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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母之不贤——元杂剧《救孝子》中李氏“贤母”形象的质疑

时间:2024-06-18

李世朝

(太原师范学院 文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贤母之不贤——元杂剧《救孝子》中李氏“贤母”形象的质疑

李世朝

(太原师范学院 文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元杂剧《救孝子》是一部公案剧,剧中杨母李氏以“贤母”的形象为后世人们所称道,其“贤母”形象也是为历代学者所公认的,没有什么大的争议。然而,如果结合元代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通过对剧情内容的细致分析以及与《蝴蝶梦》中相关情节的比较,可以发现对李氏“贤母”形象的定位并不十分客观,就性格内容而论,她是一个具有多面性格的人物形象:一方面她知书达理、贤惠过人;一方面又工于心计、自私自利。

《救孝子》;《蝴蝶梦》;贤母

元杂剧《救孝子》全名为《救孝子贤母不认尸》,是元曲家王仲文唯一传世的杂剧作品,关于《救孝子》的研究,学者们多从它对动乱现实的反映、贪官污吏的揭示及主人公反抗精神的体现等方面进行解读,对剧中杨母李氏的“贤母”形象定位也基本一致,认为“主人公李氏是位知书达理、贤淑过人而又性格刚烈的老妇人形象”[1]。然而,如果在元代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对剧本加以细致研读以及与《蝴蝶梦》中相关情节比较,会发现“贤母”李氏具有多种性格特征,不仅具有贤德的一面,也有自私自利的一面。

《救孝子》开篇塑造了一位勤俭持家、知书达理、不卑不亢的“贤母”形象,“家业消乏,拙夫亡化,抛撇下痴小冤家,整受了二十载穷孤寡”、“今日个孩儿每成人长大。我看的似掌中珠,怀内宝,怎做的眼前花?一个学吟诗写字,一个学武剑轮挝,乞求的两个孩儿学成文武艺,一心待货与帝王家”(文中所引元杂剧曲文、宾白皆出全元曲》)[2],一位庄村单身母亲独自拉扯两个孩儿长大成才,十分不易。当小儿子杨谢祖对自己“庄农”身份感到有些微词时,母亲李氏则拿伊尹曾在莘野中扶犁耙,后佐中兴事武丁;傅说曾在岩墙下拿锹锸,后辅成汤放太甲的事迹来教育他。当得知府尹王脩然大人在门首时,她则从容不迫、不卑不亢地说到“孩儿也,洒扫了草堂,我自接待去咱”,为了保全继子杨谢祖,着自己的亲子杨兴祖去从军。面对继子杨谢祖杀嫂的指控,她以官府办案程序不规范,对人命案件审理的草率等理由,拒不认尸,从而保全了继子的性命。最后,使得一家人得以团圆,受到加封。从全剧来看,李氏的“贤母”形象似乎始终如一,没有什么瑕疵。但是,如果结合元代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对剧中李氏的言行及心理活动加以细致分析,李氏“贤母”形象的定位并不客观。

剧情一开始便疑窦丛生,面对前来勾军的府尹,李氏从容不迫地洒扫草堂准备接待,这有违常理,作为府尹“随处迁军,不曾停一时半霎”,不会随便进入一介平民的家里。在门首李氏当着府尹的面“拜贴户”,故意引起府尹的疑问,于是她顺其自然解释道“大人,这军身元是俺家的。多亏这贴户替俺当了二十年。今年轮也轮着俺家当了”,从而赢得府尹大人的好感和夸赞“好个一家儿本分的人家!”李氏“请大人下马来,到草堂上坐”的理由是,她有“两个小厮”,着大人“随分拣一个去”,然而,当府尹要选小儿子杨谢祖当军时,她却不同意,执意要让大儿子去当军,这引起了府尹的不满,从而逼问其理由,于是她又顺其自然地道出原因,小儿子乃侧室所生,大儿子才是自己亲子,“公子登筵,不醉即饱;武夫临阵,不死则伤”,为了保全小儿子,才做出这样的决定。此言一出,王府尹惊诧道“方寸地上生香草,三家店内有贤人”。此段情节的设计令人疑惑,既然李氏想要保全侧室之子,为何还要说出“老身有两个孩儿,随大人拣一个当军去便了”这样的话,如果她真心想保全侧室之子,在门首之时就应该直接告诉府尹大人,让亲子杨兴祖去当军,这样岂不是省下很多麻烦?在关汉卿的《蝴蝶梦》中,同样有贤母舍亲救疏的情节,剧中王氏三兄弟在争执中失手打死了杀父仇人皇亲葛彪,按照当时的律例需要一个人来偿命,包待制着王母大儿子偿命,王母说大儿子孝顺,不同意。包待制着二儿子偿命,王母说二儿子会营运生理,也不同意。包待制问道:“兀那婆子,这第三的小厮偿命,可中么?”王母道:“是了。可不道‘三人同行小的苦’,他偿命的是。”这引起了包待制的怀疑“这一个小厮,必是你乞养来的螟蛉之子,不着疼热,所以着他偿命。”于是在包待制的逼问下,她才道出实情,小儿子乃是她亲子,王大、王二则是她继子。《蝴蝶梦》与《救孝子》都有为了保全庶子而牺牲亲子的情节,然而,两者相较,《蝴蝶梦》中的王母让亲子抵罪的情节设计更加合乎情理,其“贤母”的形象令人叹服。而《救孝子》中的李氏的做法,有故意而为的嫌疑:她试图通过精心设计,一步步将府尹引入自己设的圈套之中,为自己在其心中营造了“贤母”的光辉形象,也为一家赢得“贤孝”之家的美称。使得亲子获得府尹的保举“我与你一封书,见兀里不罕元帅,说你一家儿贤孝的人家,必然抬举你也”,从而达到了她的目的:借府尹之力,为亲子铺平仕途之路。因为在元代一段时期科举中断,仕进之路阻绝,士人地位低下,有“八娼九儒十丐”之说,除了极少数能位极人臣的儒士之外,即使进入仕途的士人大部分也只能屈居下僚,为虎作伥,帮助素质低劣的蒙古官员欺压百姓。这一点李氏也是心知肚明,所以她劝小儿子“休学这令史咱,读书的功名须奋发。得志呵做高官,不得志呵为措大。你便不及第回来呵,只守着个村学儿也还清贵煞。”然而,在元代想通过习文而得高官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他最后的命运也很可能是“只守着个村学儿也还清贵煞”,如此也好,可是位于社会最下层的士人,结局往往是十分悲惨,想一心“守着村学儿”也不可得,“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不想受到“欺兄杀嫂”的指控,惨遭严刑逼供,险些送命。与此相似,《蝴蝶梦》中的王氏三兄弟都一心要在文章上安身立命,希望“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风凰池”、“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最后却身陷囹圄,沦落到卖儒家经典《论语》、《孟子》去安葬父亲的境地,这是元代士人悲剧性的命运。“读书仕进”之路此时已经走不通,而习武却是元蒙统治者所崇尚的,“鞍人生长于鞍马间,人自习战,自春徂冬,旦旦逐猎,乃其生涯”[3],游牧民族的这种习性决定了他们尚武的性格。所以,习武则更有可能获取功名、解决矛盾,如元杂剧《薛仁贵荣归故里》中的薛仁贵“自幼习武”,长大从军,三箭定天山,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合汗衫》中李玉娥的儿子陈豹学成十八般武艺一举夺得武状元,报仇雪恨,一家得以团圆。因此,从庶子学文、亲子习武以及着亲子当军留庶子在家习文的安排来看,李氏具有工于心计、自私自利的性格特点。

李氏自私自利的性格贯穿全剧始终,面对小儿子杨谢祖被指控杀害嫂嫂,众人在树林中找到一具女尸,让亲属辨认,当面对穿有儿媳衣服,且已经腐烂不堪的女尸时,娘家人已经认定这就是自己女儿的尸体,而杨母看着这尸体则道“我这里孜孜的觑个真,悠悠的唬了魂”,对小儿子则嗔怪道“儿呵,怎不教你娘心困。怎生来你这送女客了事的公人!”同时,又念起了儿媳的好“媳妇儿也,你心性儿淳,气格儿温,比着那望夫子石不差分寸。这的就是您筑坟台包土罗裙。则这半丘黄土谁埋骨,抵多少一上青山便化身,也枉了你这芳春”。从对儿子的责备和念及儿媳的好这些话语中,可以透露出,杨母已基本上认定这具女尸就是儿媳妇的尸体。然而,面对令史的质问,她则予以坚决地否认“这衣服是,尸首不是俺媳妇儿的”,而心里却是另一番思索“我其实认不得也波哥”,当小儿子杨谢祖拿起尸体旁边的刀子问她“兀的不是我哥哥的刀子?”杨母则慌忙地说道“儿也,休觑他”。面对这重要而又不利的物证,李氏却是想掩盖过去。对于令史关于刀子的质问,她则坚定地回答“这把刀子是,衣服是,尸首不是俺媳妇儿的”。对于尸体的辨识,李氏心里已是模糊不清,甚至已经认为尸体就是儿媳的,但是嘴上却是坚定否决,因为她心里明白,不管尸体是与不是,一旦相认,她儿子的性命将危矣。对于尸体的检验,杨母说出这样的检验方法“则合将艳醋儿泼得来匀匀的润,则合将粗纸儿搭得来款款的温”。尸体在六月酷热的天气里经过了半个月,且又遭遇了雨水,“被鸦鹊啄破面门,狼狗咬断脚跟”,“尸骸全毁烂,都是些蛆螬粪”,“蛆虫钻,筋骨凋零,眉目难分,爪发解脱”,这样的尸体应属“坏烂之尸”。根据南宋宋慈所著《洗冤集录卷之二·十四验坏烂尸》对于“坏烂之尸”的检验方法应为“量札四至讫,用水冲去蛆虫、秽污,皮肉干净方可验。未须用糟醋,频令新汲水,浇尸首四面”[4],此处对“坏烂之尸”的检验已明确地指出“未须用糟醋”。因此,杨母所说的检验尸体的方法并不十分准确。从前文她劝小儿子宁守清贫,莫要做令史的话语中,可以推测出,李氏对当时社会官吏素质低劣,令史为虎作伥的现象已是心知肚明,她想通过自己对律例的精通、对验尸方法的熟知,去规避法律,因为她知道“从来个罪疑便索从轻恕”,这样便可以保全自己小儿子的性命。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杨母内心深处具有自私自利的特点和欲包庇儿子罪行的动机。

为什么“贤母”李氏会有这样的性格特点呢?就作者创作意图来说,作者起初的意图是想塑造一个完美无瑕的贤母形象,“但它有时并不符合逐渐成熟起来的那个活生生的人物性格的自然发展。当人物成熟起来时,他必然要按照自己的性格轨道进行,而无法迁就作家原来的意图”[5],其次,人是矛盾存在的共同体,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善恶交织的性格才真实、本色的。在元代,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土崩瓦解,在元朝黑暗的统治下,贪官污吏草菅人命,强梁豪绅横行无忌,致使个体生命面临着严重的威胁,人们更加关注自我个体生命的需求,更加关注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李氏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艰难生存的个体,她身上所呈现的多种性格,是人性本质和特殊社会文化所形成的。

[1]马重阳.趁着个一犁春雨做生涯—元杂剧《救孝子贤母不认尸》探析[J].运城高专学报,1993,(3):43.

[2]徐征等.全元曲[G].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盂珙.蒙鞍备录[M].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8年,4.

[4]宋慈著.洗冤集录[M].罗时润,田一民译注.福建:福建科技出版社,1980,88.

[5]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44.

I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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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125(2016)11-0023-02

李世朝(1991-),男,河南洛阳人,汉,太原师范学院2014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中国古代文学,元明清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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