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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精神贫困治理的行动策略

时间:2024-06-19

孙玉娟,宣兆晶

(东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久困于穷,冀以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绝对贫困基本消除,但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还有比打赢脱贫攻坚战更艰巨的任务,即相对贫困治理。“相对贫困是通过社会比较产生的,它更强调一种主观感受。”[1]而精神贫困又是相对贫困治理的重要维度。虽然2020年后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贫困县摘帽清零,但贫富差异呈现新样态,部分农村人口位于低收入者行列、处于相对贫困的境地,脱贫后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可能因精神贫困等因素返贫和致贫,脱贫成果仍需巩固与夯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2]。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要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重扶志扶智,引导贫困群众克服 ‘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3]。因为限于经济与技术层面的扶贫,即给资金、技术、项目,改善农村贫困人口和地区的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促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这种“开发式”扶贫为贫困者脱贫提供客观物质条件,但真正发挥其造血功能,需要改变主观条件,促其内生动力的产生。因此,消除绝对贫困不是贫困治理工作的终点,而是开启相对贫困治理的新征程、新起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是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因此,精神贫困治理就成为治理相对贫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现实议题。

一、精神贫困治理的基本涵义和价值意蕴

***总书记曾强调指出: “扶贫先要扶志,要从思想上淡化 ‘贫困意识’。不要言必称贫,处处说贫。”[4]这一精神贫困治理新思想,深化了人们对扶贫实践工作的认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贫困治理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1.精神贫困治理的基本涵义

厘清 “精神”概念是把握 “精神贫困治理”涵义的基础。因学科角度不同,学者对 “精神”含义的理解也有所区别。“精神”指人的内心世界现象,“主要包括思维、情感、意志等有意识的方面,也包括人的一般心理活动等无意识的方面”[5]。 “精神贫困是指因种种发展障碍和制约因素造成的某一社会群体或个人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知识水平、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落后于社会主要物质生产方式,以致影响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需求满足的生存状态,是一个主要反映人的追求、信念的价值理想范畴。”[6]精神贫困具体表现为听天由命、消极无为的宿命观;安于现状、好逸恶劳的幸福观;“等、靠、要”的价值观;安土重迁、重农轻商的经济观。这些特征使精神贫困者丧失了人生价值的合理追求,泯灭了改变现状的信心,消磨了战胜贫困的意志,缺少创造新生活的精神动力,不能按照理性原则进行决策和思维,个体福利无法实现最大化,最终成为相对贫困人口,以致产生返贫和新贫的怪现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精神贫困治理”着重关注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精神状态,防止其因返贫和致贫产生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等负面情绪,进而影响物质资料的获取。其重点在于“治”,治理对象主要是贫困发生率较高地区的贫困农民和低收入群体,且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而非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这些人无法掌握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逻辑思维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创新能力比较低,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时间管理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不高,无法正确对待金钱,精神需求满意度低。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法,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从内容上看,它包括 “扶志”和 “扶智”两个方面。“扶志”主要是指通过改变相对贫困人口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解决他们志向缺失、信念消极、懈怠懒惰、目光短浅等致富动力不足的精神问题,目的是焕发其致富意愿、激发其致富斗志;“扶智”主要是指通过教育培训、文化扶持以解决他们技能欠缺、知识狭窄、思维受困、竞争力弱等致富能力不足的精神问题,目的是发展其理解能力、生存技能、抵御市场风险的素质,从而提高他们发家致富的能力。

2.精神贫困治理的价值意蕴

基于理论角度,马克思主义重视 “消除贫困”并将其作为 “人类解放”的标志。精神贫困治理,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发展趋势,也体现对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和 “实现共同富裕”的殷切希望和美好追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来说,精神贫困治理可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重塑其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情感态度,实现精神生活的富裕。“摆脱贫困首要意义并不是物质上的脱贫,而是在于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7]“精神贫困”泛滥就会从价值层面上锈蚀社会肌体,导致贫困更容易代际传递,增加贫困治理成本。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精神贫困问题,就要推动其在精神脱贫实践过程中形成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和思想进步审美高雅的良好精神面貌。

基于实践角度,解决精神贫困问题,实现共同富裕,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精神贫困治理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的实际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践根基,是保证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聚中国力量、提升幸福指数,取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重要途径;精神贫困治理也是巩固并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更多更好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生活水平,防止其因精神贫困而返贫的制度安排。我国70年来积极探索扶贫工作,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减贫奇迹,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中国贡献、增添了中国力量、提供了中国经验,精神贫困治理就是一条宝贵的中国经验。正如***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主旨演讲中指出,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8]。

二、精神贫困治理的现实困境

精神贫困是比物质贫困更难治理的贫困,主要体现在农村经济的 “内卷化”、扶贫对象个体差异、扶贫双方沟通障碍、社会环境有待改善等方面。

1.农村经济的 “内卷化”

“‘内卷化’被用来表达几乎是任何没有质变而仅是越来越紧密的劳动投入(以及边际回报递减)的现象。”[9]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城市化进程高速推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相当一部分具有冒险精神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积极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而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口和老龄化人口依然留在农村,造成农村人口结构空心化。而部分深受 “小农思想”影响且志向失灵的农民依然裹足不前,迫于生存压力,往往由农业生产活动转为其他经济活动,进而导致劳动力边际报酬不断递减,仅有少部分人口获利,较晚进入该项经济活动中的人口的经济报酬不断降低。虽然部分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吸纳大量不能充分就业的劳动力,但是集体经济又大量招纳廉价劳动力以降低运营成本,获得更高收益。恶意竞争等行为带来的农村经济 “内卷化”,造成城乡经济差距增大,部分农民处于相对贫困之中。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因为缺少富足物质生活带来的成就感和喜悦感,未获得他人的认可和肯定,更容易陷入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的情绪中,更容易以自我封闭的心态来抗拒精神贫困治理工作。

2.扶贫对象个体差异

扶贫对象主要是指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在社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扶贫对象的个性差异增加了精神贫困治理的难度。扶贫对象个体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思维受困,人穷志短。因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居住在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封闭的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教育质量相对较低,人口流动不频繁,信息沟通较少,思想固化行为僵化,导致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与社会相脱节。相对贫困降低了贫困人口努力所产生的边际效应,致使其不断降低志向水平,掉进贫困陷阱。二是精神空虚、信念消极。因文化知识储备和个人能力限制,因循守旧等思维显著存在,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进取拼搏意识不足,行为懒散懈怠,缺少个人未来致富规划。三是认知有限、规划偏差。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不具备判别自我精神贫困的能力,有的意识到自我精神贫困,却囿于生活惯性抵触改变,固守成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以此心态寻求自我安慰。加上自然灾害和市场的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等风险,导致其更加偏好 “维持现状”和 “就近获利”来降低风险。四是情感回避、道德感弱。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因自尊心理逃避社会扶贫,对国家帮扶政策误解甚至曲解,消极回应精神扶贫措施。有的虽然脱贫成功,但为抢占国家好处而不愿退出贫困户籍。总之,由于“穷人心态”衍生的 “贫困思维”对社会具有持续性、周期性的影响,加大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贫困治理工作的难度。

3.扶贫双方沟通障碍

有效的精神贫困治理是基于扶贫主体(基层扶贫干部)和扶贫对象(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两者信息的交流和反馈,依赖于双方情感沟通和思想碰撞,使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摆脱原有思维束缚,促进预防返贫的意识觉醒。然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两者沟通存在障碍,部分扶贫主体延续脱贫攻坚时期的状态,将自己置于 “主导”地位,将扶贫对象置于 “从属”地位,扶贫主体单项情感输出得不到扶贫对象的及时回应;部分扶贫对象对扶贫主体的工作认识上存在偏差,其真正需求也没有精准地传递给扶贫主体。扶贫双方沟通障碍主要体现在部分精神贫困人口逃避甚至拒绝精神扶贫,使得扶贫主体工作碰壁。有的相对贫困人口依赖和惰性心理严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出现返贫和新贫现象,使扶贫主体挫败感、无力感油然而生,导致工作热情懈怠、身心俱疲。

4.社会环境有待改善

精神贫困治理社会环境包括舆论宣传、文化氛围、地区教育等方面。一是5G技术背景下,短视频、短讯等资讯方式快速生长,“微”字见长,导致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很难掌握现代科技,很难集中精力长时间了解精神贫困治理相关资讯。同时,文娱信息充斥社会媒体,影响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对精神贫困治理的关注,他们对精神贫困治理工作表现冷漠。二是在文化氛围方面,个别地区民族文化、乡村文化、宗族文化、家风文化深远持久地影响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安贫乐道” “听天由命”成为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自我懈怠、不思进取的托辞。同时,高度发展的市场经济逐渐瓦解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所在地传统的社会规范,不良社会风气渐渐侵蚀乡村文化,助长了投机取巧等不良行为。三是在基础教育方面,相对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水平较低、基础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比较薄弱,网络覆盖面和信号不稳定仍需改善。部分地区职业教育效果不明显,受制于时间和精力、年龄和文化背景等因素,部分成年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在培训学习后个人能力提升不明显,脱贫和发展后劲乏力,部分地区家庭教育缺失,疏于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贫困基因”代际遗传。

三、精神贫困治理的路径选择

“消除贫困”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和追求。2020年消除绝对物质贫困,贫困治理重心应转移到相对贫困治理上,其中精神贫困治理又是其重要维度,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精神贫困治理更是现实课题。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精神贫困治理的行动策略需要从经济、机制、权利、人文、文化、教育等多角度考量。

1.推动经济发展巩固物质基础

针对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稳就业、促发展是治理农村相对贫困的关键所在,更是治理精神贫困的物质基础。一是扶贫主体应找到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方向,减少无效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投放。扶贫主体应充分调动社会资源、鼓励和吸引乡镇企业入驻建厂提供就业岗位,“推动产业 ‘就地升级’的 ‘联村发展’模式”[10]。同时注意避免恶性竞争,规避产业发展风险,提高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投资回报率。地区应发挥区位优势,实现品牌效应,有机结合经济和生态,调整该地区的产业结构,适当延长产业链、加强技术培训,增加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收入,提高其幸福感。二是加强对外联系和沟通,完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所在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其树立市场经济理念、改变固化保守的心理。三是注重二次分配的效率与公平。为防止初次分配导致收入差距过大,二次分配应注重公平,以化解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被边缘化的尴尬,提高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可支配收入。

2.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治理机制

在精神贫困治理中,政府承担制定规划、协调分歧、监督管理等职责。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和政府优化贫困治理政策,发挥政策对贫困治理工作具体开展的前置作用。解决贫困治理政策与当地经济发展规律的矛盾问题;打破因福利帮扶过高,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争贫安贫的怪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制定的新贫困标准下,贫困户及非贫困户待遇差异过大,破除由此引起的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扮贫的弊端;解决因忽视情感道德培育部分农村导致相对贫困人口炫贫的问题。二是健全精神贫困治理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精神扶贫主体权责机制,跟踪治理工作进度;健全阶段性的评价考核机制,采取多元化评价方式,对扶贫主体和对象双向测评;完善精神贫困治理监督机制,注重发挥乡村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健全精神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持续关注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脱贫发展情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精神贫困仍将长期存在,需要一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制度保障机制。

3.转变治理方式保障基本权利

政府转变贫困治理方式,保证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各项基本权利,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精神贫困治理的重要支撑。一是政府转变包办过多的治理方式,以共商共建治理思想为基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进行帮扶活动,引导贫困人口、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力量积极广泛地参与精神贫困治理,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满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增强综合精神扶贫实际效力。二是采用正向激励措施,树立脱贫榜样,增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致富信心,预防其因为精神贫而再次返贫。通过物质奖励、荣誉表彰和情感沟通等形式,保持扶贫主体工作热情和活力,保障精神贫困治理的质量。三是关注权利扶贫,保证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提高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社会地位。以共建共享治理思想为基础,畅通村民会议、党员会议等渠道,提高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话语权,增强其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扭转部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因权力崇拜和社会排斥相冲突的尴尬局面。

4.注重人文关怀减少沟通障碍

人文关怀是顺利开展精神贫困治理的基础。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使扶贫对象接受并产生情感共鸣,注意对扶贫干部人性化管理,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疏通他们的工作心理压力。二是重视人的主体地位。扶贫主体应以尊重为前提,以真诚为基础,了解扶贫对象的困难、倾听其诉求,引导扶贫对象勇于面对生活的困苦和挫折,正视自己的症结,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扶贫主体应改正官僚主义作风和刻板生硬的态度,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打破双方沟通壁垒,扫清扶贫障碍,带动扶贫对象认同各项工作,跟随扶贫主体脱贫致富、提升思想境界。三是立足于实际、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类别的扶贫对象和同一类别不同个性的扶贫对象,扶贫主体应该着重了解扶贫对象真实的心理诉求,有的放矢制定扶贫方案。扶贫主体应注意沟通技巧、增加沟通频率,坦诚相待、以诚服人,注重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内心真实渴望、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找到 “症结”所在。

5.强化舆论导向树立文化自信

加强外部环境建设,为精神贫困治理提供无形力量。一是认清各种文化交流与碰撞的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的作用。弘扬社会主旋律,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传播正能量,表彰脱贫致富的成功人士,激发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激情,增强扶贫工作认同感。重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建设,塑造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加强精神贫困治理的文化宣传导向,加强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了解各项扶贫政策。二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公共文化资金投入,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文化事业,在文化熏陶中使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提升文化品位,自觉抵制异端邪说的侵蚀。三是继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乡土文化,发挥乡规民约塑人、滋润心灵作用,营造勤劳致富、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文化氛围。“从文化传统角度看,乡规民约教化村民扬善抑恶,有助于村民道德和价值观再造。”[11]四是 “发挥 ‘耻感文化’在精神贫困治理中的宣教作用”[12],弘扬 “礼义廉耻”等优秀传统文化,营造以自强不息为荣、以懒散懈怠为耻的文化氛围,树立 “不等不靠不要”的致富态度。

6.增加教育投入阻断代际贫困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一是学校教育。在相对贫困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教师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贫困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机制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网络技术,普及网络远程教育,灵活改变教学手段,提高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二是社会教育。倡导终身学习,免费提供劳动技术培训服务,增加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社会技能;优化海量教育资源,推出社会公益讲座,提升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思想境界。三是家庭教育。调节家庭人际关系,畅通家庭沟通,注重子女心理健康,营造良好交流氛围,树立良好家风,培养良好习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四是政策教育。积极宣讲国家扶贫政策,全面解读扶贫要点、深入分析优惠政策,激发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主动性。

综上,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已历史性地得到解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之时,消除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精神贫困顽疾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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