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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下快递服务业的法律风险研究

时间:2024-04-24

胡春霞

[摘 要]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国内生产总值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为优化快递服务业营商环境,促进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有必要对其法律风险进行研究。从用户对快递服务问题的有效申诉以及邮政管理部门查处的常见违法行为两方面出发,分析快递服务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应对法律风险的四点建议。

[关键词]快递服务;法律风险;营商环境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5.178

1 前言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迅猛,自2015年以来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持续超过50%,快递服务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动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其重要途径。关于营商环境的含义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有迹可循,即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从该概念中可知,快递服务业的营商环境涵盖了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退出等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法律因素等。现以快递服务业为切入点,以营商环境的法律因素作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优化营商环境下快递服务业的法律风险。

2 优化营商环境下快递服务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方面,我国的快递服务市场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21世纪初的成长阶段、21世纪初至今的飞速发展阶段[1]。目前我国快递服务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根据国家邮政局官网公布的2020年邮政行业运行情况显示,全国快递收入累计87954342.4万元,同比增长17.3%。丰盈的快递服务业市场蛋糕,以及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得快递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产生。与此同时,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接踵而至。

另一方面,我国对于快递服务业进行监管的法律规范主要有:法律《邮政法》,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邮政法实施细则》,各地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大量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虽然这些法律规范对快递服务行业的发展、安全、服务、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面对快递服务业的飞速发展以及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仍然出现了失灵,逐渐暴露出其滞后性,甚至出现了法律真空的现象,最终为法律问题的滋生提供丰沃的土壤。

3 优化营商环境下快递服务业的法律风险

3.1 用户对快递服务问题的有效申诉

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国家邮政局关于2020年11月邮政业用户申诉情况通告”,可知快递服务有效申诉最为严重的是延误、投递服务、丢失短少,这三大申诉问题占据了有效申诉的87.61% ,具体情况见表1。

以上申诉问题不仅不利于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也严重侵害了用户的物权、知情权、请求权等权益。据分析,快递服务企业频频曝出这些申诉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快递服务企业自身的原因。快递服务企业设立不合法,未办理相应手续,疏于对内部人员的管理,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等;其二,快递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原因。在快递服务企业中从事业务行为的人大多是流动务工人员,并且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下便直接上岗,从而普遍暴露出业务素质低、服务态度差等问题[2];其三,用户的因素。主要表現为用户维权意识淡薄,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大多数用户在接受快递服务企业提供的货运服务时,并不关注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没有任何防范意识。这样一旦发生争议,往往使自己处于不利的被动地位。

3.2 邮政管理部门查处的常见违法行为

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19年邮政市场行政执法情况通告”,可知邮政管理部门查处快递服务企业违法行为中排列前三的分别是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体情况见表2。

通过表格数据可以看出,快递服务企业被查处的违法行为较为分散,不像用户有效申诉那样集中爆发。在用户有效申诉问题上,只需着力解决前三个突出问题就可以使得快递服务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得到明显改善;而在快递服务企业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上,则需要均衡用力,妥善化解。但由于上述被查处的违法行为是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结果,而监督管理权又属于公权力的范畴,必须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所以以上邮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都是于法有据,有章可循的。这对于快递服务企业规避该类法律风险提供了很好的途径,只要快递服务企业依法依章依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就能规避。

4 应对快递服务业法律风险的建议

快递服务企业所面临的以上两方面法律风险,并非仅由其自身原因所致,而是由多种原因交织在一起所导致的。为了应对快递服务业法律风险,优化快递市场营商环境,除了要求快递服务企业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秉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从事民事活动外,更需要快递市场中的各类市场主体、监管者、快递行业协会等一起来应对法律风险。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4.1 完善我国快递服务业的法律制度

我国快递服务业法律制度由一部法律《邮政法》,两部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邮政法实施细则》,以及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组成。这些庞杂的法律规范在适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冲突、重复、含义不清等问题。就我国现状来看,制定一部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法并不现实,更为有效的方式是整合现有法律规范,对于不利于快递服务行业发展的规范及时废除,对于含义不清的法律规范通过司法解释或者法律修订来释明,从而逐步完善我国快递服务业的法律制度[3]。

4.2 强化行政监管责任

行政监管对于优化快递市场环境、应对快递服务业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快递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行政机关的监管。在强化行政监管的过程中,要明确监管部门对快递服务企业准入、生产、经营和退出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能,提升行政人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能力,不断完善我国快递服务市场监管制度。

4.3 强化快递行业协会的职能

行业协会是社会中介组织,充当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具有服务、代表、沟通与协调、自律等功能。因此快递行业协会在抵御、应对快递服务业法律风险中能起到重要作用。强化快递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安全生产、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快递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依法依规制定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并建立行业内部惩罚机制以保证其实施该规章制度,促使协会积极配合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行为[4]。

4.4 强化社会监督的作用

社会监督是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对于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虽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是其广泛性与普遍性却是无可比拟的,并且也可能引发和启动国家监督[5]。构建公平竞争的快递市场环境,应对快递服务业的法律风险,强大的社会监督必不可少。在信息化时代下,社会监督关系到快递服务企业的生死存亡,能够敦促快递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5 结语

快递服务业的迅猛发展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如若眼前面临的法律风险得不到正确的认识、分析和应对,不仅会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也会遏制快递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应更加重视上诉四点建议,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职能和效用,为快递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高维金.我国快递行业法律规制实例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5.

[2]赵雪静.加强快递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的思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6):40-41,66.

[3]于秋红.我国快递业法律制度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6.

[4]吴碧林,眭鸿明.行业协会的功能及其法治价值[J].江海学刊,2007(6):196-200,239.

[5]童兵.新闻传播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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