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广播电视設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6月29日向社会公布, 8月20日起施行。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本《办法》在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年6月18日颁布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要求,进一步充实了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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