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雷 晶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012)
上古时期,《尚书·舜典》简练地将中国诗歌与音乐的关系概括为“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史记·孔子世家》记载,“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比孔子生活时代稍晚的《墨子·公孟》也有“弦诗三百,歌诗三百”之语,表明东周时期的诗歌皆可用琴弹唱。此后,从秦汉时期的乐府、诗赋,到唐朝歌诗、宋朝诗词、元朝杂曲,到明朝葛中选撰《太律》阐述汉字音韵与乐律的对应关系,再到清朝潘士权、周赟等归纳出“琴律切音说”,汉字音韵与琴律的这种对应关系贯穿了近三千年的中国文化史和音乐史[1]。新文化运动以来,古文被废除,白话文兴起,这一理论趋于沉寂。直到2010年,范煜梅先生在其撰写的《琴与诗书同行》中,再次将这种对应关系阐述为“诗词吟唱字音音韵分类以琴律为标准,形成琴律切音说”[2]。那么,常见七弦古琴的乐律结构是什么?琴曲和汉字如何归类到五音?又能否在实际演奏中呈现出琴律切音的特征?本文将试图回答这些问题。
古琴是承载了中国近三千年音乐史的弦乐器,其基本结构特征是若干条弦长相同的琴弦(常见古琴有七条弦)全弦悬空于琴体上[3]。由声学理论可知,理想情况下,琴弦单位长度的重量恒定,其基频(单位为“赫兹”)与琴弦长度成反比,与弦上张力的开根方成正比,与单位长度重量的开根方成反比。基频与弦长、张力和单位长度重量的关系见公式(1)[4]:
(1)
其中,为张力(单位为“达因”);为单位长度重量(单位为“克”);为弦长(单位为“厘米”)。
古琴琴弦两端固定,构成琴弦振动时的波节,伴随着琴弦的全弦振动,产生了频率为基频2、3、4、5等整数倍的谐波。
在实际应用中,一张已有的七弦古琴上,选用粗细不同的琴弦并通过拧紧或调松琴轸、改变琴弦张力,可获得基频不同的散音;在正对琴徽的琴弦等分节点上取音可获得频率为散音基频整数倍的泛音;在不同音位按压琴弦、人为改变振动琴弦的长度,可在同一琴弦上获得频率不同的按音,又由于古琴面板光滑无品,按音频率可以随意调整、持续变化。
包括古琴音乐在内的中国音乐皆以十二律表示,按照乐音频率由低到高的顺序,十二律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乐律学上将频率较低的音律产生较高音律的方法称作“下生”,而将频率较高的音律产生较低音律的方法称作“上生”。《吕氏春秋·音律》明确指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为上,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为下。此处上、下即是指上生而得、下生而得。
古琴琴弦的散音基频为十二律中的任意音律时,泛音的音律结构为自然律,按音的音律结构为三分损益律,两种音律结构同时满足“隔八相生”的规律[5]。
自然律通过古琴泛音呈现为纵横分布的二维结构[2],其数学关系可简要描述为:若琴弦散音音高为上生七律中的任意音律,则这条琴弦五、九徽及二、十二徽的泛音音高是这七律下生所得子律音高的两倍和四倍;若琴弦散音音高为下生五律中的任意音律,则这条琴弦五、九徽及二、十二徽的泛音音高分别是其上生所得子律音高的四倍和八倍。自然律可简便地用于琴弦调音,通常采用七、九、十徽的泛音操作,即:上生七律的琴弦上,九徽泛音的音高与其下生子律弦七徽泛音音高一致;下生五律的琴弦上,十徽泛音的音高与其上生子律弦九徽泛音音高一致。
三分损益律通过古琴按音沿琴弦方向呈横向分布。从公元前600多年的《管子·地员》首次记载三分损益法以来,这种律制的计算方法可简单归纳为“三分而益之以一”和“三分而去其乘(剩)”。若琴弦散音为黄钟,以三分损益法生成音高为另外十一律的按音,相应的取音位置、频率和音分(将黄钟与半黄钟之间的音分值设为1200)见表1,即:徽外五分为大吕,徽外一分为太簇,十二徽为夹钟,十一徽为姑洗,十徽为仲吕,九徽四分为蕤宾,九徽为林钟,八徽四分为夷则,七徽九分为南吕,七徽六分为无射,七徽三分为应钟。值得注意的是,相生顺序排在最后的仲吕,振动弦长分母为“”,等于“177147”,这个数字的记载见于西汉时期的《淮南子·天文训》:“十二各以三成,故置一而十一,三之,为积分为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黄钟大数立焉。”可见当时已对三分损益法所得十二律进行过精确计算。另外,宋朝《朱熹集·琴律说》以及元朝陈敏子《琴律发微》也记载了同一琴弦上十二律的相对位置。三分损益律可用于古琴的按音调弦,具体方法是:一条琴弦九徽处的按音与其下生子律的散音音高一致;十徽处按音与上生产生这一律的母律琴弦散音音高一致。
表1 三分损益法产生的十二律
在古琴音乐中,十二律皆可为起律点,即宫音,以宫音律为“均主”,通过四次或六次“隔八相生”依次得到徵、商、羽、角或徵、商、羽、角、变宫、变徵[1]等五音或七声的音律。在七弦古琴中,六、七弦的散音音高分别为一、二弦散音音高的两倍,使七条弦对应宫、商、角、徵、羽五音[1]。
以十二律中的任意一律为宫音时,古琴七条弦散音的律名、取音及音高比例见表2。
第一行乐律为均主,从第二列起,纵列表示一弦到七弦散音的取音和音高数字比,取音与第一列对应的乐律是这一音的律名。例如,第二列表示黄钟均(即以黄钟为均主)前提下,七条弦的散音音律依次为黄钟、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半)黄钟和(半)太簇,分别对应着宫、商、角、徵、羽、(少)宫和(少)商,音高比例为64:72:81:96:108:128:144;第二列表示大吕均前提下,七条弦的散音音律依次为大吕、夹钟、仲吕、夷则、无射、(半)大吕和(半)夹钟,分别对应为宫、商、角、徵、羽、(少)宫和(少)商,音高比例为64:72:81:96:108:128:144;依此类推。由此可知,在不同弦法中,五音的绝对音高和比例各不相同。
从第二行起,横行各律的排序表示这一律在十二均中对应的取音。例如,第二行表示,黄钟律可为黄钟均宫音、夹钟均羽音、仲吕均徵音、夷则均角音和无射均商音;同理,第三行表示,大吕律可为大吕均宫音、姑洗均羽音、蕤宾均徵音、南吕均角音和应钟均商音。
弹奏琴曲时,先确定均主宫音,再通过“隔八相生”的规律得出另外四音的音律和取音位置。依据琴曲起调毕曲的用音可判断琴曲的调和音。理论上,在五音十二均体系下,七弦古琴琴曲可为十二均下的任意音调,因此有六十种调式。
表2 七弦古琴的十二种弦法
人嗓的发声过程可简要描述为:胸肺部肌肉带动胸廓扩张与收缩产生稳定的气流,喉部肌肉群忽然收紧与放松将肺部平稳流动的气流转化为周期性的谐波振动,咽、鼻、口腔肌肉共同作用改变了人体发声腔的形状,喉部输出的谐波在发声腔形状改变的影响下,发出不同的嗓音[4]。
汉字是单音节文字,其发声包括声、韵、调三部分[2]。其中声部是指反切之法,即现代汉语中的声母;调是声的音高走向——移时移位音,即现代汉语的声调;韵部是指移时移位音的相同部分及同律音,即现代汉语的韵母[2]。
从东汉许慎撰写《说文解字》,记录汉字的反切拼读法以来,各朝代都有关于汉字读音、音韵的理论著作。北魏江式《论书表》有云,“(吕)静别仿故左校令李登声类之法,作《韵集》五卷,使宫、商、角、徵、羽各为一篇”,表明三国、魏晋时期,李登、吕静分别编写过以宫、商、角、徵、羽五音为韵部的汉语韵书[2]。《南齐书·列传》记载:“约等文皆以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以文章之声韵,同弦管之声曲……则律吕自调……韵与不韵,复有精粗。”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声律》论述:“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者也。声合宫商,肇自气血,先王因之,以制乐歌。故知器写人声,声非学器也。故言语者,文章关键,神明枢机;吐纳律吕,唇吻而已。古之教歌,先揆以法,使疾呼中宫,徐呼中徵……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可见南朝时,已总结出人嗓的五音发声方法,并以音韵是否和谐作为文章美丑的判断标准。隋朝陆法言《切韵》将文字分为193韵,每韵又按声归入平、上、去、入四部分。唐朝孙缅撰写《唐韵》,是为《切韵》增修版。唐末陈拙论述了琴曲的乐句和节奏,以说明琴曲声律变化之美:“夫节奏者,句意节次也。有一字成,二字三字四字五字各分一节,声暂少息奏者,声再发也。或二三节合成一句。用节奏而成其句。意徐者不至于怠,疾者不至于乱,连者不至于急。每节旋起意,而抚存上意而取下意。”[1]宋朝王灼《碧鸡漫志》论述了音律、声律与音韵的关系,说明了乐句断句以乐律为准:“在音声者,因声以度词,审调以节唱,句读长短之数,声韵平上之差,莫不由诸准度。”[1]
明朝时期,出现了论述汉字音韵与音乐乐律对应关系的理论专著。1618年,葛中选撰写《太律》,是第一部论述音韵乐律对应关系的理论专著[1]。清朝时期,论述汉字音韵与琴律对应关系的专著较多,有江永《律吕新论》、潘士权《大乐元音》、都四德《黄钟通韵》、陈澧《声律通考》、周赟《山门新语》(又名《周氏琴律切音》)等[2]。
清朝时期,在庄臻凤《琴学心声谐谱·切音三十六母》、毛奇龄《竟山乐录》、潘士权《大乐元音·读五音法》及《大乐元音·附琴学或问》等多部著作中,反复出现将宫、商、角、徵、羽五音与人嗓发音器官喉、颚、舌、齿、唇相对应的论述[2]。《大乐元音·读五音法》记载了五音、七声的发声方法,“宫字是合口音,商字是开口音,角字是闭口音,徵字是齐齿音,羽字是撮口音”,变宫为“唇喉合音”,变徵为“舌牙合音”[2]。《竟山乐录》阐述了五音收音时发音器官的动作:“宫部为喉音,今韵中东冬江阳庚青蒸七韵是也,七韵中字每读讫必返喉而翕于鼻,唱曲家呼为鼻音,每唱此七韵中字,必收以捉鼻之音(鼻中作声),以返喉即入鼻也;商部为颚音,今韵中真文元寒删先六韵是也,六韵中每读字唱字讫,必以下舌抵上颚,唱曲家呼为恩痕音以抵颚,其收声在恩痕之间也;角部舌音则为鱼虞萧肴豪歌麻尤,八韵中每读字唱字讫,必悬舌居中;徵部齿音则为支微齐佳灰,五韵中每读字唱字讫,必以舌挤齿;羽部唇音则为侵覃盐碱,四韵中每读字唱字讫,必两唇相阖,唱曲家呼为闭口音。”[2]
1893年,《周氏琴律切音》论述了琴律切音的取音方法,“琴律韵以音合”,“音以字分”,“切法指双声叠韵”,“琴律切音本参伍错综之数,参者以三声为双声而各按其序;伍者以五音为叠韵而按五音相生之序也;变音则各从其正音之子声,其五音不全者为侧生,所谓音有定序而切有定法也”[6]。因此将古琴十二律、五音与汉字音韵一一对应,又由于琴曲具有类似于韵文句读的乐句和节奏,故可弹琴而歌。
《秋风词》是有词的古琴曲,歌词为诗仙李白同名诗:“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何如当初莫相识。”全曲包含五个大乐句、13个小乐句,可初步将13个小乐句的末字归入五音:“清”“明”“惊”“情”为宫音,“散”“日”“门”“苦”“心”为商音,“忆”“极”“识”为徵音。实际演唱中13个小乐句末字收音时演唱者口型见图1。
图1 《秋风词》十三个乐句末字收音时演唱者的口型
(图片剪切自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剧系教师贺鲲的演唱录像[7])
《秋风词》以仲吕均定弦,七条琴弦散音的音律分别为黄钟、太簇、仲吕、林钟、南吕、半黄钟和半太簇。琴曲中未使用三弦散音仲吕,三弦为借调。由自然律结构可知,仲吕均前提下,五、九徽的泛音律名依次为林钟、南吕、黄钟、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后五个乐律的排序等同于黄钟均前提下五音对应乐律的排序。因此,《秋风词》为仲吕均定弦前提下演奏的黄钟均琴曲,七条琴弦分别为宫、商、角(只取按音)、徵、羽、(少)宫和(少)商。
《秋风词》五个大乐句的末句,分别为第4、6、10、12、13小句,5个小乐句的末字皆为六弦散音,即宫音;第3、8、9、11小句的末字皆为七弦散音,即商音;第1、2、5小句的末字为六弦九徽的按音或四弦散音,即徵音;第7小句的末字为六弦散音,即宫音。因此《秋风词》是黄钟均借正调演奏的黄钟宫调商音琴曲。
以Praat 5.0 软件分析范煜梅先生演奏的《秋风词》录音,每0.1s读取一个频率值,得到该曲实际频率随时间变化的曲线。由文献5所列的自然律十二律的理论音高,得到七条弦散音的理论频率为65Hz、73.13Hz、86.67Hz、97.5Hz、109.69Hz、130Hz和146.26Hz,宫、商、角、徵、羽五音的理论频率为65Hz、73.13Hz、81.7Hz、97.5Hz、109.69Hz,再由琴谱取音位置以三分损益法计算出所有乐音的理论频率。理论频率与实际频率基本一致,证明两种乐律结构在古琴乐音中和谐共存。在与实际频率对应的时间点上,标出琴曲乐音的理论频率,如图2所示。图2证实了古琴音乐与琴律切音法的部分基本特征:
(一)琴曲乐句有长短,节奏有迟速。《秋风词》有2个三字句、4个五字句和6个七字句,每句节奏快慢随乐曲情绪变化,且每字持续时长有差异。三字句中,第1句总时长3.8s,每字分别为1.3s、1.0s和1.5s;第2句总时长5.3s,每字分别为1.7s、1.5s和1.9s;五字句中,第3句总时长7.3s,前两字每字约2s,后三字每字约1.1s;第4句总时长6.4s,前两字每字约1.5s,中间两字约0.8s,末字1.2s;第7句总时长3.5s,第2字最快为0.5s,末字最慢约0.8s;第8句总时长3.3s,第一字最快为0.2s,末字最慢为1s。七字句中,第5句总时长7.5s,头三字每字约1.1s,第四字最快约0.3s,后三字每字约1s;第6、9、10句总时长分别7.4s、7s和7.1s,三句每字时长构成与第5句基本相同;第11句总时长5.4s,头四字时长约0.7s,后三字时长略长;第12句总时长6.8s,头字时长0.7s,第二字时长0.6s,三、四字时长1.4s,后三字时长约0.9s;第13句总时长9.1s,前四字时长与第12句基本一致,后三字拖长,每字约1.6s。
(二)琴曲包含了固定音高的乐音与变异音高的乐音,类似于汉语韵文包含了平、上、去、入等不同音调的音高变化。《秋风词》第1、2句,7、8句以及11句全由无音高变化的乐音构成;3、4两句头两字的乐音有升高、降低的起伏变化,后三字为无音高变化的乐音;第5、6、9、10、12和13句,前三字音高有升高、降低的起伏变化,后四字乐音音高无变化。
(三)琴曲中包含了大量移时移位音,类似于汉字发音中音调的持续变化。《秋风词》中8个乐句含有音高持续变化的乐音,构成了琴曲的骨干音。其中,第4句头字“寒”是全曲音高变化幅度最大的乐音:减字谱中这个乐音由六弦九徽的林钟律徵音(195Hz)持续升高到六弦七徽的黄钟律宫音(260Hz),理论音高升高了六律、65Hz。在实际演奏中,为了增强相连乐句之间的衔接,左手常用“吟”“猱”“绰”“注”等指法对取音进行修饰,使实际取音的音高变化幅度略高于理论值。在实际录音中,这个乐音的总时长为1.7s,最初0.3s,音高从182Hz升高到195Hz左右,随后0.5s内持续不变,接下来0.5s内,音高持续上升到259Hz,又持续了大约0.4s,因此实际演奏的乐音音高升高了七律、77Hz。
(四)琴曲乐句以韵收音,类似于汉语韵文句尾押韵的规律。《秋风词》的13个乐句最后三个乐音均无音高变化,表现出以韵收音的特质,类似于歌诗中的叠韵。
(五)琴曲中包含复音。在《秋风词》中,第2句的三个乐音皆为两条琴弦同时振动产生的复音,每个乐音包含的两个理论频率呈倍半关系。由于实际乐音分析只取琴弦发出的最低频率,因此,实际分析中未能呈现这一特点。
从上古时期将中国音乐与歌诗的关系概括为“声依永,律和声”以来,汉字字音与中国音乐的对应关系贯穿了近三千年的中国文化史和音乐史。中国音乐的代表是古琴,古琴的乐律结构包括自然律和三分损益律。在古琴音乐中,十二律可“旋相为宫”并通过“隔八相生”的规律依次得到宫、商、角、徵、羽五音的音律,五音的音高和数字比例随着宫音音律的不同而变化。汉字音韵与琴曲皆可归纳为宫、商、角、徵、羽五部,又因琴曲乐句的节奏类似于韵书的句读,因此汉字字音可完美地配合古琴音乐的演奏,表现出“琴律切音”的特质。
图2 琴曲《秋风词》频率随时间的变化图
(纵坐标为频率,横坐标为时间,实线表示Praat 5.0软件读取的琴曲实际频率,虚线表示由古琴乐律推算出的理论频率,竖虚线表示各乐句之间的界限,阿拉伯数字表示小乐句编号,图下文字为琴曲减字谱)
致谢:
感谢同等重要古琴教室范煜梅先生对文章选题、写作等方面的悉心指导;
感谢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贺鹏先生在获取琴曲实际频率中提供的帮助。
[1]范煜梅.历代琴学资料选[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13.
[2]范煜梅.琴与诗书同行[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10.
[3]范煜梅,孙兆永,常人葆.古琴弦上的律与乐[J].戏剧之家,2015,(01上):53-57.
[4]Harry F. Olson. Music, Physics and Engineering(second edition).Dover Publications, 2013.
[5] 范煜梅,常人葆.自然律是否独立存在[J].戏剧之家,2015,(02上):71-75.
[6]周赟.山门新语[M].1893.
[7]优酷.秋风词[EB/OL].http://v.youku.com/v_show/id_XODU4OTUyMD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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