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胡婧婷
[摘 要]南充作为新欧亚大陆桥上的重要城市,应当抓住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这一机遇,发展和升级产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长远发展。但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法治困局以及与区域内其他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对其全面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与障碍。要想摆脱此种困境,唯有以法治作为重要的促进和保障手段,通过“一带一路”带来的区域合作优势来促进自身法治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一带一路”;南充;法治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2.173
南充作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节点城市,学界已有不少研究针对其如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当中进行了分析,但现有研究主要围绕经济、交通及文化等几个方面来展开,对南充在“一带一路”中如何推动法治建设以及南充当前在“一带一路”中面临的困局能否以法治的力量解决的研究鲜见,故本文力图从南充在“一带一路”中的现状及困境出发,探索从法治角度解决相关问题的途径。
1 南充在“一带一路”中的优势
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南充以其自身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正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当中。“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便是交通的连通,特别是欧亚大陆桥带来的国家之间的连通。随着2017年兰渝铁路、西成高铁以及渝黔铁路三大南北干线铁路相继通车,南充作为这几条铁路上的重要节点,全方位接入了“渝新欧”“蓉新欧”“郑新欧”等运输大通道,大宗货物可以经甘肃、新疆过境哈萨克斯坦,通过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中转,最终抵达德、法等西欧国家。同时,在古丝绸之路上,丝绸正是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载体。而南充的丝绸业不仅是当地的传统支柱产业,在西部以及全国也具有突出优势。南充已建成门类齐全的丝绸产业体系和配套完整的产业链,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茧丝绸产区,“一带一路”为南充的丝绸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 南充与“一带一路”结合的法治建设问题
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南充发展潜力巨大,如何抓住“一带一路”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促进当地经济、文化、交通等各方面的长远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的重要内容。但是,在“一带一路”的推进过程中,南充本身较为薄弱的法治基础与制度体系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与挑战,同时,南充与其他省市跨地区的协调统一问题也日趋复杂,能否依靠法治建设的力量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与改进。
首先,南充的法治建设发展还相对滞后,法治环境需要改善的空间还较大。相对于国内发达地区,南充目前有关促进和保障地区各方面发展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制约和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些制度性障碍尚需解决,主要表现为:政府机构服务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理念不能贯彻到位,行政审批过于烦琐,项目公示不够透明,监督管理不够及时。而在涉及“一帶一路”发展的法律配套方面,南充也存在诸多不足,比如在解决跨域、跨境法律纠纷方面,相关企业与机构在金融事务、知识产权、合同履行方面存在的法律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得到相应的法律服务;人才储备方面,市内高校培育“一带一路”建设所需的专业法律人才不足,上述问题均对南充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带来障碍。在当前国内外社会经济形势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下,南充由于自身缺陷,尚难以完全应对“一带一路”发展所带来的高速冲击。
其次,南充与周边地区的发展规划缺乏统一的立法保障和政策协调。面对“一带一路”这一历史机遇,全国各地都全力以赴,纷纷围绕经济发展、产业规划、投资环境升级等方面制定了各项政策与措施,以求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但“一带一路”涉及不同地区的协调配合问题,不同地区在经济规划、产业升级等多方面存在利益重合与冲突。地区利益冲突并不是“一带一路”带来的新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层面关于不同地区之间利益协调的相关政策与法律规范的缺失,这就造成包括南充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区域冲突协调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各地区在政策制定方面没有相对科学合理的分工与协调,结果破坏了全局的整体性和统一性,造成整个地区甚至全国战略的运转不畅。总体看来,这种困境最主要的症结在于各地缺乏一个法定长效的协商合作机制,缺乏全面详细的涉及多方面诉求的协调合作体系,从而对区域内各地的跨域协商合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困扰与障碍,各方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异化及利益的竞争,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现实困难。
3 南充在“一带一路”中的法治路径选择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南充虽然在“一带一路”进程中存在诸多不足与障碍,但“一带一路”也恰恰为解决这些问题带来了历史机遇。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须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这一指导思想,解决南充在“一带一路”发展上的困局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南充应将自身建设与“一带一路”的需求和目标对接,通过法治路径的正确选择及法治建设的完善来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注重与周边地区的资源优化配置,进而形成合力与推手,充分发挥和扩大已有优势,取长补短,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与长远进步。
3.1 南充在“一带一路”中的法治政府构建路径
南充要想彻底解决自身法治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足,就必须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来加快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尽快应对“一带一路”带来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南充政府必须加大力度借鉴和吸收国内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现在国内许多地区和城市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已走到全国前列,并且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找准了自身定位与契合点,充分发挥出政府的服务型功能与作用,这些先进经验都值得南充借鉴与学习。南充政府必须彻底转变自身定位,充分发挥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紧密围绕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这一核心目标,依法推进服务、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的规范化。同时,按照中央提出的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建立精简有效的大部门制,明确部门职责关系,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绩效动态化管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人民群众评价监督机制,进而依法规范全部行政行为。
同时,为了应对“一带一路”带来的法律配套服务方面的挑战,南充还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跨域、跨境法律服务方案和法律纠纷解决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中各种市场主体的法律需求提供及时、完善的司法服务;加强完善法律人才储备,加大对本地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对市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为南充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各项战略的全面推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3.2 南充在“一带一路”中的区域协调合作路径
不仅是南充,可以说全国在推进“一带一路”上都没有太多的先例和经验可供参考,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遵循共商共享共建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只有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才是解决区域利益冲突问题的重要途径,而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过程中,唯有充分运用法治理念指导各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协调统一各方的利益訴求,因为法治是团结各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最大共识。法治化在区域发展方面最深层次的要求就是各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各个方面必须贯彻法治理念,融入法律理性,制定的发展战略必须符合法治的价值。就南充与周边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合作来讲,除了争取上级和国家层面的协调统一,最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还是采用地区合作协议来实现法律与制度上的保证。
南充必须与周边省市一道,在坚持正确把握国家全局战略意图的前提下,以开放包容的精神和不断创新的举措加快合作,要主动“走出去”,加强同周边省市的交流与合作,只有不断加深同周边省市的合作才是南充在“一带一路”法治化建设中最重要的外部驱动力。南充应当坚持笃行务实的做法,继续打好同周边地区的合作牌,要立足成渝城市圈,充分利用区位与交通优势融入长江经济带和“西三角”战略发展大计,科学合理制订区域发展规划,通过签订长期有效并切实可行的合作计划,避免资源浪费与恶性竞争,要在合作中找准自身定位,明确优势与不足,与区域内其他城市共同科学合理规划,做到各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从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南充唯有在统一协商的基础上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探讨利用现行法律法规并签订法定有效的合作协议予以调节与保障,才能真正解决区域内存在的分歧与冲突,才能真正实现合作共赢;唯有在如此紧密协作的法治环境支撑的前提下,才能不断调整优化自身产业结构,推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在政策、设施、贸易、资金、民心方面的互联互通。
参考文献:
[1]曹阳昭,包恒.“一带一路”倡议下四川跨域治理法治化研究[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7(5):78-81.
[2]刘佳.政府经济决策的法治路径探析[J].商业研究,2015(3):187-192.
[3]杨志成.“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法治保障路径探索[J].丝路经济,2017(4):75-78.
[4]黄谟媛.西部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化思考[J].商业经济研究,2017(6):126-128.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