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陈显义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佛山 528000 )
一直以来,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金融发展不平衡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的发展。基于效益考虑,近年来国有大行不断收缩乡村网点和金融服务,当前,农村的金融服务基本只剩下农合机构、邮储银行以及少部分的农行网点,而实际上,仅存的金融机构也遭遇了资金向城市抽水的普遍现象。应该说,银行机构在战略上还未对“三农”予以足够重视,即便是作为“三农”主力军的农合机构,也有减少乡村网点增加城区网点以提升经济效益的倾向,在农合机构的战略体系中未实质性将农村金融作为主要战略方向。
由于农业贷款额度小、成本高、风险难以把控,“三农”经济长期以来难以进入大型银行的视野,乡村金融仍然存在较大的空白空间。首先,与城市金融相比,目前农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明显弱于城市,除了简单的存贷汇外,几乎无其他的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乡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产品需求,即便在贷款产品方面,也不同程度上缺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新型担保方式的运用,产品的设计与“三农”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其次,在服务渠道方式上,金融机构布设ATM、POS机以及新型移动支付方式还非常不足,存在较大的“空白”空间。
一方面,对广大农村地区来说,信用环境整体还相对比较差,信用知识贫乏,农户贷款多为实质性信用贷款,逃废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农业天然是金融弱势行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即便能提供抵质押的也面临价值难评估,押品难流通、难处置的窘境。长期以来,“三农”领域的不良贷款率始终高于行业整体水平,一般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农村金融大概是城市金融的5倍(引自《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作为涉农贷款主力军的农合机构的贷款不良率也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18年第1季度末,全国农商行不良率平均水平为3.26%,远比大型银行1.5%要高,加上农信社,农合机构的不良率则更高。涉农贷款不良率高也大大制约了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积极性。
2.1.1 落实十九大精神及绿色金融发展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发展,十九大报告及政府工作报告均指出要落实乡村发展战略。金融支持对乡村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并指出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的需求。农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产业,支持农业发展,也是践行绿色金融的重要举措。农合机构必须毫不动摇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党中央描绘的乡村美好蓝图添砖加瓦。
2.1.2 践行历史使命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在新时代、新经济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是农合机构必然的使命担当。长期以来,农合机构从一诞生就肩负了支农支小的历史使命。根据统计,截至2018年3月末,广东省农合机构贷款余额1.3万亿元,其中涉农和小微贷款分别为4225亿元及6488亿元,合计占比约为82%;其次,落实乡村振兴是实现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所描绘的美好蓝图,预示了乡村在未来几十年将会获得巨大的发展,其中也孕育着巨大的金融机会,农合机构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顺应农村产业变化,大力服务乡村,紧扣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要求,实现农合机构自身的发展。
2.2.1 战略上要予以高度重视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农合机构必须在战略上予以重视,要深刻认识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使命和巨大战略机遇。坚持“三农”定位,从体制机制、产品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做好统一规划和部署,深入研究农业,尤其是农村电商、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的金融需求,分析农合机构在“三农”金融中的优劣势、机遇、挑战,充分利用人缘、地缘优势,城区农合机构还必须深入研究到城镇化之后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命题,并将落实乡村发展战略的具体战略措施写入发展规划,努力走出一条与大型银行有明显差异化、特色化、可续持的发展之路。
2.2.2 持续创新产品及服务
农合机构要不断创新产品及服务,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及新时代“三农”经济的发展。一是不断丰富“三农”产品体系,在满足存贷汇等基本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出农民理财、村民贷款、移动支付等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努力推进乡村金融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多样化,不断满足乡村客户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创新推广担保方式,解决“三农”资金难题。积极探索土地收益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林权的抵质押以及互联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并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创新信用贷款;三是加大与当地政府部门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构建风险共担的服务体系,如与保险机构开展银担合作,与政府部门开展银税合作等模式,增强普惠金融的服务能力。
2.2.3 夯实“三农”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分三个阶段,其中到2050年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的目标。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长远战略、百年大计,“三农”金融的风险管控是实现“三农”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作为服务“三农”仅存的几个金融机构之一,农合机构需大力培育乡村良好信用环境,持续开展金融知识进村进户,帮助乡村居民了解金融知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信用意识宣传教育,推进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工作,逐步营造“讲诚信”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良好信用环境也有赖于当地政府部门出台信用建设的有关政策,农合机构需积极与当地政府合作,加大打击逃废债的力度。
2.2.4 优化调整信贷政策
一是在资金调配上,确立信贷资源向乡村倾斜的总政策基调,保障资金资源不从农村抽水,还力争要调配更多资源支持乡村发展,并细化指标将其作为考核目标之一;二是在信贷风险政策上,优化审批流程和权限,建立与乡村信贷相协调的风险管理理念,认可土地收益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林权、互保、联保甚至信用等多种担保方式,提前介入产品开发环节,提高信贷投放效率;三是信贷投向上,加大对农村环保、生态农业、低碳农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禁止向“两高”产业投放信贷支持,推动绿色低碳的乡村振兴。
2.2.5 拓宽服务农村金融服务渠道
在目前乡村服务渠道相对单一的情况下,农合机构应大力拓宽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一是加大对电子机具、便民服务终端、互联网支付的投放力度,当前农村地区的网络覆盖度逐步转好,广大农村也逐渐具备了开展移动支付的条件,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农合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引导;二是加大助农服务点建设,推动乡村金融服务的综合化,将助农服务点建设成为兼具金融服务和金融知识宣传的场所;三是加强对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对接,培育新产业和新的优质客户群体。
实施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之一,农合机构应勇于承担起这一战略的金融责任,不忘初心,充分利用战略机遇,发挥地缘、人缘优势,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走出一条可持续的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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