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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艺术教学信息化”协同创新研究——以钢琴专业为例

时间:2024-06-18

李 芳

(郑州大学 音乐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一、“互联网+”背景下企业和高校钢琴教学现状

新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人类社会的方方方面无不受到了互联网的影响。在教育行业,依托于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设备,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同时以更加智能化的形式为学习提供帮助。在这种背景下,一些艺术科技类企业纷纷推出了一批新技术、新产品。例如:美悦钢琴推出的线上约课线下授课的O2O 钢琴教学模式,珠江钢琴艺术教室的多媒体钢琴集体课教学,海伦钢琴、The One 和Find 推出的智能钢琴课程教学,于斯钢琴的视频直播课等。这些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钢琴教学的面貌,也获得了普遍的认可。但是在推广程度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在高校钢琴教学中,则仍然以传统教学模式为主,虽然相关人员也意识到了传统模式的不足,但是由于自身的资源有限,创新能力不足,很难实施大规模和深入的变革,广大师生也难有机会接触到这些新技术、新产品,教学质量和专业建设停滞不前。两者处于一种割裂的状态。因此,需要加强两者之间的互动,一方面可以为艺术科技企业开辟出新的应用空间,一方面可以推动高校钢琴专业的发展,到达协同发展、双方共赢的目的。

二、“互联网+艺术教学信息化”协同创新路径

(一)端正合作态度

企业和高校的合作虽然由来已久,但是具体到钢琴专业来说,则是在最近几年来,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所以在协同发展中,一定要端正合作态度。这也是针对现实情况而言的,从其他专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合作之初,双方的参与热情都很高,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合作的深入,一些问题也慢慢呈现出来。很多企业希望通过与高校的合作获得一定的宣传效果,但为高校师生提供的帮助十分有限。有的学生则因为自身素质和能力有限,与企业要求有着较大的差距。双方都存在不同的问题,导致协同发展成为空谈。虽然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多样的,但是最根本的还在于双方的态度,这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首先,校企双方始终要以互联网为依托,双方的协同发展,既是在“互联网+”大背景下,也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应该让互联网成为协同发展的一条主线,继而从根本上避免一些方向性的偏差。其次,双方要始终秉承换位思考的原则,主动多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校企双方都应该成立专门机构,就合作目的、形式、标准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坦诚相待,并对合作进程时时关注,出现问题后在第一时间予以妥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打下最为坚实的基础。反之,任何一方过于强势,或者责任心不强,都会使合作难以为继,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和意义。

(二)丰富协作形式

在明确了校企合作的必要性并端正态度后,则要探索具体的协作形式。结合实际来看,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如企业派驻人员进入高校。当企业推出一款新产品后,可以先在高校进行推广和检验。钢琴专业的师生先免费使用,并从用户的角度就使用感受、改进建议等与企业派驻人员进行详细的探讨,这对于产品在市场的顺利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比如郑州大学针对海伦睿卡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推动的智能钢琴,曾提出在每一个音演奏后都给出相应分数和最终演奏成绩的建议,一方面可以增强学习者的兴趣和自信心,一方面可以让演奏者对个人水平有全面的了解。推向市场后,打分功能获得了普遍的好评。又如学校派驻师生前往企业。针对当下的教学需要,带着问题和需要来到企业,与企业探讨生产这种产品的可能性,是否可以实现、是否可以对现有产品进行改造升级等。这种上门求助不仅可以满足师生的切实需求,也为企业研发提供了新的方向。再如,校企双方联合推出新产品。高校是一个地区的智力库,在理论研究方面独具优势,而企业则为理论转化为实践提供了平台。因此,可以由双方共同成立某个产品或项目的工作室,分别派驻人员进行研发和推广,到达多方共赢的目的。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灵活的协作发展形式可以运用,要求双方始终秉承适应性和灵活化的理念,不断推陈出新,为合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三)建立合作机制

“互联网+”下的校企双方的协同发展,是一项长远的事业,而非一时之需。所以需要在已有的基础上探索出长效发展机制。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协同发展动力机制。所谓动力机制,就是让校企双方都感受到协同发展给自己带来的益处,并在此基础上全力参与到合作中来。因为在协作过程中,会涉及多个社会和经济主体,仅靠高校和企业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以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保障和支持,让校企双方明确自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为协作保驾护航。

其次是协同发展保障机制。科学完善的保障机制,可以使双方免除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合作中来。对此,一方面,要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行业协会全面参与的第三方机构,对双方合作进行监督和监管,并起到协调和沟通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校企双方合作是带有明显商业化色彩的,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对此应对《劳动保障法》《高等教育法》等进行充分和有效的运用,保证各项活动有法可依。

再次是协同发展评价机制。协同发展并非自娱自乐,而是要出成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对此,应建立起由行业协会为主体的评价机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应对双方的协同发展进行全程监督,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立场,促进双方发展,解决双方困难,维护双方利益,同时对协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并起到相应的导向、诊断和激励作用。

(四)建设实训基地

校企双方协作发展,必须落实到人。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在校内建设实训基地、组建工作室是较为合适的形式。一般来说,可以由学校提供地点,企业出资,提供必要的设施,然后由校内师生和企业人员组成一个团队,成立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独立运营,同时又有机组成为一个整体。研发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高校钢琴教学、青少年钢琴教学的现状,依托互联网设计出多款产品,如智能钢琴、钢琴陪练软件等。并先在高校钢琴专业内部进行测验和完善,为推向市场奠定基础。生产工作室则由校内师生和企业人员,与生产厂家、人员等进行接洽,控制生产成本,保证产品质量。销售工作室则主要负责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包含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主要是针对本专业的师生,校外则是针对各类有需求的机构或个人。每个工作室都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制度,并明确计划和标准。通过工作室的建立和运行,一方面可以让企业在学校扎根,便于全面了解市场需求,借鉴理论研究成果;一方面可以让校内师生及时应用一些新技术、新成果,而且让学生得到了全面的锻炼。他们从一个个单纯的学习者,变成了对钢琴教育业态发展有着全面了解的从业者,这对于他们的今后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五)积极利用网络

既然是“互联网+艺术教学信息化”协同创新研究,自然少不了对互联网的有效运用。校企双方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一系列活动。比如鼓励师生利用自己的社交网络,记录和展示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介绍新产品、新技术,并着重展示在学习中使用的效果和感受,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代言人的效果。再如新产品的推广和宣传活动。当下,网络直播无疑是最火爆的销售模式,对此校企双方也可以进行效仿。比如在推出新产品后,就可以采用直播的形式。企业人员详细介绍产品的功能与特色,钢琴专业学生则负责展示,还有专门的人员负责销售等。又如众筹演出活动。可以针对新产品的特点,开展众筹演出活动,利用钢琴专业师生的专业优势,可以为观众提供按需定制,然后进行直播。众筹的费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活动花费的需要,而且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推广效果。此外,还可以通过学校或企业的专题网站、APP、公众号等,就校企合作予以宣传和报道,由此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参与和认可。

三、结语

综上所述,进入新世纪后,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统的钢琴教学也迎来了崭新的突破。诸多艺术企业纷纷以此为契机,推出了多项新技术、新产品,也在实践中有着良好的表现。但是受到多种原因的影响,这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还不够广泛,用户群体较为狭窄,面临着酒香巷子深的尴尬境地。对此,艺术企业应与高校钢琴专业开展充分的互动,音乐专业师生既是直接的使用者,可以从本质上提升教学质量,推动专业建设和发展;同时也是推广者,可以起到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为这些新技术、新产品开辟出更为广阔的空间。本文正是基于此目的,就两者的协同创新进行了研究,希望可以真正实现多方共赢,成为当代钢琴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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