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车艳敏
表演是歌唱艺术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本文以声乐艺术的情感表现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论述。对于歌唱表演艺术,可以提供理性思辩与表演实践的双重参照系。
歌唱又称“演唱”,即带表演性的歌唱,可见歌唱与表演不仅各占整个声乐艺术的半壁江山,而且二都有机统一、紧密结合、水乳交融、相辅相成。显而易见,歌唱属于表演艺术范畴,著名美学家彭吉象先生在其所著的《艺术学概论》一书中,就把音乐、舞蹈专门列为“表演艺术”一类,并且把它们同戏剧、戏曲、曲艺等艺术,统称作“表演艺术”。声乐艺术除词曲作者的一度创作与观众的三度创作以外,其最关键最核心的是演唱者的二度创作,而这种二度创作又以表演为灵魂与生命。也就是说,没有表演,就没有真正的声乐艺术。波兰当代著名音乐理论家丽莎指出:“属于音乐的特殊性的,还有作品与听众之间的中间环节,即表演,它具有自己的历史发展规律,具有自己的美学价值,并在很大程度上服从于社会的要求,同时也改变着作品本身的面貌。构成音乐特殊性的这个因素同戏剧艺术和舞蹈艺术是共同的。”
德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奥尔夫也认为:“原本的音乐决不只是单独的音乐,它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
当然,歌唱表演艺术是一项全方位、系列化、深层次、高水准的复杂系统工程,包含的内涵十分丰富。本文只就其中主要之点,略论数端,以就教于方家与同行。
歌唱表演艺术的首要之点,是表现情感,即全面、生动、准确、充分地表现歌曲中词曲作者所表现的情感。通过演唱者的情感体验后的情感表现,再把这种情感传达给观众,引起观众的情感共鸣,从而收到“以情动情,以心拨心”的艺术效果。
声乐同所有的音乐一样,都是抒情的艺术,情感性是声乐的最本质属性。即使是叙事歌曲,其主旨也仍在于抒情,即通过叙事表达情感。
关于音乐的抒情性,古今中外的许多美学家和经典著作早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我国汉代的《毛诗序》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吧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我国音乐理论中,多强调“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清代音乐家徐大椿在其所著的《乐府传声》一书中也把“唱情”提高到最高的审美要求:“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为重要。”“必一唱而形神毕出”,演唱者必先“设身处地”,然后才能“形容逼真”,使观众为之动容,忘其为歌唱。德国著名美学家黑格尔同样认为:“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真接针对着心情。”“音乐所特有的因素是单纯的内心方面的因素,即本身无形的情感。”匈亚利著名钢琴家和作曲家李斯特也认为,音乐之所以被人们看作是最崇高的艺术,“那主要是因为音乐是不假任何外力,直接沁人心脾的最纯的感情的火焰;它是从口吸入的空气,它是生命的血管中流通着的血液。感情在音乐中独立存在,放射光芒”。当代著名歌唱家佛默?亨普尔说得更为简明:“歌唱者的艺术必将在于感动听众的能力。”
不仅理论认知上如此,演唱实践上更如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古今中外所有成功的歌唱家,无不以“唱情”作为支点与亮点。据我国战国时期列御寇所著的《列子》一书中的《汤问》所载:“昔韩娥东之齐,匮粮,过雍门,鬻歌假食,既去而余音绕梁欐,三日不绝,左右以其人弗去。”说的是韩国歌手韩娥,在韩国被秦国所灭后,流亡到齐国,途经雍门时,因为没有食物,便卖唱换食。结果她的充满国破家亡、满腔悲愤的歌声,人去声在,三日不绝,这便是成语“余音绕梁”的曲来。可见韩娥的演唱,是以情取胜、以情动人的。又据清代焦循所著的《剧说》一书中引述《蛾术堂闲笔》的事例:明末清初昆曲女演员商小玲,擅演汤显祖的《牡丹亭》(《还魂记》),尤以其中的《寻梦》、《闹殇》诸出,缠绵悱恻,真情感人。后在杭州演唱《寻梦》时,因哀伤过度而绝于舞台,足见其情感投入的程度。我国当代许多歌唱家,例如杨鸿基、彭丽媛、李谷一、毛阿敏、李娜等等,也都以“唱情”为第一要务。“世界三大歌王”怕瓦罗蒂、多明戈、卡雷拉斯,都首先以表现情感为主。至于刚刚辞世的美国歌王麦克尔?杰克逊,就更以激情豪迈、热情奔放、真情动人而调动起观众的激情,形成歌者与观众的情感互动,使歌唱艺术借助情感的翅膀,飞升到至高的艺术境界。
由此可见,表现情感是歌唱表演的第一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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