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近日,为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简称《规范》)。
白名单制度分为3项主要内容。一是明确白名单制度适用范围。投入品使用环节适用,供有关监管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等查询。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使用投入品行为查处力度。三是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管中发现养殖过程使用白名单以外投入品或养殖水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依法发布相关信息。
白名单制度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使用的水产养殖用兽药,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列适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的物质,依法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等,纳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养殖用户和社会公众等均可通过查询农业农村部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咨询业务主管部门等方式,核实相关产品或物质是否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内。查询方式如下。
(一)水产养殖用兽药查询方法。可以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中“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以及“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手机软件等方式查询。
(二)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查询方法。可以通过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www.moa.gov.cn)等方式查询。《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取消,改为产品配方备案。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配方备案信息和其他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等信息,可向省级饲料主管部门咨询。
此外,《规范》还包含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督执法有关要求、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发布有关要求等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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