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王琴梅,吴婧玉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总体实力与规模不断增强,总产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已成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正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制造业集聚对提升制造业质量和竞争力至关重要,因为这种集聚实际上是把制造业发展与分工专业化、交易便利性等优点综合起来,形成一种高效的生产组织方式,从而实现区域创新,提升区域竞争力,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然而,制造业集聚也会导致资源和能源的过度消耗,产生大量的工业“三废”污染物,制约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政府不得不推出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严格的环境规制又可能制约制造业的集聚。可见,各级政府通常会陷入环境规制与制造业集聚的两难境地。本文正是要探究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影响的具体情况,以便为政府选择环境改善与制造业集聚“双赢”的政策提供依据,故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环境规制对产业集聚的影响,现有研究的观点有三种:第一,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会促进产业集聚。PORTER(1995)和ACEMOGLU等学者认为,环境规制迫使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从而产生创新补偿效应,弥补甚至超过环境规制造成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和对利润率的不利影响,实现企业环境绩效和经济绩效同步改善的“双赢”[1-2]局面。第二,认为加强环境规制会导致产业转移。如“环境生产要素理论”认为环境实质上是一种生产要素[3],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将导致该要素价格的提升,从而不利于集聚[4]。第三,认为环境规制对产业集聚的影响是非线性的。郝寿义等利用中国2000-2013年30个省市(自治区)环境规制与产业集聚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其关系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会因经济规模而存在差异[5]。
综上可见,环境规制对产业集聚的影响较为复杂,学者们基于不同研究视角、不同研究样本和研究方法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那么,在我国当前条件下,环境规制将会如何影响制造业集聚呢?环境规制对不同污染类型制造业集聚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影响是否存在门槛效应?这些问题还有待明确回答,本文下面将从理论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角度回答这些问题。
根据相关的经济学原理,环境规制将通过成本效应和创新补偿效应影响集聚区微观经济主体的区位选择,进一步引发集聚区前向和后向关联、劳动力共享与技术溢出等外部经济效应的变化,而这些都会对制造业集聚产生影响。
1.基于“污染避难所”假说的环境规制成本效应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
从成本视角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集聚的影响时,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COPELAND等在研究南北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时提出的“污染避难所”假说,基本思想是:(1)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通常会施行较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由于这些政策会造成额外成本而不利于厂商的生产和运营,此时厂商会选择转移至环境规制较弱且污染税率较低的地区,以确保生产收益[6]。(2)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通常会实行较低的环境准入标准,吸引发达国家或地区高污染产业移入,以促进经济增长,导致出现“向底线赛跑”的现象[7]。结果就是经济发展水平较弱的国家或地区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的集聚地区,亦即“污染避难所”[8]。
上述“污染避难所”假说是基于静态分析的视角,即假定在技术、资源配置和消费者需求一定的情况下,环境规制的成本效应将使企业面临环境规制和企业竞争力之间的“两难”格局[9],也就是环境规制的引入或标准的提高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限制利润最大化产出,削弱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影响企业区位选择:(1)当企业所在地区采取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时,该地区的产业集聚程度将会降低。因为严厉的环境政策将对企业的生产运营带来较大压力,出于生存需要,企业可能会选择离开原来所在地区并向环境规制相对宽松地区转移。(2)环境规制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使那些污染严重且效率低下的企业不得不从本地市场撤出,从而重新优化行业内资源分配[10]。在此过程中,有能力承担环境成本且符合环境规制标准的企业在原地生存下来,并根据地区行业发展需求调整规模。(3)成本效应的大小也会因行业污染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当面对的环境规制强度相同时,高污染型企业需要支付更高额的污染费用,或者通过技术引入或升级等手段,投入更多资源和精力来达到环境规制标准;与之相比,环境规制的提高对低污染型企业的影响较小。
2. 基于“波特假说”的环境规制创新补偿效应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
在探究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时,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波特假说”,其基本观点是:(1)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鼓励企业开展更多的创新活动,并激发其创新动力,如改进企业生产技术,加大资源的循环利用等方式,最终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11]。而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使得高生产率企业选择留在原集聚区,并吸引更多技术型和创新型企业进入。(2)肯定政府在协调环保政策与经济发展关系中的作用。首先,政府在获取环保创新技术信息方面相比企业有着天然优势,因此政府能够在企业进行环保相关技术引进或创新时为其提供所需信息。其次,在解决环境问题时,政府可以设计适当机制引导市场,使企业在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实施环保政策[12]。
上述“波特假说”是基于动态分析的视角,表明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将影响企业的区位选择:(1)合理的环境规制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补偿”效应,在适当环保政策激励下,企业会进一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提高资源分配效率和生产效率,因此具有“绿色”与“效率”兼得的现实可能性。具体来说: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如果企业想继续留在原地生存并进一步发展,除了满足环境规制标准外,还需确保其利润回报超出成本支出。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技术创新或技术引入来改进生产工艺或许是最佳选择,不仅能够满足所在地的环境规制标准,而且还可以增强企业实力[13]。(2)技术创新不足的企业,不仅不能很好地补偿企业必须支付的环境成本,而且用于新技术研发的资金投人也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对生产力造成极大影响,结果是这些企业仍然存在被兼并或退出本地市场的风险[14]。(3)创新效应是否存在及其效应大小,一方面与企业的类型有关。一般来说,低污染型企业比高污染型企业更容易产生创新;另一方面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由于技术基础较好,从而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潜力也较大[15]。
环境规制带给企业的成本效应和创新补偿效应会影响企业的区位选择,而这会进一步通过前向和后向关联、劳动力共享与技术溢出等外部经济效应影响制造业集聚的水平[16]。因为:(1)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或多或少地增加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在产业转移发生之前,原集聚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中间投入品易于获取,生产成本较低。但是,当部分产业因环境规制的强度提高发生转移后,必然增加未转移企业的生产成本,这将进一步引发相关联产业的追随转移,导致区域产业向环境规制较宽松的地区转移、集聚。也就是说,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受到前向和后向关联效应的影响,会相继发生转移[17]。(2)在原有环境规制水平下,由于产业区内集聚了一定规模的核心企业以及前向和后向关联企业,这不仅有利于劳动力迅速找到合适的工作,而且有利于企业迅速找到与其生产力相匹配的劳动力。但是,当环境规制提高后,引发的部分企业转移会带走一些熟练的劳动力,导致原集聚区内的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不平衡。将不利于企业寻找适合的劳动力,由于雇佣成本的上升增加了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从而也会影响区域制造业的集聚[18],如导致尚未转移的企业也向先行转移企业的目的地转移集聚等。(3)环境规制引发的技术创新会提升技术溢出强度,进而引发高技术产业的进一步集聚。技术溢出一方面可以通过提升人力资本进而促进产业集聚,因为人力资本水平较高的地区更容易吸引高技术企业的集聚;另一方面,技术溢出有利于企业间开展联合研发,从而间接提升高技术产业在本地的集聚水平[19]。
对上述分析进行概括总结,我们可以画出环境规制影响制造业集聚的机理图,如图1所示:
环境规制影响企业的区位选择 企业区位选择的外部经济效应
图1说明:(1)环境规制首先通过成本效应和创新补偿效应影响企业的区位选择。基于成本效应的“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企业将向环境规制强度较低的地区转移;而基于创新补偿效应的“波特假说”则认为,环境规制可以通过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来提高生产效率,使高技术企业选择留在原集聚区。(2)环境规制的成本效应和创新补偿效应引起的企业区位选择将进一步通过外部经济效应,如产业链上的前向和后向关联、劳动力共享以及技术溢出等来影响更多的产业向环境规制宽松的地区集聚或继续留在原集聚区。
需要指出的是,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可能导致企业向环境规制宽松的地区集聚,或是继续在原来的集聚地进一步集聚,但是这两个方向的集聚,有没有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门槛变量的门槛效应?所谓门槛效应,一般是指变量之间的关系取决于门槛变量的状态,即当门槛变量低于门槛值或者高于门槛值时,回归方程的系数不同[20]。我们这里的门槛效应指环境规制与制造业集聚水平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状态(即门槛变量),即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或高于门槛值时,回归方程的系数不同。这需要在下面的实证分析中观察具体情况。
1. 分类方法的选取
在研究中需要按污染类型对行业进行分类时,国内外学者对各污染类型行业有着不同的划分标准。MANI等根据单位产出的污染排放水平对美国的工业行业进行划分[21]。夏友富对中国41个工业行业的污染程度进行量化得到综合污染度指数并据此进行排序与分类[22]。赵细康按照MANI等人的计算方法得到中国各工业行业1991-1999年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单位产值排放,通过加权平均得出行业污染排放强度系数,以此作为界定中国工业行业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类型行业的依据[23]。
由于产业的环境污染主要是通过排放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即“三废”来表现的,不同行业对环境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即行业污染密度也各不相同,因此环境规制的效果也会因行业污染程度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本文按行业污染密度对制造业进行分类。所谓行业污染密度就是各行业环境总成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量)与其工业总产值之比,即为生产单位工业产值会增加多少环境成本。行业污染密度的计算方法,本文依据前引赵细康的研究,即对制造业各产业“三废”排放量进行标准化及等权加权平均处理,再除以各行业的工业总产值,以衡量每个行业的环境污染程度,用γ表示。
2. 按行业污染密度的分类结果
基于以上的计算方法,本文计算了我国21个制造业2006-2017年的污染密度及均值,根据污染密度平均水平把21个制造业分为高污染行业和低污染行业两类(具体分类见表1),并把31个省、市(自治区)分为东中西部三个区域①,以便观察我国制造业集聚空间分布特征与时间演变趋势。
表1 根据行业污染密度的制造业分类
1.环境规制强度测算
(1)测算方法
在目前的实证研究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来测量环境规制的强度:第一种是从各地区环境规制相关政策及其执行情况来考察环境规制强度的高低,例如环保法规条例数目、受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目等,但这种方法在执行力度相关的数据方面比较难以获取。第二种方法是使用人均收入水平作为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指标。陆旸等学者认为环境规制强度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正相关,并在实证研究中将地区人均收入水平作为衡量指标来测量环境规制强度[24-25]。但是,由于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地区对环境污染的容忍度也不同,人均收入并不能完全反映环境规制的强度,这种方法同样存在缺陷。第三种方法是使用各地区的污染治理投资占本地财政支出或企业产值的比重来衡量。
根据数据的可得性与指标的完整性,本文采用第三种方法测度环境规制水平,即选取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本地区财政支出的比重来构建各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数据来源于2007-2018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与《中国统计年鉴》,其计算公式为:
(2)测算结果及分析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本地区财政支出的比重,我们测算出的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环境规制强度如表2所示。
表2 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环境规制强度
表2显示:(1)各地区环境规制强度不一致,但总体上呈现东部地区高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的依次递减趋势。(2)纵向来看,大体上呈现东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逐年降低,中部地区基本保持不变,西部地区逐年提高的特征。
2.制造业集聚水平测算
(1)测算方法选择
衡量产业集聚水平常用的测算方法包括:产业集中度、区位商指数、赫芬达尔(HHI)指数、空间基尼系数、DO指数等。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和计算的可行性,本文采用区位商指数作为制造业集聚的衡量指标,以反映我国各地区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区位商指数是指一个地区特定部门的产值在地区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与全国该部门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之间的比值。
其中,i表示第i个地区(i=1,2,3,…,n);j表示第j个行业(j=1,2,3,…,m);Lij表示第i个地区,第j个行业的产出;LQij为i地区j行业的区位商。该指数值越大则说明该产业在该地区集聚水平越高,指数值越小则说明该产业在该地区集聚水平越低。区位商越大,则专业化水平越高。区位商大于1,则可认为该行业是该地区的专业化部门;如果小于或等于1,则认为该行业是自给性部门。
(2)数据来源和处理
本文的样本数据来自于2007-2018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由于国家对于行业数据的统计经过几次比较大的修改,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GB/T4754―2012)(GB/T4754―2017)的统计口径比较,本文选取2006-2017年21个比较稳定的制造业行业进行研究,分别测算了高污染制造业与低污染制造业的集聚水平。
(3)高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测算结果及分析
根据区位商计算公式及高污染与低污染制造业分类,本文首先测算出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高污染制造业的集聚水平(见表3)。
表3 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高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
表3说明:(1)横向看,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高污染制造业的集聚水平均值,西部最高为1.38,中部次之为1.24,东部最低为0.96。(2)纵向看,高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在东部地区随时间变化不明显,但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总体上呈现缓慢递减趋势,尤其在安徽、湖南、江西、河南、重庆、广西、甘肃等地递减明显。
(4)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测算结果及分析
根据区位商计算公式及高污染与低污染制造业分类,本文又测算出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低污染制造业的集聚水平(见表4)。
表4 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
表4说明:(1)横向看,各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低污染制造业的集聚水平均值,东部最高为1.05,中部次之为0.71,西部最低为0.55。(2)纵向看,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在东部地区随时间变化不明显,但在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均呈现递增趋势,尤其在安徽、河南、山西、重庆、广西、甘肃等地递增明显。
1.模型设定
为了实证检验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的影响情况,本文以中国制造业为研究对象,研究样本选取2006-2017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分别通过基准回归及门槛效应回归等不同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
(1)基准回归模型
为了检验环境规制强度对我国制造业集聚水平是否存在显著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否因为行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结合面板数据的特征,建立如下基准回归模型:
Aggnit=Ci+αiERit+φX+Vi+Tt+εit
(1)
其中,i和t分别表示省份和时间,Aggn(n=1,2)表示高污染和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C是截距项,ER表示环境规制水平,X为影响制造业集聚的其他控制变量。V和T分别表示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ε代表随机误差项。
(2)门槛效应回归模型
为了进一步考察环境规制强度对制造业集聚水平是否存在门槛效应?本文在基准回归的基础上,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门槛变量,结合面板数据的特征,构建环境规制对我国制造业集聚影响的门槛面板模型:
Aggnit=Ci+αiERitIit(ELit≤τ)+
φX+Vi+Tt+εit
(2)
其中,EL表示经济发展水平,Iit(·)为指示函数。
2.变量说明
被解释变量为中国高污染或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强度,门槛变量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运输成本、开放程度、劳动力共享、外商直接投资和人口密度五个控制变量。之所以选择这五个变量作为控制变量,是因为:(1)运输成本的提升将直接影响企业利润,为保证利润空间,赢得市场竞争力,企业会根据交通网络是否密集、运输费用是否低廉来决定是否在本地区投资建厂。(2)在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跨国公司能够以资金、劳动力及技术等方式在国家或地区间投资设厂,选择有利于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地区开展企业建设。同时企业为拥有更广阔的国际市场,也可以选择向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转移。(3)一个拥有大量专业化劳动力的地区,能够吸引企业在此选址设厂。大规模专业化的劳动力市场,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保障,为生产运营效率提供动力。(4)外商直接投资能够为聚集地带来资金、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等重要资源,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区位选择。(5)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能为企业提供大量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保证企业的生产运营,进而吸引劳动力需求高的企业在此投资设厂。
各变量名称及计算说明见表5。
表5 变量名称及说明
3.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2006-2017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对各个变量数据进行统计和处理,得到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情况,见表6。
表6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6显示:(1)我国总体高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1.190 1)高于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0.772 8)。(2)将表6与表3比较得出各区域高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与全国高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的关系,东部地区(0.9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90 1),而中部地区(1.24)与西部地区(1.38)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将表6与表4比较得出各区域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与全国低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的关系,东部地区(1.0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72 8),而中部地区(0.71)与西部地区(0.55)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将表6与表2比较得出其与全国环境规制强度的关系,东部地区(0.077)与中部地区(0.0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061),而西部地区(0.0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基准回归
根据(1)式基准回归模型,以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6-2017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分别通过随机效应、时间固定效应、个体固定效应和双固定效应四个方面进行回归,以此递进的方法来检验本文的回归所适用的特定效应,具体结果如表7所示。
表7、表8中是以2006-2017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制造业的面板数据为样本,通过不同的回归模型表现出的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的影响存在差异。模型1为随机效应下,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水平的影响回归结果,模型2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增加时间固定效应,模型3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增加个体固定效应,模型4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时间和个体固定效应。
表7显示:(1)仅在加入时间固定效应后(模型2),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的影响在10%水平下显著,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促进制造业集聚水平。(2)在模型1,3,4中,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的影响均为不显著,因此需要对制造业行业分类,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表7 环境规制影响制造业集聚的基准回归结果
在上述检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污染密度将制造业分类,分别检验并横向比较环境规制对高污染和低污染制造业集聚的影响以及本文的回归所适用的特定效应,具体结果如表8(见 68页)所示。
表8显示:(1)在模型1中,环境规制对高污染和低污染制造业集聚的影响均为不显著,在模型3、4中,其影响在10%水平下显著,在加入时间固定效应后(模型2),环境规制对高污染和低污染制造业集聚均在5%水平下显著。(2)对于高污染制造业,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削弱其集聚水平;而对于低污染制造业,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增强其集聚水平。因此,可以说明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的影响更适用时间固定效应模型,本文在接下来门槛效应的研究中引入时间固定效应。
表8 环境规制影响高污染与低污染制造业集聚的基准回归结果
2. 门槛效应回归
对经济发展水平的三重门槛效应分别进行检验,门槛效应检验结果见表9。从门槛效应检验可以看到,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影响的单一门槛值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但二重门槛值与三重门槛值均未通过10%显著性水平的检验。因此,可得到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的影响仅存在单一门槛效应。
表9 经济发展水平门槛效应检验和置信区间
根据(2)式门槛效应回归计量模型,被解释变量为制造业集聚水平,主要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强度,在考虑上述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分别对12个高污染制造业和9个低污染制造业进行门槛回归分析,以检验环境规制强度对制造业集聚水平的影响是否存在门槛效应。如若存在,这种影响是否会因行业污染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表10显示了门槛面板模型的回归结果。
表10显示:(1)环境规制对制造业集聚的影响并不都是负向的,其影响方向和程度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制造业污染类型密切相关,环境规制对高污染与低污染制造业集聚之间的关系均存在显著门槛特征,经过自然对数处理后的门槛值τ=9.964(即人均GDP为21 248元)。(2)环境规制对高污染与低污染制造业集聚的门槛效应影响方向相反,即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ELit≤9.964),环境规制对高污染制造业的当地集聚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而对低污染制造业的当地集聚则显著抑制;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ELit>9.964),环境规制会显著抑制高污染制造业的当地集聚,但对低污染制造业的当地集聚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可见,本文的实证结论与理论分析部分所做的假设是吻合的。
表10 门槛面板模型回归结果
通过以上理论和实证分析我们发现,环境规制对某一地区制造业集聚的影响是一个动态连续调整的过程,不仅与该地区环境的规制强度有关,还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制造业污染类型的影响。只要环境规制强度把握得当,就可以在实现环境友好的同时,促进制造业的合理集聚和转型升级。因此,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及分析,我们给出如下政策建议:
国家制定的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标准对各地区的企业具有统一的要求,但由于中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条件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区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在满足国家基本环境规制标准的基础上,选择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环境规制工具。
1.东部地区应以市场激励型的环境规制工具为主
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毫无疑问也是中国市场经济最完善和最活跃的地区,企业拥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小企业能够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中获得更快成长。因此在东部地区主要采取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如实施排放权交易以便内部化污染物排放成本,并积极开发信息披露、技术创新补贴等环境规制工具,以激励制造业企业的创新行为,努力推动制造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2.中西部地区应以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为主
在市场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由于高污染制造业集聚水平相对较高,国家的环境规制标准在这些地区的力度仍然不足。因此,中西部地区应采取更严格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以此约束企业的生产投资行为。这样做,在短期内必定会对区域内高污染制造业的竞争力造成一定冲击,这就需要为这些地区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
环境规制强度是否合理,不仅影响企业排污行为,也会通过内在激励影响企业创新行为的选择。鉴于目前我国环境规制标准普遍较低,因此有必要根据不同污染密度制造业的实际,适当提高各类型制造业的环境规制水平。
1.适度提高高污染制造业的环境规制标准
如果地区高污染制造业环境规制强度较低,将不利于改善该地区生态环境及淘汰落后产能。因此,适当提高环境规制标准,能够促使高污染制造业的规模分布向更均匀的状态转变。当然,必须认真甄别、不搞一刀切。例如,长期以来,中国对于造纸业、纺织业以及化纤制造业等高污染行业的环境污染治理更为重视,此类行业的环境规制强度基本上是合理的。此时应将环境规制的提升空间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若环境约束过于严厉或环境成本急剧上升,会导致被淘汰企业数量过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冲击。
2.强化低污染制造业环境规制标准
较低的环境规制标准对低污染制造业企业的规模分布作用不明显,因此应适当提高规制标准。当然,由于低污染制造业对环境的破坏相对较小,在提高这类行业的环境规制水平时必须谨慎,努力做到既不让严苛的规制标准造成企业经营困难,也要力求通过环境规制来“倒逼”企业的创新能力,以集聚效应来激发环境规制的创新效应,进而为制造业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从而降低企业规模分布的不均匀程度。
环境规制是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措施,制造业转型升级是协调经济可持续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键路径。制造业转型升级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支持制造业技术升级
制造业技术或设备升级,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内容。地方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结构性减税、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对进行技术研发与引入绿色生产设备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2.提升制造业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须保证优秀人才供能应求。为此,当地政府要加大对本地区的教育投资力度,增强高校培养人才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开放人才市场,鼓励本地区引进高水平人才,促进人才跨区域、跨行业流动。
3.强化制造业优胜劣汰机制
市场机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无形的选拔机制,当地政府可通过设计排污权交易机制等,完善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使市场作用更好地发挥,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产业合理转移,推动高技术低污染的制造业集聚升级。
注释
① 参考统计局2017年1月公布的201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中对东、中、西部的二划分如下:东部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浙江、福建、辽宁、山东、河北、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吉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河南、黑龙江、山西、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1个省(市、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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