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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幸福主题

时间:2024-06-19

卢景昆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人为、为人的实践活动,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而人之生活的根本目的就是追求和实现幸福,因此,幸福理应成为本真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题中之义。幸福是具有客观性的一种主观存在。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改造与建构人的主观世界、直接指向人的精神世界的实践活动,对于人之幸福的实现,不仅可有所为,也必有所为。思想政治教育之所以能对人的幸福有所作为,在于其不仅有助于改善个体获得幸福的外在条件,而且更有助于提升个体捕捉、把握和享有幸福的能力。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幸福主题; 教育功能

中图分类号: D641;G412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5)01-0082-04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人为、为人的实践活动,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而人之生活的根本目的就是追求和实现幸福,因而幸福理应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的重要主题。但长期以来,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幸福却被人们有意无意“遗忘”了,疏离了幸福的思想政治教育也由此日渐祛魅。本文将循着幸福的实现条件,对思想政治教育能否以及如何对幸福的实现发挥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作用作一探讨,以期更加准确、全面地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进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深化和拓展。

一、幸福的含义和实现条件

人在社会中生活,人之一切活动、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幸福。一部人类史就是一部通过劳动追求幸福的奋斗史。然而,虽然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一直矢志不移地追求着幸福,但究竟何谓幸福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其原因就在于幸福不仅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且也是一种个体的主观感受。不仅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人们对于幸福及其追求方式有不同的诠释,即使是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的人们,对幸福及其实现路径也有不同的理解。幸福是如此难以言说和定义,以至于康德都发出这样的感慨:“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至虽然人人都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1]幸福难以下一个统一的定义,并不等于幸福不可言说、不可定义。从人类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来看,“幸福就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历史环境的人们,在创造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的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2]。幸福是人自我内在的主观体验,具有主观性,但这并不意味幸福是主观任意的,幸福不仅要以人的生命为载体,而且也要受客观规律的制约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质言之,幸福是具有客观性的一种主观存在。

影响幸福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概括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在的客观因素,一方面是人自身的主观因素。外在的客观因素是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包括物质生活条件良好、社会公平正义、文化发展繁荣等等,其中对幸福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的外在客观因素是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虽然宽裕的物质生活条件不一定导致人的幸福,但缺乏必要物质生活条件作支撑的幸福断然是不真切和虚空的,毕竟,“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3]。一个流离失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终日处在生存线上挣扎的人是难以产生幸福感的。诚如恩格斯所言:“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极微小的一部分可以靠观念上的权利来满足,绝大部分却要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4]由于人不仅仅是有血有肉的自然存在物和复杂多变的社会存在物,而且还是有意识的精神存在物。人不能仅仅满足于“活着”,在“活着”的基础上,人还要不停地追寻“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生活才有意义”等本源性问题。人的这一特质决定了人是一种以“意义”为生命本体的存在物。因而,人的幸福的获得不能仅靠物欲的满足,更不能停留在物欲的满足所带来的“感性幸福”上,因为追求物欲的满足一旦成为人的最后的目的,就会使人失去人之为人的一切特质而沉沦为动物。正如马克思所言:“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5]只有把对优越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对高尚精神生活的向往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以高尚的精神生活引领物质生活,人才能获得深沉而持久的幸福。

幸福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性的感受,因此,幸福的获得虽然离不开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要以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但更重要的还在于人自身有无把握、感受幸福的能力。诚如罗素指出的那样:“种种不幸的根源,部分在于社会制度,部分在于个人心理。”[6]幸福能力是由人追求幸福的意识和发现、捕捉、选择、创设与品味幸福的智慧,以及导引幸福走向的幸福观所构成的一种综合素养。[7]幸福能力的核心是幸福观。幸福观是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对待诸如什么是幸福、幸福的标准以及如何获得幸福等问题上的根本看法和总的观点。一个人若仅把幸福视为物欲的满足,且为了满足自我日益膨胀的物欲,无视自然的尊严,任意践踏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挑战道德底线,跨越法律雷池,其结果只能是幸福“无家可归”,迷失在肆虐的物欲里。只有在科学幸福观的导引和道德的规约下,通过劳动和创造,才会获得真正的幸福。

二、幸福是思想政治教育题中的应有之义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8]由于在阶级存在的社会里,统治阶级是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而“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9],因而,一般而言,这里的“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往往是指反映和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而思想政治教育就是一项用统治阶级的思想掌握全体社会成员的实践活动。作为一项具有鲜明阶级性的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责无旁贷地要通过促使政治认同和意识形态教化来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但却不能遗忘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对于在社会中生活的人而言,人之生活的根本目的就是追求和实现幸福,因此,幸福理应成为本真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题中之义。当然,思想政治教育能否真正关注多数人的幸福,促进绝大多数人“现实幸福”的实现,取决于其所维护的阶级的性质。在一切私有制社会中,思想政治教育只能沦为以牺牲相当部分乃至绝大部分社会个体幸福而换取占人口少数的统治阶级幸福的工具。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幸福则是人民生活的根本目的,因此,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幸福不仅是其应有的题中之义,也是其价值诉求。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和根本教育内容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和终极关怀自始至终都是如何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如何使每一个人都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获得真正的“现实幸福”。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奠基人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并最终导致了人的活动、人的关系和人的世界的异化,人的生存状态也因此成为一种异化的状态。揭露并消除由资本主义关系所造成的生存的异化状态,把现实的人带出现实的生存困境,从而实现人对自己本质力量的真正占有,使每个人都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过上幸福的生活,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理论体系的初衷和最高目标。为此,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分析方法,以商品为起点范畴,以资本为核心范畴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在此过程中,不仅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创立了剩余价值论,而且找到了使人从自然压迫、社会压迫和阶级压迫中解放出来的现实主体、现实条件和现实途径。那就是:以科学理论武装无产阶级,使其从自在阶级发展成为自为阶级,并通过无产阶级起来进行彻底的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自由联合体”,才能使人从“物”的奴役中解放出来,并在全面占有自己本质的基础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届时,“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0]。在这种自由、和谐和惬意的状态中生活,人们体验到的必然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深沉而持久的幸福、愉快和满足。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带领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的伟大征程中,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仅与时俱进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也秉承了把人类的幸福和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作为一切活动终极目标的价值理念。从毛泽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提出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和实践,到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提出与实践,到胡锦涛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到***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所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都向人们昭示了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建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其一切活动的宗旨就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如何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幸福功能有效发挥出来,促进人的幸福,则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予以关注的重大课题。

三、思想政治教育关涉幸福的具体体现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改造和建构人的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其本身具有的结构和属性决定了其对促进人之幸福的实现不仅可有所为,且必有所为。

1.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改善个体获得幸福的外在条件

追求幸福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现实的人。作为在社会中生活的现实的人,其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唯有形成了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的素质,才能在秉持以往人类社会发展存留下来的“既有前提”的基础上,通过自身潜能和才智的充分发挥为自己和他人获得幸福创设良好的外在条件。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以培养和提升人的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进而增强个体创造物的世界的能力、引导和规约个体创造物的世界的方向和性质的方式来改善个体获得幸福的外在条件的。

提升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需要社会、社区、学校和家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改造人们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无疑是提升人们思想政治素质的主要推手。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而使人们在科学理论的指导和制度保障下,沿着正确的道路,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出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的外在条件,为幸福的达成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2.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提升个体获得幸福的能力

幸福在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性的体验或心灵状态,良好的外在条件只是获得幸福的充要条件。个体有无捕捉、把握、享有幸福的能力才是达成幸福的决定性条件。幸福能力是一个以幸福观为核心,涵盖道德、心理等多因素的综合体。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升个体获得幸福的能力。

(1)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幸福观 幸福是人之生活的根本目的,但追求幸福若缺乏科学的幸福观导引,必将把追求幸福引入歧途,其结果只能是越想追求幸福越远离幸福。西方哲学家和思想家在追问“人是什么”的前提下,对“幸福是什么”进行了探讨。但无论是基于自然人性论的感性主义幸福观,还是基于理性主义人性论的理性主义幸福观,抑或是基于社会人性论的德性幸福观,都没有真正揭示出幸福的内涵,更没能找寻到通达幸福的道路。马克思在对人类社会生活深入考察和研究后,在与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充分“对话”,并吸收和借鉴前人优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幸福,幸福的内容和结构以及如何实现幸福等一系列关于幸福的基本问题,创立了科学的幸福观。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作为现实的人,需要是其本性,而幸福就是人的需要和欲望得以满足后的一种心理体验。人不仅有物质需要,更有精神需要,真正的幸福应是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结合。同时,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幸福不是既定的存在,而是现实的创造,只有通过自由自觉的创造性劳动,才能使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得到满足,才能给人带来快乐和幸福,因此,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不仅不是幸福的源泉,反而成为压迫劳动者的手段,“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11],因此,只有现实的人打破旧的世界,消灭私有制,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才能使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全面地占有自己的本质,并通过劳动获得真正的幸福。

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具有无可争辩的科学性,但“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2]。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只有实现了大众化,成为人们意识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并运用于指导人们追求幸福的实践,才能成为促进幸福实现的强大物质力量,而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使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大众化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对人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才能遏制拜权主义幸福观、拜金主义幸福观、享乐主义幸福观、极端个人主义幸福观等剥削阶级幸福观的侵蚀,使人们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这一科学幸福的指导下,通过自由自觉的活动获得幸福。

(2)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 虽然道德只是实现幸福的一种方式,有德并不一定拥有幸福,但没有道德“垫底”,不仅不能体验到真正的幸福,而且没有道德支撑的幸福追求,也极易把幸福等同于感性欲望的满足,而感性欲望的满足所带来的幸福是虚假的幸福,短暂的幸福感后,存留于人的只能是空虚、迷茫、失落和痛苦。同时,没有道德作保障的幸福追求,由于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的关系,而使自己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对立起来,甚至将他人、社会、自然视为自我幸福的工具或障碍,则不仅无法持续地从他人那里获得关怀、帮助等,而且最终也会被他人、社会抛弃,从而远离幸福。道德之于幸福是如此重要,康德甚至把是否拥有良好的德性(道德)作为是否配享幸福的前提。他认为,幸福属于感性的自然领域,而道德属于实践理性的自由领域,所以,“道德学就其本意来讲并不是教人怎样谋求幸福的学说,乃是教人怎样才配享幸福的学说”[13]。因此,只有扎实推进、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才能充分发挥道德对幸福的引领、调节和促进作用,使追求幸福的行为在高尚道德的规约、庇护下通达真正的幸福。

道德修养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提升人们道德修养的主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使人们掌握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特别是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做一个明事理、辨是非、知得失、识廉耻的人;二是针对人们的疑惑所在、情感所需、利益所求和关注的兴奋点,把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之于个体主体和类主体的必要性、必然性和重要性作深入浅出的阐释,使人们明晰社会主义道德不仅是人为,更是通过人而为人的,从而对其产生敬仰、服膺和追求的情感;三是通过感染、激励、约束、规范、监督等手段和方式,促使人们自觉遵守和主动躬行社会主义道德,使之成为一个配享幸福的高尚的人。

(3)培育阳光心态 幸福是个体的某种“期望”得到“满足”后的一种主观感受,从这一意义上讲,“人生的幸福与艰苦,并不取决于我们的际遇,而在于我们如何对付它,在于感受它的性质和程度”[14]。在现实生活中,每一既存事物的意义都可以从多个维度对其释义,拥有积极心态的人,往往会用不同于消极心态人的思维方式来审视和感受同样的客观情况,从无所谓幸福或不幸福的平淡无奇的生活中甚至是不幸的生活中,捕捉、发现和创造幸福。积极的心态将引导人们走向幸福,反之,消极或悲观的心态则很难将人们引向幸福与快乐的人生。

消极心态的形成涉及到许多因素,其中一个重要的形成因素就是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问题。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对人们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引导人们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培育人们学会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和“两分法”、“两点论”等辩证思维认识和对待事物发展中呈现的问题,从而有效地避免因看问题的角度、方法偏狭而形成的消极心态。此外,思想政治教育还可运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途径和方法,及时帮助人们克服业已形成的消极心态,使人们在阳光心态的照耀下捕捉并享有幸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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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庞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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