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吴启胜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遂宁 629000)
学校德育有效性的本质及其完整理解
吴启胜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遂宁629000)
摘要:如何切实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是众多德育工作者理论探索和实践改革孜孜以求的着眼点。对于学校德育有效性本质的完整理解,有助于厘清德育工作思路,防止德育的方向性偏差和实践性缺失。学校德育有效性的本质是合目的性,前提是合规律性,还必须合“行动的技术性”。
关键词:学校德育;有效性;本质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德育经历了一个由被忽视到受重视,再到被加强的过程。尤其是近几年,德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此同时,德育实效性低下的问题依然一如既往地困扰着学校德育。为此,德育有效性的研究和实践成为难点、热点和焦点。
从德育管理的角度,有人提出,德育实效是一项“综合性、多样性”的系统工程,它酝酿滋生于各种因素的综合效应之中,因而,应从多方面有机配合、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等入手予以解决[1]。也有人认为,德育的“信息反馈——优化控制”是提高德育实效性的重要规律,所以,增强德育实效性的关键在于加强德育的信息反馈,实现德育的优化控制[2]。
从德育过程的角度,有人认为,德育实效性差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教育者缺乏洞察青少年心灵的能力,把握不住教育要求与学生精神需求的结合点,另一方面在于对如何把社会要求转化为受教育者自我要求的规律缺少认识与研究,因而认为,要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把德育落到实处,必须重视对德育内化效应与内化规律的研究[3]。也有人认为德育实效性不强的原因在于德育工作不对路,提出变空洞说教为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变凭主观“想当然”教育为遵循德育工作本身的规律[4]。
从德育方法的角度,有人认为,德育中存在的“短期效应强”而“长期效应弱”的原因,在于德育方法中存在着这样一些误区:“只重感化,害怕灌输”、“只重表扬,不敢批评”、“只重两头,漠视中间”,在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的时候,既要有改革精神,又要有科学态度,有的放矢,决不能走极端;关于这一点,也有人表达了同样的观点,那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德育领域否定了传统的权威性说教、强调性灌输,简单化、一刀切的德育方法之后,又陷入了片面强调自觉自治、放任自流、听其自然的境地。
也有人从德育目标、德育内容等角度来对德育实效问题进行归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虽然他们对德育低效原因的看法不一,对策思考也不尽相同,但既然他们都认为自己所谈论的问题就是德育实效问题或德育实效问题产生的原因,自己所提出的对策可以提高德育实效性,那么,为了更深入地研究,我们有必要认清这样两个问题:我们所要解决的德育有效问题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问题?我们所要提高的德育有效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有效性?对于学校德育有效性本质的探索和完整理解,有助于厘清德育工作思路,防止德育的方向性偏差和实践性缺失。
学校德育作为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品德的活动,尽管在活动之始,教师就已经有了对活动结果(养成学生什么样德性)的预期;尽管在活动过程中,也在不断地依据目的来进行评价和调控;但是,由于学校德育活动本身的复杂性和影响学生品德发展因素的多样性,就必然导致学校德育活动的结果与预期的结果不能完全吻合。我们通常把相符合的那部分结果叫做有效的结果(亦即效果),把整个学校德育活动中取得了有效的结果的那一部分活动叫做有效的活动。也就是说,有效的学校德育就是指具有指向目的的学校德育。虽然学校德育完全实现预期目的,或者说学校德育完全有效只是一种理想,但是,我们应最大限度地实现或接近预期目的,提高学校德育的有效性。
正如“活动的有效性即活动的合目的性,是人的活动使自己的目的由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特性”[5]。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也即学校德育的合目的性,是学校德育活动使德育目的由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特性。通常情况下,由于预期的德育目的与真实的主体需要的一致性程度高,因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预期目的,也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主体的需要。但在社会变化的情况下,比如说,在急剧变革的现代社会,由于预期的目的往往落后于时代变化所引起的主体需要的变化,因而,对学校德育有效性的理解绝不能只着眼于已形成的既定的目的,而应着眼于一定具体社会形态或具体历史条件下作为主体的社会和个人的需要,否则,就会导致学校德育追求一种不能满足真实主体需要的有效性。
人在改变外界自然的同时,也改变了人自身的自然。从这个意义上说,德性正是人在改变外界自然的同时对自身进行把握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而学校德育不过是人主动地、积极地让已实现了的人的本质力量又回到自身的活动或过程[6]。由于在不同社会发展状况下,人对外界自然控制的程度不同,受它制约的人对自身自然控制的程度(包括德性)也不同,因而,在不同的社会发展状况下,学校德育所要培养的人的德性当然也是不同的。
正如波兰学者塔·柯塔尔宾斯基所指出的,人类活动的一切特性中首要的是有效性,即达到预期目的。学校德育活动当然也首先以其所起作用的合目的性来体现其有效性。然而,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不仅在于其所起作用的合目的性,而且在于其起作用所能引起学生品德合乎目的的变化。也就是说,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不仅表现在学校德育活动的作用与其目的之间的关系之中,也表现在学校德育活动的作用与学生品德的发生发展变化之间的关系之中。所以,衡量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尺度:以德育目的反映出来的主体尺度和以学生品德发生发展变化反映出来的客体尺度。由于主体尺度即其目的性尺度带有根本的性质,所以,我们在一般谈到有效性时,往往只将有效性理解为合目的性;但事实上,有效性的产生是有条件的,它要受到事物发展规律的制约。在现实的学校德育中,正是因为我们忽视了这一点,所以,尽管我们有些目的是崇高的、美好的、合理的,尽管为之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但效果、效益却微不足道,乃至出现无效、负效。因此,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必须以学生品德发展的规律性作为前提。
学生品德的发生发展作为人类社会道德的发生发展在个体身上的再现,与人类社会道德的发生发展规律具有共性,也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一方面,由于它和客观事物一样有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运动过程,因而具有自然规律所相同的客观性。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作为一种跨文化、跨地域的理论成果,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又由于它是具有主观意志的人的一种社会活动过程,因而,由学生品德的发生发展过程体现出的规律性,又会因人类理性认识及实践水平的影响而具有主体性的一面。学生品德发展的规律性已不是“机械地受客观因果链条所决定,而是人和人类的理性进行理性认识和通过实施加影响的对象……是客观在主体实践中所形成的客观规律性或客观尺度性”[7]。
“行动的技术性”实质上是“一种目的和手段相互契合的行动逻辑性”[8]。它不同于客观规律性和主体目的性,而是作为人的行动规律的含义来理解的。它关注的不是“操作性知识是真的还是假的”的问题,而是“某一行动策略是否有效”或者“怎样使行动有效”的问题。一方面,它是在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目的的指导下产生的,是服务于主体的目的性要求的;另一方面,它又是在客体尺度基础上产生的,是要适合于客体尺度要求的,而且一经形成,就表现出客观外在性和相对独立性并能对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进行反向制约的东西。在学校德育领域,它体现为学校德育自身的规律性和选择性——在遵循规律的基础上,选择最佳的途径、方式、方法来达成目的,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性。
为什么学校德育的有效性还必须合行动的技术性呢?因为学校德育活动仅仅合主体的目的性,合学生品德发展的规律性,还不能完全保证活动的有效性。其一,从主体的需要中确立的“应然的”德育目的,还只是一种“关于教育过程预期结果的价值取向,而社会对于教育结果的期待和受教育者自身条件的情况较为复杂,从而存在多种抉择的可能性,遂产生教育目的的抉择问题;同时,为了把经抉择而认定的应有的教育目的转化为教育过程当事人的目的,存在教育目的的导向机制问题”。[9]其二,学生品德发展的可能性由个体的年龄特征、个别差异性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能不能针对这多种发展的可能性选择达到某种总体目的或具体目标的最佳方式、手段,还受制于行动的技术性。其三,从根本上讲,社会需要和个体需要在一定具体历史和社会条件下的矛盾是多种多样的,究竟能不能通过学校德育活动实现二者的社会历史性的统一,还有赖于行动的技术性。
由于行动的技术性是在一定的主体目的性和一定主体的客观规律性所制约的德育活动中形成的,因而,行动技术性的内涵也会因主体需要的不同和主体认识水平的差异而呈现出社会历史性的变化。如:对德育过程的认识由无选择性的道德灌输过程的认识发展到有选择性的道德教育过程的认识,由片面强调连续性过程的认识发展到连续性过程与非连续性过程相统一的认识,由片面强调可调控性的德育过程的认识发展到可控性与选择性相统一的德育过程的认识等,都体现出这种变化。综上所述,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就是通过合规律性和合行动技术性的学校的德育活动引起学生的品德合乎德育目标及目的的变化,以满足作为主体的社会和个人的需要的特性。
应当看到,从三个方面来完整理解德育有效性比从单一方面来理解更合理。其一,学校德育所取得的效果亦即个体的品德,必然会同个体自身发展的需要、个体及整个社会的需要发生利益关系,所以,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不能没有“有效益”的观念存在;其二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不仅有一个实现怎样的目的的问题(合目的性),而且有一个怎样实现目的的问题(合规律性、合行动技术性)。由于并不是任何一种投入都能获得全面满足主体需要的产出,获得全面实现目的的产出,因而,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不能没有“有效率”的观念存在;其三,纳入有效益、有效率的观念后,当学校德育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时,我们就不会只是就德育的实然目的来看待德育结果,而是以整体反映主体需要的目的性、规律性和行动的技术性来看待学校德育的目的、目标、过程、结果。
此外,对有效性的完整理解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在现实的学校德育领域,存在着以下两种典型的片面的观念。关于德育目标或目的,有的认为:目的与任务由国家和社会确定,方法与途径由学校和教师选择,反之亦然,国家与社会不干预具体的方法问题,学校和老师也不必怀疑或思考德育目的之恰当与否;关于德育的投入,有的认为:德育工作就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只要有工作责任心,谁都能干。如果我们将有效性同时理解为有效益、有效率,那么,就意味着教育者要积极关注现实生活、现实社会和人发展的需求,要深入理解和领会目的、目标,意味着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包括整个社会)都要树立科学、有效(合目的性、合规律性、合行动的技术性)的投入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从实质上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
参考文献:
[1]严善昌.试论中学德育实效性的策划与营建[J].中国教育学刊,1992,(5).
[2]刘秉权.运用信息反馈与优化控制增强德育的实效性[J].现代中小学教育,1992,(6).
[3]刘水增.内化效应与内化规律——提高中小学德育实效性的思考[N].中国教育报,1994-3-8.
[4]孙学策.德育实效问题引发的思考[J].人民教育,1996,(11):
[5]郭湛.人活动的效率[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3.
[6]班华.现代德育论[M].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20-30.
[7]刘李胜.决策认识论导论[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1995:141.
[8]刘李胜.决策认识论导论[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1995:144.
[9]陈桂生.教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219.
责任编辑:邓荣华
中图分类号:G 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094(2015)02-0075-03
收稿日期:2015-02-15
作者简介:吴启胜(1963-),男,四川遂宁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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