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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在犯罪案件报道中的伦理失范问题——以微博自媒体为例

时间:2024-06-18

□ 沈佳雯

社交媒体使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并传播内容,网民可以通过随时携带的交流工具进行社会交往与信息传播。CNNIC在2021年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统计表明,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单从微博平台使用人数上看,单一微博平台月活跃用户达5.23亿,每天活跃用户2.29亿。庞大的活跃用户群体,在提供强大互动平台的同时,也为新闻的传播提供了土壤。

在社交媒体的强势发展背景下,媒体传统的传播习惯开始变化。自媒体开始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这一网络技术,在社交媒体上自主进行信息发布与传播。不断产生的新闻在社交媒体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传播扩散,也使受众地位从传统新闻平台获取信息的单向传播模式转变为互动传播模式,还可以相对自主的选择新闻进行传播。在这一变化下,微博成为公共安全事件传播的社交媒体平台,许多公共安全事件在自媒体的帮助下借由这一平台被快速传播并且引起强烈反响,也使得对犯罪案件的报道时常出现媒介失范现象。

社交媒体特性导致的失范

群体性狂欢下的侵扰悲痛。狂欢是人类所有的特殊文化现象,也被视为所有人都可以广泛参与的活动。在现在愈发趋向娱乐化的社交媒体上,不乏网民借助这一平台进行群体性狂欢。

这种不加约束的娱乐化解读影响到了对犯罪案件的报道,报道者为了独家报道对受害者家属生活的不断打扰,还会在报道中不遗余力地渲染凶杀、暴力等画面,运用简短而富有刺激性的信息使受众快速获取信息。大多数自媒体因无法获取一手资料,便“另辟蹊径”对犯罪案件中的加害者与被害者进行戏谑化解读以博取关注。与此同时,社交媒体的发展使公民个人隐私权遭到冲击,案件相关人员信息很难被保护,这种群体化的狂欢也会转变为来自现实社会的侵扰,造成了对悲痛的侵扰。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中,2020年7到8月,杭州来女士失踪遇害案的相关新闻在全网引发高度关注,在微博平台出现了上百个相关话题标签,并数次登上微博热搜,总阅读量超过100亿人次。这一刑事案件性质恶劣,从7月16日被地方电视媒体曝出,到8月10日嫌犯被批捕而告一段落。在长达半个多月的案件报道中,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在社交平台上不断为“吃瓜群众”提供“谈资”。媒体先是围堵式采访被害人亲属与同小区住户,各种谣言被大肆传播,采访和现场图片成为供网友“破案”的素材,网民在社交平台上畅谈自己对案件凶手的猜想。在嫌疑人被锁定为被害者丈夫后,网民又在社交平台上调侃自己与丈夫的关系。这长期且大量的曝光,无疑对被害者亲属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刻板印象”导致的媒介审判。“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抢先于司法程序对案件做出判断,对相关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等判定性结论。它是对法院的审判权和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权利的双重侵犯。而“刻板印象”使网民忽视传播个体的差异,在认知上造成先入为主的情况,最终导致知觉上产生错误,妨碍对客观事物或事实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价。

在社交媒体上,各种舆论事件与自媒体的助力发酵使新闻的生成与传播过程中掺杂着个人的主观想法,使得新闻报道标签化、刻板化,长此以往形成了刻板印象。为了抢占更多的注意力,部分媒体选择性加深这些“刻板印象”来迎合受众的固有认知。随着人们对社交媒体筛选后的信息越发依赖,自媒体传播争议性司法事件的过程时,网民虽然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事件,但由于社交媒体长期以来所构建起的“刻板印象”,某一阶段内某一片面的舆论会形成一边倒的趋势。又因为社交媒体容易聚集民众情绪并形成合力,这种舆情会逐步发展到可以倒逼影响司法审判的地步,从而形成媒介审判。

李心草事件一度引起社交媒体强烈关注。此事最初受到关注也是源于李心草的母亲使用其个人的微博账号,在2019年10月12日发布的题为《一个母亲的血泪控诉:谁能告诉我一个真相?》的贴图长文。在此条微博中,李心草母亲的说法与当地警方的官方说法存在多处出入,网民则纷纷“认同”了对警察代表着强权与特权的“刻板印象”,一边倒地将矛头指向当地警方。在一篇发布在澎湃新闻的《昆明警方通报:李某草为意外落水事件,尚不构成刑事案件》出现之后,铺天盖地的骂声更是直扑昆明警方,部分网民质疑昆明警方一直表现出消极被动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更有甚者直接抨击云南政法系统腐败不堪。这一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影响了司法独立性,也直接影响到警方的断案和相关政法部门的公信力。

炮制谣言引发的反转新闻。反转新闻是指一个新闻事件被曝出后,经过平台的传播,迅速发展为社会热点,随之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而随着事件的发展,其事件的真相却与之前传播的“事实”截然相反,舆论因此产生了逆转。社交媒体传播的阅读习惯具有碎片化的特征,网民不想花费大量时间对事件发生始末进行充分了解,加之对于事件的报道存在避重就轻的可能,造成网民对事件的片面了解,造成媒介审判在某一阶段内为某一片面的舆论增势。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自媒体为“蹭热点”在不了解事件全貌的情况下增加个人主观猜测对案件进行报道,这种“抢新闻”的行为又容易造成信息审核缺位,受众随即相信了传播渠道中的“谣言”。而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事件真相逐渐显现,反转新闻由此产生。

某当红女星母亲被撞案展现了这种被自媒体带动网络舆论,进而牵连无辜群众,最后又产生舆论反转的情况。此案件在2020年9月21日开庭,在此之前,因案件受害者为当红女星的直系亲属,女星的众多粉丝与自媒体在事件发生后对司法部门后续调查进程关注度很高,并在社交媒体上试图利用自身影响力对案件进行媒介审判,如自媒体账号@仓酱就在9月1日通过自己的微博账号炮制出了一则“警方丢失关键证物,一问三不知”的微博,并号召大家帮受害者在微博伸冤,单这条微博就获得了29万赞。该案件庭审过程通过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庭审记录时长接近10小时,但个别细心的网民在观看全程后,发现并没有任何证据丢失以及法官、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偏于被告的谣言的情况。@仓酱的“号召”微博现在也显示“当前微博不存在”了。

改进措施

严肃对事与关怀对人相结合。在报道犯罪案件时,特别是自媒体在社交平台上的报道,因新闻事件的特殊性,首先应该强调严肃态度的重要性。不可否认,当打开微博热搜榜,娱乐性的新闻标题更容易吸引注意力,但在犯罪案件中,严肃报道更能发挥媒体的导向与警醒作用。但严肃报道可以让网民不仅仅局限于新闻表象,而是对犯罪案件的现象进行思考,探讨案件背后的发展逻辑与社会潜在矛盾,引起网民个人与大众的共鸣,促进社会的发展。

另外,在新闻报道过程中也要保持人文关怀,即对人境遇以及尊严等的关注与守护。因犯罪者与受害者身份的特殊性,随着对犯罪事件的非客观报道,网民情绪被带动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所以在报道犯罪案件时更应该对其本人及其亲属做到人文关怀,保留报道的“温度”与人情味。

重塑具有公信力的媒体。在社交媒体平台重塑媒体公信力需要更加强调“新闻把关人”和“新闻时度效”的地位。

首先,自媒体更多呈现出了不同于传统“把关人”的一种“去中心化”的新型互动模式,发言方式具有互动、自由的特点,具有去“把关人”的传播特点。当下,自媒体越来越与利益相勾连,虚假新闻和误导信息滋生蔓延,新闻事实核查作为网络媒体时代“新闻把关人”的实践,从一种原本属于媒体的业务逐渐独立出来。在新闻把关时运用这一技术,核查主体便能够依托数字媒体的公民新闻参与,核查的时间变为新闻发布之后,便可切实改善新闻“把关人”缺失的困境,核查的结果公布于众也可以减少谣言的传播。

与此同时,保证新闻时效度也是可以帮助媒介公信力的重塑。对于热点敏感话题,尤其像来女士失踪案这类引人关注的案件报道,根据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宣传纪律,新闻媒体应该采用警方的权威信源进行发布。但警方的查案破案有个过程,很多办案细节不宜向外界透露,不可能因为案件成为网络热点就对信息进行实时发布,由此,形成了网民对真相的需求与现实条件下有限的信息披露的巨大落差。这也要求在犯罪案件报道的信息空仓期,新闻媒体要持续跟踪事件发生后的衍生信息,及时解疑答惑,为公众做好信息服务,同时承担起纠错的职责。

制定防止网络侵权的法律规定。社交媒体为民众提供了言论自由的平台,自媒体也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自由的表达要把握一个“度”,这个“度”如果超出对他人所涉及的权利,就会危及他人。尤其是在犯罪案件中,由于在犯罪案件中网民往往会因犯罪嫌疑人的可恨行径表达出更加凶狠的言论,从而做出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或者威胁恐吓等一系列网络侵权行为,更应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以约束网民言行。

在此背景下,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甚至制定媒体法成为了增强约束的有力手段。在2021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民法典·总则编》在基本上沿用了之前《民法》涉及信息传播4个条文,内容涉及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定义、数据等的保护。另外,《民法典》还加入了“人格权编”,确立新闻传播对人格权客体的“公共利益”抗辩事由,肯定了肖像权以人同意为基准,并对名誉权与隐私权等个人信息权益加以扩张保护。但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对于人格侵权责任的界定、肖像权的扩张保护不充分等问题仍有待完善。另外,针对社交媒体平台“水军”等情况,可以采取实名制形式,这也有利于网友在发表观点的基础上增加自我约束,以更好地达到言论自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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