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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跟屁虫,长大了

时间:2024-06-18

何晓

也许每个人的身边,在某一个时间段,都会有这么一个跟屁虫,他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跟着你,你还烦他,但等你意识到被跟着是一种最信任的依赖,是一种最难言的幸福时,他已经和你并肩而行了。

妈妈说,我三周岁那年的冬天,每天她在厨房忙着做早饭的时候,就让我给刚满周岁的弟弟穿衣服。那天妈妈抱怨我没给他穿整齐,我猴似的脱了鞋上了炕,摁着弟弟要将衣服脱下来,让她真是哭笑不得。

等他两周岁的时候,妈妈常让我出去玩时带着他,我一百个不情愿,带着他又玩不好,时刻得考虑他保护着他。妈妈责怪地说,他可以自己走路,不用你抱,也不用你背。话虽这样说,其实我知道其中的麻烦。等玩耍完回家后,弟弟哪里碰破了,衣服哪里弄脏了,估计又免不了一些碎碎叨叨的教育。

在妈妈的极力要求下,在弟弟眼巴巴央求下,尽管不情愿,还是尽量每次都带着他出去,遇到大风刮来时,我脱下外套,站在上风头,弟弟紧紧地挨着我,我俩躲在外套下面,等风变小后回家。有时候看到乌云滚滚,便不敢继续在外面逗留,马上回家,我担心雨来得太快,弟弟被淋坏。

从那时开始,他就成了我的跟屁虫。

弟弟胆子特别小,怕黑怕高,反正从不参与带有冒险性的活动或者游戏。我却是出了名的顽皮淘气,胆子大。那时候我特别嫌弃他,一点儿都不像个男孩子,什么都不敢做。所以我常逼着他做一些对他来说是突破性的游戏。

大山间最不缺少的就是沟沟岔岔,我经常带领小伙伴们在大山上疯玩,在沟沟岔岔中比着胆量与勇气。从一米多深的沟边簌簌地跳下,一个接着一个,玩久了就感觉没有什么吸引力了,接着跳两米多的,再接着跳三米深的沟壑。弟弟在我百般鼓励激将下,终于敢跳一两米深的沟壑。对于再深一点的,常常是站在沟边跃跃欲试,准备了好几次,他最后还是不敢跳下去,静静地站到一边,跟犯了错似的。

我总想着要让弟弟的胆子大起来,尽管有时候他自己不愿意,但又拗不过我。有次,我在院子里骑了好半天毛驴,他只是坐在墙头上静静观看,笑嘻嘻地貌似他看着比我骑着玩还开心。我想着也让弟弟体验一下骑毛驴的感受,便鼓动着让他骑上去。我先给弟弟讲了骑毛驴的各种秘诀和要领,再将毛驴拉到墙根,我抓着笼头,他从墙上直接骑到了毛驴的背上。看着他勇敢地骑着毛驴,我内心十分自豪,心里还琢磨着,弟弟也是大男子汉。

他骑着毛驴在院子里走了两圈,便和我嚷嚷道:“哥,哥,我要掉下来了……”我在墙上急忙告诉他调整姿势坐端正,同时,从墙上跳下去帮他,话音还没落,弟弟便从毛驴身上掉了下来。

我飞快地跑过去,问他碰到哪儿了。他流着泪告诉我,碰到头了。

当时,我吓坏了,万一碰坏了可咋办?

忙给弟弟揉了揉碰着的地方,在他哭声愈来愈小时,我又忙着找了根树枝,在地上出了几道数学题,弟弟都答对了,又考了他几个刚学不久的词语,也都写正确了。这时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没事,脑筋依然很好用。

我以为以后他不再跟在我身后了,事实却不是,他依然是我的跟屁虫。

弟弟一直跟在我身后,去哪里,怎么走,貌似他都不考虑,反正我在前面,他跟在后面。后来我很生气,常向妈妈告状,弟弟干嘛都走在我身后,他就不能走在前面吗?干什么都不动脑筋,连从野地里回家走哪条小路都不会去考虑选择。

妈妈只是笑呵呵地说,等他长大了,就不会一直跟在你屁股后面了,到时候想让人家跟你,人家也不跟。

记得我一顿饭吃三个包子的时候,弟弟也吃三个,我让他再吃半个,他嘟着嘴说,吃饱了。我一顿饭吃四个包子的时候,他吃完第三个总会说,还得来一个就正好了。

我吃完饭,就感觉口渴,立马来一杯凉水,弟弟总会在我喝水时,站在那里盯着我,我就知道他也非常口渴。

我习惯放学后,先做数学作业,他也习惯那样的顺序。

我喜欢用馒头蘸着炒菜烩菜的汤吃,他也是。

我系鞋带的时候,喜欢左边压右边,他也是。

在我上五年级弟弟上三年级的时候,我俩开启了外出求学模式。

弟弟想家时,悄悄地哭鼻子,怕我看见批评他。其实,那时候我也特别想家,会在他看不见的时候流泪,却在他面前装出一副不想家的样子。记得为了缓解弟弟的思家心切,我还特意在纸上写好日期,让他每过一天就在那一天上打个对钩,写到纸上的日子看起来缩短了很多,总比说着还有多少天放假好过一些。

有一天,弟弟和班里的同学打架了,他的教室在二楼,我在三楼。他委屈地上来找到我,问清事情的原委后,我让弟弟好好上课,等放学后我来收拾他。

放学后,在校门口终于等到和弟弟打架的那位同学出来。他想跑,弟弟立马抓住他,等着我来收拾。记得当时,我像小大人似的警告那位同学,以后不要再打架,如若再有这样的情况,我就不客气了。那位同学吓得连忙点头,弟弟异常神气地站在我的身后。

那晚回住的地方天色已晚,弟弟依旧跟在我的身后,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一路轻快跳跃的脚步,以及时不时凑到我的臂膀旁边,说着班级的一些有趣事的愉悦心情。

在上学的那个县城,到目前为止,印象中最深的就数寒冷了。冰天雪地里,教室内依旧冻手冻脚,住的地方在早上起来时,牛奶已经冻成了冰块,牙膏还得用热水来消融。

那年,我的手和脚都起了冻疮,脚上的小趾头快要和大脚趾长得一样粗了,奇痒无比,一摸疼得龇牙咧嘴。有天晚上,弟弟不知听谁说的,有一种冻疮膏效果很好,于是在北风呼呼的夜晚跑去距离不算近的门诊买药。那种药效果确实很好,涂上后,清清凉凉的,疼痛立马减轻了。

弟弟坐在旁边看我涂抹患处时,头上还冒着汗。当时,胆小的他一定是硬着头皮,一路跑去又跑回的。

我上高中,弟弟上初二,我不得不去另一个地方就读,这才与弟弟分开。

刚去新学校的那个学期,身后少了个人,总觉得身边缺了很大一块。

不過弟弟就是这样在慢慢离开我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

哥,我这次得了奖学金。

哥,国庆的时候你过来呢?还是我去你学校呢?

哥,今年过年时咱们要不换个发型?

哥,我买了两件冲锋衣,很好看的,你一件我一件。

哥……

时光飞快地运转,转眼之间,我和弟弟都已大学毕业,开始工作。

也许每个人的身边,在某一个时间段,都会有这么一个跟屁虫,他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跟着你,你还烦他,但等你意识到被跟着是一种最信任的依赖,是一种最难言的幸福时,他已经和你并肩而行了。

洪明辉摘自《文苑·经典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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