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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允诗赋辑考与系年

时间:2024-06-19

王 峥

(石家庄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5)

高允,渤海蓨县(今河北景县)人,北魏时期的重臣。高允的作品流传至今者多为奏疏章表之类,然其在北魏萧条冷落的文学环境中仍创作有不少饱含情感、富于文采的诗赋作品。高允的诗赋创作实为北魏纯文学创作的先锋,其乐府诗显示出主动向南朝学习的倾向性[1]374。明张溥谓高允“开疆邢魏”[2],日本著名汉学家兴膳宏先生亦称其为北朝文学的先驱[1]363,高允在文学上的成就主要在于诗赋,因此吴先宁先生认为,“(孝文帝以前)能够算得上诗赋作家的,其实只有高允一人”[3]62。

高允历侍五帝,“光宠四世”[4]1094,以往对高允诗赋的辑佚工作存在不足,其作品散见各处,不利于学人了解与研究。本文对其重加辑考并一一系年,以期为之后高允的生平、思想及文学研究奠定基础。

一、《高允集》的流传与众辑本的疏误

《魏书·高允传》称高允“别有集行于世”[4]1090,可见在魏收所处的北齐时期,《高允集》已流传于世。现存最早载录《高允集》者为《隋书·经籍志》,其“别集类”录有“后魏司空《高允集》二十一卷”[5],但在《旧唐书·经籍志》[6]和《新唐书·艺文志》中[7],《高允集》变为了二十卷。《旧唐书·经籍志》根据毋煚《古今书录》而成,《古今书录》又据《郡书四部录》增删而成,反映了唐玄宗开元年间藏书情况,说明在唐开元年间,《高允集》已散佚一卷。其后,虽然郑樵《通志·艺文略》等书仍载有《高允集》二十卷[8],但这类书多是袭录前代,或并录古今而成,无法完全据此定其存佚。北宋仁宗时官修的《崇文总目》,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尤袤《遂初堂书目》和元修《宋史·艺文志》中,《高允集》均不见载录。而《宋史·艺文志》是根据宋代四部国史艺文志合并增删而成,四部国史艺文志中又以《三朝国史艺文志》为最早,是书收录北宋初太祖、太宗和真宗三朝的图书存况,由此可以推断,《高允集》至迟于宋初便完全亡佚①有学者将散佚时间提前至唐中晚期,参见孙小梅、姚玮《高允生平与著述考》,文艺研究,2020年第7期,第40-49页。。

《高允集》亡佚后,自明代起产生了数种辑本,主要有明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清王灏《畿辅丛书》和朱祖延《北魏佚书考》等。单收高允诗或文的也有不少,如明冯惟讷《古诗纪》、清严可均《全后魏文》、民国时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和近人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等。

前贤辑佚成果仍有不足,主要问题为:一是篇目缺失。高允的《南巡颂》见于《文馆词林》,为众辑佚本所缺漏。二是鲜作存目。前人对高允诗赋的收集多录其存篇,但对其散佚作品却鲜作存目,这些存目同样具有文献价值。三是没有系年。作品系年对文学研究的意义极大。在进行作品分析之前,应首先弄清其产生的时代背景,知人论世,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存在的历史意义,也有助于了解作者当时的思想,从而为全面的理解作品提供线索。

据《魏书》及众辑本所载,高允的文主要留存有《进天文要略表》 《郡国建学表》 《矫颓俗书》《谏起宫室书》 《谏东宫上书》 《蓍论》 《酒训》《祭岱宗文》和《东宫对》9篇,其《答宗钦书》一篇实为《答宗钦诗》的序言。本文主要对其诗赋作品加以考述。

二、高允诗赋辑考

对高允诗赋作品的辑考,除却诗文总集、类书之外,主要是以史书的零散记载为主。正史里有关高允的记录,最早和最全面的当属北齐魏收的《魏书》和唐李延寿的《北史》。然而《北史》成书多据《魏书》等转录而成,经笔者对比,《北史》对高允的记载与《魏书》几无不同,因此本文在考证时以征引《魏书》为准,对《北史》所录不再赘述。

古人的文体观念不强,赋也称颂,然高允作颂皆为四言长诗。由《南巡颂》和《征士颂》可以看出,高允的颂由两部分构成:序及四言长诗,诗前由“词曰”领起。然其《北伐颂》仅存诗文,序已亡佚,当是魏收将其入史时削删所致[9]119。因此对高允诗赋作品的辑考也包含颂体作品。

(一) 《塞上翁诗》及序

高允有《塞上翁诗》。《魏书·高允传》称:

(神麚) 四年,(高允)与卢玄等俱被征,拜中书博士。迁侍郎,与太原张伟并以本官领卫大将军、乐安王范从事中郎。范,世祖之宠弟,西镇长安,允甚有匡益,秦人称之。寻被征还。允曾作《塞上翁诗》,有混欣戚,遗得丧之致。[4]1068

诗已亡佚,唯序存焉。序曰:

延和三年,余赴京师,发石门,北行失道,夜寓宿代之快马亭。其俗云:古塞上公所贵之邑也。曰“公有良马,因以命之”,此其所贵也。负长城而面南山,阜泽带其侧,涌波灌其前,停騑策以流目,抱遗风以依然,仰德音于在昔,遂挥毫以寄言。代人云:“塞上公姓李,代之李氏并其后也。”[10]937

诗序最早见于《太平御览》,然其所载诗题《塞上公亭诗》与本传的记载有异。

案:诗题作《塞上翁诗》为是。从时间上看,《魏书》早于《太平御览》,所录更为可靠,又因本传谓此诗“有混欣戚,遗得丧之致”,可知其为表情达志之作。诗序交代了作诗缘由——睹物思人,触景生情,故诗文内容应是围绕“塞上翁”的事迹而抒写。由此,定题为《塞上翁诗》。

兴膳宏先生认为,《塞上翁诗》象征着高允对人生得失冷静处之的性格[1]370,不仅如此,这首诗可以说是高允恬淡克己政治心态形成的重要标志[9]118。此诗诗序除《太平御览》外,亦被朱祖延《北魏佚书考》所录。

(二) 《答宗钦诗》及序

宗钦与高允有书信往来,信中附组诗,诗前文字为序言。《魏书·宗钦传》称:

世祖平凉州,(宗钦)入国,赐爵卧树男,加鹰扬将军,拜著作郎。钦与高允书曰:“……”诗曰:“……”允答书曰:“顷因行李,承足下高问,延伫之劳,为日久矣……”诗曰:“……。”[4]1155-1157

诗题未知,暂拟为《答宗钦诗》,诗及序言并存。

这是一组四言诗,风格古朴肃穆,表达了高允在面对时间易逝、物我终散的现实而产生的通达潇洒的心态,具备一定的感情色彩。此诗冯惟讷《古诗纪》、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王灏《畿辅丛书》、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和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均有录。

(三) 《咏贞妇彭城刘氏》

高允曾为封卓之妻刘氏作诗。《魏书·列女传》载:

勃海封卓妻,彭城刘氏女也。成婚一夕,卓官于京师,后以事伏法。刘氏在家,忽然梦想,知卓已死,哀泣不辍。诸嫂喻之不止,经旬,凶问果至,遂愤叹而死。时人比之秦嘉妻。中书令高允念其义高而名不著,为之诗曰“……”[4]1978

诗题史书未载,暂依冯惟讷《古诗纪》、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等辑本拟为《咏贞妇彭城刘氏》。

这首诗对悲凉萧条环境的描写为人称颂,其“茫茫中野,翳翳孤丘,葛蔂冥蒙,荆棘四周”一句将高允复杂的情绪表达得淋漓尽致,体现出较高的艺术价值。此诗冯惟讷《古诗纪》、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王灏《畿辅丛书》、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和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均有收录。

(四) 《代都赋》

高允曾作《代都赋》。《魏书·高允传》载:

初,尚书窦瑾坐事诛,瑾子遵亡在山泽,遵母焦没入县官。后焦以老得免,瑾之亲故,莫有恤者。允愍焦年老,保护在家。积六年,遵始蒙赦。其笃行如此。转太常卿,本官如故。允上《代都赋》,因以规讽,亦《二京》之流也。文多不载。[4]1076

兴膳宏先生认为,此赋乃仿张衡《二京赋》所作,是规诫当时士族勿习于平安、溺于奢侈的作品[1]368,因“文多不载”(本传语),赋已亡佚,今存目。

(五) 《南巡颂》及序

高允曾作《南巡颂》,史书及各辑本均未收录,仅存于唐许敬宗编《文馆词林》卷三四六。文及序言并存,为众辑本所阙。

(六) 《告老诗》

高允于献文帝时曾欲告老还乡,作《告老诗》。《魏书·高允传》曰:

高宗崩,显祖居谅暗,乙浑专擅朝命,谋危社稷。文明太后诛之,引允禁中,参决大政。又诏允曰“……”允表曰“……”显祖从之。郡国立学,自此始也。后允以老疾,频上表乞骸骨,诏不许。于是乃著《告老诗》……皇兴中,诏允兼太常,至兖州祭孔子庙,谓允曰:“此简德而行,勿有辞也。”[4]1077-1078

诗文已佚,今存目。

(七) 《征士颂》及序

《告老诗》后,高允又作《征士颂》。《魏书·高允传》曰:

后允以老疾,频上表乞骸骨,诏不许。于是乃著《告老诗》。又以昔岁同征,零落将近,感逝怀人,作《征士颂》……[4]1078

《征士赋》是高允怀念往日同僚的追思之作,表达了世事无常,祸福相依的哲学思想,感情格外浓烈。本篇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严可均《全后魏文》、王灏《畿辅丛书》和朱祖延《北魏佚书考》均有收录。

(八) 《北伐颂》

高允有《北伐颂》。《魏书·高允传》载:

皇兴中,诏允兼太常,至兖州祭孔子庙,谓允曰:“此简德而行,勿有辞也。”后允从显祖北伐,大捷而还,至武川镇,上《北伐颂》,其词曰:“……”[4]1085

颂文尚存。本篇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严可均《全后魏文》、王灏《畿辅丛书》和朱祖延《北魏佚书考》均有收录。

(九) 《鹿苑赋》

高允有《鹿苑赋》传世,现存最早收录此赋者为唐释道宣编《广弘明集》。赋文尚存。

《鹿苑赋》是高允最富文学色彩的作品,王长华认为,此赋是北朝现存最早的纯文学作品[11],因其代表了北魏前中期诗赋创作的最高水平,故渐为学界所重。吴先宁先生认为,这篇作品似非全文[3]63,不知由何得知,今观其赋,文意完整,不似残篇。此赋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严可均《全后魏文》、王灏《畿辅丛书》和朱祖延《北魏佚书考》均有收录。

(十) 上奏乐府诗

《魏书·乐志》载:

(太和)七年秋,中书监高允奏乐府歌词,陈国家王业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随时歌谣,不准古旧,辨雅、郑也。[4]2829

高允曾用乐府歌词上奏朝廷,陈述国家符瑞、祖宗美德。由其词“不准古旧”可知,当为高允自拟。此诗或为一首,或为组诗,惜诗题不载,诗文未详,今存目。

(十一) 《方山颂》

高允在暮年时,曾于方山作颂。《魏书·高允传》称:

(太和)十年,加光禄大夫、金章紫绶……其年四月(太和十年),有事西郊,诏以御马车迎允就郊所板殿观瞩……先是,允被召在方山作颂,志气犹不多损,谈说旧事,了无所遗。[4]1089

此篇暂拟题《方山颂》,颂文不详,今存目。

(十二) 《王子乔》

《乐府诗集》卷二九“相和歌辞”载高允《王子乔》一首,此诗亦收于冯惟讷《古诗纪》、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王灏《畿辅丛书》、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和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当中。

(十三) 《罗敷行》

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八“相和歌辞”又录高允《罗敷行》一首,作时不详。此诗亦收于冯惟讷《古诗纪》、张燮《七十二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王灏《畿辅丛书》、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和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当中。

对《王子乔》和《罗敷行》二首,兴膳宏先生认为,这两首乐府诗在句式上非常接近古辞,是仿古所作的诗歌[1]372,不仅如此,这两首乐府诗还集中体现了高允对诗作声律方面的注重,从而显示出他向南朝文坛学习的倾向性[1]374。由此可见,这两首乐府诗的价值极高,在整个北朝文坛占据了一定的历史地位。

三、高允诗赋系年

在对高允诗赋作品详加辑考的基础上,我们将对这些作品进行系年。准确的作品系年能够辅助我们研究作家的生平,这是文学研究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学界对高允诗赋的系年,零散见于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和陈新文主编的《中国文学编年史·两晋南北朝卷》,然二者对高允诗赋的系年并不全面,且存在疏误。基于此,我们将对高允的诗赋作品重新系年。

(一) 《塞上翁诗》及序作于太武帝延和三年(434)

《魏书·高允传》载录此诗,却未言作于何时,但从记载来看应与“领卫大将军、乐安王范从事中郎”事相关。《魏书·袁式传》谓:

延和二年,卫大将军、乐安王范为雍州刺史,诏式与中书侍郎高允俱为从事中郎。辞而豁免。[4]881

可知高允“领乐安王范从事中郎”一事在延和二年(433年),《塞上翁诗》应作于这一年或之后不久。

诗已亡佚,唯序存焉。序曰:

延和三年,余赴京师,发石门,北行失道,夜寓宿代之快马亭。[10]937

言明此诗作于延和三年(434)。

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两晋南北朝卷》将其系在太延元年(435)[12]317,误。

(二) 《答宗钦诗》及序作于太延五年(439)十二月后,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前

《魏书·宗钦传》称:

世祖平凉州,(宗钦)入国,赐爵卧树男,加鹰扬将军,拜著作郎。[4]1155

太武帝平凉州后宗钦归顺,不久便给高允写了这封信并组诗。《魏书·世祖拓跋焘纪》载:

(太延五年)九月丙戌,牧犍兄子万年率麾下来降……牧犍弟张掖太守宜得,烧仓库,西奔酒泉,乐都太守安周南奔吐谷浑……牧犍弟酒泉太守无讳及宜得复奔晋昌……镇北将军封沓讨乐都,掠数千家而还。班赐将士各有差……冬十月辛酉,(世祖)车驾东还,徙凉州民三万余家于京师……十有二月壬午,(世祖) 车驾至自西伐,饮至策勋,告于宗庙。[4]90

可见太武帝平定凉州在太延五年(439) 九月至十二月间,其十月回京,十二月策勋了群臣。由宗钦诗序“天遂其愿,爰遘京师”,且此时已封爵赐官来看(传曰“赐爵卧树男,加鹰扬将军,拜著作郎”),时间当在太延五年的十二月之后。高允答曰“顷因行李,承足下高问,延伫之劳,为日久矣”,“顷因行李”是“不久以前因为出使之事”的意思,可见其回复时间是在其出使某地返回后不久。

《魏书·崔浩传》曰:“真君十一年六月诛浩”[4]826,《魏书·宗钦传》谓:“崔浩之诛也,钦亦赐死”[4]1157,可知宗钦死于太平真君十一年(450) 六月,则高允回诗必在此之前。故本诗应作于太延五年(439)十二月后,至高允出使返京不久的这段时间。

(三) 《咏贞妇彭城刘氏》作于文成帝太安四年 (458)

《魏书·列女传》载:

中书令高允念其义高而名不著,为之诗曰“……”[4]1978

知高允作此诗时官任中书令。据本传记载,高允在中书省的任职经历如下:北魏太武帝神四年(431) 时拜中书博士,后迁中书侍郎;27年后,高允任中书令(太安四年,458);献文帝时,高允因劝其传位于孝文帝有功,官至中书监[4]1067-1086。《魏书·高祖元宏纪》载:

(皇兴)五年秋八月丙午,(高祖) 即皇帝位于太华前殿,大赦,改元延兴元年。[4]135

则高允于皇兴五年(471) 秋八月迁中书监,由此可知,高允任中书令的时限为太安四年至皇兴五年秋八月。

又,《魏书·列女传》所载人物有大致的时间顺序,而“封卓妻刘氏传”后有“胡长命妻张氏传”,则“刘氏”事必不晚于“张氏”。考《胡长命妻张氏》传文可知,“张氏”事在文成帝太安年间设禁酒令之时[4]1980。《魏书·高宗拓跋濬纪》载:

(太安)四年春正月丙午朔,初设酒禁。[4]116

则文成帝于太安四年(458) 初设酒禁,由此而论,高允为封卓妻刘氏作诗时间即在太安四年(458)。

(四) 《代都赋》作于和平元年(460) 至和平六年(465) 五月间

《魏书·高允传》载:

初,尚书窦瑾坐事诛,瑾子遵亡在山泽,遵母焦没入县官。后焦以老得免,瑾之亲故,莫有恤者。允愍焦年老,保护在家。积六年,遵始蒙赦。其笃行如此。转太常卿,本官如故。允上《代都赋》,因以规讽,亦《二京》之流也。文多不载。时中书博士索敞与侍郎傅默、梁祚论名字贵贱,著议纷纭。允遂著《名字论》以释其惑,甚有典证。[4]1076

可知《代都赋》最早在窦瑾被诛后六年作,时在《名字论》之前。《魏书·窦瑾传》谓:

(高宗)兴光初,瑾女婿郁林公司马弥陀以选尚临泾公主,瑾教弥陀辞托,有诽谤咒诅之言,与弥陀同诛。瑾有四子,秉、持、依并为中书学生,与父同时伏法。唯少子遵,逃匿得免。[4]1036

则窦瑾于文成帝兴光元年(454) 伏法,《代都赋》最早应作于其六年之后的和平元年(460),又因时在文成帝朝,故《代都赋》的作时应为和平元年到和平六年(465)五月间。

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将此赋系于太安四年(458)[13]180,误。

(五) 《南巡颂》及序作于和平二年(461)

该颂存于唐许敬宗编《文馆词林》卷三四六。文及序言并存,其首句曰:“维和平二年春二月辛卯”[14],可知高允在文成帝和平二年(461)作颂。

(六) 《告老诗》作于献文帝皇兴元年(467)前后

《魏书·高允传》曰:

高宗崩,显祖居谅暗,乙浑专擅朝命,谋危社稷。文明太后诛之,引允禁中,参决大政。又诏允曰“……”允表曰“……”显祖从之。郡国立学,自此始也。后允以老疾,频上表乞骸骨,诏不许。于是乃著《告老诗》……皇兴中,诏允兼太常,至兖州祭孔子庙,谓允曰:“此简德而行,勿有辞也。”[4]1077-1078

知高允的上表时间在献文帝即位之初,此诗作于其上表之后,在兖州祭孔子庙之前。《魏书·显祖拓跋弘纪》载:

(显祖)和平六年夏五月甲辰,即皇帝位,大赦天下。[4]125

则《告老诗》应作于和平六年(465) 夏五月之后。《魏书·礼志一》谓:

显祖皇兴二年,以青徐既平,遣中书令兼太常高允奉玉币祀于东岳,以太牢祀孔子。[4]2739

又高允《祭岱宗文》称:

维皇兴二年,敢昭告于岱宗之灵……[15]

则高允到兖州祭孔子庙时在皇兴二年(468)。由此断定,高允《告老诗》当作于和平六年夏五月之后至皇兴二年之间,或更靠近后者,今定于献文帝皇兴元年(467)前后。

(七) 《征士颂》及序作于皇兴二年(468)前不久

《魏书·高允传》曰:

后允以老疾,频上表乞骸骨,诏不许。于是乃著《告老诗》。又以昔岁同征,零落将近,感逝怀人,作《征士颂》……[4]1078

知其作时与《告老诗》相近。序文有言:“不为文二十年矣。”前贤多认为,高允是因崔浩“国史案”而发此感叹[16],崔浩伏诛时在太平真君十一年(450),那时距离皇兴二年(468) 只有18年左右,故其“不为文二十年”是举其成数而言。由此而论,《征士颂》即作于皇兴二年之前不久。又因《告老诗》作于《征士颂》前不久,故《告老诗》的作时更靠近皇兴二年。

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将《告老诗》 《征士颂》并系于皇兴元年(467)[13]203,稍有欠妥;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两晋南北朝卷》将二者定于皇兴四年(470)[12]353,误。

(八) 《北伐颂》作于皇兴四年(470) 九月

《魏书·高允传》载:

允从显祖北伐,大捷而还,至武川镇,上《北伐颂》[4]1085

又,《魏书·显祖拓跋弘纪》曰:

(皇兴四年) 九月丙寅,舆驾北伐……壬申,车驾至自北伐,饮至策勋,告于宗庙。[4]130

则献文帝于皇兴四年(470) 九月北伐,《北伐颂》当作于此时。

《南北朝文学编年史》与《中国文学编年史·两晋南北朝卷》并将其系于延兴二年(472)[12]355[13]214,误。

(九) 《鹿苑赋》作于孝文帝延兴元年(471)

赋文有言:“顾衰年以怀伤,惟负忝以危惧。”[17]由“衰年”可知,此赋应作于高允晚年。高允本传称,高允死于太和十一年正月(487)[4]1089,则其晚年当处于献文帝、孝文帝朝时期。又,赋文曰:“禅储宫以正位,受太上之尊号”[17]。可知作此赋时孝文帝已即位,“太上”为献文帝尊称。《魏书·高祖元宏纪》谓,孝文帝皇兴五年秋八月丙午即位[4]135,则《鹿苑赋》应作于孝文帝延兴元年(471) 后不久。

(十) 上奏乐府诗作于太和七年(483)

《魏书·乐志》载:

(太和)七年秋,中书监高允奏乐府歌词,陈国家王业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随时歌谣,不准古旧,辨雅、郑也。[4]2829

则高允在太和七年(483) 曾用乐府歌词上奏朝廷,陈述国家符瑞、祖宗美德。

(十一) 《方山颂》作于太和十年(486) 四月癸酉

《魏书·高允传》称:

(太和)十年,加光禄大夫、金章紫绶……其年四月(太和十年),有事西郊,诏以御马车迎允就郊所板殿观瞩……先是,允被召在方山作颂,志气犹不多损,谈说旧事,了无所遗。[4]1089

由“先是”可知,“允被召在方山作颂”在孝文帝太和十年(486) 四月前不久。考《魏书·高祖元宏纪》可知,孝文帝于太和三年六月在方山修建文石室、灵泉殿,八月乙亥起思远佛寺,之后又多次“幸方山”。太和十年(486)四月癸酉,孝文帝幸方山灵泉池[4]161,高允当在此时作颂。

(十二) 《王子乔》或作于太武帝时

《乐府诗集》卷二九“相和歌辞”载高允《王子乔》,作时或在太武帝时期,推测如下:

此诗是一首纯粹的道教作品。诗文所咏为周灵王太子,是传说中的神仙人物,全诗体现了高允对神仙自由的向往。纵观北魏历史,佛教最为统治者所推崇,而道教的兴盛唯在太武帝时期,当时社会立道教为国教,对佛教打压严重。本传记载,高允少入沙门,就佛、道二教来看,佛教对其影响更大,考高允所作佛教作品,除《鹿苑赋》外,还有为异僧惠始所作之传[4]3033。由此而论,高允这首唯一的道教作品很可能就作于太武帝崇道灭佛时期。又由其生平可知,高允在太武帝时始踏入仕途,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官场新人的他随大势去做一首道教诗,这是极为可能的[9]121。

(十三) 《罗敷行》作时不详

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八“相和歌辞”又录高允《罗敷行》一首,作时无法确考。

本文对高允诗赋的辑考,于篇目上较前人做了补充,此外在作品的系年方面,本文也尽可能做到细化。现将考订成果依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如表1所示:

表1 高允诗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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