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陈 丽 湘
(教育部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北京 100010)
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5%,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基本语言政策,符合我国国情和语情,是国家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语言制度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我国普通话普及率已经达到80.72%[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的目标业已实现,我国语言文字事业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已经成为全国行政、经济、教育、法制等社会核心领域的主要交流工具,其交际效度明显超越了其他语言和方言。
语言环境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动民族地区融入高质量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3]。新时代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会议(2020)提出,要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普及水平和质量。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4]。这些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愈发凸显。[5]在新时代,要立足我国经济转型对语言文字提出的新需求,在继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促进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守正创新,以语言之力助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共同富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出发,在语言国情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识民族地区的基本语情和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因地制宜,高效配置语言资源,为民族地区提供语言服务,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应用。
语言国情调查是国家治理语言文字问题的依据[6],是语言规划实践的常态,是语言政策制定的重要基础。通过语言调查,才能真正意识到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紧迫性。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少数民族文盲率在95%以上[7],民族地区只有改变落后的语言文字面貌,才能顺利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需求。1949年以来我国先后出现过3次语言国情调查的高潮[8],这3次都调查了少数民族语言: (1) 具1956—1959年由中国科学院负责的“全国少数民族语言大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语言的分布、使用人口和使用状况,为民族识别、语言划分以及新中国语言文字政策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2) 20世纪80年代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和国家民委负责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和文字问题调查研究”,调查的范围涉及20个省区、30个自治州和113个自治县,抽样人数约10万人,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提供了比较权威的全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数据,调查结果显示一些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普及率极低,如傈僳族、独龙族、藏族、珞巴族、门巴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中兼通汉语的群体仅占少数[9]; (3) 20世纪末经国务院批准立项,由国家语委统一领导开展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调查了47万多人(全国人口的千分之一,1 063个县),这是首次全国性的语言文字大调查(包括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调查显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达到53.06%,省市(区)之间、民族之间差异较大[10],例如,北京为90.36%(北京),西藏仅为16.10%;壮族达79.99%,维吾尔族一些地区仅为19.88%,普通话在某些领域乃至全国还没有普及,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1]。这次调查为新世纪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数据。总体来看,这3次较为全面的语言国情调查工作为及时了解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字使用、发展以及需求情况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依据,为民族地区语言文字政策的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此外,2005 年由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启动的系列课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国情调查研究”“中国跨境语言现状调查”、2015 年国家语委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工程调查收集到123种语言)等专项调查结果也为掌握语言资源、了解民族语言使用状况、制定合理的语言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2020年,为检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成效,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仍有近1/3省区市普通话普及率低于80.72%的全国平均水平,主要集中在我国中西部,特别是民族地区,“三区三州”普通话普及率仅为61.56%,成为影响和制约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次调查将为编制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未来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数据支撑和重要依据。
语言适应的过程可以看作是社会语言环境与人类语言选择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12],语言适应也是语言发展的重要规律,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必然会带来语言格局的变化。语言虽无优劣之分,但不同语言的“应用工具性效度”存在明显差异[13],从工具属性来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表达力和沟通度上,有明显的优越性。人类的每种语言都在描绘世界图景,但是只有帮助人类发现新世界的语言,才有资格首先描绘新的世界图景,其他语言在保存和翻译过程中,时间会“延迟”,图景也可能失真[14]。以云南省梁河县的阿昌族词汇系统中的一些新词为例,“飞机”最初的发音为[mɑu 31koŋ31ɑ31],意思是“天上飞的鸡”;“手机”最初的发音为手机[khɑ31lɑu33],原意为“牛脖子上带的铃铛”。从词汇表达来看,新词生动形象,这是阿昌族人智慧的体现。但从描绘新事物的过程来看,既有延迟,也会有所失真,在传递过程中确实会丢失一些信息。而这种现象在少数民族的词汇系统中很常见。束定芳认为,现有的词汇中没有合适的词来表达某一特定的概念或某一新概念,是一种“语言贫困”[15],往往会使用隐喻等方式来丰富其表达的方式。不同发展程度的语言在经济属性上表现出一定差异,这也是语言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通用度高的语言在表情达意上更加体现“经济性原则”。相对而言,一个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在文化、科技等信息的传递上更能与世界发展同步,其工具属性、语言知识体现、信息的承载力都是有优势的,选择和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语言适应的过程,也是社会语言发展的普遍规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民族在不断交流交往并逐渐形成统一经济市场,个体不断认识到语言能力成为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要素,并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来衡量语言学习的效益,从而更加重视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总体来看,各民族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需求随着社会发展而增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已经成为民族地区群众的自觉行为。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影响语言发展的社会经济发展不是匀速的,语言的发展变化也不可能是匀速、均质的。因此,普通话普及程度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的差异是语言发展过程中的正常规律。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准确认识和把握语言国情,根据各个时期的形势发展和要求及时调整推普工作方针和工作重点[16]。在新时代,坚持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核心任务、“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是我国推普工作的新方针,需要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其中西部地区、农村、民族地区是重点[17]。我国不同时期推普方针的变化体现了对社会语言发展规律的充分尊重。在具体举措上,我国政府面对民族地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求,提供了针对性、倾向性的语言服务,例如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一村一幼”“童语同音”等计划,遵循语言学习和发展规律,在幼儿时期语言学习的关键期,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的语言基础。
开展宣传教育是提高社会语言规范意识的重要方式。国家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说好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广泛阐释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语言规范意识。经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3周为全国普通话推广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第24届,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增强了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2005年4月,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提出了:“努力将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向小城镇和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拓展和延伸。”[18]历届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的举办地从东部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扩展,反映了近20年来国家推广普通话的重心工作不断向推普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倾斜,不断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攻坚[19]。例如,第20届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推广普通话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的闭幕式设在云南省临沧市(1)临沧有“世界佤乡”之称,大部分地区为直过民族区。;第21届以“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为主题的推普周活动的开幕式设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第22届以“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为主题的推普周活动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闭幕;第23届推普周,北京市作为和田地区的对口支援省份,与新疆联办全国推普周开幕式活动,生动体现了“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的主题。第24届推普周开幕式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鄂尔多斯市举行,主题为“普通话诵百年伟业 规范字写时代新篇”,并在推普周后举办了“党的语言文字事业百年光辉历程展”,呈现了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过程中语言文字政策和实践,宣传展示了我国语言文字事业为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所发挥的基础作用、宝贵经验和显著成就。推普周活动在民族地区营造了良好的推普氛围与社会舆论,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普通话推广普及的进程。
为了适应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1994年我国正式启动了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测试有效提升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语言规范意识。200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范、健康发展。据统计,至2016年,全国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次共604.20万,历年累计达6 446.12万[19]。为满足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学的需要,2001年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正式启动了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inzu Hanyu Kaoshi,简称MHK)的研制工作,2003年正式设定等级考试,以测试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母语非汉语)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至2016年,参加考试的人数累计已达156.6万人次[19]。民族地区的测试需求不断增大,2018年共完成了462 024人次(考生来自10多个少数民族)的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20]。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对少数民族学习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产生了积极的导向作用,通过测试,进一步提高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也促进了民族地区普通话的学习和使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推广普及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我国的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做出了规定,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均有“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规定。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2021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21]规定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未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的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教育环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逐渐成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
在学校教育中,师资水平是关键,对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普通话师资的培训是学校顺利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保障。1994年底,国家测试中心举办第1期国测员考核培训班(以下简称“国测班”)。至2017年12月,国家测试中心共举办国测班60期,培训学员总计近6 500名。其中,共有来自33个不同民族的520多名少数民族学员参训,占学员总数的8%[22]。这些国测班的学员大多成为了地方培训测试和学校推普工作的骨干力量。近年来,我国在推普“短板”地区,从切实情况出发,倾向性地提供政策倾斜,在师资数量和质量、语言资源建设和配置等方面提供有效帮扶,培养了一大批普通话骨干教师。2016年,全国20个省(区、市)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教师达4.47万人次[19]。2017年,地方普通话培训工作中,少数民族教师培训达38 102人次[19]。2018年地方普通话培训工作中,少数民族教师达34 376人次[23]。2019年11月,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筹办了第32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专门针对“三区三州”及周边地区的学员开设,为“三区三州”及民族地区培养了一批普通话教学的“种子教师”。2020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口52个县5 200多名教师,顺利完成为期近4个月的在线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和教学能力[24]。此外,“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等举措,提高了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水平,为民族地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师资保障。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责任[25]。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也为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至今,民族地区基本形成了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制度体系,涵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见表1),国家在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制定政策和法规保障了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的权利。至2020年底,我国民族地区与语言文字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达两千余部,既有专门法令,也有非专门法令。不同效力级别、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有机组合,形成了内在协调有序的统一体系,为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和行为规范。
表1 各层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表
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依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颁布了自治条例,大部分条例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据统计,在现行有效的139个自治条例中,大部分的自治条例明确提出了“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推广普通话”的要求。除此之外,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共颁布了26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单行条例(有5个省区、12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和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这些条例的颁布实施,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的推广普及,也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6]。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了要“尊重、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提出了“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随着发文机构位阶的提升,少数民族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中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凸显,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提升。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语言关系对一个民族的语言生活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25]。坚持对语言文字的依法治理,是重要的实践经验,法律法规的健全是处理好语言关系的重要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实施20周年,要准确把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核心要义,充分保障各民族群众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21]。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言和繁体字以及外语的学习使用问题,坚持语言文字主体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顺应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是新中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经验。
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是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的一项常态性、系统性工作。在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问题上,党和国家始终从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立足于提供更好的语言交际服务,尊重权利,重视发展。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核心理念是提升各族群众的语言能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从而有效促进全面发展。自进入精准扶贫阶段以来,政府把全面提升贫困地区贫困群体的语言文字能力、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出发点,以适应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纲要及规划,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强力的政策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指出,民族地区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推普脱贫攻坚的重点区域。2019年6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把“民族地区推普脱贫攻坚措施得力,组织开展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培训”列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指标体系,以发展性评价指标结合结果性评价指标,科学督导各省区对推普脱贫攻坚计划的实施。正是因为国家语言政策与扶贫减贫战略在政策理念、帮扶对象与发展目标上的高度契合,使语言扶贫与国家扶贫减贫战略实现了同心同向同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让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搭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顺利延伸到“最后一公里”[27]。总体来看,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至今已取得了显著成绩,各民族各地区交流交往的语言障碍基本消除[2],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保障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机遇和发展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各民族人民社会化的接触、民间性的交流、城镇化的汇聚不断扩展,共同语言已经成为各民族人民的共同需求[28]。在新时代,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应更加紧密结合党和国家战略全局和战略需求,使之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以语言之力推动共同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在新时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这既是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成效,同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制度下,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需求将更加迫切。在新发展阶段,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应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重视经济转型对语言文字的新需求,着眼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中的语言因素,努力为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提供语言保障。
经济是跨越语言边界的重要和主要推力,国际社会和国内发展都是如此。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之后,各民族出现跨区域大流动,有超过2 000万的少数民族群众到中东部经商、务工,也有不少内地的汉族群众到边疆地区寻求发展,这些流动就整体而言有利于各族群众增进交流、促进感情[2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是推动民族地区融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座基础桥梁。2019年底,全国未摘帽52个贫困县,大部分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省区,有的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县(共18个),有的是单一民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例如四川凉山州的美姑县(彝族占97.8%)、普格县(彝族占85.6%)、喜德县(彝族占89.5%)等均为以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或是多民族聚居区,如贵州省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文山州广南县等。[30]这些未摘帽的贫困县大多数是民族聚居区,在日常生活交流中以民族语言或当地方言为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整体偏低。虽然语言与贫困之间无直接联系,但从已有研究来看,未掌握国家通语言文字确实是引发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31-34]。在新时代,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要以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为导向,围绕民族地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切实需求,提升各民族综合语言素养,助力民族地区更好更快地融入新发展格局。
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精准聚焦、精准施策,为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了语言帮扶,取得了一定成效。语言能力提升是一项长期工程,应及时巩固成效,持续推进。在2021年8月公布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160个县中,有114个县在少数和民族地区,这些重点帮扶县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是乡村全面振兴急需补齐的突出短板,也是语言扶贫的重点区域。县域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共同体,具有连接基层社会与整体社会的特殊功能,建立以县域为单位的语言文字社会帮扶和对口支援机制,更能促进语言文字城乡统筹发展。在吸取有效经验的同时,应结合国家乡村振兴等战略任务,结合新阶段相对贫困的特征,深刻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与实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关系,进一步形成稳定的常态化、系统化的机制。
2. 深入分析“七普”数据背后的人口流动迁徙规律,结合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提供高质量的语言服务。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进入加速期,成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结构性变化的突出表现之一。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要求,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举措。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联系紧密,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融入城市化发展中,多民族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从全国整体数据来看东部地区人口集聚明显,从省区来看,省会城市人口集聚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然是人口流动的重要驱动力。在2013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小康社会建设调查中,“语言障碍”是影响新疆等民族地区外出就业的主要因素之一[30]。流动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推动了经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也激发了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情。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等重要战略中,在着重发展区域经济的同时,应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这既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重要策略。少数民族人口的经济融入、社会适应、文化接纳与身份认同等方面都与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对城镇多民族社会的语言服务意义更加凸显。应该特别重视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的语言服务,做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工作,帮助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
在具体的举措中,应充分结合已有的经验及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群体帮扶力度,聚焦民族地区的学生、教师和青壮年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的基础上,还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 重视少数民族边远、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往往具有地理位置偏僻、自然环境恶劣、经济相对落后等特征,少数民族边远、农村地区又往往是民族高度聚居区,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相对较低的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所包含的边境地区,其语言和谐关乎国家稳定与安全,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全国135个边境县中,107个属于少数民族地区[35]。边境往往属于贫困率发生较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较低的地区。王兆燕[36]对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的直过民族边境村寨的拉祜族(4个边境村寨)进行语言情况调查发现: 41.94%的民众完全听不懂普通话;51.63%的民众完全不会说普通话,能无障碍使用普通话交谈的民众占比仅为4.59%。杨雨菡[37]对云南边境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5个村寨两个民族的语言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30.8%的独龙族人、27%的傈僳族人还处于“基本听不懂”和“完全听不懂”普通话的状态。因此,边远、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应进一步深入开展推普工作,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的普及率和使用水平。从长远来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能为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提升提供基本保障,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形成良好运转的区域协同发展机制。
2. 聚焦未进入数字社会交流的群体。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信息是在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2021年8月2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10亿用户接入互联网,形成了全球最为庞大、生机勃勃的数字社会(2)数据源自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主流信息的重要载体,拥有信息优势的群体其获取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更大。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日益以知识为基础,信息充足与信息贫乏所造成的鸿沟可能会使贫困国家陷入更加边缘化的危险[38]。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民族地区的科技、文化等信息的传播在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也增强了民众对社会经济体制的认同。孙景茹[39]等学者的研究证明,民族地区确实因国家通用语言能力有限而造成了“信息贫困”,而信息贫困与物质贫困之间互为因果。从民族地区的个体或群体自身发展来看,若是不能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资源,很可能会处于弱势而更难以获取资源,形成不良循环。另一方面,从人类学的角度,线上交流会使得交流主体构成多重身份,更易突破先赋地位对群体身份的约束。一般来说,地域、语言、社会阶层等先赋因素在现实社会交流中可能会因不同语境而得到凸显,但在网络世界对先赋因素的依赖会减弱。在语言选择上,会更现实地从工具、从交流方便的角度出发,让民族地区有更大机会融入国家主流文化之中,并拥有更多机会获致地位和社会资源。至2021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97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9.2%,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口仍有大量人群未普及使用互联网,这些人群值得重视。
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2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与时俱进的理念有着密切联系。2021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民族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也应聚焦主线工作,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协同共进,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1. 以语言相通增进心灵相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明确指出: “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4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语言桥梁,也是国家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多次强调要在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出: 要“帮助新疆各族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41]西藏地区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40]。全民学习、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条件之一[3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既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也增强了各民族在理想信念和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在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国家语言文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征,不断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增强有针对性的语言资源供给能力,补齐语言短板,提升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2.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民族地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普及质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和更好地引进现代化发展理念,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在高质量中促进共同富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既可以消除各族群众的语言交际障碍,提升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也是确保各族人民真正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共享社会治理和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这是保障“公平”的基础。
总之,经济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建立在语言沟通的机制之上。相对来说,民族语言构成的小群体经济圈所形成的市场规模是有限的,在信息交流、商业贸易、就业选择等方面都会因语言不通而受到限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有利于民族群体和民族地区快速融入全国一体化的经济市场。在新发展阶段,我国实现了“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的目标。我们也应意识到,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大环境下,还有近2.8亿人口不会使用普通话,有的虽然会说但应用能力不高。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以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42],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从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推广普及的现状来看,在普及率较低的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然是迫切之举;在普及程度较高的民族地区提升普及质量和水平则是时代发展之需。在新时代,我国的民族地区应着力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普及程度和规范水平,处理好语言的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以国家整体语言能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协同效应”,更好地发挥语言文字在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重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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