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张春义,黄 海
(1.嘉兴学院 文法学院, 浙江 嘉兴 314001;2.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吴时与大晟府的关系虽不像魏汉津、刘昺、刘诜、彭几等人一样,以各自的理论对大晟乐体制、乐器、乐调等产生决定性影响,但对大晟乐的发展还是起到了组织方面的作用。除在礼部员外郎任中直接擢布衣彭几为大晟府协律郎外,还曾亲自出任大晟府典乐一职,对大晟府及大晟乐的建设起了应有的作用。
吴时,字伸道,卭州人;初举进士,得学究出身,再试中甲科;历知华州郑县,入陆师闵秦蜀茶马幕府;为睦亲宅教授,提举永兴军路学事,召为工部员外郎,改礼部,兼辟雍司业,迁太仆少卿;张商英罢相,言者指时为党,出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未赴;提举河东常平,还为大晟府典乐,擢中书舍人、给事中,以徽猷阁待制兼侍读,提举上清太平宫;卒年七十八。以上均见《宋史·吴时传》。[1]1042不过,关于吴时与大晟府关系密切的两件事,《宋史·吴时传》或略而不述,或一语带过,[1]1042这可能与撰史体例有关,也可能是出于撰史者的有意忽略。今据相关史料略作考述。
有关吴时擢彭几大晟府协律郎一事,《宋史·吴时传》未见记载[1]1042。《宋会要·乐》五之二○:
(大观二年三月三十日)先是,进士彭几进《乐书》。……时礼部员外郎吴时善其说,建言乞召几至乐府。朝廷从之。[2]342
《宋史·乐志四》所载略同,如:
(大观二年)初,进士彭几进《乐书》。……礼部员外郎吴时善其说,建言乞召几至乐府。朝廷从之。[1]352
二书均载吴时在任礼部员外郎时“乞召几至乐府”。所谓“乐府”即“大晟乐府”,“进士”云云,实为布衣士人。也就是说,是吴时直接将布衣彭几推荐至大晟府的。《宋会要·乐》五之二○[2]342、《宋史·乐志四》[1]352虽未载彭几在大晟府担任何种官职,但据《墨客挥犀》卷六:“叔渊材好谈兵,晓大乐。……尝献《乐书》,得协律郎。”[3]39小注:“渊材,姓彭,名几,即乘之叔也。”[3]39可考知彭几乃为大晟府协律郎。这一点可补《宋史·吴时传》之阙失。
至于是哪一年擢彭几入大晟府,《宋会要·乐》五之二○载在“大观二年三月三十日”之前[2]342,《宋史纪事本末》卷五云在“大观二年二月”之前,如:
(大观二年二月)初,进士彭几进《乐书》。……礼部员外郎吴时善其说,建言乞召几至乐府。朝廷从之。[4]143
其实,这两种记载都说明,吴时推荐彭几至大晟府是在大观二年(1108)之前。这里首先要弄清楚吴时任礼部员外郎的时间。有关吴时任礼部员外郎的时段,《宋史·吴时传》未作确切记载,只是说:“召为工部员外郎,改礼部,兼辟雍司业。”[1]1042李之亮先生据此系吴时为工部员外郎在崇宁五年(1106)至大观元年(1107)[5]869,系吴时为礼部员外郎在大观二年(1108)至三年(1109)[5]507-508。实际上还可以商榷。《宋史·吴时传》有关吴时为礼部员外郎的记载,如:
提举永兴军路学事。华州诸生有触忌讳者,教授欲上之,曰:“是间言语,皆臣子所不忍闻。”时即火其书,曰:“臣子不忍闻,而令君父闻乎?”召为工部员外郎,改礼部,兼辟雍司业。[1]1042
《陕西通志》卷六五:“(于)元隐……忽坐水斛中。临卭吴伸道(时)以职事如秦,遇于途,欵语移时。至秦,以语守。守骇曰:‘安有是?’就视,则尚寐也。大观元年,诏赴阙。既而屡辞还山。”[6]982所言“以职事如秦”,即在大观元年(1107)之前,吴时为提举永兴军路学事,知在大观元年(1107)方召为工部员外郎,但“召为工部员外郎,改礼部”云云,是否就实任过工部员外郎一职呢?今据《宋会要·乐》五之二○[2]342、《宋史·乐志四》[1]352、《宋史纪事本末》卷五[4]143等相关史料,都可以确证,吴时其实并未上工部员外郎任即改为礼部员外郎。也就是说,吴时任礼部员外郎实始于大观元年(1107)初而不是大观二年(1108)。又据《宋会要·乐》五之二○:
(大观)二年三月三十日,诏:“乐久不作,自唐以来正声全失,世无徵、角之音,五声不备,岂足以适(导)和而化俗哉?刘诜所上徵声,可令大晟府同教坊依谱按习,仍增徵、角二谱,候习熟取旨进呈。”[2]342
《玉海》卷一○五:
大观二年三月三十日,诏:“自唐以来世无徵、角之音,刘诜所上徵声,令大晟府同教坊依谱按习,仍增徵、角二谱。”[7]778
据此,知大观二年(1108)三月大晟府典乐刘诜已经将造好的“徵声”上奏朝廷,故朝廷命“大晟府同教坊依谱按习,仍增徵、角二谱,候习熟取旨进呈”。换句话说,如果彭几在刘诜已将造好的“徵声”上奏朝廷之后才进《乐书》议补徵调,这种可能性是不大的。作为急于想进入大晟府的布衣彭几来说,怎么会在当时业已掌握大晟府制作大权的典乐刘诜已造好“徵声”并进呈朝廷之后又进《乐书》议补徵调呢?而且,从彭几进《乐书》论五音的内容来看,如:“本朝以火德王,而羽音不禁,徵调尚阙。”(《宋会要·乐》五之二○[2]342,《玉海》卷一○五[7]778,《宋史·乐志四》[1]352)其措辞口吻都是指当时朝廷并未有制作徵调而言,因此,可以确凿判断,彭几进《乐书》议补徵调时刘诜并未上“徵声”,这一点《宋会要·乐》五之二○[2]342、《玉海》卷一○五[7]778、《宋史·乐志四》[1]352等各种史料均有确切记载。刘诜所上之“徵声”,实际上是根据当时很多人员的意见综合而成的、具有群体合力性质的一种新乐调,其中就有彭几《乐书》议补“徵调”的成分在内。综合上述考察可知,彭几进《乐书》议补徵调当在崇宁中(《宋会要·乐》五之二○[2]342,《避暑录话》卷上[8]30);“召(彭)几至(大晟)乐府”,则在大观元年初(《宋会要·乐》五之二○[2]342,《玉海》卷一○五[7]778)。因此,“礼部员外郎吴时善其(彭几)说”的时间也当在大观元年初,而不是大观二年。
按大晟府尽管在崇宁四年(1105)成为独立于太常寺之外的一个行政实体,但实际上其人事权力仍然是归礼部管辖。《玉海》卷一六六:“(崇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赐名《大晟》,置府建官。府在宣德门外天街之东,隶礼部。以大司乐、典乐为长贰,次曰大乐令、主簿、协律郎。工有乐正至舞师。”[7]335《宋会要·职官》二二之二五《大晟府》:“国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置局议大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府在宣德门外天街之东,隶礼部。序列与寺监同,在太常寺之次。以大司乐、典乐为长贰,次曰大乐令,秩比丞,次曰主簿、协律郎,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以京朝官、选人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为之。”[2]2872吴时作为礼部员外郎,正好负责大晟府的人事组织管理工作。正如史料所述,在崇宁末至大观初的短时间内,蔡京一伙对于大晟府的掌控略有松动,一些其他权要的门客借此机会进入大晟府,其时人员的任用方面也出现了多元化的现象(《宋史·刘诜传》[1]1294、《摛文堂集》卷四《朝散大夫徐申、奉议郎宋彧可并大晟府乐令,宣德郎李遘、将仕郎吴叔贤可并大晟府协律郎制》[9]341)。吴时推荐布衣彭几入大晟府正体现了这种时代背景。他当是因详细研读彭几的《乐书》之后认为其说可行,才建议“召(彭)几至(大晟)乐府”的,其中可能并不包含任何党派的偏见。但是,这却成了他日后遭受党争迫害的一大罪状。《宋史·吴时传》:“张商英罢相,言者指(吴)时为党,出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未赴。”[1]1042因彭几为郭天信门客,且往来于张商英、郭天信之门(《宋史·张商英传》[1]1053),对于这一点,吴时未置可否,日后也能处之泰然。
吴时大观三年(1109)仍在礼部员外郎任。《宋史·吴时传》:“大观兴算学,议以黄帝为先师。时言:‘今祠祀圣祖,祝板书臣名,而释奠孔子,但列中祀。数学,六艺之一耳,当以何礼事之?’乃止。迁太仆少卿。”[1]1042未言何时。据《群书考索》后集卷三○:
大观三年三月壬戌,礼部太常寺言:“算学以文宣王为先师,兖、邹、荆三国公为配享,及十哲为从祀。自昔著名算数之人,绘画于两廊,欲乞加赐五等之爵。然后随所封以定其所服之服。”按《吴时传》:“时为礼部员外郎,方兴算学,欲以黄帝为先师。时言朝廷祀黄帝,祝版称圣祖,著臣名。春秋释菜,孔子正中祀。数学,乃六艺之一。若以黄帝为先师,则当用大祀或中祀也。遂止。”此皆从祀文宣王庙,或是因(吴)时议。然十一月七日丁未,竟以黄帝为先师。……《吴时行状》云:“朝廷不能决,集礼官、博士议,遂易黄帝以隶首。”[10]404
按《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五:“(大观三年三月壬戌)张邦昌定制算学。”[11]426又《宋史·礼志八》:“大观三年,礼部、太常寺请以文宣王为先师……于是中书舍人张邦昌定算学……寻诏以黄帝为先师,礼部员外郎吴时言:‘……请春秋释奠,止令书画博士量率职事生员,陪预执事。庶使知所宗师。医学亦准此。’诏皆从之。”[1]297可知吴时大观三年(1109)仍在礼部员外郎任,大约在本年十月迁太仆少卿。《宋会要·职官》六三之八:“(大观三年十月十九日)臣僚言:闾邱吁自太仆少卿除宗正少卿。”[2]3816疑闾邱吁离太仆少卿任后,即由吴时接任。
有关吴时任大晟府典乐这一点,他书不见记载,唯见于《宋史·吴时传》:
迁太仆少卿。张商英罢相,言者指(吴)时为党,出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未赴。提举河东常平,岁饥,发公粟以振民。童贯经略北方,每访以边事,辄不答。还,为大晟典乐,擢中书舍人、给事中。[1]1042
其中并未言吴时任大晟府典乐在何时。李之亮先生据《宋史·吴时传》系吴时提举河东常平在政和元年(1111)至二年(1112)[12]1936。李先生恐怕是仅依据“张商英罢相,言者指(吴)时为党,出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未赴。提举河东常平”这种“联书”的撰史体例而作出判断的。因张商英罢相在政和元年(1111)八月丁巳(《宋史·宰辅表三》[1]606),而吴时又因黜“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而“未赴”,于是自然而然就在政和元年(1111)至二年(1112)“提举河东常平”了。其实,这种系年是有问题的。因为吴时有可能在黜“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而“未赴”之后,并未立即就获得新任命,而即使获得新的任命,也可能因为“待阙”而未能立即上任。按照宋代职官制度,“待阙”这种可能性是极大的。今据《宋史·吴时传》所提供的相关史实,参以他书,考得吴时提举河东常平实在政和六年(1116)至七年(1117)。晁公遡《嵩山集》卷五二《刘汲传》:
政和三年,知开封府鄢陵县。……明年冬,大雪逾月,道无行人,五谷薪蒭不入市。乃发官所储以予民。……是冬,当有事于郊,有赦。(李)伸谬称冤,冀赦,移大理寺,受其赇,以县为枉。汲论于朝,移御史,卒论伸死。寻通判隆德府。河北罢所铸铅铁钱,钱凑,河东民不肯用。阖市无所鬻,民不得食。汲曰:“岁饥,则出义仓。今患有甚于岁饥,即出以贷民。”已乃自劾。常平使者吴时大惊,奏论其贤。[13]287-288
述刘汲政和三年(1113)知开封府鄢陵县,政和四年(1114)冬发官储赈民。又述“是冬,当有事于郊,有赦”云云,据《宋史·徽宗本纪三》:“(政和六年十一月)己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1]58知刘汲政和六年(1116)冬仍在知开封府鄢陵县任,尔后秩满,而寻通判隆德府则在政和七年(1117)春。又据《宋史·吴时传》:“童贯经略北方,每访以边事,辄不答。”[1]1042按《续资治通鉴》卷九二:“(政和六年春正月戊子)以童贯为陕西、河北宣抚使。”[14]404所谓“童贯经略北方,每访以边事”,当在政和六年(1116)正月后。综合以上考证结果,可以确知,吴时提举河东常平当在政和六年(1116)至七年(1117)间,决不可能在政和元年(1111)至二年(1112)。
又据《宋史·吴时传》:
提举河东常平。……还,为大晟典乐,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内侍何诉谪监衡州酒,犹领节度使。时奏夺之。又因进对,及取燕事,曰:“祖宗盟血未干,渝之必速乱。”蔡攸闻之,以告王黼。黼怒,斥为腐儒。[1]1042
李之亮先生系吴时为中书舍人在政和五年(1115)[15]97,而系吴时为给事中亦在政和五年(1115)[15]500,乃误。实因未能考明吴时提举河东常平在政和六年(1116)至七年(1117)间,而误系于政和五年也。今按吴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时,正值朝廷策划“取燕、云之计”的时候。《宋史·徽宗本纪三》:“(重和元年三月)庚子,遣武义大夫马政,由海道使女真,约夹攻辽。”[1]58《续资治通鉴》卷九三:“(宣和元年春正月戊午)是时朝廷已纳赵良嗣之计,将会金以图燕。……(王)黼闻画学正陈尧臣善丹青,精人伦,因荐尧臣使辽。尧臣即挟画学生二人与俱,绘辽主像以归……并图其山川险易以上。帝大喜,取燕、云之计遂定。”[14]417王黼宣和元年(1119)正月为少宰(《宋史·宰辅表三》)[1]606,故知吴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当在重和元年(1118)至宣和元年(1119),而非政和五年(1115)。
根据以上考证,可以推知吴时任大晟府典乐的时间,当在政和七年(1117)至重和元年(1118)间。今据《宋史·乐志四》:“政和末,明堂成,议欲为布政调爕事,乃召武臣前知宪州任宗尧,换朝奉大夫为大晟府典乐。”[1]352考《宋史·徽宗本纪三》:“(政和七年)六月戊午朔,以明堂成,进封蔡京为陈、鲁国公。”[1]58《文献通考·郊社考七》:“(政和)七年,明堂成……礼制局列上《明堂七议》。”[16]678《宋史·乐志四》:“(政和七年)十月,皇帝御明堂平朔左个,始以天运政治颁于天下。”[1]352知任宗尧为典乐在政和七年(1117)六月后。又据《文献通考·乐考四》:“政和末,蔡京引沈(任)宗尧为太(大)晟府典乐,宗尧复申汉津太、少之议。时京子攸提举大晟府,又奏田为为典乐。”[16]1173《宋史·乐志四》:“(政和末)蔡攸方提举大晟府,不喜佗人预乐。有士人田为者,善琵琶,无行,攸乃奏为大晟府典乐。”[1]352今考得田为任典乐当在政和八年(1118)九月左右[17],蔡攸“奏田为为典乐”当在此时。据诸葛忆兵先生考证,蔡攸提举大晟府为政和七年(1117)三月至宣和初(1119)。[18]知蔡攸自政和七年三月提举大晟府以后,就极力排除异己,提拔亲党。据《宋史·乐志四》:“(政和)七年二月,典乐裴宗元言。”[1]352裴宗元政和七年二月仍在典乐任,但之后不久即被排挤出大晟府。吴时任大晟府典乐,当在政和七年二月之后,可能就是为了接替裴宗元之职。但政和七年六月后,蔡京又擢任宗尧为典乐(《文献通考·乐考四》[16]1173,《宋史·乐志四》[1]352,《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七[19]735)。可见蔡京父子时刻不忘对大晟府的掌控,吴时任典乐的时间可能非常之短,大约在政和七年六月后不久,即不再担任典乐一职。故可考知吴时任典乐的时间约在政和七年二月后至六月后不久将他排挤出大晟府的不是别人,正是政治上的“宿敌”蔡京和大晟府提举官蔡攸。
[1] 脱脱.宋史(影印百衲本)[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2] 徐松.宋会要辑稿(影印本)[M].北京:中华书局,1957.
[3] 彭乘.墨客挥犀(《全宋笔记》本)[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
[4] 冯琦,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53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5] 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3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3.
[6] 刘于义.陕西通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54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7] 王应麟.玉海(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45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8] 叶梦得.避暑录话(《丛书集成初编》铅印本第565册)[M].北京:中华书局,2011.
[9] 慕容彦逢.摛文堂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23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0]章如愚.群书考索(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37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1]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续修四库全书》本第387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2]李之亮.宋代路分长官通考(下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3.
[13]晁公遡.嵩山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39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4]毕沅.续资治通鉴(《续修四库全书》本第344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5]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2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3.
[16] 马端临.文献通考(影印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7]张春义.大晟府词人新考[J].浙江大学学报,2012(6).
[18]诸葛忆兵.周邦彦提举大晟府考[J].文学遗产,1997(5).
[19]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28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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