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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学校的秘密

时间:2024-04-23

常聪文

校长算盘精 拉帮书记

2006年6月,一名中年女子风风火火地走进了广西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委副书记黄正荣的办公室。

她是钦州市第三小学校长梁艳红,是为三小所办的双语学校何去何从而来,因为黄正荣分管教育。

钦州市第三小学是钦州市一所名校,学校规模大,教学质量在全市也颇有口碑。当时,许多地方刮起一股名校办民营学校之风,一些名牌学校纷纷办起民营学校,自主招生。钦州市第三小学也于2005年3月,经钦北区教育局批准,办起了一所“钦州市双语实验学校”(下称三小双语学校)。许多家长冲着三小的名气,纷纷带着孩子前来报名就读。

三小双语学校其实是“校中校”,与三小同为一套人马,对外挂两块牌子。因为校址就在三小内,双语学校的负责人就是三小的校长,三小的教师在双语学校上课,双语学校的一切收支都归三小。

2006年上半年,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发现三小双语学校不符合民校“四独立”(独立校园、独立法人、独立师资、独立招生)规定,要求三小终止办双语学校,或者转给私人来办。

双语学校给三小带来了丰硕的经济收益,如今要停办了,校长梁艳红很心疼。“黄书记,你不知道,三小双语学校一年有上百万元的收入,要是停办或给私人来办实在是可惜……”她向黄正荣连连感叹。

“那你说,有什么好的办法?”黄正荣问她。

梁艳红想私人接过来办学,不让原来的学生流失,自己来赚这些钱。可学校不是商店,不是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办得起来的,特别是政策要求严,而且她又是三小校长,在三小内自己办双语学校肯定不允许,而离开了三小办双语学校,那更不行,因为学生们就是冲着三小的名气去的,双语学校与三小无关了,不会有多少人去就读。

梁艳红认为,如果黄正荣能参与进来,事情就好办了。“黄书记,要不,我们俩悄悄把双语学校接过来?”她试探着问。

“怎么接?”黄正荣抬了抬肩膀问。

梁艳红觉得黄正荣对这个主意感兴趣,于是详细地说出了她的想法。黄正荣当时没有表态,但也没有一口否决。梁艳红看出还有希望,就三天两头向黄正荣游说,渐渐地,黄正荣动心了。

公私搅不清 浑水摸鱼

黄正荣作为当地党委领导,公开办私立学校,容易惹来麻烦,于是他就找来自己的妹夫肖某“顶缸”。

黄、梁两人商定各拿出40万元投资办双语学校,日常工作由梁艳红来做,遇到难题则由黄正荣出面协调。

2006年7月,梁艳红以三小的名义,向钦北区教育局递交请示,提出将三小校园内部分闲置土地租给投资者建双语学校;8月,获得钦北区教育局和钦北区政府的批准同意,三小双语学校仍继续办,直到私立双语学校开学,将原有的学生接纳。

2006年8月28日,在黄正荣的安排下,“投资人”肖某来到了三小,梁艳红率校领导班子热情接待。一番協商后,梁艳红代表三小与肖某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主要为:三小将学校内约5亩闲置地租给肖某建双语学校,期限为10年,期满后,出租地上的建筑物作为抵折租金,无偿交给三小所有。

过了几天,梁艳红又偷偷和肖某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把土地租期延长5年。

2006年10月,私立双语学校教学楼开始兴建,由包工头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虽说老板先垫付材料款,但学校筹建过程中还有许多开支要用钱,于是黄、梁两人开始筹集资金。

很快,黄正荣分两次把40万元拿来了。第一次是20万,通过银行转进三小双语学校账户,梁艳红对学校出纳说,肖某已经打进来20万了;第二次是拿现金,也是20万,直接交到梁艳红手上,她以肖某的名义把钱交给出纳,并要她存入三小双语学校的账户。这些私款之所以放进公家的账户,她有自己的盘算。

梁艳红从家里拿出40万元,也以肖某的名义入了三小双语学校的账户。

如果按照新办学校的程序申报私立双语学校,手续不仅多而且麻烦,黄、梁商量决定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办法走“捷径”。

2006年12月,梁艳红拿着三小双语学校的一系列材料,来到钦北区民政局,将三小双语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肖某,之后领取了民办法人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小校内就出现了两所双语学校,一所是三小仍在延续的双语学校,一所是肖某正在筹办的私立双语学校。两所学校本互不相干,然而,梁艳红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办法,把两所学校混在了一起,许多教师一直以为两所双语学校仍是三小的“校中校”,只是正处于“转制”过程中。

私用公买单 分红满满

办双语学校,光建教学楼,投资就达200万元,还有教学设备、聘请老师都要花大笔费用,梁艳红和黄正荣的80万元资金远远不够,怎么办呢?

梁艳红自有“妙计”。那就是,利用其校长的职权,明里暗里地揩学校的油。

她故意让出纳将肖某的“投资款”存入三小双语学校的账户,之后筹办私立双语学校的支出也就从这个账户取出。为了更进一步混淆两所双语学校,梁艳红对私立双语学校的支出,都冒签肖某的名字入账;对三小双语学校的支出,她也常冒签肖某的名字入账。就这样,在存存取取的过程中,三小双语学校账户里有27万余元公款被不知不觉取走了。

学校光有教学楼不行,还得有体育活动场地,私立双语学校建了球场、塑胶跑道等设施,花费32万余元,按理应该从其自身的投资中支出,但梁艳红大笔一挥,将这笔钱在三小财务报了账。

经过一年建设,私立双语学校教学楼竣工了,2007年9月正式开学招生(同时三小双语学校停办)。但它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请老师,二是添置课堂设备。可梁、黄的80万元投资连建教学楼都不够,哪还有资金?

于是,梁艳红将校长的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把三小的课桌、椅子、讲台、黑板、电视机等大批搬去双语学校教学楼,教学楼的水电费也由三小报销。接着,梁艳红又安排一批三小的在编教师去双语学校上课。

虽然梁艳红极力把两个双语学校混淆,蒙住了不少教师,但教育主管部门却是清楚的。2008年上半年,教育部门整顿教师“吃空饷”问题时,发现了三小教师去肖某的私立学校上课的情况,遂决定整治。可这时,黄正荣出面了,此时他已到钦州市委组织部任副部长,职权更大。他跟钦北区政府主要领导及钦北区教育局长打招呼,要他们同意三小的教师继续在双语学校上课。为此,教育局长还亲自去三小,做这些教师的动员工作。

教师们尽管在双语学校上课,但他们仍是三小的教师,所以双语学校不必给他们发工资和补助,仍从三小领工资。最多时,梁艳红从三小调拨教师40多人到私立双语学校上课。从2007年9月到2009年3月,这些教师和员工领取财政工资80多万元,从三小领取各种补贴5万余元。

虽然双语学校投资很大,但因为梁、黄二人的“巧妙”运作,学校正式开学的第一年,就实现了分红。2008年7月,梁艳红从双语学校账户转了20万元到肖某的账户。肖某左手把钱取出后,右手就转给了黄正荣,黄正荣从中取出10万元,又转给了梁艳红。2009年1月,梁艳红又如法炮制,与黄正荣分红20万元。

尽管梁艳红极力遮掩双语学校的私立性质,但纸包不住火,不少教师获得内情,纷纷向钦州市有关部门举报,纪委很快介入调查。

2009年3月、4月,钦州市纪委先后对梁艳红、黄正荣实施“两规”。黄正荣除了承认与梁艳红共同侵吞三小的公款外,还供认收受部分干部的贿赂。纪委、检察机关经查,黄正荣共收受7名下级干部的贿赂13万元。2011年2月25日,钦州市委对黄正荣案中涉及跑官要官行为的7名党员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2011年5月,广西区高级法院终审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黄正荣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梁艳红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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