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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乡一体化本真发展的哲学探析——基于“两型社会”的视角

时间:2024-06-19

谷晓东

(中共中央党校 哲学教研部,北京 100091)

对城乡一体化本真发展的哲学探析——基于“两型社会”的视角

谷晓东

(中共中央党校 哲学教研部,北京 100091)

城乡一体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既是实践问题,更是理论问题、哲学问题;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实现城乡交互协调的辩证发展,消除城乡二元对立、消减城乡二元差异,让农民共享城市文明与实惠。尤其是在“两型社会”视域下,面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全球性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实现社会发展的生态化转向,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自然环境资源能源间的整体平衡协调可持续。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城乡一体化;两型社会;生态性转化

实践生成一切,发展一切,并规导一切。但是,以自然为根基、以人文关怀为本的人类社会历史的物质性实践生成与发展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同向发展的,其异化发展的最突出表现就是生态环境问题的区域性爆发和全球性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人的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日益尖锐化、严重化、复杂化。

因此,在当前整个人类社会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化的历史大变革时期,我国正在进行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实践活动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在实现城乡交互辩证发展,确保农民共享城市文明的同时,必须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自然环境、资源、能源间的整体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即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性转化,以此来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小康社会和美丽中国梦的全面实现,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所以,我们必须从哲学的视角来探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本真关系、实质内涵、实现路径等。

1 城乡一体化的哲学基础

哲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对现实问题的理论反思,是对人生意义的价值规导;它反思过去、评价现实、更是指向未来,同时,又在实践中得以检验、丰富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对以往一切其他哲学的最大科学之处就是:它突出强调在自然根基之上,在人类自身的物质性社会实践活动与交往的发展中,对“人、自然、社会”的本质进行理论反思和价值规导;既是对现实人类社会物质性实践活动与交往发展中的社会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人自身问题的根源性动态反思、批判与矫正,更是对人类社会历史自身发展的本质、规律、动因、基础等的科学考察;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真正人的复归”、“真正人类历史的开始”,也即“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1]443。由此,最终形成了极具前瞻性、科学性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并实际地成为我们科学处理“人、自然、社会”整体辩证和谐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理论指导和价值规导。

就是说,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强调以自然为基础、以实践活动为中介的“人的解放”、“自然的解放”、人与自然的“双重和解”[2]465,即“人、自然、社会”实践自然基础上的相互生成、交互影响、辩证发展;其最大特点就是,强调事物发展的生态自然性、客观实在性、实践辩证性以及人文目的性;其最大历史贡献就是,第一次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真正科学解决了“人、自然、社会”实践生成与发展的本真辩证关系,以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社会物质性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与整个人类社会生成演化发展间的本真辩证关系。所以,一切社会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人自身问题的根源性解决都必须回到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的理解与运用。

尤其是,在现时代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化以及以自然为中介人的问题、社会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尖锐化,并已直接威胁到人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谐幸福甚至整个人类自身的可持续性生存与发展的历史大背景下,整个人类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工业文明向新型生态文明转化的历史进程中,工业文明的生态化转向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生态文明建设开辟了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新模式;此种状态下,人所从事的一切实践活动都必须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为哲学依据、以科学发展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理论指导。

所以,新时期,我们正在进行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实践活动必须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规导下才能获得其自身的科学推进,才能实现城乡间的实践辩证发展,才能构建城市文明、文化共享的生态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才能消除我国社会发展上的城乡二元对立、消减城乡二元差异,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历史性有机统一。这既是对农民自身利益的维护与发展,更是在推动国家整体辩证和谐可持续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战略意义。

但是,过去,我们对城乡一体化的理解更多侧重于按传统工业文明的发展思路来打造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对农村进行“大刀阔斧”的所谓城市化的重复建设,试图以消灭农村的办法来实现社会发展的城乡一体化。这种发展思路很明显背离了城乡一体化的本真内涵,势必造成生态自然环境、资源、能源的极大破坏和浪费,并由此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人的问题。因此,对城乡一体化本真发展的哲学探析就迫在眉睫了。

2 “两型社会”基础上的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主要就是相对于城乡二元对立、分裂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模式,是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动态演化过程,其具体实践就是在城乡统筹发展、辩证演进的整体推进中科学实现我国城镇的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农村的新型现代化发展,而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实现城乡交互协调辩证发展中的生态性转化,为消除城乡二元对立、消减城乡二元差异、让农民享受城市文明与实惠提供生态的安全保障和可持续性物质支撑。

2.1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历史性提出

从历史上看,任何国家社会的发展都是会经历农村孕育城市、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和对立以及城市与农村的有机融合这样一个辩证过程,这是由生产力的社会发展水平和人自身的社会性发展需要决定的历史必然。

因此,城乡一体化可以说是一个不断赋予其新内容的老生常谈的历史性话题。城乡一体化思想最早体现在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一书中;马克思也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等书中多次提及“乡村城市”等概念;恩格斯也曾在不同著作中多次提出“城乡的融合”等概念,并强调以此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刘易斯·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一书中也提出“城市和农村应该有机结合”的概念;等等。至此,城乡一体化思想被广泛运用到社会历史发展领域。

但是,真正成型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概念是由我国学者明确提出的,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和”思想,反映了中国人民追求公平正义和谐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素朴愿望。其核心内涵就是城市和农村的协调辩证发展,即把我国城乡建设成一个相互依存、互为中介、交互作用、共同发展的有机统一整体: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市场、互为资源、相互服务、共同繁荣。而把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最早出现在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随后,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而2012年党的十八大更是进一步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而随后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强调:“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过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马克思认为:“城市与乡村的对立消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同样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需要[3]313。”“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2]104-105。就是说,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过程,是不可回避的也是不可超越的,既是工业、农业、公共卫生事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的必然前提和基础,更是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目的和归宿,具有其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性。

我国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历史性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以工业化、现代化发展为标志的城市化发展有了突破性进展,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整体的飞跃发展。但是,这一时期的发展更多是以城乡二元差距越来越大、甚至导致城乡二元对立为代价的,尤其是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健等发展水平远远高于农村地区,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远远落后于城市,造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上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出现了社会发展上的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极端不平衡的发展态势,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人的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并实际构成了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

所以,面对过去这种重城市轻乡村、重工业轻农业的单一传统发展理念和模式所带来的消极社会影响,我们必须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转向城乡间的融合,将二者作为一个统一整体进行系统规划,从而构建城乡可持续共同繁荣的现代化新型城乡关系,即一体化关系。

2.2基于“两型社会”的城乡一体化

由上可知,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针对我国过去单一强调城市化发展所带来的城乡二元分裂与对立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社会发展模式,其基本旨趣就是在解决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同时,促进农村、农业、农民的现代化全面发展,以此确保农民共享城市文明、文化,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和可持续。这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首要任务和基本归宿。

但是,由于过去人们把社会发展单一地等同为经济增长和物质财富的增加,把个人的幸福、成功单一地等同为对社会物质财富的占有和享用的多寡有无;致使人们在对自然的一切实践活动中只强调对自然的加工改造利用,而相对忽视了对自然的保护建设与修复,只强调社会发展的经济效益,而相对忽视了其社会效应、生态效益;从而造成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生态缺失和不可持续,并表现为生态环境问题的频繁发生,以及以此为中介人的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日益严重和复杂。这种单一的追求物质利益至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不仅造成自然资源能源的极大消耗与浪费、生态自然环境的极大破坏与污染,更是造成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不公平非正义、以及人与自身的异化即人性的扭曲、人格的丧失等。

由此可见,无论是城乡二元分裂对立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还是城乡辩证融合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都不能一味地强调纯经济增长、纯物质利益性财富的增加,不能只强调对自然的征服役使利用,而更应该是优先关注生态自然环境自身的完整性、系统性存在与发展。这是因为,无论什么性质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都离不开生态自然环境基础条件的物质支撑;否则,人类社会只能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即社会发展了,而人却无法继续生存了。

所以,城乡一体化的现时代发展必须关注生态自然环境问题的科学解决,在城乡发展的同时,不能损害生态自然环境自身的整体平衡运行,对已造成的损害,必须进行人为的修复与重建,真正做到对自然的开发与保护并举、并以保护优先,以此确保城乡一体化的科学有序发展,从而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

这样的发展就是基于“两型社会”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础上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至此,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本质内涵就是生态自然环境安全基础上的城乡交互协调辩证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并具体表现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且内在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城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农村的新型现代化发展。这里的“新”同样也具体表现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且内在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城乡的辩证融合发展和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可持续。其具体要求就是要使城乡在政策上平等、发展上互补、国民待遇上一致,使城乡间互为市场、互为资源、相互服务、生态协调;目的就是使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与实惠,寻求整个社会资源能源空间优化和生态自然环境系统运行流畅的“整合交集”最大化,推进整个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所以,只有基于“两型社会”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才是真正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才能真正科学合理地全面推进我国现时代正在进行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实现发展成果、“发展红利”的全民共享,也才能真正科学合理地根源性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自然环境资源能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和我国生态自然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尖锐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本真和谐可持续。这样的发展也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内在规定,也是美丽中国梦的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民族的伟大复兴所必需的科学发展路径。

总之,在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广泛深入推进的历史大背景下,我们正在进行的现时代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建立在“两型社会”基础上,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的科学指导,加快我国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发展模式的生态化转向,实现生态自然环境安全基础上的城乡交互辩证的融合发展,做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同时又能确保生态自然环境的不断优化、改善。

3 城乡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由上述可知,城乡一体化发展主要涉及城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农村的新型现代化发展,即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两大向度的发展,且这里的“新”主要就是指城乡间的交互辩证和人与自然间的整体和谐,是对过去城乡二元对立、人与自然异化的彻底理论反思和实践纠偏。因此,其实现路径也就必然涉及城乡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这两个向度。

在城乡关系上,我们必须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并表现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财政补贴农民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把农村、农民、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优先倾斜的对象和国家政策帮扶照顾的对象。在科学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的同时,要优先大力帮扶和支持农村、农民、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加大强农惠农的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改善农村、农民、农业生产生活发展的环境,提高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换言之就是,农村、农民、农业的优先高度现代化发展是推动城乡关系由分离、对立走向有机融合、辩证一体并进而由此促进社会物质财富增长的必要条件和原始动力。

所以,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不能把城乡一体化简单机械地理解为农村的城市化发展,更不能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消灭农村,把农村变成城市、把农民变成市民,从而对农村进行“大刀阔斧”的所谓城市化建设,大兴土木,把整个农村变成一个巨大“建筑工地”,到处建设农村社区、乡镇企业等,试图以消灭农村的办法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城市一体化发展。尽管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会出现农村变成城市、农民变成市民的现象,但这不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本质内涵;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具体实践活动中,其活动主体仍然是城市与农村两辆马车并驾齐驱,而不是千篇一律地使整个社会都变成城市、使全体国民都变成市民。当然,更不能把城乡一体化发展极端地理解为“逆城市化”而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对立。同时,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还要避免以主观臆断代替客观事实、避免个人权力专断代替全面民主自由的科学决策;而要做到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做到特殊情况与普遍规律的有机统一。

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我们必须坚持对自然的开发与保护并举、并以保护优先,做到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内在统一。在城乡一体化的辩证交融发展中,无论是城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还是农村的新型现代化发展,即无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还是新农村建设,其活动都要有利于促进城乡间各种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自然资源能源均衡配置,做到以最小的投入获取生产的利益最大化,并不对生态自然环境本身的系统运行造成损害,甚至由此而使生态自然环境自身运行更加优化流畅健康可持续。“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4]926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内在统一,使我们的一切实践活动都要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自然观指导下严格遵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生态自然环境自身运行规律。

总之,我们要在“两型社会”视域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城”与“乡”各自的社会历史地位与功能有着清晰科学的认识,做到城乡一体的交融辩证发展,又不对生态自然环境造成损害,并以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工业对农业的扶持、国家财政对农民的补贴为主线推动农村、农业、农民的优先现代化发展,使农民充分享受到现代化发展的“红利”,从而真正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全面科学的可持续发展,彻底消灭城乡二元对立和城乡二元贫富差距,以及根源性解决我国社会发展上的生态环境问题。

(责任编辑 杨文忠)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F124

A

1008–2093(2016)04–0046–05

2016-06-26

谷晓东(1985―),男,山东济宁人,在读博士,主要从事绿色城镇化与绿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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