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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现状探析

时间:2024-04-24

韩祥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推进金融创新和利润增长的新源泉。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建材行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几点策略,打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的瓶颈,降低企业在供应链条融资成本,提高建材企业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建材行业; 供应链金融; 贸易; 融资

[DOI] 10.13939/j.cnki.zgsc.2018.2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的规模都在不断发展壮大,对资本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在这种大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产品孕育而生。供应链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相当多的限制性问题,这些问题也限制了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针对这一现状,重新审视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并从中找出解决企业融资的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现状

1.1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引入核心企业、第三方企业(如物流公司)等新的风险控制单位,对供应链条上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及综合金融服务。将核心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上下游企业看做一个有机整体,以核心企业为依托,以真实合法有效的贸易为前提,利用核心企业自我偿还的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手段封闭资金流,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1.2 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现状

我国建筑行业材料贸易由于质检、环保、政策、原材料价格等原因,在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资金延期的问题,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赊销”类型的交易现象也是非常普遍存在的。在建筑材料的采购贸易中,上游供应商往往会要求采购商预付款提货,在水泥采购的贸易中,这种贸易模式就更加明显,水泥行业在我国属于相对比较封闭的行业,水泥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充分,在贸易中要求水泥采购企业预付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这种贸易模式加大了下游单位的资金压力。企业在承接大型项目时,全额预付材料款的资金压力非常大,处于建材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征信、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等问题不能满足银行的信贷要求,无法及时有效的通过银行进行货款融资,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巨大的压力。在建材行业的实际贸易中处于上游的供应商也会对下游信誉较好的核心企业采取临时授信的交易模式,在一个自然月或一个结算周期内,被授信的企业向上游供货商偿还前期授信款项,也就是一种短期的赊销模式。即使上游供货商对下游采购商有一定的短期信用授信,也不能完全解决下游采购商全部的资金需求压力。

在我国目前经济环境下,建材行业对处于下游的中小企业原材料采购的赊销期限在不断地缩短,但企业还款逾期天数却在逐渐增加,进一步恶化了中小企业的市场信誉,加大了融资难度。在這种市场大环境下,供应链金融资孕育而生,该模式整合了商流、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以核心企业信用为担保,基于互联网技术手段对整个交易数据进行全程信用监控,解决了我国企业抵押担保的融资瓶颈,为企业提供了信用支持。

当前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形式多样,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得到迅速的成长,目前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已进入3.0时代,处于成熟的阶段,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动产质押融资三种模式。商业银行通过对供应链中规模较大,发展较好,信用较高且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的核心企业进行授信,盘活供应链条上的资金,缓解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 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分析

2.1我国金融机构与建材企业的合作需进一步深化

我国商业银行在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无论是建材的采购商还是供应商,在贸易发生的同时,双方的融资业务最终要回到商业银行来,但在融资业务的过程中,没有真正做到业务一体化,尤其在银行出台的供应链金融制度、融资所需资料的规范、以及平台融资的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合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在贸易的监管方面,目前模式主要是我国商业银行与三方担保公司合作,但在业务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贸易摩擦,导致质押物得不到有效的保管和监控。

2.2建材行业供应链融资业务操作水平还需加强

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质量还比较低,商业银行不能完全适应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服务需求,往往站在一个强势的地位,对其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服务提出繁杂的要求,服务意识淡薄,对建材行业企业财务人员造成很大的困扰,例如商业银行要求融资企业提供许多繁杂的资料,设置较为繁琐的业务流程,导致处于供应链下游企业的财务人员无所适从,同时对融资企业的支持力度也非常有限,没有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有效整合,缺乏系统化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同时建材企业的财务人员受财务知识的限制,对商业银行融资流程理解不够透彻。综合这两方面的原因,我国供应链融资业务操作水平还有待提高。

2.3我国建材行业贸易信息化发展程度不充分

在整个建材行业供应链融资的环节中,商业银行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贸易信息传递及时性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在实际的融资操作中经常会存在着信息传递不同步,企业之间的贸易信息不能及时的传递到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信息传递滞后,商业银行反应迟钝,不能掌握供应链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信息,很难精准把控金融风险,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不充分,与商业银行的融资系统对接不通畅。而作为资金供给方的商业银行也存在着的问题,缺乏成熟的融资管理经验,资料审核效率低下,线上流程化审核系统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商业银行、供应链企业、物流单位还未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供应链贸易数据的收集与管理不能满足企业融资业务的需要。

3 应对策略

3.1建立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新型的合作关系

现阶段的供应链金融普遍采用的是应收账款质押的模式,从商业银行进行融资,而商业银行对建材商品的实际控制能力很弱,往往通过供应链条上的核心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的方式来控制风险,这种方式非最佳的模式,仍然存在着资金风险。供应链链条上的企業就必须突破这种模式,思考如何建立新型的融资合作关系。引入物流企业是一个创新的举措,物流企业一方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监管下游中小企业,发挥银行对货权控制的主动权,物流企业在抵押融资中也发挥这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动产的融资中,通过这物流企业实现了与银行的协同,对于下游企业实现监管。另一方面可以协调企业也与银行的关系,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物流公司可以给商业银行作担保,降低应收账款收不回的风险,实现更全面便捷地为供应链企业提供融资的目标。

3.2建立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产品统一操作标准

政府以政策为引导,商业银行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相互协调,制定建材行业统一的金融产品设计标准、贷款标准、定价标准与操作标准,避免由于商业银行的不同,导致融资操作手续的差异,避免给供应链企业的财务人员造成困惑,效率低下。根据市场发展,为建材行业企业提供新的融资产品,设计出新的统一的、简单、易操作的融资模式。

3.3建立和完善建材行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我国供应链金融虽然发展很迅速,由于信息化发展程度不充分,导致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尚处于一个成长期,政府对供应链金融的资源支持还是不够的,限制了建材行业信息化系统的开发与建设。政府和企业应当紧密配合,加大对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头投入,积极搭建建材行业互联网信息的交流平台,更有效的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贸易信息的共享与利用,降低各方的金融风险。

4结语

我国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是由供应链管理创新和资本价值创新的双重驱动的结果。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发展,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推进金融创新和利润增长的新源泉,促进我国建材行业贸易的快速发展。建材行业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法国家律法规的保障。同时,建材行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商业银行也必须深入剖析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助推我国建材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吴琼.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

李浩,黄晓峰.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J].农村金融研究,2014(5).

王小玲.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1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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