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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内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及策略

时间:2024-06-19

王智勇

(安顺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安顺561000)

转型期内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及策略

王智勇

(安顺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安顺561000)

社区是我国社会基本的构成单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转型,社区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发挥社区中各类组织的主体性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和自治,打造社区共同体。

社区;城市社区;社区管理和自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完成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与此相适应的是城市基层单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管理,遑论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自治。新形势下,必须重视社区管理,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事务的发展,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环境、促进居民对社区事物的参与,最终建立成具有良性互动的社会共同体。本文主要从社区自治组织的主体性视角出发,探讨城市社区管理现状、社区自治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和自治,打造社区共同体。

1 城市社区概念

社区是外来词。中文的社区对应的是英文的community,原意是亲密的关系和共同的东西。“社区”最先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将其作为社会学的一个范畴来研究,后经费孝通先生引入我国。滕尼斯的“社区”主要是为了同“社会”相区别,他把社区和社会视为社会结构的两种类型[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第23号文件的规定,现代城市社区指的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经过社区体制改革之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共同的区域、组织结构、共同的生活联系、共同的价值观、物质要素等共同构成了“社区”,各要素之间是相互依存、有机统一的整体关系。

2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和管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管是社区物质环境还是精神文化生活都在不断地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国家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的成立、社区自治组织影响力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社区服务人才的培养、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发展、民办社工机构的蓬勃发展等都体现了我国城市社区在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由原来高度集中的单位制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自治转变[2],在转变的过程中社区自治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旧有的体制僵而不死,还在部分地区发挥着作用。例如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小区。国家通过单位管理单位里的人,事实上覆盖着全社会,大部分人成为体制内的“单位人”;另一方面,在社区自治过程中,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代表的基层自治组织,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例如,1982年宪法规定了居委会的定位,并且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但是当下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过于浓重,居委会成了政府的下属组织。居委会疲于应付上级政府下达的各种任务,而其组织居民进行自治的重要事务却无从谈起。这种情况在很多地方极为普遍。居委会事实上变成了政府的下属,变成了政府的基层单位,甚至很多社区居民误认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就是政府单位。因此,很多社区居民对居委会的态度极为淡漠,对居委会的信任也就极低。在居民的眼中,居委会就是上级政府的耳目与办事机构。

城市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为法律赋予了它极高地位的基层自治组织,作为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部分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并没有在基层自治中发挥重大作用,更没有在近年来反映较为突出的、众多的群体性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3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冲突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冲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业主委员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的冲突,也就是房地产开发商直接聘请的物业公司。第二阶段是业主委员会与后期聘请的物业公司的冲突。

在第一阶段中,前期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前期物业公司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自身筹备成立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与前期物业的纠纷大部分是关于小区的绿化面积、房屋的实际面积、有无按时交房、是否及时办理房产证、房子质量、公摊面积、物业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这些问题有部分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遗留的问题,有部分是前期物业公司的问题。但在业主委员会看来,房地产开发商和前期物业公司是同一个公司派生出来的,也就难免把这些问题搅在一起,捆绑式解决。

在第二阶段中,业主委员会与后期物业公司的冲突主要集中在物业收费不合理、业主诉求无回应、物业缴费率低下、小区治安问题以及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有部分和共有设施谋取私利侵犯业主利益引发的冲突等。

3.2 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冲突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社区自治。

按照这个定义,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代表和被代表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为业主服务的组织,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组织。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是没有利害冲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是存在不少矛盾的。

这种矛盾集中在业主委员会擅用职权谋利或违规操作上面。如小区共有收益暗箱操作、不公示用途,强行解聘和另聘物业公司,甚至聘用带有亲属关系的物业公司并从中牟利,侵吞小区公共财产(如电梯、公共场地等公共区域广告费、公共区域租赁费),与物业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等。

3.3 相关主管部门之间联动机制的缺乏

在城市社区管理和自治问题上,部分地方相关的主管部门少有作为、甚至不作为,更有部分部门消极作为,这成为影响城市社区管理和自治的较为突出的因素。

详细罗列相关的行政部门发现,与业主房地产及小区物业相关的部门数量庞大,如国土、规划、房管局、建委、电力、供水公司、燃气、水利局、税务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局、环保局、地震局、节能办公室、工商局、档案馆、教育局、交警、轨道公司、拆迁办、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其中以房管局、建委、规划局、税务局等部门与小区物业关系最为密切。

由于涉及行政单位和部门机构太多,反而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如房地产商不能按时交房、不能及时办理房地产证、房子质量不过关、公摊面积作假、擅自占用或出售公有设施或空间、小区规划不合理等。这些问题不是少数,而是普遍存在的。由于涉及到的是多个部门,因而这些问题都比较难得到妥善解决。

4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主体性功能,从现阶段的政府主导模式向社区自治模式逐步过渡,直至形成规范、成熟、完善的自治型社会共同体。

应当明确指出的是,现阶段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可断然做较大改变,应当发挥基层政府、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合力,逐步从行政主导模式过渡到社区自治模式。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几个原则。

第一,从法律层面来讲,要有法可依。社区自治要有法可依,在过渡期内也需要过渡时期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要在原有的关于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上,修改、修订、增补相关的社区工作、社区治理、社区自治的法律和规章。

第二,从承担自治工作的主体来讲,要规范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使自治权利路径,提高他们开展自治工作的功能。对于居委会,应该明确的是,它不是基层政府,更不是基层政府的延伸。因此,应当把原属于基层政府的事务剥离出去,减轻居委会的负担,使得居委会有更大的精力和时间处理本来就不该轻视、弱化的社区自治工作。对于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基层政府的指导下,在居委会的帮助下,开展各种活动,提升业主委员会的公信力,增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赢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和尊重。

第三,从提升社区服务质量的层面讲,要增加各种社区服务,简化成立社区组织的手续和程序。社区自治,依靠的是全体社区的居民,需要把社区居民从麻木、冷漠中唤醒,激发出社区居民内在的参与社区自治和管理的热情,组建各种服务社区的组织,投入并参与到社区家园的管理和维护中。

第四,从处理社区内的各种问题来讲,要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管理的各种机制。如社区内公共事务的议事规则,社区内重大事务的提出及实施,社区内公共问题的解决机制,社区内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机制、考核机制等。

第五,从选人用人上来讲,社区自治要有法律法规、有各种规则,更要有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则进行社区自治的人才。社区自治的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必须是本社区居民,必须是本社区常驻人口。社区自治和管理,要在基层政府指导下,选出有责任心、有能力、有时间参加社区自治工作的居民。

第六,从提高社区自治能力的角度来讲,要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可以从本社区招募,也要积极与本地区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建立联系,更要与本地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校志愿者建立紧密联系。在本社区招募成员,可以激发本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与本地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建立联系,可以得到较为专业的帮助,如法律援助、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与本地区高校志愿者建立紧密联系,一方面可以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在社区服务中把课堂知识转化为实际经验;另一方面,居民在社区内可以获得较为稳定和较高水平的志愿者服务。

5 结语

共同体虽是一个想象的产物,但它是基于一定条件的保障的。如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社会心理、共同的制度等。在同一个共同体内,它无形中能激发出归属感、信任、坦然、患难与共等较为积极的情感。

社区自治需要这样的共同体。共同体的体验与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类似。在农业社会里,在自然经济时代,一个地方的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固定的区域,因为交通方面的原因,这个地方的居民活动半径较小,居民间几乎都是熟人,整个社会就是熟人社会。生于斯长于斯,人民的乡土观念很重,我们所熟知的“安土重迁”就是这个意思。在这样的熟人社会里,生活区域的同一性、信仰的一致性、节庆习俗的整齐划一等共同营造了一个乡土社会的共同体。

在现代社会里,只有把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语言甚至不同习俗信仰的居民凝聚为一个整体,营造一个类似乡土社会的共同体,这样的现代社区才能够保持稳定,社区内部才能生发出基于不同人群、不同文化的新的高度的共同体。

这样的社区共同体,才会有很强的凝聚力,社区居民才会有强烈的归属感、安全感,才能建设和谐、向上的社区。由此,社区自治在硬件之外,还会多一层文化、精神方面的内涵。这样也才符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

[1]滕尼斯,林荣远.社区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9:11.

[2]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135-140.

[3]徐勇,陈伟东.中囯城市社区自治[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2.

[4]费孝通.居民自治——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J].江海学刊,2002(3):15-18.

[5]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安德森,叡人.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李 燕

Problems and Strategies of the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in the Transitional Period

WANG Zhiyong
(College of Marxism,Anshun University,Anshun Guizhou 561000,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y,the community plays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Community is the basic unit of our society.The various organizations in the community should play the main role to strengthen the urban community management and autonomy and build the community through a variety of ways.

community;urban community;community management and autonomy

C916

A

1674-5787(2017)01-0054-04

10.13887/j.cnki.jccee.2017(1).14

2016-12-21

本文系安顺学院2015年度社会学重点支持学科科研(教改)项目“安顺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asxyshxzdzcxk201501)的研究成果之一。

王智勇(1980—),男,河南许昌人,历史学硕士,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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