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吕 畅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21)
《燕乐考原》中的燕乐调音阶理论
吕 畅
(四川音乐学院四川 成都 610021)
清代朴学家凌廷堪所著《燕乐考原》被认为是燕乐学的开山之作,影响甚广。过去乐律学界对于《燕乐考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燕乐二十八调的宫调结构方面,对书中所论的燕乐音阶问题较少关注。本文以《燕乐考原》中对燕乐音阶的阐释作为研究对象,为学术界仍在争议的燕乐音阶结构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燕乐二十八调;燕乐音阶;《燕乐考原》;变;闰
清代朴学家凌廷堪所著《燕乐考原》一书,被认为是燕乐学的开山之作,影响甚广。过去乐律学界对于《燕乐考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燕乐调的宫调结构方面,而对书中所论的燕乐调音阶结构问题较少关注。本文拟通过分析《燕乐考原》中对燕乐调音阶结构的论述,为目前学术界存在广泛争议的燕乐音阶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对“变”与“闰”二字的解释,是学界对燕乐调音阶结构争论的焦点。先看一则史料。《宋史·乐志》云:
蔡元定尝为《燕乐》一书,证俗失以存古义,今采其略附于下:黄钟用“合”字,大吕、太簇用“四”字,夹钟、姑洗用“一”字,夷则、南吕用“工”字,无射、应钟用“凡”字,各以上、下分为清、浊。其中吕、蕤宾、林钟不可以上、下分,中吕用“上”字,蕤宾用“勾”字,林钟用“尺”字。其黄钟清用“六”字,大吕、太簇夹钟清各用“五”字,而以下、上、紧别之。紧“五”者,夹钟清声,俗乐以为宫。此取其律寸、律数、用字纪声之略也。
一宫、二商、三角、四变为宫、五徵、六羽、七闰为角。五声之号与雅乐同,惟变徴以于十二律中阴阳异位,故谓之变;变宫以七声所不及,取闰余之意,故谓之闰。四变居宫声之对,故为宫。俗乐以闰为正声,以闰加变,故闰为角而实非正角,此其七声高下之略也。[1]
这是目前所见关于燕乐二十八调音阶结构的最早的记载,也是诸家学者依据的主要文献。《燕乐考原》对这段话进行了如下阐释:
“上”字配仲吕,“尺”字配林钟,“工”字配南吕,“凡”字配应钟,“合”字配黄钟,“四”字配太簇,“一”字配姑洗。四变为宫本变宫声,因以“凡”字配应钟,故名为变宫,非真阴阳异位也,述者不得其解遂有此论。今指出其本原浅近如此。七闰为角,本变宫声,因以“一”字配姑洗,故云七闰为角。七为角,三又为角,故曰“闰”也。[2]
这段文字中的声、律、谱相配方式可以制成下表:
下面参照此表,分别探讨《燕乐考原》对“变”和“闰”的解释。
(一)《燕乐考原》释“变”
蔡元定所说的“四变为宫”,“惟变徴以于十二律中阴阳易位,故谓之变”,凌廷堪认为是“四变为宫本变宫声,因以凡字配应钟,故名为变宫,非真阴阳易位也”[3]。然而,如上表所示,当“以凡字配应钟”时,“四变为宫”实际上处于变徴,并非凌廷堪所云的变宫。从上表可以看出,凌廷堪实际是将燕乐调音阶的“宫”置于仲吕,黄钟位置上的音实际上是“徴”。但是在分析处在应钟位置上的“四变为宫”时,凌廷堪又误将黄钟作为“宫”,所以把“四变为宫”当作了“变宫”。按照凌廷堪所排列的工尺谱字和律吕谱字,“四变”配“凡”字,处在应钟位置,正是古音阶中的变徴。将凌廷堪所论与蔡元定原文比对,可以很清楚地发现这个错误。如下表所示:
《燕乐考原》的错误显然是由于混淆了工尺谱字和十二律吕的音位关系所致。工尺谱字没有固定音高,即今天所谓的首调唱名法,而十二律吕的音高位置固定,即固定唱名法。
《燕乐考原》又云:“四变为宫……非真阴阳易位也,述者不得其解遂有此论”。[4]根据蔡元定所说“惟变徴以于十二律中阴阳易位,故谓之变”,“四变居宫声之对”,可知“四变为宫”是指“变徴”在阴阳易位之后处于宫音的位置,也就是原调“清角”的位置,所以称之为“变”(见下表)。
乐律学中的“变”字,除了在此处为音阶之外,在古代乐律文献中一般就是“降低半音”[5]的意思。笔者认为“惟变徴以于十二律中阴阳异位,故谓之变”,讲的是“变徴”由于“阴阳易位”降低了半音,因此被称之为“变”。若以黄钟为宫,则蕤宾为变徵,处于“阳”位。而燕乐(即蔡元定所说的“俗乐”)以仲吕为宫,那么如果从黄钟为宫的视角看,燕乐之宫仲吕,就是将变徵降低半音,阴阳易位而得。而如果从燕乐的角度看,仲吕是处在宫音位置,所以蔡元定才说,“四变居宫声之对,故为宫”。如下表所示:
(二)《燕乐考原》释“闰”
蔡元定说的“七闰为角”,“俗乐以闰为正声,以闰加变,故闰为角而实非正角”,凌廷堪认为是指“七闰为角,本变宫声,因以一字配姑洗,故云七闰为角。七为角,三又为角,故曰闰也”。[6]也就是说为了区分两个角音,将变宫所代表的俗乐的角音,称之为“闰”。笔者同意这一说法。仍然从两个方面去理解:黄钟为宫,则姑洗为角。燕乐以仲吕为宫,则姑洗为变宫。燕乐二十八调不用正角调,而使用闰角调[7],即蔡元定所说的“俗乐以闰为正声”。因此,在仲吕宫系统产生了两个角音,(即“七为角,三又为角”),处在角音位置的南吕和处于变宫位置的姑洗。为了加以区别,将姑洗称作“闰”。这也可以与燕乐二十八调“闰角调”的名称互相印证。如下表所示:
在分析完《宋史》所记蔡元定《燕乐》论述燕乐二十八调七声高下的这段话之后,凌廷堪分别引用沈括《梦溪笔谈》和《补笔谈》、姜白石《古今谱法》、张炎《词源》中燕乐音阶所配工尺谱字,以及朱熹《琴律说》、赵文敏《琴原》、朱载堉《律吕精义》中古琴正调定弦法为佐证,来论证《宋史·乐志》所云“以‘合’字配黄钟为徴”和“以‘上’字配仲吕为宫”。限于篇幅,不在此复述《燕乐考原》所引的上述文献。下面仅就凌廷堪对其观点的相关论证,加以分析。
《燕乐考原》云:“字谱以‘上’字即宫声,古今皆同,可以一言蔽之。郑世子所云古正调一弦倍徴(即下徴,凌廷堪按),一弦为黄钟,犹言黄钟为下徴也。燕乐以黄钟配‘合’字,岂非‘合’字即下徴乎?三弦正宫,三弦为仲吕,犹言仲吕为正宫也。燕乐以仲吕配‘上’字,岂非‘上’字即正宫乎?”[8]凌廷堪认为古琴正调定弦法以倍徴为第一弦,与燕乐二十八调以“合”字配黄钟、当倍徴音一致;以正宫音为第三弦,与燕乐二十八调以“上”字配仲吕、当正宫音一致。
同时,《燕乐考原》中还批评了明代宋濂为《太古遗音》所做的“跋”中的另一种观点:“士大夫以琴鸣者,恒法宋杨守斋缵,以合晋嵇康氏之故也,而其中不可无疑者。古者协管以定正宫,以正宫为声律之元也。今缵以仲吕为宫,则似用旋宫之法。既曰旋宫,则诸律何不能各为宫乎?其与独弹黄钟一均者又何异?”凌廷堪反驳道:“唐宋人皆以‘上’字配仲吕,守斋以仲吕为宫,正唐人以‘上’字为宫之遗法,与沈存中、姜尧章、赵子昂之说悉合,潛溪不知也”[9],再次强调“以仲吕为宫”乃是唐宋遗风,与燕乐调音阶所配律吕正相吻合。
对于后人为什么不理解燕乐二十八调“以合字为徴配黄钟,以上字为宫配姑洗”。《燕乐考原》又云:“案《辽史》所云‘五、凡、上、一、四、六、句、合十声’,内‘四’字即低五字,‘合’字即低‘六’字,‘句’字即低‘尺’字,其实止七声也,与今乐工所传字谱同,即古乐之五声二变也。当是苏祗婆龟兹琵琶之谱法,隋唐人因之,辽人所载入史志。郑译以其言不雅驯,乃以‘宫、商、角、变徴、徴、羽、变宫’代之。则又以黄钟、太簇、姑洗、蕤宾、林钟、南吕、应钟七律代之。后人遂生眩惑耳。五声二变惟宫声最浊,字谱中惟‘合’字最浊,故以‘合’字当宫声。继而考之器数,则又云应用林钟为宫。乃用黄钟为宫,是‘合’字配徴声,不可以配宫声,郑译已自言之。故宋人但云‘合’字配黄钟,不云配宫声也。”[10]
凌廷堪认为后人困惑于“燕乐以合字配宫声”,是因为错误地认为“五声二变惟宫声最浊,字谱中惟合字最浊”,可谓一语中的。燕乐以十二律最低音黄钟,配最浊之“合”字。这一论述和蔡元定《燕乐》所载字谱与律吕的搭配完全一致。如下表所示:
从上述两个方面的分析可知,《燕乐考原》认为燕乐调音阶的结构与五正声加变徵、变宫的七声古音阶上一致的。
《燕乐考原·卷一总论》云:“正宫调黄钟为下徴,第一弦也;仲吕为宫声,第三弦也,宋人以合字配黄钟,即配下徴也。上字配仲吕,即配宫声也。郑世子诸人皆以上字为宫声,亦由考验得之,而不知其与宋人所配无异同矣。仲吕上字为宫,则林钟尺子为商,南吕工字为角,应钟凡字为变徴,黄钟合字为下徴,太簇四字为下羽,姑洗一字为变宫,黄钟清六字为正徴,太簇清五字为正羽,而燕乐、古乐无异。”[11]
凌廷堪仍从古琴正调定弦法讲起,结合朱载堉等人的论断,明确地讲到“燕乐、古乐无异”,即燕乐二十八调音阶结构与古乐变徴音阶一致。
综观《燕乐考原》中所阐释的燕乐调音阶结构,最为难解的是黄钟为宫和仲吕为宫两个系统交替论述古乐和燕乐在音阶名称和调高上的区别。古乐以黄钟为宫,燕乐以仲吕为宫,虽然使人迷惑,但是凌廷堪紧紧抓住蔡元定对于工尺谱字和律吕的搭配关系这一要害,最终实现了自圆其说。
对《燕乐考原》的燕乐调音阶理论提出过不同看法,主要有王光祈《中国音乐史》和钱仁康《宫调辨岐》。下面分别加以分析。
(一)王光祈《中国音乐史》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第四章第六节“燕乐考原之误点”提到:“《燕乐考原》卷一第十六页云:‘仲吕上字为宫,则……应钟凡字为变徴……姑洗一字为变宫。’是凌廷堪亦误视“‘变’为变徴,‘闰’为变宫,而不知其为‘清角’、‘清羽’也”[12]。“‘变’为‘清角’非‘变徴’,‘闰’为‘清羽’非‘变宫’”[13]。
王光祈的依据同样是《宋史·乐志》所辑蔡元定《燕乐》一书,但是他认为:“蔡氏所谓‘四变’者,系指古律仲吕而言。何以知之?因该律在十二律中,阴阳异位,故也(按古调中之变徴,系蕤宾,为阳律;现在则为仲吕,系阴律;所以只能称之为‘变’——王光祈原注)。蔡氏所谓‘七闰’者系指古律无射而言。何以知之?因该律为古调七声中所未有之故也(以七声所不及,故谓之‘闰’——王光祈原注)”。[14]
王光祈的观点是“变”为清角,“闰”为清羽,燕乐使用的是一种五正声加清角和清羽的完全不同于古音阶的音阶。这显然违背了蔡元定的论述中燕乐音阶与工尺谱字和律吕谱字的相配关系。这样一来,不仅《宋史·乐志》需要改动,《燕乐考原》中所摘录的沈括《梦溪笔谈》和《补笔谈》、姜白石《古今谱法》、张炎《词源》中燕乐音阶所配工尺谱字,以及朱熹《琴律说》、赵文敏《琴原》、朱载堉《律吕精义》的相关论述全部需要修改。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是今天中国内地乐理课本中所讲的加清角和清羽的“燕乐音阶”理论的始作俑者。而“燕乐音阶”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来自对《燕乐考原》的误读。李玫在《蔡元定<燕乐书>解——“变”与“闰”解释中的王光祈之误》一文中指出:“王光祈先生陷在自己的主观设想中既没理解蔡元定所指在内容上的递进,也没有考虑其它材料所给出的信息……王光祈先生这种以主观理解动辄批评古文献有错的分析方法,客观上对后来的研究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15]。
(二)钱仁康《宫调辨岐》
《宫调辨岐·辨调第二》云:“《宋史·乐志》引蔡元定《燕乐》一书云:‘……’其使人大惑不解者,厥为‘四变为宫’,‘七闰为角’,‘变徴于十二律中阴阳易位,故谓之变,变宫以七声所不及,取闰余之义,故谓之闰’数语。凌廷堪因燕乐以声配律而解释‘四变为宫’之宫为变宫,其言曰:‘四变为宫,本变徴声,因以凡字配应钟故名为变宫,非真阴阳易位也。’意者,宫、商、角、变、徴、羽、闰七声原当上、尺、宫、凡、六、五、乙七字;今以变徴凡字配应钟,如以黄钟当宫声,则变徴当为变宫矣。”[16]
这里明确指出凌廷堪所说的“因以凡字配应钟,故名为变宫,非真阴阳易位也”,是因为误将黄钟做宫,以应钟为变宫。
对“四变为宫”和“七闰为角”的解释,《宫调辨岐》也与“燕乐考原”不同:“凌廷堪曰:‘清乐,即魏、晋以来之清商三调也。三调者:清调也,平调也,侧调也。龟兹乐未入中国以前,梁、陈之俗乐如此。姜尧章云‘琴七弦加变宫、变徴为散声者曰侧弄’。是清乐之清调、平调不用二变也。荀勖之正声、下徴、清角,亦祗三调也’。又曰‘清乐之侧调,亦杂入燕乐,而不可复识矣。今之南曲,清乐之遗声也;清乐,梁、陈、南朝之乐,故相沿谓之南曲。窃以为《宋志》之所谓四变为宫,七闰为角,盖清乐之变,即燕乐之宫,而燕乐之闰,即清乐之角也。试为图以明之:”
从上图可知,《宫调辨岐》是将“四变为宫”与“七闰为角”,视作清乐音阶与燕乐音阶之间的转变,为“阴阳易位”是指清乐音阶与燕乐音阶相比,四级音由清角变为变徴,由阴律变为阳律。遍查《宋史·乐志》所辑蔡元定《燕乐》原文,并未提及清乐,更无关于清乐音阶与燕乐音阶的对比,其中只有“俗乐”这一名称出现。所谓的“紧五者,夹钟清声,俗乐以为宫”,“俗乐以闰为正声,以闰加变,故闰为角而实非正角”[18]中的“俗乐”,指的就是今人所说的“燕乐”。《宫调辨岐》的这种推测没有文献依据。
另外,《宫调辨岐》又云:“燕乐之闰声当古律姑洗清声,为十六律所不及,故曰七声所不及。七声,亦以声释律之词耳。”[19]这里将“十六律所不及”等同于“七声所不及”,同样是建立在上图将燕乐音阶与清乐音阶对比的基础之上,并且断定“七声”乃是“以声释律”才得出的。
笔者认为,十六律“不及”是指音高不及,而蔡元定的七声“不及”则是说“名称”不及。中国古代音乐中的七声自先秦时期已经是稳定的音阶结构,不存在上方或下方音高不及的问题。“变宫以七声所不及,取闰余之义,故谓之闰”[20],指的是闰角调中原调的“变宫”,已经成为新调的“角”,其意义已经与原调七声音阶完全不同。因此,在这里用“以声释律”来解释“七声”,显然是错误的。
不过,在燕乐调音阶的结构上,《宫调辨岐》认为“燕乐之闰声当古律姑洗清声,为十六律所不及,故曰七声所不及。七声,亦以声释律之词耳。故燕乐之调,仍古乐之旧者也”[21]。也就是说,钱仁康与凌廷堪一样,都认为燕乐二十八调的音阶结构音阶与古音阶是相同的。
综上所述,《燕乐考原》通过论证,认为燕乐二十八调的音阶结构与古音阶一致。这一观点不但符合蔡元定《燕乐》所论燕乐二十八调音阶所配工尺谱字,而且也可与沈括《梦溪笔谈》和《补笔谈》、姜白石《古今谱法》、张炎《词源》中的记载相印证。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凌廷堪对“变”的解释出现失误之后,仍然能对蔡元定《燕乐》所述燕乐调音阶结构作出正确解读?毫无疑问,是得益于详实严谨的史料考据。乾嘉时期的朴学大师涉足乐律学研究,自凌廷堪《燕乐考原》始。朴学家对于音乐或者外行,但是他们严谨的治学态度应当被后人继承。
[1][18][20][21][元]脱脱.宋史·乐志[M].中华书局,1977,(1):3346.
[2][3][4][6][清]凌廷堪.燕乐考原[M].商务印书馆,1938,(1):8.
[5]如:黄钟为宫时的“变宫”指的是比宫音低半音的应钟.
[7]陈应时.唐宋燕乐角调考释[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83,(1):13-27.
[8][9][10][清]凌廷堪.燕乐考原[M].商务印书馆,1938,(1):13.
[11][清]凌廷堪.燕乐考原[M].商务印书馆,1938,(1):14.
[12]王光祈.中国音乐史[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96.
[13][14]王光祈.中国音乐史[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79.
[15]李玫.蔡元定《燕乐书》解——“变”与“闰”解释中的王光祈之误[J].中国音乐,2016,(2):38.
[16]钱亦平编.钱仁康音乐文选[M].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11(1):314.
[17][19]钱亦平编.钱仁康音乐文选[M].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11(1):316.
J602
A
1007-0125(2016)11-0059-04
吕畅(1981-),男,山东莱芜人,文学博士,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音乐史、乐律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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