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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监护者对青少年网络行为干预模式分析研究

时间:2024-06-19

靳 璐

(长治学院 科研处,山西 长治 046011)

“互联网+”时代下监护者对青少年网络行为干预模式分析研究

靳 璐

(长治学院 科研处,山西 长治 046011)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代表先进生产力,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互联网发展中坚力量的青少年势必深受影响,培育健康的网络文化势在必行,保护青少年上网安全,家庭引导占据第一位,监护者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干预模式影响着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文章通过探究监护者干预的影响效果,探究限制型干预、有目的解释型干预、无目的解释型干预的弊端,并初步构建家庭共视干预模式。

互联网+;青少年网络行为;干预模式

互联网+时代,数字技术正在改变人们接收信息的方式,而此同时,给“数字土著”——信息技术环境下成长的青少年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于他们来说,数字化的世界决定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作为他们的监护者的“数字移民”与他们之间存在着代沟,如何正视他们的网络行为,学会用他们学生的语言和方式与之交流,监护者传统的干预方式已经不能和青少年有效沟通,构建新的家庭共视干预模式十分必要。

一、“互联网+”及其背景下的监护者和学生的网络行为

2012年,易观在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首次提出“互联网+”理念,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所谓“互联网+”计划就是“互联网+XX传统行业”,即互联网XX行业,譬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生活”、“互联网+文教”、“互联网+医疗”等模式,马化腾解释说“互联网+”战略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1]。

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结合是对传统行业的一次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各行各业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几十年来,“互联网+”已经改造及影响了许多行业,最近,“互联网+双创”的评估指标体系即将推出,明确利用互联网推动创新创业的相关指标。这也意味着我们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各行各业将与互联网紧密结合,我们的生活也将成为“互联网+”的一部分,比如在医疗领域的应用,目前医疗领域已经建立了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在线疾病咨询等内容,在传统媒体行业也开始以使用云计算、大数据来分析客户流量和需求。

然而,在“互联网+”时代下,作为“数字土著”的青少年和“数字移民”的监护者所受到的影响和接受程度却截然不同,青少年接受能力强,思维方式完全是数字化方式,价值观创新与进取精神在升发,面临前所未有的西方意识形态与文化的渗透,思想意识比较超前。然而与此相比,监护者的接受能力则相对较弱,一方面担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一方面由于自身的局限性与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存在差距,作为青少年监护者,又面临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和保障青少年网络安全的双重任务,这使得青少年监护者在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干预行为中表现不同特点。

二、监护者传统干预情形及影响效果

由于中国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家庭是持续时间最久的一种社会联系,家庭决定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和行为模式深受其监护者影响,在网络环境中,家庭教育环境和教育方式以及监护者本身的网络行为也在不同程度上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产生着影响,作为负责任的监护者,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如何最大发挥网络对青少年的积极影响。

(一)监护者和青少年网络偏好

在研究中发现,监护者本身对网络的态度可以分为网络倾向者和非网络倾向者,网络倾向的监护者自身对网络的接受程度较高,在城市监护者中较为多见;非网络倾向者的监护者自身对网络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接受能力差,农村监护者较为多见。然而,其子女的网络行为却存在一定反差,比较而言,城市青少年的行为较为理性,反而,农村青少年由于父母的过渡干涉和过渡保护,其中一部分反而对网络抱有强烈的好奇心,表现出来的行为较为盲目,再加上父母教育和引导方式不正确,反而更容易上瘾。

(二)监护者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干预

监护者自身的网络偏好以及其引发出来的干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青少年网络行为的理性与否的归因。根据课题之前的研究表明,监护者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干预行为异质性行为较强,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对监护者干预方式进行分类:限制型干预、有目的解释型干预,无目的解释型干预,当然监护者的干预方式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以某种方式为主,三种方式并存的情况出现的。

限制型干预即监护者对于青少年的网络行为进行内容或时间的限制,比如可以上网,但是不可以上网聊天,或者一天的上网时间不能超过预定时间。有目的的解释型干预即通过认知干预,使青少年明白上网的利与弊,帮助青少年一起规划上网时间,青少年自主选择自己的网络行为。无效解释型干预即监护者仅仅强调是否能上网,但又没有做出是否能上网的实质性解释,这种情况多见于农村父母,虽然强调青少年不能上网,但理由仅仅是上网影响学习,以至于如何影响做不出更多的解释,这种解释即为无效解释,其解释仅仅作为限制青少年不能上网的理由,但理由却不足以作为管理青少年网络行为的有效性解释。

(三)不同干预方式对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影响

巴尼斯等指出,父母的教养方式可以预测个体成年后的问题行为[2]。家庭教养方式可以预测个体成年后的行为,也可以对个体目前的行为产生影响,然而这一前提必须是教养方式,在本文中主要指监护者的干预方式,也就是说,想要对青少年网络行为产生积极影响,监护者的干预行为必须能与青少年产生共情且干预行为是有效的,否则,反而会促使青少年的行为向反方向发展。

然而,在事实的干预方式中,许多干预方式是无效的。限制型干预虽然在时间和内容上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进行了控制,但是过于死板,不够灵活,没有充分考虑到青少年本身的需求,如果需求未满,而又不能在监护者允许的范围内发生其它网络行为,就会转战到网吧或同学家,那么这种控制就脱离了监护者的初衷。无效解释型干预是最为无效的一种干预,更多的是一种强制性的干预,这种干预方式的后果更为严重,许多沉迷于网吧,不愿意回家的青少年便是在这种干预方式下走向极端,青少年本身处于叛逆期,强制只会引发反感和叛逆,久而久之走向极端。对于青少年,相对于限制型干预和无效解释型干预这两种方式,有目的的解释性干预是较为容易接受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容易使监护者对青少年产生共情,青少年在感受到这种共情的同时,能够摆正心态,正确选择。然而这种方式也有一点的弊端,可能青少年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上网的利与弊,不能长久持续,容易反复。

三、“互联网+”背景下家庭共视模式初探

“互联网+”意味着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利用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也就是说在各行各业都离不开互联网,也必将形成自己的互联网文化,也促进互联网往更为生态、绿色的方向发展,作为拥有互联网文化的小家庭,面临的也是如何更为健康,作为监护者和青少年,也应该考虑使自己家庭的互联网文化向更为生态、健康、绿色发展,这就需要家庭的每一分子共同努力,共同建立家庭网络共视模式。

(一)家庭共视模式初探

通过研究我们知道不同的干预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要想使家庭的网络文化健康,监护者的干预模式必须有效,研究发现,监护者对自身网络行为的规范也极其重要,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对网络接受程度较高的监护者自身也存在一些不健康的网络行为,在A PP迅速发展的今天,也可以说是手机不离手,在正常的使用范围之外存在许多无用的网络行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青少年的网络行为,显然是不可取的。当然,如果监护者自身对网络程度接受低,不能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的优势,同样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是没有话语权的。

家庭共视模式即监护者和青少年在使用网络行为的过程尽可能地互相参与,互相了解,尤其在对各行各业中遇到的互联网问题,能在共同的时间通过共同的能力解决,增加监护者和青少年之间的网络互动,因此这种模式能有效地平衡监护者和青少年的网络行为,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影响的作用,发挥教育和反向教育的作用。

因此家庭共视模式不是单向的,是双向的,家庭网络行为在民主的方式下进行,监护者可以在家庭共视模式下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进行观察总结分析,当然家庭共视模式不支持监护者在青少年正在进行的网络行为中进行干预,网络行为突然中断会造成青少年的不悦,使效果大打折扣,前段时间一位学生因为其父母不让玩手机跳楼是最好的例子。任何问题都放到随后的家庭交流中进行解决。问题的解决依然是双向的,监护者可能在网络使用中也存在不当行为,双向的解决才能开展积极有效的家庭共视。

(二)讨论及建议

家庭共视模式是有效的和民主的,传统的干预模式多是单向的,对于青少年来说也是一种不平等的体现,另外监护者也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作为榜样的作用,以致于不能充分考虑到青少年对于网络的需求和态度,在家庭中没有形成长期对网络行为讨论和解释的习惯,青少年也没有形成表达自己观点的习惯,没有在家庭中形成绿色、生态的网络环境。

这也与我们的调查是相符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青少年有良好的网络行为,在她们背后有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统和家庭网络文化。“互联网+”决定了在未来的生活中你无法离开网络,因此逃避不是根本解决办法,如何健康发展才是根本解决之道。这就需要在今后家庭互联网生活中,监护者要放下自己作为监护者的姿态,不能总以教育者和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在青少年面前,而是要以家庭成员的身份与青少年一起维护家庭网络文化的健康,因为作为原生态家庭,家庭的任何习惯、文化都对青少年现在以及以后的行为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监护者在干预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同时也要接受来自青少年的反监督,或者说反向教育,家庭中的反向教育常常被忽视,事实上这种反向教育对于监护者和青少年来说都是极其有益的。

四、小结

(一)网络依赖与家庭教育

网络依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教育,虽然目前并没有确切的研究数据支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家庭教育与网络依赖的形成密不可分,传统家庭教育模式多是强制性,而青少年本身又处于叛逆的多发期,势必引发一些问题。张静指出,父母的一些强制性教育方式经常是激起孩子的叛逆情绪和叛逆行为,导致孩子与父母的沟通越来越少,从而使矛盾不断积累加深,最终成为导致青少年网络依赖问题的主要因素[3]。可见,改变传统家庭教育模式,构建双向的家庭共视模式已经迫在眉捷,这不仅是对青少年个体的尊重,更是家庭反向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要求。

(二)家庭共视模式有效性评估

家庭共视模式能否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作用,摆脱传统的监护者干预模式所带来的负作用,能否正确引导家庭的网络行为,使家庭形成和谐、健康、生态的网络环境,使得家庭这个小环境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形成自己特有的家庭网络文化,还需要不断的回访总结,进行更深入的研究,通过个案和理论研究丰富家庭共视模式的内容和方法,使家庭共视模式变得更加科学系统和精确化,最大程度发挥其有效性。

[1]马化腾.《“互联网+”是大势所趋》[N].人民日报转载,2016-4-21.

[2]Barnes G M,Farrell M P.Parental support and control as predictors of adolescent drinking,delinquency,and related problem behaviors[J].Journalof M arriageand Fam ily,1992,(54):763-776.

[3]张静.青少年网络依赖的成因及干预策略[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8,18(03):19-23.

[4]高秀君.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干预实验研究[D].山西医科大学,2003.

[5]沈健.青少年网络依赖的家庭干预案例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6]郭穗君,李海双,张雪琴,等.网瘾青少年自身及其父母应对方式研究[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3,19(03):128-131.

[7]韩晓琴.青春期家长干预的学理与路径[J].榆林学院学报,2008,18(01):96-99.

[8]陈更娟,于松梅,等.以家庭为中心的PB S理论及其在中国的现实性[J].毕节学院学报,2012,30(10):85-89.

[9]赵晶.高中生社会支持、自尊与心理弹性的关系[D].山东师范大学,2013.

Research on Intervention Model of the Guardian on Adolescents’Network Behavior in Internet Plus Era

Jin Lu,Hao Li-juan
(Research Adm inistration Office of ChangzhiUniversity,Changzhi Shanxi 046011)

"Internet plus",on behalf of a new social form aswell as the advanced productive forces,is a new tool for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In this context,young people as the backbone of the Internet development are bound to be deeply affected.Therefore,it is imperative to cultivate a healthy network culture.Fam ily Guidance plays the most important role in ensuring the network security of teenagers.The intervention mode of the guardian on the adolescents'network behavior affects the network security of teenagers.This paper aims to prelim inarily construct themodel of fam ily covariance intervention by exploring the effects of guardianship intervention and exploring the shortcom ings of restrictive intervention,purposefully explanatory intervention,and purposelessly explanatory intervention.

Internet plus era;Internet behavior of adolescents;interventionmodel

G636

A

1673-2014(2017)04-0008-04

(责任编辑 孙志刚)

山西省社科联重点研究课题“监护者干预下的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的社会学分析——以长治初、高为例”(ss k lz dk t2015082)

2017—06—06

靳 璐(1986— ),女,山西长治人,研究生,主要从事青少年教育心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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