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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马斯洛的层次需求解读丽莎——评蒋光慈《丽莎的哀怨》

时间:2024-06-19

李 贤

(蚌埠学院 文学与教育系,安徽 蚌埠233030)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早期的小说创作是后来文学爱好者探索的乐园,其中蒋光慈的作品是无法越过的,在他短暂的创作生涯中,不仅写出了《新梦》这本无产阶级的第一部诗集,还留下了九本小说。以今天的视角来看,在他的作品中,有着粗糙习作的痕迹,这是任何一个青年作家在写作初期都不可避免的事实。文学接受随时代而变化,文学文本因其自身的丰富性而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在历史的选择中演绎着文学的多面性。蒋光慈的《丽莎的哀怨》写于1929年,这部小说以自叙体的方式对女性的成长与心理做了细致的描写,忧郁的情感基调、细腻的心理描写、大量个人化的内心独白贯穿在小说的始终。这在当时的环境下是突破也是禁区,作者也曾因此受到误解。

从一定意义上来看,文学史也是文学的接受史,重读蒋光慈的作品,不难发现《丽莎的哀怨》是其作品中文学艺术价值较高的一部。不仅仅是文体与叙事方式的创新,单单就文本所塑造的主人公形象——丽莎来看,也是小说的亮点所在。自叙体小说中的“丽莎”在西方小说的叙述学中被称为阅读理解中的“危险人物”[1]。所谓的“危险”,其实就是作者、读者与文本中人物形象三者之间的关系所存在的多义性。与“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相比,形象的丰富性似乎更能引起读者的阅读期待。在消费主义盛行的今天,从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来探析丽莎的形象。

在马斯洛看来,人的需求有五个层面:生存的需求,安全的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生存的需求是生命得以延续的基本保障,与安全的需求同属个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失去了生存与安全的保障,个体的其他方面也就无从谈起。丽莎的生活以流落上海为分界,之前,她的生活是富裕温馨的:皑皑白雪中温暖的房间,娇艳的白花,精致的梳妆台,雪白的床铺,天鹅绒封面的画册,爱她以及她爱的丈夫。然而,战争摧毁了这原本幸福的一切,丽莎不得不离开家园和丈夫一起逃命到上海。20世纪初的上海已是一个可以与巴黎、伦敦、东京相媲美的国际大都市,有发达的商业文化和成熟的欧洲生活方式。靠着带来的积蓄她们过了两年较为舒适的生活,但这并没有缓解她对故土的思念,流落异乡的飘泊感和孤独感时时涌上丽莎的心头。这时的她不再是那个幸福的、无忧无虑的、温室中的“白花”,她开始为他们未来的生活担心,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化,她想寻找一份职业作为生活的来源,可是丈夫白根依然沉浸在自我的幻想中不愿相信现实,也放不下所谓的“面子”。欲寻职业而不可得,只能靠着变卖珠宝勉强维持客居他乡的生活。总体来说,在这一阶段,生存与安全的需求还是能够得到满足的,但她是不快乐的,归属与爱的需求潜隐在丽莎心中,女性与生俱来的敏感性让她思考的更多些,由飘泊感而生的孤独感逐渐发展到危机感。

当回国的希望破灭,生活确实陷入困顿之时,丽莎积极为生活找出路,而白根则是彻底的颓废了,他曾经是丽莎的骄傲和幸福,归属与被爱的期待在现实中渐渐落空。归国与归家都不可得,白根的变化对她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她不止一次的怀疑过自己对爱情的选择,当初甜蜜的一切如幻影一般出现在她眼前。生活的压力一天天加大,面对这无可预料的变化,丽莎的绝望之感油然而生。当生存和安全的需求都不能得到满足时,归属与爱的需求也就无从谈起。昔日的贵族变成异乡的流落者,在繁华的上海,他们贫苦地生活着。然而,如何活着就是一个最严峻的问题,维持她和白根生活的重担就落在她一个人肩上了。千百年来,女性是永远的“第二性”,但有一个常常被忽视却又客观存在的事实,那就是在面对困苦时,女性似乎比男性更有韧性,或许这是与生理结构中的母性因素相关。生存的需求是第一需求,当生存环境恶化之时,人出于本能会改变原本的生活习性,摆在丽莎面前的客观现状是白根无力找到生存下去的方式。于是在伯爵夫人的建议下,她接受了另一种生活方式作为他们生活的来源,对面包的渴望战胜了强烈的自尊心。从当时的实际状况推测,这恐怕也是唯一的出路了,那个白衣飘飘的俄罗斯少女,那个被人羡慕的贵族妇女,在困顿的生活中沦落为游戏场内跳裸体舞的舞女、公园里桥头边徘徊的午夜幽灵。

可以明确地说,丽莎的转变是不得已的,她曾经是俄罗斯贵族妇女中令人羡慕的白花,体面舒适的生活,幸福的家庭,后来流落异乡为生计所迫成为一个卖淫女,可女性的自尊一直缠绕着她,她无法像伯爵夫人那样真正彻底的堕落,她因清醒而更加痛苦,她清楚地认识到:“我的明白就是我的绝望”[2](P5)。爱情已经不在了,但她又做不到弃白根而去,这当然不是爱的深切,而是爱的绝望,是女性的怜悯之心在作怪。她也曾幻想过离开白根后的生活,或者当初的选择稍加改变,生活就会是另外一种样子。她是一个漂亮又充满浪漫气质的女子,当丈夫的变化明显地呈现在她眼前时,她的妥协与转变是何等的艰难?她的煎熬与痛苦是难以言明的。这已经不是鲁迅笔下的“伤逝”,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人必须充满希望的活着,爱才能够真正的走下去。可是在绝望中活着的丽莎失去的不仅是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还有曾经神圣的爱情。对归属与爱的需求是可想而不可求的,靠着对过去甜蜜生活的回忆卑微又痛苦地活着。这些转变也印证了西美尔的观点:现代生活最深层次的问题,来源于个人在社会压力、传统习惯、外来文化、生活方式面前,保持个人的独立和个性的要求[3]。

尊重的需求是每一个人都具有的。首先是自尊,自尊是自我系统中的情感成分之一,是自我价值和自我能力的情感体验,也就是说个体通过自身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在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产生满足感。被尊重的过程也就是个体的自我价值被承认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因为被忽视而苦恼,其实就是尊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缘故,这一点无关个体的年龄和国籍。嗷嗷待哺的婴儿用啼哭表达他们的不满,白发苍苍的老人用世事洞明的眼神示意他们的心愿,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会用直接的语言或行动来表明他们的价值。流落在异国的丽莎并没有流落个人的自尊心,她对尊重的需要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游戏场内载歌载舞的强颜欢笑能缓解她经济上的困境,却无法带给她心灵上的满足。可以说,她几乎是在过着双重人格的生活,一方面厌恶自己的所作所为,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强迫自己去做。第一次如木偶般地走上舞台,第一次在外白渡桥徘徊,她在羞辱和恐惧中自责。“我明白了:面包的魔力比什么都要伟大,在它的面前,可以失去一切的尊严与纯洁”[2](P43)。苦难的生活是良好的导师,教人在不自觉中成长。显而易见,在欢乐场中,丽莎被尊重的需求是很难实现的,她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当成商品出卖来换取生存的物质资料。遇见的故友也都同是天涯沦落人,惺惺相惜却难以心心相应。豪厄尔斯说:人的本性就像一头洋葱,如果一直往里面剥,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因此,如果丽莎是另一种性格,真的能够做到把自己当成商品,丽莎的哀怨或许会少一点,从这一层面来看,她的痛苦来源于美丽的灵魂。

当消费文化成为主流,商品形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颓废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作为常态被接受时,个体的快乐与痛苦会相应的增减。遵循享乐主义,追逐眼前的快感,培养自我表现的生活方式,发展自恋和自私的人格类型,这一切,都是消费文化所强调的内容[4](P118)。不妨设想一下,只要她真正的放弃自我,或者说放弃那份已不存在的爱情,年轻美丽的丽莎就可以生活得更好些。在团体生活或个人发展的过程中,自恋和自私的人格类型是有缺陷的,有时也是利己的,这也是自我保护的本能所在。丽莎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丈夫白根,身材高大的白根除了睡觉就是外出闲逛,似乎很满足眼前的生活状态,对他来说,只要安全地活着就够了,他的懒散越发衬托了丽莎的悲哀。如果说丽莎被尊重的需求能够实现的话,也只能是在白根面前。生存与安全的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被尊重的需求都在丽莎的生活中逐渐消失。联系起来看,个体的五种需求呈现出递进的趋势,从物质到精神,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拥有甜蜜爱情的少女怎么也想不到军官丈夫颓废的一面,生活优裕的贵族太太是无论如何体会不到卖淫女的辛酸,当这一切变故打破了丽莎原有的生活时,她的变化只是个体本能的自我保护。

自我实现的需求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表现出两种方式,爆发或者灭亡。马斯洛认为:真美完整合二为一,生气勃勃与众不同。完善、必要、完成、正义、秩序、纯朴、丰富、轻松诙谐、自我满足,这些都是自我实现者所追求的存在价值[5](P83)。一个自我实现的人是一个心灵高度自由的人,一个拥有和谐的内心世界的人。显然,丽莎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做到这些的,她是自我矛盾、自我冲突的集合体,人格精神处于两极状态。主观愿望总是与客观现实相背离,她有清醒的是非观但无法用客观的态度看问题;她承认自己的渺小但又无法摆脱焦虑与恐惧的控制。因此,她的自我实现只能是走向毁灭。

她的悲剧也是个人性格的悲剧,“我不忍心丢开你而嫁给别个男人,但是现在我不能再继续我的羞辱的生命了”[2](P88)。个体的自尊心与利他的同情心始终交织在一起,共同折磨着她。如果白根能够承担一点责任,丽莎的结局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样子。她承受着分裂的生活和分裂的自我:一边是过去温馨的回忆,一边是辛酸的现实;一边是传统的女性角色,一边是和男性一样支撑着家庭的重担。回忆更加凸显了现实生活的不堪,传统的女性角色意识促进了她的自我分裂,丈夫白根在堕落中满足于现状,独自承担这些重负的她找不到可以帮助她排解痛苦的人,也无法调和内心的冲突。走向死亡是她自我解脱的方式,也是她唯一能够做到的自我实现的途径。

丽莎的哀怨也是丽莎成长的过程,只是这种成长是走向绝望的,个体内心的变化在与外在环境的妥协和斗争中两败俱伤,终因无法融入放弃生命。

[1]尹慧珉.鲁迅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西方鲁迅研究述评[J].鲁迅研究月刊,1991,(12),42-49.

[2]蒋光慈.丽莎的哀怨[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9.

[3](德)西美尔.时尚的哲学[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

[4](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5](美)弗兰克.G.戈布尔.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M].吕明,陈红雯,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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