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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与舞蹈在音乐剧表演中的融合应用分析

时间:2024-06-18

陈莉霞

(郑州西亚斯学院 河南 郑州 451100)

声乐与舞蹈,二者都是艺术发展史上的璀璨明珠,是古老的艺术表现形式,均可直观地通过肢体和语言应用去诠释艺术真谛。将声乐和舞蹈结合起来,使观众既可以观赏到优美舞姿,又可以聆听到优美的音乐,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美的享受,声乐与舞蹈相结合,二者相得益彰,均为构成音乐剧舞台的重要元素。音乐剧的演唱风格多种多样,将声乐与舞蹈相融,按照不同人物性格特征、剧情发展需求将人物声音演绎出来,如此便可最大限度提升音乐剧的表演质量,引发受众共鸣。

一、声乐表演和舞蹈表演的特点阐述

(一)声乐表演特点

声乐表演和乐器表演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前者的“器乐”是声带,呼吸调整得当,才能拥有良好的演唱效果,声乐涵盖了通俗和美声以及戏曲民族等多类元素,不仅如此,其也囊括了口技、口哨等特殊表演技巧。声乐是指用人声演唱的音乐形式,一般是以人的声带为主,然后配合口腔、舌头、鼻腔作用于气息,发出的悦耳、连续性、有节奏的声音;器乐是使用乐器演奏,演奏的乐器可以包括所有种类的弦乐器、木管乐器、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有的器乐曲也应用部分人声作为效果。声乐与器乐特点不同,声乐有着如下特点:

模仿性特点。声乐表现艺术中最为突出的一项特点便是模仿性,指的就是对特定对象予以延伸的一种行为演示,在演示期间,演员的音色和语言以及表情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模仿是每一位声乐初学者的必经阶段,要通过模仿去不断地积累经验,之后才能为再创新、再创造奠定基础。

特殊性特点。所谓特殊性,指的就是在声乐表演进行中,要求表演者的个人特色要充分体现出来,其与模仿性有别,要求演员要有自己的风格,但期间会受到表演者自身嗓音条件和腔体条件等因素影响。

创造性特点。创造性特点指的就是表演者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声乐表演进行全新的演绎和创新性诠释,此类创作不只有一次,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不断创造的过程。

(二)舞蹈表演特点

舞蹈表演属于一种古老的艺术形式,涵盖了舞蹈造型和舞蹈动作以及舞蹈技巧等多项内容,通过和美术元素、音乐元素之间的相互搭配,将作品要诠释的内涵通过可视化的方式表现出来。舞蹈表演特点如下所述:

首先,技巧和艺术相融。舞蹈表演可通过动作造型和面部表情去展现角色的思想。

其次,形神兼备。舞蹈表演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由内向外、由外向内、内外结合的一个过程中,要求舞蹈演员要拿捏好人物动作和姿态,并要深入到人物内心之中,和角色融为一体,以灵魂为依托去塑造舞台形象,如此才能引发观众共鸣。

再者,虚实结合。舞蹈表演中吸纳了中华传统艺术表演手法,也就是虚拟和假设等惯用手段,演员通过虚实结合的表演去传递真实情感,必定会博人眼球、感染观众。

最后,动作和表情之间相配合。舞蹈表演不仅对肢体动作和技巧有着严格的要求,还要求演员的面部表情一定要做到位。舞台角色所要传递的情感,一般都是通过演员丰富的表情变化来呈现出来的,因为“一身之戏在于脸,一脸之戏在于眼”,这就代表着舞蹈表演动作和表情眼神的配合至关重要。

二、声乐和舞蹈之间的联系

声乐是人类通过声音传递情感的一种艺术,声乐表演者本身就充当着“乐器”;舞蹈则不同,舞蹈是通过肢体语言和神情去传递思想情感的。

舞蹈和音乐在产生之初便紧密关联,无论是上古时代的巫蛊仪式,亦或是《礼记》中对音乐和舞蹈的早期描述,均可从中看出舞蹈和音乐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紧密联系。要知道,音乐是人类精神的产物,舞蹈则是由情而生的,音乐和舞蹈在发展过程中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

从内容上去分析的话可以看出,舞蹈作品与声乐作品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主观因素指的就是创作人员和演员将自身情感通过作品创作、演绎来诠释出来的;客观因素指的就是音乐作品的创作要将社会生活作为基础,之后去表达作品内涵。总的来说,无论是音乐还是舞蹈,二者均源于客观生活,都是在现实生活基础上通过加工再创造而形成的艺术形式。艺术最终是为人们生活服务的,艺术反映的是创作人员对现实生活的态度和认知以及本人情感。所以从该层面去审视可看出,声乐和舞蹈的内容上具备着统一性特征。

声乐和舞蹈,这两者在艺术形式的表现方面是互为补充的,声乐借助声音去表现,舞蹈借助肢体语言去表现,前者所呈现的艺术美会在时间的推移下将听众带入到音乐中来,后者则是通过变化动作,通过空间形式去吸引受众。声乐和舞蹈这两种艺术吸引人的方式各具特点,都会给人带来美的享受,舞蹈和声乐之间不同的艺术表现方式,给欣赏者带来的感官刺激也是不同的,将二者融合在音乐剧表演中,必定会呈现出非同凡响的艺术效果。

三、音乐剧表演者要具备的几项能力

首先,肢体语言方面的要求。音乐剧表演,要求演员身材必须是纤细的,其舞蹈动作要有协调性,也对演员的声音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音乐剧演员要能歌善舞。

其次,呼吸方面的要求。音乐剧表演者在载歌载舞的过程中,声音质量一定要达标,舞蹈美感也要达标,所以必须要用腹部呼吸法去进行歌唱和表演舞蹈。

再者,体能方面的要求。音乐剧表演对演员体能的要求更为严格,所以表演者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大体能方面的训练,如此才能在实际表演中减少体能消耗,并且还可以加强自己身心素质,进而从容应对舞台上出现的各种问题。

最后,和谐相融。在进行音乐剧表演中,歌唱气息必须要达到坚实稳定,如此才能获得良好的艺术效果,但舞蹈属于一种舞动的艺术,所以在表演舞蹈时,演员的声音稳定性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便要求音乐剧表演人员在日常训练时要注重声乐表演和舞蹈表演之间的和谐性,尤其是在进行舞台表演时,无论是动作气息或是情感控制都一定要做到位。换言之,也就是通过气息和情感去带动自己的声音、带动自己的舞蹈动作,让演唱情感和舞蹈情感真正融为一体,之后在此基础上实现歌声和动作协调相融的目标。

四、声乐与舞蹈在音乐剧表演中的融合应用方案分析

(一)教育培训

若想将声乐艺术和舞蹈艺术相互融合起来,并应用在音乐剧表演中,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艺术的认知程度正在不断加深,无论是观众鉴赏能力,抑或是艺术工作人员团队整体素养,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需要注意的是,音乐剧在国内的影响力可见一斑,但若想在音乐剧表演中将声乐和舞蹈相融却绝非易事。

传统理念认为,音乐剧主体便是音乐演唱,舞剧的主体是舞蹈表演,因此处在这种观念下,传统音乐剧更加注重音乐串联,演员注重声乐演绎,舞蹈则是以陪衬出现,有时甚至可有可无,如此便会造成音乐剧表演专业演员多是歌唱演员出身,并且不会注重提升自身舞蹈能力。音乐剧起源于西方,在欧美盛行,其形式多元、内容丰富,影响范围尤为广泛,知名音乐作品享誉全球,但纵观现状不难看出,国内音乐剧人才培养水平落后的问题却十分突出。因此作为新时期的高校和文化单位,务必要加强对音乐剧表演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应加大力度去培养表演者的声音能力,期间还要酌情增开舞蹈课程,进而培养学生们形成良好的乐感,使之身体协调能力得到质的提升,最终达到身体和声音相统一的目标。

(二)提升音乐剧创作能力

音乐剧表演,需要的不仅仅是好演员,还需要有好的作品。近些年,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艺术欣赏需求日趋多元,艺术欣赏能力不断提升,因此音乐剧的受关注程度日渐提升,但和其他艺术门类相比却存在较大差距。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音乐剧作品质量不达标,难以更好地吸引观众,长期下去必定会被市场淘汰。尤其是近些年大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一些拜金主义、唯物论思想渗入国内,对艺术创作造成了严重影响。一些音乐剧创作者为了博人眼球,作品中融入了很多低俗元素,尽管短时间内备受关注,但却给音乐剧的发展增添了阻碍。

若想打造高品质的音乐剧,创作人员务必要立足于现实生活,创作出可以展现人性、反馈现实的作品。要知道,艺术创作比艺术表演要艰辛得多,艺术创作要日思夜想、废寝忘食,这个过程是孤独的、是苦闷的。因此,身为新时期的音乐剧创作人员,一定要始终坚定自身的艺术理想,由衷地去热爱艺术创作,并要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由于现在的影视“雷剧”层出不穷,比如抗日神剧中的“包子手雷”“手撕鬼子”等情节,都严重脱离现实,逻辑十分不严谨,漏洞百出,进而引发了一系列不良的社会反响,致使国产影视剧质量堪忧,所以音乐剧创作者,在进行情节设置、对话设置时,都一定要有逻辑性。音乐剧的创作,务必要注重提升其市场地位,要将声乐和舞蹈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创作者专业能力务必要达标。若想实现将舞蹈和声乐在音乐剧中更好地融合,创作人员不仅要具备舞台剧创作能力和音乐创作能力,还应该把握好舞蹈在音乐剧中的应用过程,如此才能最大程度提升音乐剧的表演水平,不断提升受众满意度。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音乐剧属于“舶来品”,是否可以将它融入到中华民族元素中也是一种全新的研究主题,值得业界同仁探讨。音乐剧艺术表现形式,会随着大众文化诉求的变化和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声乐和舞蹈结合是大势所趋,并且拥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音乐剧表演,离不开声乐,也离不开舞蹈,二者缺一不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身为新时期的艺术工作者,一定要不断探索和实践,将声乐元素和舞蹈元素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并为观众呈现出精彩绝伦的音乐剧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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