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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诗、歌”音乐教学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以四平地区中小学音乐课堂为例

时间:2024-06-18

陈晞晗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 四平 136000)

电视节目《中国诗词大会》的播出,掀起了一阵喜爱古典诗词与民族器乐的热潮,这不仅表明我国传统文化的复兴,也通过“弦与诗”的结合拉近了我们与传统文化的距离。为此,笔者将“弦诗歌”结合教学法带进吉林省四平市第十七中学,以民族器乐——古筝为教学乐器,在欣赏课中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调查,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通过对四平地区音乐课堂教学现状的调查,笔者发现了四平地区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研究,笔者找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形成了相应的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以期实现音乐课堂的教学目标,即在弘扬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从而使民族乐器——古筝在音乐课堂教学具有可实施性,让“寓教于乐”贯穿整个教学课堂。

一、“弦、诗、歌”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

早在氏族社会时期,我国便有了音乐教育的记载,从夏、商、周时期再到近现代的学堂乐歌,两千多年的音乐教育史长河中,民族器乐的存在可谓独树一帜,不论是西周的乐教抑或是隋唐时期的宫廷乐教,民族器乐在我国传统民族文化中都具有不可替代性。

探究“弦、诗、歌”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的“乐语之教”。《周礼·春官》中记载,“兴、道、讽、诵、言、语”。即在诗乐中写作、阅读、朗诵等,同时这也是诗乐教学的内容。西周诗乐的演唱演奏在礼仪活动中尤其多,其中所奏乐曲、所唱诗词主要来自《诗·国风》。因此,《诗经》在西周时期又为“诗乐”,诗歌弦诵,便成了当时西周时期重要的礼仪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一般为弦伴奏歌唱与弦伴奏吟诵诗句。直至春秋时期,诗歌弦诵仍要遵循“歌诗必类”的行为约定,以至于礼乐教育又被后世称为“诗教”。

《诗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但它也是一部可以唱的诗集,即歌诗。甚至到了宫廷乐师那里,这些诗都是与乐曲共存的,诗既可以入乐,又可以为这些诗谱新曲。也正因如此,《诗经》自西周时期开始,便成了礼乐教化的典范。隋唐时期的教育家王通非常重视音乐教育,曾提出“天下未有不学而成者”的思想。他主张在礼乐教育中实施雅乐,从行为的制约上完成道德修养与人才培养。而白居易直接指出弦与诗歌相结合的重要性,同时他还提出,要考核宫廷乐师的职业能力,为教育、培养人才奠定基础,其礼乐教育的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乐教思想的重要一环。白居易还指出,对乐教传统文化的传承,并不意味着仅仅在音乐行为上接替旧观念,保留旧思考,而要“心随其声,乐在人和”。白居易既坚持礼乐教育中的传统音乐文化思想,又支持创新、改进的理念,他的观点在音乐美学史上具有积极的意义。

这些历史记录与古代教育家的思想观点都表明,“弦、诗、歌”音乐教育不仅影响着学者们的道德观念,更成为了我们传承传统民族音乐文化不可或缺的内容。

二、四平地区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现状

笔者通过走访、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发现,四平地区中小学学生家长对民族音乐的重视度普遍不高,学生学习的多为西洋器乐。由于多数音乐课配备的教具只有电子琴,师资队伍中也少有专业的民族器乐教师,这导致学生无法近距离欣赏和了解民族器乐,也不利于民族音乐的传播。

(一)学生民族器乐知识匮乏

部分学生对民族器乐的相关知识了解甚少,甚至混淆了一些常见的乐器,这源于四平地区中小学对文化课过度重视,大多数学校与家长忽视了对孩子传统音乐文化素养的培养。笔者多次试听其他教师的音乐课,发现课上教师“教”的比重过大,而教学实践活动较少。对于学生之间存在的音乐知识差异,多数教师并没有做到“注重个性差异,面向全体学生”这一课堂教学理念,因此,学生对音乐课教学内容缺少学习动力,其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兴趣也不高。

(二)“第二课堂”(器乐教学)不完善

虽然部分学校开设了音乐“第二课堂”(器乐教学),却没有补齐相应的教材,也没有相关专业的音乐教师。这使音乐课堂教学内容有很大的随机性,教师在拟定教案时也会因教学器材的不完善而无法开展更多的教学实践活动,从而无法完成教学目标,学生参与课堂实践的积极性也不高。

(三)影视剧、电影音乐的影响

现代影视剧、电影音乐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传统民族音乐元素,部分学习民乐的学生,只是为了习得影视剧中好听的民族乐曲,而并没有真正了解传统民族音乐的魅力。这使部分教师为了迎合现代潮流,在音乐课上只播放流行曲而没有实质的教学过程。

在音乐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河南省优秀作曲家方可杰曾说,“我国传统民族音乐不能固步自封,要与时俱进,但同时也不能忘记初心,忘记本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

(四)四平市第十七中学音乐课堂教学现状

笔者以四平市第十七中学为例,通过走访等形式展开音乐课堂教学现状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长对孩子学习民族器乐的态度、学校民族音乐文化的普及度、学生喜爱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程度等。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家长认为学生的文化课作业过多,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去学习音乐,并认为学习乐器会浪费时间且没必要;学校的音乐教材不完善,音乐课的伴奏乐器单一,仅有电子琴与多媒体设备,课堂教学内容也多以欣赏流行音乐为主,教师并没有完整且合理的教案,教学内容具有随意性,民族音乐文化的普及度不高;同时,四平地区音乐培训班多以教授钢琴、小提琴等西洋乐器为主,民族器乐教师并不多,这也使学生对民族器乐兴致不高。

三、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的策略

笔者在四平市第十七中学的音乐欣赏课上进行了教学实践,并以古筝曲《春江花月夜》为例,将诗与筝曲相结合,融入课堂中。在教学中,笔者将筝乐伴奏与欣赏诗词、演唱紧密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在动人的乐曲旋律中感受诗词沁人心脾的背后故事。

古筝曲《春江花月夜》表现的是唐朝诗人张若虚的诗。乐曲优美婉转的旋律,流畅自然的节奏,将江南水乡的春江月色完美描绘出来。整个乐曲共分九段,每一段都有独特的诗词内涵与旋律。笔者通过民族器乐古筝将“弦、诗、歌”这一具有民族特色的教学形式呈现在学生面前,在引导学生了解热爱本民族传统音乐的同时,也激发其自主探究与学习民族文化的强烈欲望。

下面将详细说明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具体实施措施与建议。

(一)因材施教,注重学生间差异化教学

不同学生在性格、学习天赋与其家庭背景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这导致每个学生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的接受程度与学习能力都不同,因此,笔者在制定教案时,提前调查,并根据班内学生的情况制定相对完善合理的教学方案。

笔者在到第十七中学初二三班讲授音乐课之前,调查了解到,学生课下学习民族乐器的仅有四名,其余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知识也了解甚少。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笔者加入大量的传统音乐文化知识,旨在提高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但却没有只“教”不“学”。笔者以古筝曲《春江花月夜》为教学内容,针对一些没有学习民族乐器经历的学生,让他们近距离感受、弹奏乐器,从而激发其学习民族音乐的兴趣,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让其感受到民族音乐的魅力。

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学生能够取得良好的学习成果,这不仅离不开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学习欲望,更离不开教师的“教”。

(二)强调课堂实践,重视“寓教于乐”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中提到: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作。学生是音乐课堂教学中的“主体”,教师应重视中小学音乐课的实践教学与实践中的创造过程,让学生始终处于学习音乐的快乐中,为学生终身学习音乐与提高音乐审美素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教初二三班学生的过程中,笔者加入编创环节,以小组为单位,让学生对《春江花月夜》中的九段诗词进行自由配乐,并加入诗词完整演唱。这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音乐创造意识与动手实践的能力,并让其在小组合作的过程中增强合作学习能力,让“寓教于乐”的思想贯穿整个音乐课堂。

笔者通过音乐教学中的创造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教学中的演唱、演奏、聆听与创造,让学生喜爱音乐,并获得音乐审美体验,最终有效提高学生音乐素质与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小组合作创造实践活动也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与团队精神,让学生在团队合作中感受、体验音乐的美。

(三)增补教学教材,广纳专业人才

学校虽响应教育部提出的“将器乐演奏加入中小学音乐课堂中”这一要求,并积极开设了“第二课堂”(器乐教学),但在教材的设置上却没有完善到位。笔者在第十七中学课堂实践教学中发现,在音乐课上只有电子琴与多媒体设备,且大部分音乐教师并不精通民族器乐,学校也没有相应的乐器来进行教学。人教版初中音乐教材中关于民族音乐的内容并不少,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却没有根据课程来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这是因为学校没有充足的教学乐器与相关专业的教师。这使教学过程与内容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学生无法得到与课程相匹配的完整的音乐知识,因此在学习音乐方面的积极性不高,也就慢慢丧失了对音乐的兴趣。

笔者将民族乐器古筝带进初二三班音乐课堂,根据课程要求与学生了解音乐知识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弦与诗歌相结合的教学内容,让学生近距离欣赏、了解我国民族乐器,并在亲身感受与体验民族乐器中渐渐喜欢民族文化,也使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成果。这让笔者认识到,随着现代民族文化的兴起,我国各大院校及中小学也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在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也应该增补相关音乐教材,使音乐课堂教学形式不再单一,才能为学生了解、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奠定基础。

(四)弘扬传统文化,普及音乐知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其中,文化自信要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为前提,而民族音乐文化作为传统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民族乐器融入中小学课堂这一教学实践活动,在上述研究中仍有不少问题的出现,从理论到实践都需要有识之士拟定合理且可实施的方案并加以运用。这不仅是对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形式的极大创新,更关乎我们民族文化与教育的传承。采用民族乐器古筝伴奏参与“弦、诗、歌”课堂教学的形式,不仅让学生直观欣赏、感受民族乐器的演奏魅力,更为弘扬我国传民族文化奠定基础。

四、“弦、诗、歌”教学实践过程

(一)先欣赏,再教学

为符合新课标音乐教学理念中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激发学生学习民族音乐文化的兴趣,最有效的方式便是在音乐课上让其近距离欣赏、感受民族乐器带来的美妙旋律。以古筝为例,课前导入古诗词,并配相关民乐伴奏曲,如《枫桥夜泊》《琵琶行》《春江花月夜》等,并与学生共同讨论这些诗词背后的情感与内涵,通过再次聆听感受,进一步了解乐曲与诗词相结合的魅力,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通过导入乐曲背后的故事,将学生带入创作的背景,使学生融入音乐课堂的氛围中,为接下来的课堂内容教学奠定基础。教师近距离演奏民族乐器,学生会形成一个直观接受知识的过程,同时教授乐曲应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学生之间存在的知识差异,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受到民族音乐的美。

(二)多种教学形式并用

在教学的过程中,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积极参与进来,并以小组为单位,每组学生自由分工,选择学习内容,具体可分为乐曲编创组、演唱组、诗词朗读组、演奏组等。教师教授演奏组在演奏乐曲中的古筝弹奏技巧,并结合诗词中的“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等诗句,让学生感受乐曲所要表达的意境。在学习乐曲后,教师可带领编创组进行改编创造,可加入和声、旋律改编,让学生形成自己的创作风格,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并增强其自信心;让学生在课堂实践活动中体验音乐课堂的乐趣,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并在小组合作中提高自身的合作创造能力。

(三)展示学习成果,共同参与表演活动

初中生阶段心理发展水平表明,学生们普遍喜欢展示自己。学校应积极为学生提供展示、演出的机会,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全身心地参与进来。通过教学过程中的反复练习与改正,在演出的过程中展示其学习的成果,让学校与家长看到民族音乐带给学生的积极影响,这不仅能增加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与小组间的合作交流,还能让学生家长们看到学习民族音乐的重要性,从而唤醒其民族自豪感与认同感。

五、结语

本文通过阐述“弦、诗、歌”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将民族器乐与诗词歌曲之间的关系呈现在读者面前,使我们对传统民族音乐文化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也能更好地弘扬与继承我国传统民族音乐文化。

笔者通过对四平地区中小学展开调查,了解其音乐教学现状与问题并进行思考,制定了一套合理的教学方案。笔者在第十七中学初二三班音乐课堂实施教学实践的过程中,以民族乐器古筝为音乐课堂教学用具,让学生近距离感受民族音乐文化的魅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生们不仅能够学到适合的音乐乐理知识,也在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提高对音乐的审美情感体验。虽然民族音乐只是音乐文化长河中的一脉,但考究其传承的价值,却足以让我们对民族音乐文化产生极大的兴趣。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四个自信,其中树立文化自信要求我们继承与弘扬传统民族文化。正如民族音乐逐渐同现代音乐实现交流融合,我国的音乐也必然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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