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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光,田丽华
(1.哈尔滨商业大学 商业经济研究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2.佳木斯大学 学报编辑部,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历史学研究
古代赫哲族的火文化
杨 光1,田丽华2
(1.哈尔滨商业大学 商业经济研究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2.佳木斯大学 学报编辑部,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由于古代赫哲族的社会发展落后以及受生产方式的制约,使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赫哲族对火的认识是很蒙昧的。由于火的威力强大,赫哲族对火产生了崇敬信仰,尊其为火神;同时由于火的破坏力强,赫哲族对火又产生强烈的敬畏之情,因此对火产生了许多禁忌。为了更好地使用火,赫哲族学会了如何取火和存火,用火更为方便。由于掌握了这些用火技术,使赫哲族对于火的使用范围更加广泛,这对促进赫哲族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赫哲族;火;火神;禁忌
火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在古代生产力落后的赫哲族社会更是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基于对火的畏惧与依赖以及火自身的特性的认识,古代赫哲族的文化习俗中存在着与火相关的诸多观念和仪礼,并逐渐赋予其一定的文化象征内涵,赫哲族的火文化由此产生。
火能施恩于人类,也能降祸于人类。赫哲族起初对火的认识是很敬畏的。在远古时代,当看到山火爆发时,郁郁葱葱的山林和来不及逃脱的猛兽在顷刻之间都被燃成灰烬,赫哲族感受到火具有十分可怕的威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初对火恐惧的震撼力逐渐与对火具有各种实际用途所产生的崇拜性所并存。基于此,赫哲族逐渐产生了对火的敬畏崇拜之情。火如水一样,既没形状也无味道,“它奇异的形象和性能,对原始人类来说自然形成了崇拜观念”[1]287,因此很容易对火产生“神格”化。这种“神格”化相应催生日常生活中许多对火的禁忌。如“点火时,要磕头;烧火时,木棍的根要朝里,枝朝外;……做饭时,要往火里扔点食物;不能用锐器捅火等。”[2]156火一般使用在炊事上,多是由妇女来掌握的,但是女人不能向灶门蹲着架火,要十分有礼貌地弯下腰身来烧火,烧柴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即按照根朝里的规则来烧,若是稍朝里烧柴,据说这样会引起妇女难产。当不需要火时,要注意对火尊敬,不能敲打或直接用脚踏来灭火,也不能盲目地直接用水来浇灭,而是要说“请火神爷爷把脚挪一挪”[3]80。赫哲族不准随便地人为灭火,他们认为火烧旺运,而灭火则会把旺盛的运气消灭了。
在赫哲族外出打猎的过程中,偶尔能碰见烧烬的火堆,这时候要向火堆郑重其事地磕头表示尊敬。在野外帐篷里吃完饭的时候,也要对火堆进行整理,注意对火苗的保存。这样做是希望能够给自己打猎带来好运气,多收获些野物,“否则,认为会割断打猎的好运气”[4]589。
正如北方许多民族一样,赫哲族崇仰萨满。他们崇拜神灵,相信万事万物都是有灵的,世间万物都由神灵来主宰,火当然也是由“火神”来主管。赫哲先民的“泛灵”和“物活”,以至崇拜“天神、火神、吉星神、……其信仰、崇拜由天空、岛屿、陆地、河川、动植物等,无所不包”[5]227。在赫哲族民间中流传很广的一则关于火神的传说,讲的是古代有个叫“都热马林”的赫哲族老头,在大雨中为了保护珍贵的火种,将还在燃烧着的木炭抱在怀中奔向山洞而被活活烧死。为了纪念他,赫哲族就把火神称为“都热马林”。“这位以自己生命保存火种,给人类带来光明和温暖的火神,和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相似,这是赫哲人民的创造。 ”[6]106-107此外对“火神”的称号也有“佛尔尖妈妈”或“佛架玛法”,即“火神爷爷”,这都是火神的种种称谓。与赫哲族族源关系密切的满族,早年有流传很广的火祭仪式,“火祭缘由是解决氏族、部落的病瘟、畜疫、渔猎伤人、氏族争杀等重大问题。总穆坤达与大萨满许愿火祭,祈求氏族、部落的安宁吉顺。许愿在秋夜黄昏,大萨满在洁净的山岗上击鼓、杀牲、祭血,点燃篝火,……若篝火燃烧得很旺,火星四爆,便是吉兆。表示旷野与天穹众神允诺族人举办火祭。”[7]59赫哲族虽然没有形成广泛流传的火祭仪式,但是平日对火已是非常恭恭敬敬,唯恐失礼。每到民族节日,对火神也有独特的祭拜仪式。
在古代赫哲族社会把灶神也同火神一样对待,在赫哲族眼里“灶神与火神视为同一神”。当赫哲族流行过除夕节时,“除夕之夜全家要向供在锅灶后面墙上的火神磕头。从正月初一至初五,每天早晨都得给火神磕头。磕头时,老人跪在前面,女人和孩子跪在后面。老人还要代表全家求火神保佑年景丰收,孩子平安等”[8]122。
据考古发现和史料记载,历史上赫哲族很早就知道如何取火。赫哲族最开始取火的方式是用两块干燥的木头不断地摩擦,以致摩擦生火,当然这种取火的方式很简单,效率很低。随着认识的不断提高,赫哲族又开始采用钻木取火,这种取火方式较快捷。在与其他民族不断交融的过程中,赫哲族逐渐知道了用火刀或者火石来作为引火工具取火。火刀、火石往往是通过猎取的貂皮与其他民族物物相换而得来的。
有了火刀和火石,可以说是赫哲族的一大进步,因为相比钻木取火,火刀和火石可以随身携带,因此受到赫哲族的普遍欢迎。这对于典型的渔猎生产和生活都是非常有利的,同时与早年赫哲族流动性居住方式十分适应。
明末清初①时赫哲族地区流行的取火工具是火镰,赫哲语称之为“雅特日库”。火镰依赖外界物物交换获得。“赫哲人用各种兽皮(主要是貂皮)换自己所需的各种物品,如烟、酒、布匹、小米、食盐和铁锅、刀、斧、火镰等。”[9]553每年“贡貂”、“赏乌林”②之时,是赫哲族最兴奋的时节,因为能够用自己的劳动成果赴三姓城③来换取全家大大小小的物质需求,其中必包括取火用的火镰。
当赫哲族掌握了如何取火时,保存火种又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渔猎业生产的需要,赫哲族青壮年男子常年不在家里居住,春秋渔汛期忙着捕鱼生产,冬季则紧张地猎取貂皮鹿茸。在主要劳动力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外的情况下,妇女要学会取火更要知晓怎样保存火种,在不断的实践中赫哲族总结出保存火种的方法,即“取五月初旬内的白蒿草编成长索,点着后能使火继续燃烧不灭,作为火绳”[10]64,可以说这种存火的方式是很原始的。
(一)赫哲族饮食上的火文化
赫哲族在未使用火之前,在许多方面都有不便之处。首先在饮食上,赫哲族经常喜欢吃“刹生鱼”,就是把新鲜的鱼,切成鱼条或丝状,然后加上各种佐料,简单搅拌加工即可,味道十分鲜美且十分便捷,尤其在江船上捕鱼,使用火十分不便。在冬季,赫哲族也尽量少使用火。冬季捕鱼期,赫哲族喜欢吃一种“刨冰花”,捕捞到的鱼,在东北寒冬季节里,如同天然的冷冻箱冰冻过一样,肉质变硬,这时赫哲族把硬硬的鱼肉像刨木一样刨鱼,制成一片片薄薄的鱼肉片,边蘸着调料吃边喝点小酒,非常惬意。还有一种食鱼的方法也和这种食法极为相似,“就是把生鱼切成薄薄的片,叫‘拉布搭哈’,加一些食盐、姜葱等调料即可。在严寒的冬天,把冻鱼去皮,切成薄片,叫‘苏拉卡’,加上食盐,可随地就餐。”[3]16这些食鱼方法都是非常普遍的,之所以普遍除了味道鲜美以外,还有一点就是能避免在不适宜的场合下使用火。春夏在桦皮船上捕鱼,冬季“坐冬库”在冰冷的冰面上,这些地点既是生产地点也往往是饮食的地点,却皆为不利燃火的地点。
对于赫哲族早年喜吃生鱼的习俗,除了避免用火之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的土著少数民族对于山林的崇敬所致。“据传,森林诸神均讨厌煎炒烤炸的气味,因此其神偶只能供奉在林中的小窝棚里。这种供奉神偶的窝棚通常都建筑在自家的神树旁。人们每年都要把神偶接回家中祭奉两次。这时,室内必须烧杜香,亦不能有煎炒烤炸等任何气味。 所以,这时一般人家都不能做饭”。[11]269
是否是深度依赖自然界的渔猎民族为了保护其衣食之源——山林而避免火源的一种习惯法呢?毕竟火对山林的危害,片刻即燃成灰烬,令人畏惧。尤其当春秋季节风力最强劲时,不可控的火种将是对山林一种潜在的灾祸,因此赫哲族往往选择在风力最大的春夏秋吃“刹生鱼”;但另一方面火对于人体消化系统的功能如此之大是众所周知的。仅有火才能够熟食,当意识到这一点,同时较为熟练地掌握了取火、存火、灭火的技术后,赫哲族妇女即将火用在饮食上,这就告别了生食或半生食(即晒晾的肉干、鱼干)阶段。用火熟食不但能在味觉上品尝到熟食带来的饕餮之美味,对于生食所带来的血吸虫病也能有效地予以预防。由于火的使用,柴火烤鱼、铁锅炖鱼、爆炒鱼糜、蒸煮鱼籽等一系列佳肴使“以鱼为生”的赫哲族加工鱼的饮食方法更加发扬光大,著名的全鱼宴应运而生,进而风靡整个东北地区的大小餐桌。
(二)赫哲族住宅上的火文化
古代的赫哲族居住条件十分艰苦,所谓的栖息地仅仅是一些杂草铺在地面上的背风之地。为了取暖驱寒,在休息处笼起红彤彤的篝火,伴着篝火而眠,即“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
从汉人那里赫哲族学会了制作火炕,自此就开始广泛采用。伪满时日本人类学家秋叶隆考察赫哲族时观察到:“(苏苏屯的赫哲族)他们七八十年前就从汉人那里学会了造火炕的技术”[12]114。 又如“赫哲人知道筑造家屋之事似乎较早,但知道制造火炕之事和汉人的密切接触有关。”[10]79赫哲族白日渔猎不是在江河畔就是在江河中,因此很多老人都患有风湿病,夜晚在火炕上暖暖和和地烘烤很是解乏。火炕不但御寒保暖且能去湿气,另外还能防肚痛和消化不良等病,即使在炎热的夏季赫哲族也住卧火炕。为了更好地采暖取热,赫哲族内屋里火炕占据绝大多数面积,西炕为老人住,南炕为幼儿住,北炕多为成人住卧;另外火炕还紧贴灶台,这也是为有效利用生火做饭来取热,因此火炕深得赫哲族老幼的喜爱。
下图就是伪满时期三姓(依兰)城内一普通赫哲族人家室内图,其中A为户主何双宝的卧室,从图中可见卧室中稍大点的圆圈部分代表火炕,是采暖之必需。B为厨房,其中“カマド”是灶台的含义,“カマド”可以生火做饭,紧挨着卧室火墙,也可以有效地采暖,真可谓一举两得。[13]277
图1 伪满时期三姓(依兰)城内普通赫哲族人家室内图
正因为火能带给人类温暖和熟食,特别是对早年生活水平低下的民族生存来说十分重要。由于地理环境上“地广人稀”,人成为稀缺资源,因此早年赫哲族充分利用火源、食物来挽救人类生命,久而久之形成了不成文的习惯法,即“在外出打猎时候,总是把柴火和干粮备好在地窨子门口,为的是过路的人能够解决温饱”[14]112。
由于赫哲族是典型的鱼文化民族,因此照明燃料上也离不开鱼。点燃肥厚油脂的鱼油或兽油即可带来光明,对于生产的照明是非常必要的。鱼汛期赫哲族往往不分昼夜地抓紧捕鱼,夜晚当鱼潮上来时,盏盏鱼灯即被点燃。
当捕鱼淡季时,赫哲族转向狩猎业。深山密林深处是野兽常栖息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容易走失方向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点燃火种形成烟雾标明方向来取得营救。另外,在野外狩猎时往往点燃篝火壮胆,一方面为取暖之用,另一方面则为了驱赶蚊蝇、驱逐野兽之用,同时也是一种心理上的抚慰。因此,无论是火堆还是火把对于寒夜是必需的。
赫哲族猎人有三件宝,即猎犬、烈酒和烟草。没有烟火是不可能点烟解乏的,因此猎人随身必定携带烟火。另外,火在生产工具制作上还有一项重要作用。当沙俄进入赫哲族地区后,该民族仿照俄国人的狗爬犁来尝试自己制作,这需要用火来烤软材质。“在制作前,先要挑选两根直径在12或15厘米粗细的柞木、榆木或桦木等硬杂鲜木根部砍薄,然后用火烤,使柞木和桦木根部遇热变形,形成上翘70厘米左右的弯度,……再把细柳树或柞树,根据爬犁的宽度砍成长口,用火烤软后,夹挤在爬犁腿的上端绑紧。”[15]138在制作鱼叉、小刀等简单的生产工具上火也大有用途,“做小刀时,将旧锯条、钢锉或钐刀背等切断,放在木炭中烧炼;经过捶打,薄厚程度适宜时,用钢锉锉成刀形,再用火烧后,放入水中淬火,也称沾钢,再锉成锐刃即可。制鱼叉也同样用这个方法。 ”[16]197-198
当赫哲族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火自然也应用到礼仪上,因此火具有仪式价值。古代赫哲族婚俗方面,主要是对灶火的礼仪。因为灶火旺象征着家族的兴旺,烟火的延续象征着子孙繁衍生息,所以在婚礼上特别注重对灶火、火神的礼仪,“拜完祖先,再拜灶王,老人又向新娘训话:一辈子不离开这里,灶火不好烧不要发脾气。每天要给老年人烧炕,要不,灶王就要怪罪你……。 ”[17]97
正如许多其他民族一样,赫哲族的丧葬也讲究“烧包袱”。“烧包袱”一般多为除夕当天晚上,“街津口的赫哲人家都要给死去的亲人‘烧包袱’。所谓的‘包袱’就是用金箔折叠成元宝形子,与打印有铜钱痕迹的黄表纸共同放进糊成口袋形的‘搭子’中,用茅草或劈柴烧之,在上面洒些饭汤,以表示给死者既送钱又送饭。先烧一些打发过路的鬼神,然后烧给自己死去的亲人。 ”[18]254
从赫哲族的情感上来说,火代表着一种完结,因为任何有生命的物质在火里都不能永存,因此火也代表着旧的完结和新的开始,如赫哲族葬俗中“了档子”,即“全家在墓前把死者的被、褥等物烧掉”[19]140。虽然早年赫哲族社会物质稀缺,但是对于死者生前使用过的物品,则一般都予以火烧,以示彻底终结。还有一种说法:这些死者生前物品被烧毁是为了伴随逝者到另一个世界去继续享用。
对于那些死于非正常疾病如痨病、痘疹者等传染病的人则需要用火葬来彻底完结旧的生命。病体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化为灰烬也代表着顽疾彻底消失殆尽。即便这样,患有严重传染病而去世的人火葬时,还需要到距离赫哲族生活区很远的地方进行,且一般不允许妇女儿童在场。这并不代表生者对死者的不敬,而是怕烈烈熊火没有彻底烧尽传染病源而感染体弱身虚者。另外,赫哲族有个旧俗:参加捕鱼的人,如果家中有人去世,都要到渔场后在网滩上烧起一堆火,让他跨过去,熏熏“晦气”,以表示旧晦气逝去和新希望的开始。
另外,古代赫哲族往往利用火来预知未来,如火烧鱼骨、龟壳、兽骨等来卜卦,根据燃烧后这些物品的形状来寻求问题的答案。如外出打猎多日尚且未归的家人去往何处,丢失的马畜去何处寻找等类似的问题,则需要用火烧兽骨④来进行占卜,具体方法为:“在胛骨上吐儿口唾沫,然后在火炭上烧烤,烧的要适宜,烧的不足或过份都不成,烧出明显的裂纹即可以了。然后由占卜者辨认裂纹是凶是吉,应该向那个方向去找”[20]80,赫哲族对于这种占卜方法深信不疑。
综上所述,古代赫哲族随着对火的威力逐渐认识,对火产生了敬畏之情,由此产生了许多关于火的日常禁忌,并尊奉“都热马林”为火神以示崇拜。当赫哲族熟练地掌握了取火、存火、用火、灭火的技术后,火文化逐渐产生。内涵丰富的火文化渗透在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对赫哲族社会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注释:
①在田野采访中,通过赫哲族老人口述采录,发现火镰在赫哲族地区开始使用的时间并不一致,有的地区如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使用较早即明末,而黑龙江下游的赫哲族开始使用较晚,大约在清初,而乌苏里江的赫哲族则开始使用火镰更晚,大约在清朝中期。由于乌苏里江赫哲族人数较少且多融合在他族之中,因此作者采用折中的办法,统一认为赫哲族主要聚居区开始使用火镰的时间为:明末清初。——作者注。
②“贡貂”即是指清朝要求赫哲族等边远少数民族向清政府贡纳貂皮,即把貂皮作为实物税的一种方式进行收取,从而彰显其对清廷的归顺与臣服,其颇具政治意义。赏乌林(乌林或乌綾,满语财帛之意),即清政府对贡貂的纳贡者按照相应的等次来回赏一定的日用品。
③“三姓地区”一般指松花江中游胡尔哈河(今牡丹江)口、汤旺河口顺流而下玛那哈地方及胡尔哈河正东倭和地方分别有赫哲人数十户或百余户居住。——见:依兰县地方志.卷八.建置沿革.哈尔滨:黑龙江图书馆油印本.1960. 三姓地区原有胡、舒、葛、卢四姓赫哲,后来胡氏赫哲一族迁徙至宁古塔,因此余下舒、葛、卢三姓赫哲族居住于此,故名依兰哈拉即赫哲语三姓之意(依兰为三,哈拉为姓)。
④ 一般为狍子、麋鹿的肩胛骨,且干燥处理后;该占卜用具无需萨满大神所特定——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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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星华)
Fire Culture of Ancient Hoche
YANG Guang1,TIAN Li-hua2
(1.Business 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Harbin Heilongjiang 150028,China; 2.Journal Editorial Department,Jiamusi University,Jiamusi,Heilongjiang 154007,China)
Because of the constraints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ode of production,in a very long period of time, the Hoche's understanding of the fire was very foolish.The fire had vast might,the Hoche produced a revered beliefs,respected for the god of fire;at the same time,because of strong destructive power of the fire,the Hoche had a strong reverence on fire,resulting in many taboos on fire.In order to better use of fire,the Hoche learned how to make fire and save fire,using fire is more convenient.Because of mastering these fire technology,make the use of fire to range more widely,which has important meaning to promote the Hoche society's development.
Hoche;fire;the god of fire;taboo
K281/288“225”
A
1008—7974(2014)04—0070—05
2013-12-25
杨光(1978-)女,黑龙江牡丹江人,助理研究员,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专门史博士。研究方向:民族史、经济史;田丽华(1964-)女,黑龙江虎林人,副编审。研究方向:民族史、社会史。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明清以来黑龙江下游少数民族社会文化变迁研究”。项目编号:12E020;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赫哲族传统鱼皮文化艺术”。项目编号:11E028;黑龙江省艺术规划科研项目“赫哲族传统装饰艺术研究”。项目编号:11C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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