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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放大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探析——以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河西分院为例

时间:2024-06-19

王 雪,白 婕

(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天津 300203)

我国开放大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探析
——以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河西分院为例

王 雪,白 婕

(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天津 300203)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我国开放大学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但目前,这种办学模式仅停留在表面,没有形成实质性的发展。必须直面问题,挖掘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真正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发挥出实际的效用,达到学校、企业、学生(员工)三赢。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

我国的国家开放大学是在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的,依靠现代技术向全体成员提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新型学校,它对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意义重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都强调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虽然国家对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支持,但现实中,我国终身教育一直没有蓬勃发展起来,职业教育发展也相对缓慢。国家强调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也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因此,结合当前我国开放大学发展的实际情况,只有重新确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才能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才能推进国家开放大学的发展,才能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

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的基本内涵

关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的研究,国外起步比较早。德国在实践中先行一步,于20世纪初就鼓励企业要与职业学校相互合作,并要求企业参与职业培训,这便是最早的职业教育的双元制模式。此后,英美等发展中国家也发展了这一教育形式,像英国的“三明治”教育和美国的“学工交替”教育形式。实践中“校企合作”的办学形式也积极影响了职教理论界的繁荣,最有代表性的学者为福斯特倡导的“产学合作”的办学模式。他提出为缩小学校教育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距离,可以将实践课程转移到企业中进行。福斯特的职教理论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

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笔者对其内涵和外延给予了界定。所谓“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把学校课堂教学与企业的资源优势相结合,进行的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沟通与合作。“工学结合”是指学校的教育与企业的生产劳动相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指基于学校与企业的互动和合作,充分利用学校与企业两种不同的教学资源和环境,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应用能力为目的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学校知名度,加快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

采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可以根据社会的需求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学,加强课程改革和专业深度开发,同时借助企业加强学生的实训环节,使学生与工作岗位进行对接。其结果是,学生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一方面能有效畅通毕业生的出口,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另一方面,能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职业教育的生源难题。因此采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有利于提高开放大学的知名度,同时推进职业教育的向前发展。

2.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职业教育本身的特点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成为“双师型”教师。随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的开展,教师与企业关系更加密切,教师必须进行知识更新,必须提高专业技能,这样就要求教师必须深入到企业进行实践,熟悉企业的生产与管理,并以此指导教学。因此,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促进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

3.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企业需要技能型人才,而职业教育强调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二者的紧密结合能加强专业的适用性,学生对专业定位清晰,所学的专业技能可以很好地应用于企业的实践。因此,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有利于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推动人才队伍的持续发展。

三、当前我国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一方面,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将本企业未来发展、人才需求计划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学校认识不足,没有将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与企业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加上政府重视不足,因此“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存在很多问题,其继续发展仍需多方拓展。

1.校企合作层次低,深度不够

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仅停留在表面,未能形成一种长期的、稳定的、深层次的合作关系,也没有形成实质性的教学基地。由于职业院校在制订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改革过程中,没有将企业纳入一体,仅仅把企业定位于为学校学生提供实习训练的场所,故校企合作深度不够。另一方面,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认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不可避免的一些失误会影响企业利润,因而不愿意接纳实习生,或是实习学生即便进入到企业实习,也很难参与到企业实质意义上的运行中,实习效果不佳。此外,校企合作过程中,缺乏政府参与和引导,也是造成校企合作不紧密的不可忽视的原因。正是因为以上种种原因,我国职业院校所谓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仅停留在表面,没有实质进展。

2.职业院校对自身的办学定位认识不足

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误解以及职业院校对学历教育的追逐,导致职业教育出现了学历教育化的倾向。普通学历教育较之职业教育有很强的吸引力,这就使得很多职业院校采取“去职业化”的措施,通过设置热门专业来增加招生比例,致使一些职业院校在教学过程中不考虑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只注重理论传授而忽视操作技能。这种对自身定位认识不清的问题才是造成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

3.企业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大多数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学校的事情,企业作为经济利益实体,其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没有必要也不愿意投入太多的人力、物力,因此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积极性不高,始终处于被动、消极的状态。企业不参与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仅仅将自己定位于学生的实习基地。因此,目前国内出现的校企合作大多是一纸协议,真正实质意义上的校企合作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4.学生缺乏主动性和适应能力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背景下,学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主动性和良好的适应能力。大部分学生已经习惯于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即通过教师单向的课堂教学传授获得专业理论和知识,不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提升。于是,当真正将学生放入企业学习时,他们不能及时适应企业环境,跟不上工作节奏,甚至对企业产生抵触情绪,学习效果较差。

5.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动欠缺

一方面,职业院校的教师忙于日常的教学工作,也习惯于传统的教室教学,他们很少定期到地区企业进行调研和实践,教师的知识更新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企业知识、信息、技术等与外界沟通频繁,企业内部技术更新较快。可是,如果教师与企业缺乏互动,两者之间很容易出现断层,其后果是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远不能适应企业的实际工作。

四、对开放大学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思考

1.适应需求,转变观念,服务企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这一新形势,开放大学必须正视当前面临的发展困境和出现的新问题,同时要适应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为此,我校提出了发展开放教育必须走出去的战略,注重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在培养人才上本着“为提升员工素质服务、为提升企业文化服务、为提升员工学历层次服务”的宗旨,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运作机制,实现教育发展和人才发展的可持续性。

2.深入调研,找准切入点,主动出击

学校在以“为提升员工素质服务、为提升企业文化服务、为提升员工学历层次服务”为办学宗旨的基础上,成立多个招生工作宣传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天津近郊的各大开发区,走进企业,积极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认识、了解并接受开放教育。我校调研小组在分析了相关企业用工需求基础上,将校企合作的着力点定位在以下两个方面。

着力点一:依托实习单位推荐学生就业

我校先后与中环电子、天津松下电子部品有限公司、天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光电集团、天津丰田、天津三安光电等多家企业,签订中、高职实习就业合同,定期向这些企业输送中、高职的实习生、毕业生,彼此之间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学校对这类企业在人才需求和人才培养方面的要求比较熟悉,为此,可以作为校企合作的着力点之一。

着力点二:借助知名企业,提高学校知名度

我校选取社会上具有美誉度和名誉度的知名企业,如蒙牛集团、奥地斯电梯和天海同步器有限公司,并与这类企业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与知名企业合作,有效地解决了我校学生的就业压力,同时,与企业的长期合作也促进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的开展,对于我校开放大学的建设和长足发展意义重大。

正是由于以上工作思路,我校首次在2010秋季招生中与中环电子建立校企合作,招收工商管理专科学员14名,尽管由于企业自身特点以及员工提升学历层次需求的减少等诸多问题,此次合作没有实现规模化增长,但为我校今后继续开展校企合作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三)精心组织,创新机制,互惠三赢

在校企合作建设中,学校、企业、员工要创立“三赢”局面。为此,学校要创新管理机制,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确定教学方式与教学管理模式。以我校为例,我校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本着为企业着想、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转变服务方式。我校校企合作调研小组在主管校长的带领下,通过调研发现,企业迫切需要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学历层次,加大单位中优秀技术骨干和后备管理干部的培养力度,提升技术工人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依据企业在人才需求方面提供的准确信息,我们对人才培养目标重新进行准确定位。

二是转变授课内容和方式。通过校企合作让企业实践案例走进课堂,要求所教授的理论、案例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内容翔实、有针对性,以保证接受开放教育的学员以新思想、新理念去掌握企业要求的技术、管理技能。此外,学校还积极拓展校外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专业领域的专家,为教师介绍专业前沿理论,帮助教师进行知识过度或知识更新。

三是转变教学时空。让课堂教学进入企业一线,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将面授课上课地点设在企业。由企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教学计划的落实,保证学员有足量的、固定的学习时间。同时,充分发挥三级平台网上资源的作用,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

四是转变管理模式。根据校企合作的特点,将管理方式转变为由双重激励、双方共管。企业对学员的激励导向可以通过承担部分学费,调整学员工作时间等为学员学习提供条件。同时,建立企业和学校共同管理学生机制,加大企业在学生管理和教育中的作用。

总结

我国开放大学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切实加强企业与学校的紧密合作,在此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与职业院校的深层次合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才能真正实现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1]朱彦熙.高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12,(15).

[2]丁夏君.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能够模式探索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14).

[3]张宇,和震.职教培养模式转变的路径及推进策略-基于“校企合作的工学结合”的分析[J].决策参考,2008,(21).

[4]张敏.“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探索[J].现代教育,2012,(01).

[5]李东志.浅析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现状与对策[J].商业经济,2012,(02).

Research on the College running pattern of“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cooperation, Work-Study Combination”——Use Tianjin Open University Hexi Branch as an Example

WANG Xue, BAI Jie

(TianjinStaffUniversityofHexiDistrict,Tianjin, 300203)

The college running pattern of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cooperation, work-study combination” is a permanent motive force to the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opening university policy. But currently this running pattern just stays on the surface still not yet to form into a substantial development. We must face the problems, dig up the issues of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cooperation, work-study combination” college running pattern. Conducting theory and practical innovation based on problems and issues to make the college running pattern plays a practical function, make colleges, enterprises, students(employees) a triple win.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cooperation; Work-study combination; College running pattern

2016-09-23

王雪(1988-),女,山东德州人,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管理学硕士,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思想史;白婕(1981-),女,山西太原人,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法学硕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理论与实践。

G724.82

A

1673-582X(2016)12-0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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