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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轨时期的中国价税财改革:争论与启示

时间:2024-04-24

[摘要] 转轨时期价税财改革标志着中国自主改革的真正开始,作为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价税财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文章从转轨时期中国价税财改革的实际意义入手,通过对转轨时期农村改革缺乏动力、城市工业生产领域价税财改革不彻底、过度重视组织收入职能三方面的论述,分析了转轨时期中国价税财改革存在的局限问题,并以此对价税财改革的争论与启示做出思考。

[关键词] 转轨时期;价税财改革;学术争论

[DOI] 10.13939/j.cnki.zgsc.2018.26

1 引 言

转轨时期价税财改革是组成制度经济学的重要部分,是指20世纪8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国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着市场经济体制发生转变的过程,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转轨时期的国家政治体制、国民经济组成、社会文化体现以及居民生活状态等各个方面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国家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的改变也产生较大的影响。

2 转轨时期中国价税财改革的重要意义

转轨时期中国价税财改革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

在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体制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政府在社会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占有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实施中国价税财改革可以有效的对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起到较大的调动作用[1]。与传统的价格改革相比,实施税财改革对于堤防政府收支分配的影响更为直接,在调动其积极性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也更为明显,而转轨初期的价税财改革主要是通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不断让利的行为,进一步鼓励地方生产的扩大。

2.2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在转轨时期实施价税财改革是理顺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实现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可以说是社会经济生产中的主要支撑力量,在当时计划定价与利润上缴的双重限制条件环境下,国有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了较大的打击,通过对价、税、财三者之间的联动改革,可以协调理顺政府与生产企业之间的管理,进而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与生产活力进行大幅度的提升。

2.3 保证政府对定价权的控制

在转轨时期大力推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实施价税财的联动改革是有效规避改革风险的重要举措[2]。在实施价格改革制度的初期,市场定价与计划定价是处于长期并存的状态,在引导社会经济市场资源配置中价格难以发挥出实际的调节作用,这种情况实施价税财改革是提高市场价格机制灵动性必要途径,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3 转轨时期中国价税财改革存在的局限问题

从转轨时期的价税财改革开始,我国政府便深刻的认识到了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对于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作用。因此同时,作为提高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价格、财税以及货币等基础工具也为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转轨时期中国价税财改革的实际操作角度来看,仍旧存在着一些局限性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由于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发展进程相对缓慢,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农村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缺乏动力。转轨时期推行的价税财改革战略中,对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往往只需要稍加推动变会使其快速的扩展。但是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大多是通过政府货币补贴的形式实现,所以也间接决定了农村改革的局限问题,即中央政府经济利益损失承担过重。

第二,城市工业生产领域价税财改革不彻底。在转轨时期大力推行的价税财改革也带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工业生产领域的改革,然而城市工业生产领域的价税财改革不够彻底,会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较大程度的限制影响。在经历了价格体制的改革以及税财体制的改革之后,国内的工业产生产品已经基本完成了市场定价,但是实际的生产资料与价格要素依旧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里,从而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中产业结构建立的不够完善甚至是畸形发展。

第三,过度重视组织收入的职能。在转轨时期过度重视组织收入的职能问题对于财税改革取得的效果会造成一定的削弱,由于转轨时期价税财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字不降低财政收入的基础上的,因此也决定了财税体制改革始终处于较小的回旋状态中,进而降低了财税改革的实际效果。此外,一些价税财改革体制战略实施的过于形式化,也会使改革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4 转轨时期价税财改革战略选择的争论与启示

4.1 价、税、财改革目标之间的争论问题

在转轨时期,成功实施价税财改革的关键在于价税财改革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与基本经济制度之间是否可以实现良性循环。而价格改革与税财改革是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其中两者的相似性主要体现在体制改革所要涉及的范围都非常广,与各方的利益关系相互交错,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态势。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化主要在于改革的目标设置方向不同,价格改革的目标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鼓励生产,而税财改革的目标则是通过直接对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采取的物质刺激,来激发各方对于改革的积极性[3]。从实际的操作过程来看,价税财三者之间的职能是紧密联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在本质上是对组织生产与消费信号的传递,对于市场收入分配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而税收则是组成价格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样影响着社会经济市场中的供求关系。

4.2 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演变

在20世纪80年代初这一段时期内,中国的经济体制发展情况主要呈现出较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各类商品的有效供给存在不足的情况,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整体上还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状态,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与当时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转轨时期实施价税财改革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制度的建立不是完全呈现正面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地方政府、经济是常规以及相关企业之间关系的演变过程。与西方传统经济理论论述的政府和市场经济之间的职能、分工以及边界不同的是,国内转轨时期的价税财改革所要面对的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态势,无法用现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框架去予以全方位的概括。单单的依靠地方政府、经济市场和国有企业三方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国有经济市场的形成造成较大的阻碍,对于地方政府与经济市场之间的边界划分也增添了一定的难度。

4.3 价税财改革与社会保障体制的变化

转轨时期的价税财改革对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以及个人经济收入之间的分配格局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人口就业、医疗事业、教育事业以及养老等多方面体制发生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价税财改革可以作为社会福利保障以及社会福利学经济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对社会独立保障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改革,不仅仅是转轨时期国家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世界各个国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对于一些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與改革必然是始终处于持续探索与深入研究的状态,尽管不是每一次的体制改革都能取得相对完美的结果,但是对于转轨时期的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借鉴价值。

5 结 论

综上所述,价税财改革对于转轨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即使是从当前的社会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实际战略来看,价税财改革依旧起着重要作用。如果说转轨时期的价税财改革是建立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主要途径,那么在当前的社会主体市场经济体制下,价税财改革承担起更重要的责任。通过经济体制的完善和财政管理的全新定位,价税财改革将是实现市场经济资源优化、维护市场健康的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 肖琳.基于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产业投资研究 [J].纳税,2018(7):183,185.

[2] 秦川.转轨时期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调整 [J].财会学习,2017(23):213.

[3] 王振霞.转轨时期的中国价税财改革:争论与启示 [J].财贸经济,2017,38(2):31-43.

[作者简介] 李凌莉(1983—),女,汉族,江苏淮安人,硕士,河海大学,工程师,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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