小时候父母是因为收了你们的钱,才把你们养大的吗?

@西西:父母的财产不如自己留着,老了万一遇上不孝子女,起码还有退路。平时也要尽量对子女公平一点,别整“养儿防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一套了,都已经2019了,大清亡了,现在是男女平等的社会!

@机智的熊猫:有些人会拿兄弟姐妹来当幌子,说他们都不孝顺,凭什么由我来照顾?这根本是在逃避责任。兄弟姐妹不孝顺,不是自己不孝顺的理由。

@小不:其实整件事里并没有一个十恶不赦的不孝子女,只是一个重病老人的一时糊涂而已。都说“小小孩儿、老小孩儿”,这个时候的老人,我们只把她当小孩子看就好了。

@快乐老妈: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责任,生养之恩大于天,儿女的孝意不能随随便便受到遗产的影响,而且财产也买不来孝心。

律师:分不分财产,父母你都得养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立遗嘱人自己愿意,可以自由地把财产只分给特定的人,而不是必须均分。

这么说来,要是偏心的爸妈一个子儿不分,是不是就没有赡养义务了呢?

律师周明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均应履行赡养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不能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否则,情节严重的可以入刑,有遗弃罪。

我国法律规定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严重虐待子女的、遗弃子女、或性侵子女等行为。这些情形一般都是刑案的标准,普通的重男轻女是不成立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不承担经济上的赡养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一句话:你的父母当初抚养你,现在你理应赡养他们。至于财产怎么分割,是他们自己的事。

声音:“重男轻女”的实质还是老年赡养问题

关于“重男轻女”这个话题,著名学者费孝通有自己的看法。这个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因此他选取了江村这个传统乡村为研究对象。

费孝通曾问过江村农民,为什么女儿没有继承权,他们的答复是出嫁了的女儿不必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在当地也是事实。这也反映了“重男轻女”的实质还是在保证老年的赡养。

一般情况下,结了婚的儿子连同媳妇会和父母在一个经济单位中生活,即从父居制。而女儿则要嫁到别人家去,和她的丈夫以及公婆生活,即从夫居制。所以在很多人心目中,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没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对老年人的赡养除了经济上的,还包括精神方面的“天伦之乐”。中国人反感西方“空巢”模式,主要就是因为那样老年人精神上会缺少家人的慰藉。

传统文化鼓励大家庭“五世同堂”,但现实中,中国农村的平均家庭人数只有4~6人。其中,婆媳关系紧张是闹分家的一个重要因素。

儿子是父母抚育成人的,亲密的共同生活建立了亲子的感情。媳妇是在别家长大的,跟家庭其他成员没有感情基础。过去的新媳妇要和婆婆建立融洽的关系,必须如履薄冰地遵照男尊女卑的“礼教”下制定的社会规范行事。那时被认为是好媳妇的,都是对婆婆百依百顺、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大家庭大多以这些好媳妇的屈辱来取得表面上的稳定。

但现在,媳妇的地位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维持婆媳关系的力量从“礼教”转变到了“合作互惠”的需要,和从这种需要所培养出来的友爱感情。所以如果要保证老年人晚年幸福,两代间——特别是婆媳间需要建立新的和睦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母女关系并不是老年人精神赡养质量的关键,婆媳关系才是。

建议:平衡亲情,学学“小猪佩奇”

多子女家庭往往面临着复杂的亲情平衡问题,这方面,不妨学学“小猪佩奇”。这部动画片虽然是给小朋友看的,但很多东西值得我们每一位父母借鉴。

遇到好玩的东西,一般姐姐佩奇会抢先一步,爸爸这时会说:“佩奇,你玩完了要给乔治玩。”有一次佩奇和苏茜玩,冷落了乔治,猪妈妈叫走乔治,“帮忙”舔干净碗里的巧克力。还有一次,猪爸爸正背着乔治玩球,猪妈妈看到后,立马背起了佩奇。猪妈妈正是用这种难以觉察的“干预”,悄悄地平衡着儿女之间的关系。

猪爸爸也是个好父亲,他主动参与家庭工作,放下身段和儿女一起玩耍,带着全家为猪妈妈准备生日惊喜,还和猪妈妈单独约会……让儿女们认识到,全家人彼此尊重和相爱是多么美好的事。

@小编有话说:

重男轻女特别严重的父母,往往根本不觉得自己偏心。当女儿要求正当利益时,他们还会觉得女儿自私。很多女儿也认可了这种状况,甚至跟着学:“谁都向着儿子,我以后也会那样。”这恰恰是最可怕的,更多重男轻女的家庭由此诞生。而能阻止这种歪风的,并不是女儿的不赡养,而是父母的觉醒和儿子的参与。

女儿该养父母,儿子也该养,父母更该从一开始就一碗水端平。你的不公正,使儿子变得贪婪,女儿变得不孝;而你的公平公正,会成为孩子们和睦相处的最好助力。

父母与子女之间,糅合着亲情与法理。无论是否分到财产,赡养父母都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我们希望,以法为盾,所有的善良和美好,都不会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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