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马志丹
【摘 要】让-保罗·萨特的戏剧《恭顺的妓女》以丽瑟如何帮助黑人逃脱被杀命运为主要内容。剧中白人妓女丽瑟在亲历了火车上白人汤麦斯枪杀黑人的事件后,起初为了避免卷进官司选择明哲保身,然后在警察和汤麦斯亲戚们的威逼利诱下选择替汤麦斯作伪证,最后在得知作伪证造成的不良后果后选择帮助黑人逃跑。可以说,她在选择上经历了“逃避——妥协——反抗”的过程。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上说,丽瑟进行一次次伦理选择的过程是她内心理性意志逐渐战胜自然意志和自由意志的过程。她帮助黑人的选择体现了她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表现了其人道主义精神,也为现实社会矛盾的化解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恭顺的妓女》;让-保罗·萨特;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
中图分类号:I10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21-0216-02
当戏剧《恭顺的妓女》(The Respectful Prostitute,1946)于1948年在美国公演大获成功之后,同年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在该剧的一篇序言中写道:“我是反种族主义者,因为我知道种族主义是什么意思。……今天在这出戏中我谴责种族主义。”[1]204-205由此可知,该剧的剧情是围绕着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矛盾展开的。然而结合该剧的标题“恭顺的妓女”以及细读剧本后发现,在白人群体中,妓女丽瑟是与众不同的。她在“要不要证明黑人是无辜的”这件事上,经历了逃避作证、屈服于功利而作伪证之后,最终选择反抗强权并勇敢地保护黑人。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人的伦理选择一方面是指“人的道德选择,即通过选择达到道德的成熟和完善” [2]267,另一方面是指人面对多个选项的选择,而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伦理价值。很显然,丽瑟的逃避、妥协和保护黑人的伦理选择过程反映了她内心理性意志对自然意志和自由意志的战胜,使她最终走向了道德的完善。
一、求生欲望驱使下的明哲保身
我们知道,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安然立足就需要掌握好生存的基础,比如人际关系、社会地位和自身技能等等,这是人趋利避害的生物本性,也是人在求生欲望驱动下所能做的基本选择。在戏剧《恭顺的妓女》中,白人妓女丽瑟想要在美国南部生活下去,同样需要安身立命的基础。根据剧情,丽瑟因犯了事而从纽约逃到美国南部谋生。从她刚开始和弗莱特的对话中可以知道,她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她来自纽约,也不说清楚她在纽约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自己招了麻烦。再结合她和黑人的谈话可知,她不喜欢法官和警察,甚至觉得他们恶心。由此可以推测,丽瑟在纽约发生的事情可能和警察等人有关,而且她离开纽约南下是为了躲避纽约警察的追捕和询问。换句话说,对于丽瑟而言,避免与法官、警察打交道是她在南方城市生存下去的一个条件。而丽瑟的状况是刚刚到了美国南部,她急需在城市生活下去,所以她更需要把握好能够让她存在的外部条件,即避免甚至不去和法官、警察等人产生交集。
根据文学伦理学批评,人希望生存是人的求生本能,而促使人保护自己并存活下去的内在动力是人的生存欲望,这是人自然意志的体现。对于丽瑟来讲,她初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保护自己并在新的城市中获得生活的保障是她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这时候她的求生欲望相比于其他的欲望来说是最强烈的,而求生欲望越强烈,她自然意志的力量就越强大。因此,在这种强烈求生欲望的驱动下,当黑人第一次请求她向法官说明火车上杀人案真相的时候,她拒绝了这一请求,“我不会管别人的麻烦事的,因为我自己的麻烦事已经够多的了” [3]218。从丽瑟给出的理由能够看出,虽然丽瑟在火车上的那起冲突中既是见证者又是受害者,但是此时的她在求生欲望的驱动下选择了明哲保身以避免受到此事的影响,也就是说她为了生存而选择了逃避责任。对于她来说黑人尽管也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但是他的冤屈与自己无关,不仅如此,帮助黑人还会直接影响到她的生活。然而丽瑟仍然承诺黑人说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她可以向法官说出事情的真相,可见丽瑟并没有被自然意志的力量完全左右。由此可知,丽瑟并不是一个为了自己生存而牺牲别人幸福的人,而是一个善良、诚实的人。
二、功利欲望驱动下的违心之举
对于丽瑟而言,她的职业虽然很不体面,但是她并不自轻自贱,而是很看重自己的付出和回报。然而受到职业和地位的影响,丽瑟的这一希望很不容易实现。在这起火车上的凶杀案件中,丽瑟是受到两个白人欺侮的对象,也是目睹汤麦斯杀死黑人的目击者。在这种情况下,丽瑟成了汤麦斯亲戚们力图说服的对象,她受到汤麦斯的表弟弗莱特和警察们的轻视、辱骂和胁迫,被要求在伪证词上签名。然而由于弗莱特对她付出的不尊重以及弗莱特接近她是出于想强迫她签字的缘故,丽瑟不仅反驳了弗莱特对事件真相的歪曲,而且果断拒绝了签字。因此可以说,丽瑟是个很有自尊心且理性意志很强大的人。可是当参议员克拉克(即弗莱特的父亲)同样提出救汤麦斯的要求时,具有正义感的丽瑟竟说出“我很抱歉……抱歉真相是这个样子的” [3]261以及“黑人没有真的把我强奸了倒是件糟糕的事了” [3]262的話,并且选择违背良心在伪证词上签字。这是为什么呢?从表面上看,丽瑟做出签字的举动和她的正义感是背道而驰的两件事,因为按照常理来讲,一个具有很强正义感的人不会轻易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那么丽瑟做出向参议员妥协的选择势必是因为后者提出了在丽瑟看来更为有利的交换条件。
细读文本可知,丽瑟虽然是个妓女,但是她的自尊心很强,她希望客人愿意为她停留是因为对她满意,而不是出于别的目的。因此,当她发现弗莱特接近她是别有用心之后,她便和弗莱特发生了争吵。然而丽瑟虽然是个讲真话、有自尊心的人,但是她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在日常的生活中她由于身份和职业的关系受到了太多的屈辱。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她想要获得自尊心满足感的话,最好的选择就是通过结识上流社会的人而使自己获得一定的地位和金钱。这样就不难理解丽瑟为什么一看到弗莱特父子的照片就停止了与弗莱特的争吵,转而对照片里的人表现出谦和、恭敬的态度。可以说,她很羡慕上流社会人们的生活状态,并且希望自己能被这些人爱、被这些人记得。因此,当克拉克参议员欺骗丽瑟说只要她能签字她就能获得汤麦斯母亲的感谢、铭记、鲜花和照片之时,丽瑟就放弃了对人道主义的坚持,也相信了他的承诺以及他对黑人和白人生存价值的评价,而选择了作伪证。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上看,丽瑟对上流社会的迷恋是一种功利欲望,是其自由意志的内在驱动力。在听到参议员承诺的时候,丽瑟的自由意志显然摆脱了理性意志的束缚,使她在功利欲望的驱动下做出违背良心的选择。
三、理性回归后的挺身而出
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上说,人的每一个伦理选择都会引起相关的结果。由文本可知,丽瑟作伪证的选择主要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使得凶手汤麦斯被释放,二是使得城市中的黑人群体成为全城白人攻击、杀害的对象。前一个结果是参议员告诉她的,但是当她向参议员索要之前的承诺之时,参议员只是给了她一个装着一百元钞票的信封,并没有带来来自汤麦斯母亲的任何带有感谢性质的东西。这让丽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使她明白她的妥协并没有换来想要的尊重。而后一个结果是她自己听到的。逃跑的黑人告诉她一旦被白人抓到,“他们会给我浇上汽油,然后用火烧” [3]269。我们知道,在当时的美国南部城市中,黑人群体是一个被鄙视、被伤害的存在,他们无法得到平等的对待,也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该剧中受到迫害的黑人便是如此。他虽然也是事件的亲历者,但是他没有权利说出真相。进一步来看,丽瑟的伪证词不仅伤害了这个黑人,还伤害了其他黑人,这点从弗莱特的话中可以知晓:“他们抓住了一个黑人,但不是该抓的那个。可是他们也把他浇上汽油点着火了。” [3]273
一般来说,事件的结果是对之前选择的反馈,具有激励或匡正人行为的作用。丽瑟行为结果所反馈出的信息是,她的选择不仅没有给自己带来利益,更伤害了无辜的人,还使得犯罪者逍遥法外,也把自己变成了案件的帮凶,是一个损人不利己的选择。这一结果超过了丽瑟的预期,并打击了她在答应签字时的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让她的理性开始回归。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理性指的是人关于善恶的高级认知能力,与人的动物性本能相对” [2]253。理性的回归意味着理性意志的力量开始加强,使得自然意志和自由意志都受到约束。从上文的分析可知,丽瑟在理性状态下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当她意识到自己的签字产生了不良效应的时候,她明白之前的选择是有违人道的,于是在理性的引导下做出了保护黑人的选择。她先是把黑人藏匿在自己家中以帮助黑人躲避警察们的搜查,之后还把枪给了黑人,打算在紧急时刻与黑人共进退,最后在弗莱特追出去杀黑人后,她用枪指着弗莱特,直到听到弗莱特说黑人没死并且被弗莱特的情爱所打动才又回到弗莱特的怀抱。因此,丽瑟最终获得了她想要的尊重。她保护黑人的选择表现了她在理性回归后对人道主义精神的坚守,以及她对以参议员为代表的白人们所谓的“正确选择”的反抗。
综上所述,白人妓女丽瑟通过自己的伦理选择最终达走向道德的成熟,同时赢得了应有的尊重,也让自己在陌生的城市中找到了她所需要的生存基础。她从一开始的明哲保身到为了获得上流社会青睐而妥协,最后到自知犯错便为保护黑人而挺身而出,经历了欲望对行为的驱使和理性回归后对欲望的抑制,表现了理性对人行为向善的积极作用,“至关重要的是,……(丽瑟)她拯救道德所作的努力,而不是拯救黑人身体所作的努力”[4]109。如果将剧中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冲突扩大到人际交往之间的矛盾冲突的话,丽瑟在剧中进行伦理选择时所反映出的内在冲突便是在现实情况下人内在冲突的艺术化表达,其所关照的现实意义便是:人在做出伦理选择的时候坚持以理性抑制欲望的内在选择是减少现实矛盾的有效途径,也同时会收获道德的成熟与完善。
参考文献:
[1]Jean-Paul Sartre. Sartre on Theater. Eds. Michel Contat and Michel Rybalka. Trans. Frank Jellinek. New York: A Division of Random House,Inc.,1976.
[2]聶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Jean-Paul Sartre. No Exit, and Three Other Plays. Trans. S. Gilbert, I. Abel, and I. Title. New York: A Division of Random House,Inc.,1989.
[4]Benedict ODonohoe. Sartre's Theatre: Acts for Life. Ed. Peter Collier. Bern: Peter Lang AG, European Academic Publishers,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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