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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文化舞蹈创作的前期理论研究

时间:2024-06-18

贾东霖

(台湾艺术大学 表演艺术学院,台湾 新北 23842)

岭南文化舞蹈创作的前期理论研究

贾东霖

(台湾艺术大学 表演艺术学院,台湾 新北 23842)

岭南文化舞蹈创作的前期理论研究是以岭南文化为研究对象而进行的舞蹈创作可能性的梳理和理论总结,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舞蹈创作服务,阶段性的目的是对岭南文化的可舞性内容和可行性方式做一个理论总结。本研究运用社会学行动研究的方法,结合舞蹈创作的实际需求,设计总结出此类舞蹈创作的前期工作经验。本研究为岭南文化的舞蹈创作实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岭南文化;可舞性

如何以一种文化现象或者以一种文化类型编舞,编舞家们各有妙招,手法各不相同,创作成果也各有特色。但是作为舞蹈创作的初学者来说,掌握一定的艺术创作规律是非常有必要的。

针对岭南文化进行舞蹈编创,首先是要对岭南文化有一个全盘观照,从历史、地理、风俗等方面全面的掌握和理解岭南文化的特点以及背后的形成原因。有了历史的眼光、全局的观念,以及对这种文化成因的思考,在接下来的实务创作中就会得心应手。有了全局观以后,再根据创作者自身的兴趣点和价值取向,具体针对某个文化现象展开创作研究,深刻探究其中的文化内涵,使得创作主题能够入木三分,深入人心。在实务创作阶段,则要把这种前期的研究工作延续到创作当中,根据具体的创作主题,选择合适的舞蹈形式,使得舞蹈内容与形式实现完美的结合。这是马克思文艺创作理论的“总-分-合”艺术规律。本研究主要涉及其中“总-分”两个步骤,第三步是创作实务部分,将在另外的研究中予以阐述。

本研究采取社会学行动研究的方法结合舞蹈创作的实际需求来组织研究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根据研究课题的情境,本研究设计了两个研究步骤:1.考察和计划(对岭南文化的全盘关照);2.理清情境(对岭南文化议题的价值判断和创作主题选择)。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舞蹈创作服务,阶段性的目的是对岭南文化的可舞性内容和可行性方式做一个理论总结。为了便于使本研究的论述更具体清晰,本文会结合研究者以岭南文化为题材创作的舞蹈作品《自梳离别伤》为例来辅助论述。

一、对岭南文化的全盘关照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包含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思想上层建筑是指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宗教哲学、文化艺术等等内容。两者中,政治上层建筑占据核心地位,它主导社会意识形态的选择和发展程度。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是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事务不可能脱离这个关系网而独立存在。因此,虽然是研究岭南文化的舞蹈创作方法的问题,我们首先也要有历史的观念、全局的观念去认识岭南文化。

建立对岭南文化的全盘观照观念,其意义在于:第一、有助于我们深刻的认识岭南文化特质。第二,有助于我们分析形成这种文化特质的内在思想因素。第三,这是培养舞蹈编导的格局和人文情怀的有益方法。

要对岭南文化进行全盘观照,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岭南文化的概念和内涵。岭南是一个地域概念,它是指中国南方的五座山岭以南的地区。依照现在的行政划分,主要是指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全境以及湖南和江西两省的部分地区。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创造的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岭南文化就是岭南地区全部文化的总和,它包括三大支系:广府文化、客家文化和潮汕文化,其中每一个支系又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

岭南文化不是本课题的研究重点,本文不做扩展论述。但是面对浩瀚的岭南文化,如何入手?从哪里开始?依循什么样的路径?研究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进入。

1.岭南风俗。风俗是一种制度化、约定俗成的文化,它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信仰、心理性格、行为特征等等。研究岭南风俗是进入岭南文化研究的第一个层次,从身边入手,从当下的生活细节入手,这是走进岭南地区民族性格深处的渠道之一。

2.岭南文物。文物是文化的实物。研究岭南文物的范围不限于岭南地区,包括保存在世界各地的岭南风格的建筑、器皿、书籍、字画等等。岭南文物当中反映了文物产生年代当时岭南人们的生活状态,包括经济情况、社会活动情况以及道德、信仰、风俗等信息。这是进入岭南文化研究的第二个层次,对开展历史题材的舞蹈创作尤其重要。

3.思想。思想是对当下的岭南地区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观察和总结。强调“当下”,但是不能忽视历史,不能割裂它与过去的关系,它依然是岭南地区人们在岁月中沈淀下来的文化的一种。虽是思想,但是不能忽视经济的力量,它是经济发展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思想文化是产生当代岭南文化的根源所在,关注人们的思想文化,就是关心当下文化的发展。当然,任何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都有它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从这点来说,研究思想文化,是洞见未来,主导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所在。

二、对岭南文化议题的价值判断和创作主题选择

从风俗、文物、思想三个层面对岭南文化进行全盘的观照之后,创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主题来进行创作。岭南文化可以创作的主题非常多,在过去的创作中有许多优秀作品诞生。例如《木屐舞》是以岭南地区人们过去爱穿木屐的习俗为主题创作的风俗舞蹈、《咏春》是以南派功夫咏春拳为主题创作的身体文化舞蹈、《围城》是以发生在岭南地区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历史事件为主题进行创作的历史舞蹈、《沙湾往事》是以岭南音乐为主题进行创作的舞剧作品等等。以上例子都是关于风俗和文物部分的,反映当下岭南思想的作品例如《深圳故事》、《木棉花开》等等,这些作品则表现了中国大陆改革风潮中,当代岭南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风貌。

第一步是通过全盘观照找到创作主题;第二步,在找到主题之后,对选定的主题还要再次进行全盘观照。一个主题可以包含多个面向,创作者需要对这些面向都作一个全面考虑和价值判断,在价值判断权衡之后,再选择出一个对创作者来说最有价值和最有意义的面向进行创作。下面以研究者创作的岭南舞蹈作品《自梳离别伤》为例来说明。

《自梳离别伤》是以岭南地区自梳女的社会历史现象为主题创作的舞蹈作品。自梳女是一生不嫁人的一个女性群体的称呼。在广东地区,古代女子嫁人的时候,头发都要由母亲给女儿盘起来表示祝福,而不想嫁人的女子会选择由他人而不是由自己的母亲操作,经过一套名曰“梳起”的特定仪式把头发盘起来,是为“自梳”,并以此向社会宣示永生不嫁。自梳女一旦经过梳起的仪式之后,便不能反悔,也不能继续在家里生活,她们需要自谋生路,自寻住处。那种情况下,大多数自梳女只能选择与其他自梳女结伴生活。如果她们被发现与男人有关系时,会遭到暴打并浸猪笼而死。从现在的眼光看来,自梳女更多是命运悲惨的体现。她们生的时候有家不能回,过世之后自己的牌位也不能进入家族祠堂。这种情况下,就开始出现“买门口”的现象。所谓买门口就是自梳女为了过世之后有个可以供奉自己牌位的地方,在活着的时候找一个男人举办一场形式上的婚礼而不跟男人发生任何实质的婚礼行为,婚礼之后,各自继续各自原来的生活,男人可以再娶妻,而自梳女则要给男家金钱,等于为自己“买了”一个夫家。除了买门口,自梳女群体也有自己设立的独立门户和祠堂。

自梳女的历史从明朝末年开始在广东地区出现,清末民初,广东地区现代丝织业的发展,为自梳女提供了大量的自谋生路的机会,彼时,自梳女的数量也达到顶峰。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广东丝织业的衰落以及战乱的影响,自梳女在广东逐渐减少。

研究者选定了以自梳女为创作对象之后,随即开始使用田野调查、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视频观摩与分析等方法对自梳女的题材进行深度研究,试图找到创作素材和创作面向。

研究者对广东顺德“冰玉堂”(1951年由400多位新加坡漂泊归乡的自梳女和100多位当地自梳女共同筹资建设的一个自梳女群体生活的住处,2012年被改为自梳女博物馆)、广东民间博物馆的“姑婆屋”(特指自梳女群体生活的地方)等地进行实地田野调查之后,对自梳女的生活环境、族群生活情况、心理特点等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但是,通过实地调查研究与视频文献资料的分析之后,研究者发现获得的资料信息与传统书籍文献中所获的信息重点有所不同。在传统的书籍文献中,多论述和记载早期自梳女的故事,例如特殊女性族群、矢志不嫁、买门口、浸猪笼等内容。而新闻和电视媒体则重点关注在依然健在的自梳女身上,多是关于她们颠沛流离、早点困苦、老无所依等现实问题的关怀。

不论是历史的角度还是现实的关怀,这些结果都不是研究者想要表达的面向和素材。因此,研究者转而从自身的视角来创作自梳女的故事。创作的过程并不是凭空想象,而是根据文献资料做一个合理的推断和假设。研究者从所有数据中得到的一个共同信息是自梳一定都是自愿的行为,并且自梳女对当年的自梳行为都不感到后悔。少数数据提到她们的母亲对她们的不舍。根据自梳女中有逃避婚姻的情况,结合研究者对母亲与儿女之间感情的认识和体悟,最后设计了以“离别”为主题的一个群舞作品。

《自梳离别伤》选择以自梳的故事为依托,但是,舞作并没有着墨在自梳这件事上,而是把舞蹈创作的重点放在对母亲的观照上,以一位母亲“失去”孩子的内心伤痛为重点表达。这是研究者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前提下,对作品创作所做出的人文关怀和价值选择。

艺术创作从来是充满个性和独特性的过程,但是作为高校的舞蹈创作教育事业,在这些舞蹈编创人才实施个性的艺术创作之初,能够给他们建立一个观照文化、关心人文的创作观念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培养有情怀、有人文素养的舞蹈编导的基础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本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舞蹈创作实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吕艺生.舞蹈学导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

[2]赖声川.赖声川的创意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3]陈向明.社会科学质的研究[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

J704

A

1007-0125(2015)09-0140-02

本文是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创作、教学、表演、鉴赏’四位一体的舞蹈编导课程模式研究”(课题编号:12A035)课题成果之一。

贾东霖,国立台湾艺术大学表演艺术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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