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王云鹏,崔永胜
《“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是方志远先生发表的一篇显示其学术功力的学术论文,也是新政治制度史研究的重要作品。方先生就明代成化时期泛滥的“传奉官”,结合当时社会需求、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对此“制度”(虽非载入国家法典的正式制度,但在当时确以成为一种特定时期约定俗成的制度,包括晚明的“山人”问题同样如此)的产生、发展、结局及对当时社会的影响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认为“‘传奉官’现象以不合理乃至荒诞的方式反映了社会的某些合理要求,其发生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加速了成化时代开始的由讲究节俭到追求奢靡、由政府控制到个性发展、由‘严肃冷酷’到‘自由奔放’的明代社会的转型”[1]。不仅对明代这一特殊现象爬梳清楚,而且弥补了明史研究中由前期到后期转化过程研究的断层。
在文章一、二两部分中,方先生依据《明实录》和相关地方志、笔记、文集、画录、书谱等资料,对成化时期“传奉官”的数量、类别、身份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并按各项指标分别分析。其中按身份分类中单列“医生”(“传奉官”中之“医生”多为太医院官员,下文所述皆就此而论)一项,与“士人”、“道士”、“军人”、“文官”、“工匠”、“舍人”、“乐舞生”、“番僧”、“吏员”、“义官”、“术士”、“僧人”、“不明”并列。笔者认为,“医生”一项与其他各项应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故拟就“传奉官”中的“医生”与其他各种职业“传奉官”的区别做一粗浅的论述,以期对“传奉官”现象有更深刻的理解。
朱元璋在公元1364年4月置医学提举司,主要官员有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医学教授(正九品)、学正官医提领(从九品)。1366年6月,改医学提举司为太医监,设少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1367年9月,又改太医监为太医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薄(正七品),把太医院官员的等级提高。1373年,设立宦官机构御药局,负责皇室用药的收集管理工作,设御医四人。1381年9月,又改太医院院使为太医院令(正五品),丞五人,吏目一人,属官御医四人,太医院官俱从品级授以文职散官。1389年正月,复改太医院令为院使,丞为院判。从此以后,官员名称、品级基本稳定下来。[2]
明初袭元之制,实行“配户当差”的户役制度,全国分为80多种不同户口,分别负责不同的劳役。太医院官多由医户充任。医户由太医院和各级府州县主管,在地方上占户口的比例很低,一县一两户到二三十户不等,大约占当地户口总数的0.01%~0.1%之间。[3]医户大多世代行医,社会地位较低。但是这种父子相袭的传统却对医术向精深发展大有裨益。太医院官品级较低,俸禄也较少,洪武二十五年,定太医院使月俸米十六石,太医院判月俸米十石,太医院御医月俸米六石五斗,太医院吏目月俸米五石。[4]至于太医院中的医士,待遇很低。
太医院医士旧无月粮,永乐时始比照天文生例给月粮,有家的月支米五斗,无家的三斗。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医士月粮有所增加,有家小者,支米七斗,无者五斗。医生有家小者四斗,无者二斗。医生、医士多为各地医户子弟,有的甚至兄弟多人同时在太医院服役。他们背井离乡来到京城,不仅俸禄微薄,难以糊口,而且要自己租房居住,生活贫苦,有的甚至老死不得归家。因此,逐渐出现太医院医士大量缺员的现象。正统六年,北京礼部报告太医院医士缺员一百六十多名,行文各省取补应役,两年“十无一二至者”,最后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弘治二年(公元1483年)规定,御药房供事者免两丁,太医院设者免一丁。因为医户可以免除差役,又可以逃回原籍不到太医院当差,所以在一些地方医户成为富户营求用来免除差役的对象。正统七年二月,应天府府尹李敏奏本府上元、江宁二县富实丁多之家往往营充太医院医生等免除差役,至一户几十口免差役。[5]
明初还通过外访保举医官医士,以补充太医院。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规定,医生有缺,除由世医代补外,仍行天下访取,医生督同太医院堂上官,备考验收用。府州县举荐之医士堪任医官者,由礼部送太医院考试,委派会考官一名,考中者由吏部选用,不中者回原籍为民,原保举官吏治罪。精通医术者由太医院奏进圣济殿供事。这种被保举者不合格保举者连坐的方法,从总体上保证了太医院医生的质量。
太医院主要负责皇室的日常诊疗,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皇帝的“私人医生”。给皇帝诊断的具体程序:
太医院官诊视御脉,御医参看校同,约会奉御就内局合药,将药贴连名封记具本,开写本方药性治证之法于日月之下,医官奉御书名以进,置簿历一,用中书省印记其缝。凡进药奏本既具,随即附簿,年月下书名,奉御收掌,以凭稽考。烹调御药,太医院官与奉御监视,每二服合为一服,候熟分为二器,其一器御医先尝,次院官,次奉御,其一器进御。[6]
同时皇帝下旨意指派御医、医士等诊治在京及地方有疾病藩王、大员,派医士驻到各地军营负责兵士的日常疾病防治和救治。事情琐碎却干系重大。
由于太医院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太医院官员的任职和选举也与其他衙门不同。明初太医院官员多为皇帝私人,且多为父子、兄弟相袭。如洪武时太医院判郝致才,是朱元璋的同乡,从前曾给朱元璋治过病,朱元璋做皇帝后任其为太医院判。在其致仕后其子仍为太医院官。[7]永乐时蒋用文、戴原礼、韩公茂,洪熙时韩叔晹,宣德、正统时刘溥情况大体相同。至于这种做法的好处,《明史·方伎传》说:“医与天文皆世业专官,亦本《周官》遗意。攻其术者,要必博极于古人之书,而会通其理,沈思独诣,参以考验,不为私智自用,乃足以名当世而为后学宗”。这种专官世业还有一层未说破的作用,就是父子同时或相继、兄弟同时或相继的做法,更加有利于医官尽心尽力为皇帝服务,以这种亲属关系来牵制医官,使其有所顾忌,充分体现了朱元璋制定政策的雄猜。
至于太医院官员的升迁考察,也有一套独立于吏部之外的办法。对于升迁,“太医院官无考满依资格升职者,盖此流医药有效,则奉特旨升官故也”。[8]对于考核,洪武十七年八月,定官员考绩法,三年一考,九年通考。外官九年考绩,京官以三年为限,但钦天监、太医院、光禄司三衙门官员除外。[9]洪武二十二年八月,监察御史蔡新“奏核在京诸司官吏案牍,有稽违者请逮问之。诏贷其罪,但移文责报。惟国子监、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皆勿问”。[10]永乐时,太医院判汪伯善考满,吏部举钦天监副徐伯阳不考核例,请太宗定夺。[11]可见,明代太医院官员的考核升迁均不受吏部节制,而主要由皇帝根据其情况“上裁”。可以说他们虽无“传奉”之名,但与成化时的传奉形式大同小异。所以,成化年间的“传奉”医官并非成化年间才有,不算违制,而是祖制。
当然这种选官方式在今天看来看似无理,但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专制君主社会当是“小菜一碟”,不会有人觉得皇帝是在搞“独裁”。由于这种体制,明初太医院官员多有被破格奖赏者。洪武时太医院院判郝致才,颇受朱元璋优崇;永乐时,太医院使韩公茂、太医院判韩公达死后均赐祭,并以三品礼葬之;洪熙时,故太医院判蒋用文、袁宝赐太医院使,赐谥“恭靖”,并遣官致祭。[12]只是他们的升转都是在太医院系统之内,没有对科举为主的文官制度造成冲击,又加明初皇权威严,并没有引起臣下的反应。
从数量上看,据《“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中“表3成化时期传奉官的初始身份”统计,有明确记载的传奉官初始身份为“医士与医官”的64人,占全部有明确记载的2170名“传奉官”总数的2.95%。人数低于“工匠与匠官”(675人)“、画士儒生等”(477人)、“番僧”(185人)、“军官与军人”(180人)、“舍人余丁等”(149人)、“道士与道官”(126人)。传升两次以上的“医士与医官”18名,低于“画士儒生等”(65人)“、道士与道官”(46人)、“工匠与匠官”(29人)“、军官与军人”(29人)“、通政司等官”(19人)。(其中“番僧”一项数目从略)
从医官身份与任职的统一性来看,“表4核心传奉官公开身份与真实身份、实际职业的关系”统计,身份为医生者16人,并且16人实际职业都为医术,身份与职业完全相符。而其他13种身份传奉官则从事身份之外的多种职业,这种差别也可以说明传奉官中的医生从事的都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并没有从实质上威胁到文官制度,与其他传奉官是有很大区别的。
成化时期的医生被传升者大部分是在太医院系统内的传升,与明初亦无多大区别。在成化时《实录》所载的有关传奉官中太医院官的资料中,涉及有名姓医官69人(其中“任仪”与“任义”、“张复兴”和“张福兴”不能确定是否为一人,此按一人处理)。只在太医院本系统内升转者55人。医官加其他职衔者13人,其中医官加通政司通政使或左右通政衔者9人,且全部仍旧在太医院供职,由中书舍人、鸿胪寺主簿、鸿胪寺序班、同知衔转为太医院官者4人。[13]其中,成化十一年十二月,传升太医院院使方贤为通政司左通政,成为第一位以“杂流”升通政官带俸者,使传奉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也使太医院官更加成为朝野关注的焦点。总体而言,成化时期的太医院官仍是大部分在本系统内升转,与明初无大的区别。但因此时其他传奉官的泛滥,各色人等纷纷被“传奉升授”,使升迁形式相似的太医院官也被冠以“传奉官”的恶名。清流在攻击传奉官时为耸动视听,也往往夹枪带棒,排头砍去,不理会其中的区别。同时,《明实录》作者为突出成化时传奉官的泛滥,不惜把一直以来都由皇帝直接传旨升授的官职,如钦天监、太医院的官员,也并入传奉官一类。因此在裁汰传奉官时,天文生、医官也往往不加区别的被一体裁汰,总之只要是传升的一个不留,造成另一种不公平。当时的士人已经认识到了这种现象,为这部分被无辜受累的钦天监和太医院的官员鸣不平:
钦天监官,例不致仕,老死而后已。天文生由科目出仕者,只于本衙门任用,不令出任府州县官。盖有深意存焉。太医院官无考满依资格升职者,盖此流医药有效,则奉特旨升官故也。近年吏部考察京职,钦天监官年六十以上者俱勒令休致,罢革传奉冗官,则太医院官皆在其列。计无所出,则请旨去留。由是权移他手,而贤否混淆矣。[8]
不仅钦天监、太医院,其他衙门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正常升转被算在了特定意义的“传奉官”中。
(弘治二年七月丁巳朔,壬戌,)吏部覆奏长随何鼎所言请革传奉乞升事谓,前此传奉官员本部因科道交章论劾己奏汰五百六十余员……此外又有保升为太医院官,为钦天监官,为工部所属衙门官,为五府都事等官及跟随总兵等官书办官者,亦非全是传奉人数,今若又概行查革,将不胜其革且有不可革者。[14]
从传奉官中医官的医术来看,大部分传奉医官精通医术,得到了人们的肯定。《“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中评价说:
其中不乏名医。如钱宗嗣、钱宗甫,都是江南名医,钱宗甫更对传统医学的发扬光大有所贡献。再如方贤,为明朝第一位出身“杂流”而在显赫衙门带俸的高级官员,虽然屡遭科道抨击,但在医学的理论和实践上确有造诣。再如弘治时复职的徐生,虽然科道官认为是“夤缘求升”,但反对传奉升授态度最坚决的文官首领吏部尚书王恕却称其“颇通脉礼”,又称同是传奉官的孙泰、许观、黄绶、钱钝、陈公贤等“明通脉理”。
最后,医生与其他传奉官的职业相比,医生是不管什么时候、无论什么人都需要的人,不管是洪武、永乐还是天顺、成化甚至万历、崇祯,人都可能生病。随着明代政治局势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人们个性需求的多样化,越来越成为社会的精神需求,因文化背景不同而有所差异。明代医官的传升,主要就是看他是否把人的病医好,恢复人的身体健康,皇帝不可能传升屡试不验的医生,不象其他如艺术、法术、收藏等,通过一部分虚无缥缈的东西得到升迁。医生作为职业是不管经济政治是否发展,任何人都离不开的,所以它是否跟特定的时代相联系,如文学、书画等代表时代潮流,值得商榷。《“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在分析传奉官的弊端时,也主要针对工匠、文士、道士、番僧等分析传奉官对明代造成的不利影响,而没有针对医官。
可见,传奉医官中大部分人确实精通医术,不仅具备任职太医院的条件,而且也符合明代的原有制度。他们为人所诟病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升转的方式——传奉升授本身,即皇帝越过吏部滥用权力,直接任命官员这种方式对原有选官制度的巨大冲击。这种冲击不仅使经过千辛万苦考取科名的士人颜面扫地,而且容易对以后的科举考试造成不利影响。而从成化皇帝方面来讲,可能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对抗越来越强的“臣权”,来选拔自己需要的人才。如果成化皇帝材力充盈,这种做法无疑会对明代发展产生很好的影响,但终成化一朝,传奉官虽又多又滥,但主要是一些文学、美术、宗教、天文、器物等专业人才,而很少真正的治国栋梁,大概这与成化皇帝是一个很有艺术气质但治国才能一般的皇帝有关。
“传奉升授”任命官员的方式在中国有国家以来就一直或明或暗存在着,这与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是相依存的,只不过成化皇帝把这种方式变得更为简便暴露而已。成化时“传奉官”中的医官升转方式,与明初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成化传奉医官在数量上是比较少的,在传升品级上也不是最高的,在升转范围上也主要限制在从事医术方面。由于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官职,对正常的文官制度造成了一定冲击,引起通过科举取得官职的文官集团的恐慌,为了对抗这种趋势,他们不惜夸大这种做法对政局影响的严重性,扩大传奉官的范围,以至医官等本来就由皇帝下旨传升的官员与成化时代真正“夤缘”传升的传奉官混为一谈。这种现象,同样出现在其他传奉官如钦天监等负责专业技术的衙门。在对传奉官进行分析时,不应把全部传奉官一概而论。
[1]方志远.“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J].历史研究,2007,(1).
[2]明太祖实录(明史·职官志)[M].
[3]王毓铨.明朝的配户当差制[J].中国史研究,1991,(1).
[4]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条)[M].
[5]明英宗实录(正统七年二月丁酉条)[M].
[6]明太祖实录(洪武六年四月戊戌条)[M].
[7]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二年四月戊戌条)[M].
[8]陆容.菽园杂记·卷九[M].
[9]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七年八月癸未条)[M].
[10]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二年八月庚戌条)[M].
[11]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二月辛酉条)[M].
[12]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二年二月辛亥条)[M];明太宗实录(永乐九年二月丙寅,永乐十五年十二月壬辰条[M];明仁宗实录(洪熙元年五月丁丑条)[M].
[13]明宪宗实录[M].
[14]明孝宗实录(弘治二年七月壬戌条)[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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