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moyo
法律新规的出台,总与我们普通人的日常需求息息相关,可谓是越早知道越少吃亏,快来一起学学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应自行带走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禁止破坏自然景观和草原植被、猎捕和采集野生动植物;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从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等方面,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要求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和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并对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提出无障碍要求,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热点问题,为你解忧
姐夫和姐姐申请登记离婚后,在离婚冷静期,姐夫向别人借款35万元用于个人赌博。现在两人已正式离婚,但债主将我姐姐也告上法庭,要求她一起偿还债务。请问离婚冷静期,一方借款欠债,另一方是否应该一同偿还?
上述情况不用一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屬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原告无法证实35万元借款用于两被告夫妻共同生活,结合两被告夫妻感情状况,债务发生于两人离婚前夕,在夫妻双方感情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男方将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切合实际。综上,原告主张本案债务属于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缺乏事实依据,你姐姐无需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所在城市下暴雨,在洪涝灾害发生时,员工未经允许提前下班,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请问属于工伤吗?
属于。未经允许提前下班,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受相关处罚,但这一行为并不影响劳动者实质下班的性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提前下班途中发生非劳动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父亲是某公司股东,他去世了,请问我可以继承他的股权吗?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遗产中涉及被继承人有公司的股权,按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亲的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对于股东资格的继承另有约定的,则需要依据规定或者约定的内容来处理。另外,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同意继承人将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我现在的工资收入及存款比男朋友多。请问结婚以后,婚前个人财产会变成共有财产吗?
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否则,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在婚后变成共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见,一方婚前财产的性质在婚后不会自然转变。但是,婚姻往往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如果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耗的,该财产的所有方一般亦不得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资深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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