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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扶贫政策分析及路径创新

时间:2024-04-24

陈颖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当前农村工作重点就是落实乡村振兴,扶贫政策是对该战略要求、责任、历史使命进行落实的关键决策,在提高贫困户抗风险能力以及促进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等方面有着关键作用。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对其实现路径进行积极研究,并进行创新,保证其在扶贫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价值,推动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乡村振兴;扶贫政策;新农村建设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4.037

1 乡村振兴战略概述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其主要实施原则是坚持农户主体、农业优先发展、循序渐进以及城乡融合等。对农村经营体系进行优化,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保证我国粮食安全性,为我国饮食需求提供保障。强化农村基层建设工作,打造一支爱农民、懂农业以及爱农村的工作团队。

2 扶贫政策问题

2.1 需要优化金融政策

虽然通过小额信贷使得贫困问题得到一定控制,然而要想完全实现脱贫目标还远远不够。小额信贷是扶贫资金主要来源,由中央财政预算以及农户自筹组成,小额信贷在其中占有较大比重,乡村产业建设以及农户创业等均需要通过小额信贷满足其需求,然而贫困户可以用于抵押的物品较少,同时创业风险较大,若是创业失败则会对农户产生巨大经济负担,而政府对于农户创业失败方面没有制定充分保障措施,致使一些贫困户对小额信贷存在抵触心理,因此其无法通过小额信贷进行脱贫,基本上通过政府补助金保证自身基本生活。另外,在我国经济中下游水平地区,地方政府可以提供的资金较少,无法保证所有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而农户借助自筹所得资金根本无法满足发展需要,然而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地区扶贫预算拨付比例低下,致使我国部分地区难以有效开展脱贫致富工作。另外,资金筹集途径缺少不够多样化,对于企业、市场等优势缺少利用。

2.2 产业扶贫顶层设计不足

乡村产业振兴对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只有让贫困户通过自身劳动摆脱当前困境,才能够完全达到根本脱贫目的。部分地区的乡村产业建设存在较多问题,虽然中央政府顶层设计中涵盖产业扶贫内容,但是未制定相应策略对乡村产业科技不够先进、服务机制不健全以及基础设施亟待完善等问题加以控制。另外,产业管理系统不够健全,没有合适的“领头羊”企业促进其发展,在农产品、种植、生产以及销售等产业链方面分工与职责不够明确,监管方式无法对农户进行有效约束,未借助政府对其开展宏观调控进而出现管理问题。

2.3 监督与保障体系不足

中央政府通过借助财政预算各地区发放扶贫资金,各个地区结合本地区乡县贫困情况,并根据一定比例为贫困户提供扶贫资金,然而大多数贫困户并不能得到全部资金,政府监管手段不足无法为贫困户基本权益提供保障。另外,部分乡县并未对致贫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贫困户的培训工作也未强化,仅仅通过补助金形式处理贫困问题,致使精准扶贫不到位,返贫问题日益凸显,并且补助金一般是一次发放,致使一些贫困户无法有效利用资金。

3 扶贫策略创新

3.1 建立新型金融体系

(1)中央政府是我国扶贫工作的主要负责结构,需要对各个区域扶贫资金支出进行强化,以缓解因为资金不足对扶贫工作造成的影响与压力。政府需要为贫困户单独设计创业基金项目,结合产业建设规模以及产品研发情况等,合理为其提供补助金,解决其后顾之忧。[1]

(2)对于小额信贷,在合理限度内尽可能减少担保人及贷款要求,除增加还款时间以及减少利息之外,对于未成功创业的农户给予一定帮助,比如借助劳动付出偿还贷款、只还本金等。同时,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增加贷款额度,比如,在广西地区,油茶是农村主要经济产业之一,政府希望通过打响本土油茶品牌积极开展脱贫工作,针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农户,银行可通过小额信贷增加其贷款额度,为贫困农户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障。

(3)企业、市场对新型资金体系构建有着重要作用,贫困户自筹能力不足,建议乡县政府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让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而农户生产的产品低价出售给企业,互利互惠。也可以村集体与企业合作成立公司,农户与企业同为股东,贫困户先期入股资金可由村集体垫付,根据投资比例每年年底进行分红后,再将入股本金分期返还村集体。同时需要引入社会组织、公益组织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并以公益捐赠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

3.2 创新农村经营体系

要想真正脱贫必须要有农村产业支撑,为农户提供致富源泉。而部分地区产业建设速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经营体系不够完善,比如,在乡村旅游产业方面,部分地区旅游景点特色不明显、基建方面不完善、星级酒店(或星级民宿)不足和景点交通不够便利等。需要对经营体系进行创新,首先,分析當前市场环境,设定企业准入门槛,择优选择后,合理确定产业类型,并优先制定发展规划,对政策、人口、资源、项目进行预判,合理制定总目标以及各个阶段目标。其次,创新“村+企”模式,探索多种合作经营模式,拓宽合作范围,为村级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注重提升农户培训水平,增强农户自身“双创”能力。最后,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管理要求与规定,对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加以明确,奖惩分明,保证农户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3 优化监督保障体系

(1)各地政府应合理制定扶贫工作中违法违纪的惩罚措施,对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合理构建责任追究体系,避免产生互相推诿、选择不清以及管理重叠等问题。

(2)强化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扶贫标准以及资金使用细则,保障农户监督权与知情权。

(3)不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形成“村里需要、部门报到”机制,让部门多跑,让农户少跑,帮助农户及时准确了解政策动态,积极参与扶贫工作。

3.4 积极开展教育体系构建工作

政府应该根据农户需求、意愿与实际状况等合理开展培训活动,对教育内容进行细分,比如经营管理、基础教育、农林科技等内容,并对其进行统筹规划,建设职业农户团队。[2]另外,需要对农民培训机制进行创新,对贫困地区宽带以及无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强化,充分发挥智能手机普及优势,针对手机基本使用以及网络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推动“互联网+新型农户培训”工作效果,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与农户培训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实现立体式、多元化培训体系创新。

4 结论

综上所述,***总书记非常关心困难群众。帮助贫困户脱贫是乡村振兴与扶贫政策的主要目标。针对扶贫政策存在的需要优化金融政策、产业扶贫缺少顶层设计、监督与保障体系不足等问题,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通过建立新型金融体系、经营体系创新、优化监督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教育体系构建工作等策略加以优化,为我国新农村建设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 刘佳琳,粟启敏.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西地区扶贫政策分析及路径创新[J].社会科学前沿,2019,8(10):1783-1787.

[2]王超, 蒋彬.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精准扶贫创新生态系统研究[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3):2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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