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最常累及呼吸系统,导致肺炎。重症病例的心脏、肾脏、肠道、神经系统等多个器官或系统也可受累。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需要针对多器官进行综合性的预防和治疗。
1.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型和危重型病例,统称“重症病例”。
1.2 对于未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但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亦可按重症病例管理:年龄>65 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肺部疾病、恶性肿瘤以及免疫功能低下等)。
重症病例需要进行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oxy⁃gen saturation,SpO2)及临床常规器官功能评估。根据病情需要监测: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指标(肝肾功能、乳酸、血糖、电解质、乳酸脱氢酶等)、心肌损伤标志物、C 反应蛋白、降钙素原、凝血功能、动脉血气分析、心电图及胸部影像学检查。
此外,以下指标变化应警惕病情恶化:①活动后低氧:轻微活动后指氧饱和度<94%;②外周血淋巴细胞计数进行性降低或外周血炎症因子如白细胞介素6、C 反应蛋白明显上升;③D-二聚体等凝血功能相关指标明显升高;④组织氧合指标如指氧饱和度、氧合指数恶化或乳酸进行性升高;⑤胸部CT显示肺部病变明显进展。
重症病例应保证充分能量和营养摄入,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高热者可进行物理降温、应用解热药物。咳嗽咳痰严重者给予止咳祛痰药物。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有基础疾病者给予相应治疗。
对重症高危人群应进行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监测等。同时对基础疾病相关指标进行监测。
3.1 抗病毒治疗
3.1.1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阿兹夫定片和莫诺拉韦胶囊: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用于发病5 d 以内的轻、中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年患者。阿兹夫定片用于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成年患者。莫诺拉韦胶囊用于发病5 d 以内的轻、中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年患者。对于重症患者,若病程较短,特别是核酸载量较高(Ct 值<30),也可使用上述药物。服药期间应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以及与其他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3.1.2 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 人免疫球蛋白、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一般用于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病毒载量较高、病情进展较快的患者。
3.2 免疫治疗
3.2.1 糖皮质激素:对于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表现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重症患者,酌情短期(不超过10 日)使用糖皮质激素。
3.2.2 IL-6 抑制剂:托珠单抗。对于重症病例,且实验室检测白介素6水平明显升高者可试用。
3.3 抗凝治疗 重症病例无禁忌证情况下应给予治疗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发生血栓栓塞时,按照相应指南进行治疗。
3.4 俯卧位治疗 重症病例应当给予规范的俯卧位治疗,建议每天不少于12 h。
3.5 氧疗与呼吸支持
3.5.1 鼻导管或面罩吸氧 动脉血氧分压(partial pressure of oxygen,PaO2)/吸氧浓度(fraction of inspi⁃ration oxygen,FiO2)低于300 mmHg 的患者均应立即给予氧疗。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后,短时间(1~2 h)密切观察,若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改善,应使用经鼻高流量氧疗(high flow nasal cannula,HFNC)或无创通气(noninvasive ventilation,NIV)。
3.5.2 HFNC 或NIV PaO2/FiO2低于200 mmHg 的患者应给予HFNC 或NIV。有证据表明,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比较,HFNC 能够明显降低重症患者的插管率。接受HFNC 或NIV 的患者,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建议同时实施俯卧位通气,即清醒俯卧位通气,俯卧位治疗时间每天应大于12 h。
部分患者使用HFNC 或NIV 治疗的失败风险高,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若短时间(1~2 h)治疗后病情无改善,特别是接受俯卧位治疗后,低氧血症仍无改善,或呼吸频数、潮气量过大、吸气努力过强等,往往提示HFNC 或NIV 治疗疗效不佳,应及时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
3.5.3 有创机械通气 一般情况下,PaO2/FiO2低于150 mmHg,特别是吸气努力明显增强的患者,应考虑气管插管,实施有创机械通气。但鉴于部分重症病例低氧血症的临床表现不典型,不应单纯把PaO2/FiO2是否达标作为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的指征,而应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器官功能情况实时进行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延误气管插管带来的危害可能更大。
早期恰当的有创机械通气治疗是危重型病例重要的治疗手段。实施肺保护性机械通气策略,初始潮气量6 ml/kg 理想体重。若平台压超过30 cmH2O 或驱动压超过15 cmH2O,应进一步降低潮气量,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的风险。对于中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或有创机械通气FiO2高于50%时,可采用肺复张治疗,并根据肺复张的反应性,决定是否反复实施肺复张手法。呼气末正压(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PEEP)设置,需兼顾平台压和(或)驱动压,按照FiO2-PEEP 对应表(ARDSnet 的低PEEP 设定方法)设定PEEP 时,往往平台压或驱动压过高,可依据最佳氧合法或最佳顺应性法设定PEEP。接受机械通气的患者,若无明显禁忌证,建议实施俯卧位通气(每日12 h以上)。
3.5.4 有创机械通气撤离 患者经治疗后若氧合改善(PaO2/FiO2持续大于200 mmHg),且神志清醒、循环稳定,可考虑启动评估撤机程序。
3.5.5 气道管理 加强气道湿化,建议采用主动加热湿化器,有条件的使用环路加热导丝保证湿化效果;建议使用密闭式吸痰,必要时气管镜吸痰;积极进行气道廓清治疗,如振动排痰、高频胸廓振荡、体位引流等;在氧合及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情况下,尽早开展被动及主动活动,促进痰液引流及肺康复。
3.5.6 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
3.5.6.1 ECMO启动时机 当保护性通气(FiO2≥80%,潮气量为6 ml/kg 理想体重,PEEP≥5 cmH2O)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无明显禁忌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尽早考虑评估实施ECMO:①PaO2/FiO2<50 mmHg超过3 h;②PaO2/FiO2<80 mmHg超过6 h;③动脉血pH<7.25 且PaCO2>60 mmHg 超过6 h,且RR>35 次/分;④RR>35 次/分时,动脉血pH<7.2且平台压>30 cmH2O。
3.5.6.2 ECMO 禁忌证 合并无法恢复的原发疾病;存在抗凝禁忌;在较高机械通气设置条件下(FiO2>90%,平台压>30 cmH2O),机械通气超过7 d;免疫抑制;存在周围大血管解剖畸形或者血管病变等。
3.5.6.3 ECMO 治疗模式的选择 推荐选择静脉-静脉方式ECMO(VV-ECMO)。当出现循环衰竭时应判断其原因,是否存在心源性休克,以决定是否需要静脉-动脉方式ECMO(VA-ECMO)。
3.6 循环监测与支持 当患者合并心肌酶(特别是肌钙蛋白)和(或)脑钠肽显著升高时,需要密切监测心脏功能。病情严重者容易发生急性肺心病,应密切监测右心功能。
遵循组织灌注导向的血流动力学治疗原则,严密监测患者循环状态,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状态(休克、收缩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40 mmHg,或需要使用血管收缩药物、严重心律失常等)时,应仔细鉴别原因,正确处理不同类型休克,改善组织灌注,并积极处理严重心律失常。应选择简便、易维护管理的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不推荐床旁实施技术复杂的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条件许可时,超声多普勒监测是无创、便捷的监测手段,应予以积极采用。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应首先进行容量状态评估,保持有效的组织灌注,避免容量过负荷,必要时使用去甲肾上腺素等血管活性药物。
3.7 营养支持治疗 重症病例往往存在营养摄入不足和高分解代谢状态,导致患者迅速消耗,出现贫血和低蛋白血症,营养不良成为这些患者的突出问题,早期营养支持有可能逆转营养不良状态。
3.7.1 重症病例应进行营养风险评估。
3.7.2 尽早启动肠内营养。不建议早期单独使用肠外营养或补充性肠外营养联合肠内营养。
3.7.3 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应在液体复苏完成、血流动力学基本稳定后,尽早启动营养支持。对于不威胁生命的、可控的低氧血症或代偿性/允许性高碳酸血症的情况下,即使在俯卧位通气或ECMO 期间,都不推荐延迟启动营养支持治疗。
3.7.4 建议对重症病例留置鼻胃管经胃营养。对不适合经胃营养的患者,采用幽门后喂养途径,如鼻肠管等。
3.7.5 对于重症病例,目标喂养量25~30 kcal·kg-1·d-1,以低剂量起始喂养。如喂养不耐受,可考虑滋养型喂养(输注速度10~20 kcal/h或10~30 ml/h)。
3.7.6 强化蛋白质供给,目标蛋白需要量1.2~2.0 g·kg-1·d-1。当蛋白量摄入不足时,建议在标准整蛋白制剂基础上额外添加蛋白粉。
3.7.7 对实施肠内营养的患者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呕吐反流。
3.7.8 发生喂养相关性腹泻者,建议改变营养液输注方式或配方成分。
3.8 镇痛镇静 重症病例应给予适当的镇痛、镇静治疗,若机械通气患者有呼吸频速、潮气量过大或人机对抗明显等表现时,应考虑增加镇痛、镇静深度,短期使用肌松剂。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措施设定镇痛、镇静目标。
3.9 急性肾损伤与肾脏替代治疗 部分重症病例可合并急性肾损伤,应积极寻找病因,如低灌注和药物等因素。在积极纠正病因的同时,注意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连续性肾替代治疗的指征包括:高钾血症,严重酸中毒,利尿剂无效的肺水肿或水负荷过多。
3.10 中医治疗
3.10.1 中医辨证治疗
3.10.1.1 清肺排毒汤、清肺排毒颗粒 重型患者适用,在危重型患者救治中可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基础方剂:麻黄9 g、炙甘草6 g、杏仁9 g、生石膏15~30 g(先煎)、桂枝9 g、泽泻9 g、猪苓9 g、白术9 g、茯苓15 g、柴胡16 g、黄芩6 g、姜半夏9 g、生姜9 g、紫菀9 g、款冬花9 g、射干9 g、细辛6 g、山药12 g、枳实6 g、陈皮6 g、广藿香9 g。服法:传统中药饮片,水煎服。每天一付,早晚两次(饭后40 min),温服,三付一个疗程。患者不发热则生石膏用量小,发热或壮热可加大生石膏用量。若症状好转而未痊愈则服用第二个疗程,若患者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基础病,第二疗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处方,症状消失则停药。清肺排毒颗粒服法: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2 次,疗程3~6 天。
3.10.1.2 疫毒闭肺证 临床表现:发热,气喘促,胸闷,咳嗽,痰黄黏少,或痰中带血,喘憋,口干苦黏,大便不畅,小便短赤。舌红,苔黄腻,脉滑数。推荐处方:化湿败毒方麻黄6 g、炒苦杏仁9 g、生石膏15 g(先煎)、甘草3 g、广藿香10 g、厚朴10 g、苍术15 g、草果10 g、法半夏9 g、茯苓15 g、生大黄5 g(后下)、黄芪10 g、葶苈子10 g、赤芍10 g。服法:每日1~2剂,水煎服,每次100~200 ml,一日2~4 次,口服或鼻饲。
3.10.1.3 气营两燔证 临床表现:大热烦渴,喘憋气促,神昏谵语,或发斑疹,或咳血,或抽搐。舌绛少苔或无苔,脉沉细数,或浮大而数。推荐处方:生石膏30~60 g(先煎)、知母30 g、生地30~60 g、水牛角30 g(先煎)、赤芍30 g、玄参30 g、连翘15 g、丹皮15 g、黄连6 g、竹叶12 g、葶苈子15 g、甘草6 g。服法:每日1 剂,水煎服,每次100~200 ml,每日2~4 次,口服或鼻饲。
3.10.1.4 阳气虚衰,疫毒侵肺证 临床表现:胸闷,气促,面色淡白,四肢不温,乏力,呕恶,纳差,大便溏薄。舌淡,苔少或白苔,脉沉细或弱。推荐处方:淡附片10 g、干姜15 g、炙甘草20 g、金银花10 g、皂角刺10 g、五指毛桃(或黄芪)20 g、广藿香10 g、陈皮5 g。服法:每日1~2剂,水煎服,每次100~200 ml,每日2~4 次,口服或鼻饲。
3.10.1.5 内闭外脱证 临床表现:呼吸困难、动则气喘,伴神昏,烦躁,汗出肢冷。舌质紫暗,苔厚腻或燥,脉浮大无根。推荐处方:人参15 g、黑附片10 g(先煎)、山茱萸15 g。送服苏合香丸或安宫牛黄丸。
3.10.2 推荐中成药 清肺排毒颗粒、化湿败毒颗粒、喜炎平注射液、血必净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参附注射液、生脉注射液、参麦注射液。功效相近的药物根据个体情况可选择一种,也可根据临床症状联合使用两种。中药注射剂可与中药汤剂联合使用。
3.10.3 病证结合的中医治疗 ①高热者,可使用安宫牛黄丸,每次0.5 丸,每日2~4 次。②腹胀、便秘或大便不畅(胃肠功能障碍)者,可加大承气汤(生大黄30 g、芒硝30 g、厚朴15 g、枳实20 g)灌肠,或单用生大黄(饮片或粉)5~30 g 煎服或冲服,每日2~4 次,以每日解1~3 次软便为度。③腹泻,甚至水样便者,可加藿香正气胶囊(软胶囊、丸、水、口服液)。④胸闷、气喘(呼吸窘迫)者,可加用瓜蒌薤白半夏汤合五苓散加味(全瓜蒌30 g、薤白15 g、法半夏15 g、茯苓30 g、猪苓30 g、泽 泻30 g、桂枝10 g、白术20 g、葶苈子15 g)煎服(浓煎为200 ml,分3~4 次口服或鼻饲)。⑤昏迷、昏睡等意识障碍者,可加用苏合香丸口服或溶水鼻饲,每次1丸,每日1~2 次。⑥疲倦、气短、乏力、自汗、纳差较重者,可加西洋参、生晒参或红参15~30 g 煎服(浓煎为200 ml,分3~4 次口服或鼻饲)。⑦面白、恶风、肢冷较重者,可加淡附片10 g、干姜15 g、红参15~30 g煎服(浓煎为200 ml,分3~4 次口服或鼻饲)。⑧口唇干燥、舌干红无苔者,可加西洋参20~30 g、麦冬15 g、玄参15 g煎服(浓煎为200 ml,分3~4 次口服或鼻饲)。⑨大汗淋漓、四肢冰冷(休克)者,可在内闭外脱证推荐处方基础上,加大黑附片用量至30 g或以上(先煎2 h以上),加用干姜20 g、红参30 g、黄芪30 g煎服(浓煎为200 ml,分3~4 次口服或鼻饲)。⑩颜面、四肢浮肿(心功能不全)者,可在内闭外脱证推荐处方基础上,加五苓散加味(茯苓30 g、猪苓30 g、泽泻30 g、桂枝10 g、白术20 g、大腹皮30 g、青皮10 g、葶苈子15 g)煎服(浓煎为200 ml,分3~4 次口服或鼻饲)。
3.10.4 推荐穴位:大椎、肺俞、脾俞、太溪、列缺、太冲、膻中、关元、百会、足三里、素髎。针刺方法:每次选择3~5 个穴位,背俞穴与肢体穴位相结合,针刺采用平补平泻法,留针30 min,每日1 次。
当重症病例肺炎情况稳定,氧合改善,不需要进行生命支持,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应尽早转出重症病房:①意识清楚。镇痛镇静剂和/或肌松剂已停用。②已经撤离机械通气。吸空气或低流量吸氧(鼻导管或普通面罩)时,RR<30 次/分,且SpO2>93%。③循环稳定。不需要升压药及液体复苏。④无其他急性进展性脏器功能障碍。不需要必须在重症病房实施的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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