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张晓娜
父亲的心愿
江志根的悲伤不在脸上。
在村里,他话不多。不过遇到熟识的村民都会主动打声招呼,有时还绽放一丝笑容。此时,村民多会问他一句:“怎么样?办下来了吗?”
“还没有弄好。”江志根摆摆手,人家摇摇头走开。
江苏省句容市后白镇的古村,几乎每个村民都知道:12年来,江志根一直在跑一件事情,为救人身亡的儿子申请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从事发到认定基本事实,江志根花了11年时间。直到2011年12月,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才按照特例,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江志根包括抚恤金、困难补助金在内共计15万元。
“在見义勇为条例和法规上明确规定了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用‘困难补助金这样的字眼,我内心还是难以接受。”倔强的江志根希望最好能将“困难补助金”改为见义勇为应得的奖金,同时他想拿到儿子江伟华的事迹描述及荣誉证书。
然而多年来,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始终是一件有争议的事。江伟华是未成年人,参照江苏省乃至全国对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的实践,均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在12年后,当地有关部门最终并未下发这一纸“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如今,江伟华的小坟头隐藏在一堆乱草丛中,没有墓碑,没有名字,只有疯狂长出的翠竹守卫着这个早逝的生命。
江志根将自己上访用的背包和一双穿旧的鞋放在坟旁作为标记,他说话声音很低:“只要有我的东西在,儿子就知道我来过了。”
2000年“五一”长假的最后一天,时年12岁的江伟华来不及脱下衣服,只留下一句“我来救你”后就跃入村中水凼,他把溺水的同学吴德飞向岸边推了一把,便再也没能上岸。
而那些大大小小的水凼是村里的砖窑厂挖土后形成,没有回填,没有设立警示标志。
等江志根和妻子赶到事发地,看到被打捞上来的儿子穿着衣服,身上还挂着家里的钥匙。
起初,江志根并不知道儿子是救人而死,他认为砖窑厂在水凼边没有设立警示标志,应该负有一定责任。但砖窑厂厂主的妻子告诉他:“你儿子是救人死的。”
多次走访求证后,江志根将砖窑厂和被救者起诉到法院。
在句容市法院和镇江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中,都有这样几句话:“江伟华没有顾及自己不会游泳也前去救助。后吴德飞被人救起,江伟华不幸溺水死亡。”“江伟华不会游泳却至深水处救人,其行为虽不宜提倡,其动机的确是善良的。”
通过诉讼的形式确定了江伟华是救人而死,这让江志根看到了希望。江志根认为儿子小小年纪就能舍命救人,是小英雄。遂有了为其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的打算。
为了一纸证书
十几年来,从乡镇派出所到句容、镇江、南京的民政部门和见义勇为基金会,江志根凭借一部单车几乎跑了个遍。
“其实比荣誉证书更重要的是见义勇为者事迹的描述。”江志根在仔细研究见义勇为诸多条例和规定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他甚至搜集了镇江市其他见义勇为者的荣誉,均包括证书和事迹两部分。
2002年,正在筹备中的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曾颁发2000元慰问金给江志根,并有过这样的意思表示,要为其颁发证书。“要知道,我儿子是2000年见义勇为牺牲的,而当时,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处于筹备阶段,直到2007年才成立,所以句容市发的证书我不认可。”在他看来,有权发这一证书的是镇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和镇江市人民政府,或者等级更高的上一级部门。
“和其他上访人不一样,我从来没闹访过。”江志根说,有人接待,就递上材料,把儿子的事讲一遍走人。吃了闭门羹,就站在大门口,默默地等到下班,找机会或者通过邮递送材料。“我相信人心是善良的,总有被感动的一天。”
一些机构的领导们换了一茬又一茬,但都熟悉了江志根的诉求,在某些领导的眼里,他固执而又执著。
2011年12月,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郭玉英的帮助下,他拿到了15万元的抚恤金和困难补助。此前的3个月,针对江志根为其子江伟华见义勇为事由长期上访问题,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公安、政法委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了以下结论。
“之所以是抚恤金和困难补助,同时不另发荣誉证书,是因为这次见义勇为行为,是未成年人完成的。”与会人员给了江志根这样的解释,少年儿童思维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如果监护不到位,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参照全省乃至全国对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的实践,均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因此对江伟华的见义勇为行为仅进行奖励抚恤,并由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江伟华家属作出抚恤决定,不另发荣誉证书。
江志根告诉记者,虽然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但孩子有这个境界和觉悟,主动去救人,你不能因此不肯定他。村里的老党员刘学仁也认为:不提倡和发证书是两码事,政府都给了抚恤金,就应该发证书,发了证书也不代表着鼓励其他孩子都做这个事。
拿到了抚恤金和困难补助,村里的风言风语也多了,有人说江志根就是为了钱。也有人认为他难缠而执著,怕惹祸上身平日里不和他接触。
2012年7月,国家将见义勇为奖励上限提高到50万元。有人劝江志根可以用这项新政策拿更多的钱,江志根说他不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我依照的还是江苏省的见义勇为条例落实善后工作,因为我儿子的事不是现在发生的,而是过去发生的。”
失独生活
10多年前,江志根家算得上村里的富裕户,1997年他家就盖起了两层小楼。如今,原来周围低矮的砖瓦房相继都变成了更漂亮的楼房,他家的两层小楼也渐渐不起眼了。
家里的三亩田地完全荒芜。妻子打工每月1000元的薪水,也全部被他用来跑儿子的事。江志根一个人的生活已经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一顿午饭白水煮面条,洒点盐、香油、醋,再打上个鸡蛋,对他来说就是丰盛的午餐了。
江志根兄弟四人,只有他一人成了家。江伟华是整个家族的独苗,可以想见这个少年的离去对这个家族的打击。
儿子的小模样始终没能在江志根的记忆中抹去,“我还记着和儿子顶牛,顶着鼻子玩,顶着顶着就顶不过他了。”
儿子的小枕头还摆在床上,江志根每晚就躺在那张床上,与它相伴。“房间里的东西还都是以前的样子。”
房屋一隅的电视机,是专门用来放映2002年当地电视台为此事拍的新闻短片。电视里,妻子王世珍悲痛欲绝的呼号常让他觉得又回到了当年。
受刺激的妻子一听到儿子的事就会哭,因此离开家去常州打工,很少回来。但平时一旦看到电视上有关于见义勇为的报道,妻子就会立即打电话给江志根让他看。“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会打电话给我。”
孩子走后,江志根悄悄和妻子商量过:等把孩子的事处理好,再考虑生个第二胎。“我那时想,顶多3年就能把见义勇为申请下来,没想到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还没办成。”
十几年的奔波让江志根家的生活彻底停摆,他也从青壮年几近垂暮,57岁的他头发中间已有了谢顶的迹象。而对即将到来的养老问题,江志根拿不出更好的办法,他常说:“烂泥萝卜,扒一截,吃一截吧。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
未成年人勇救落水同学溺亡,却始终得不到“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父亲为此奔波了12年。
编后:
执拗的父亲,12年奔波,政策瓶颈就那么难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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