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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潮州府陆秀夫信仰形成初探

时间:2024-06-19

张泽琳,王元林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南宋祥兴二年(1279年),陆秀夫背负少帝赵昺投海殉国,其义节壮举一直被后世称赞。至今潮州地区仍然保存有陆秀夫的墓葬以及纪念其本人的相关习俗。关于潮州地区陆秀夫的研究,主要有黄挺、柯世伦、陈作畅等人曾对南澳陆秀夫墓和澄海陆秀夫谪居地进行过考辨①,陈训先对《宋史·陆秀夫传》的疏缺和错误进行补订②。前人对潮州地区陆秀夫的祭祀和信仰方面的研究较少,本文主要以地方志、文集等文献资料为基础,分析明清时期潮州府对陆秀夫的奉祀情况,研究陆秀夫信仰在潮州府的形成过程。

一、陆秀夫在潮州的事迹

南宋德祐二年(1276年)元军攻陷宋都临安,陆秀夫时任礼部侍郎,追随益王赵昰、卫王赵昺退守温州,与陈宜中、张世杰在福州拥立益王赵昰为帝。后陆秀夫与陈宜中政议不合,陈宜中指使言官弹劾陆秀夫,陆秀夫被贬潮州。景炎元年(1276年)五月,陆秀夫携家谪居海阳县辟望司,恰逢潮州知州蔡规甫告老定居此地,腾屋辟田帮忙安置陆秀夫一家,“共起居,披肝膈,林泉之下,皇皇国事,朝若夕,言论不倦,每为朝廷,兹皆忠诚之为[1]651”。陆秀夫在辟望港口南边的郭厝巷杨家大院内设教讲学,“讲大学,宣礼义,过化海滨愚懦,使愚、者达文,懦者悍勇,明大义而担家国[2]77”,蔡规甫的儿子蔡丰湖也跟随陆秀夫学习[1]651。

相传陆秀夫被贬潮州后流寓粤东、闽南之间,暗中与张世杰、杨亮节等人商议抗元事宜,同时联系汀、漳两地民间的抗元义军领袖陈吊眼、许夫人一同抗击元军,“联营五十寨,拥畲兵十万[2]77”。陆秀夫的长子陆繇则协助漳浦杨氏招兵筹饷,“枕戈待旦,以图再起[2]77”。景炎二年(1277年)七月,张世杰领兵前往泉州讨伐蒲寿庚,“时汀、漳陈吊眼、凤凰许夫人统诸峒畲兵来会;漳浦杨亮节、陆繇皆至;辟望陆秀夫、蔡丰湖督饷来援,兵势大振[2]78”,蒲寿庚只得闭城孤守。十月,陆秀夫结束贬谪,奉旨回朝。

陆秀夫谪居潮州虽然只有十八个月,然而当地至今仍流传着与他相关的民间传说和习俗。相传陆秀夫的母亲在陪同他勘山查势时不幸在南澳去世,次子陆九郎因此发愤习文练武,却因繁重剧烈的攀荡练习受伤而吐血身亡。为纪念陆秀夫谪居潮州时组织青年、学生练武习艺以保卫家国的壮举和陆九郎为救国难而献身的事迹,澄海港口乡(古辟望港口)每到正月都会举行“打秋千”的习俗活动。揭阳县也留存有与陆秀夫相关的古迹,在今天揭西县的龙颈水库中段,大尖山下原来有一处名为“张陆渡”的渡口,渡头有一口“宋帝井”。乾隆《揭阳县正续志》记载:“张陆渡,尖山下。相传宋太傅张世杰、丞相陆秀夫师经于此,中有井号宋帝井,滃然仰岀,清澈可鉴毛发,至今都民犹备牲礼往祀之”[3]37。又传说南宋末年,陆秀夫与张世杰也曾带着宋帝昺逃亡至此,设渡收集残兵。南澳也有“宋井”遗址,传说是陆秀夫等人护送宋少帝退经南澳时留下的遗迹,且有一座陆秀夫墓。

二、南澳陆秀夫墓的兴修

崖山海战后,陆秀夫的遗体下落不明。一般认为陆秀夫在崖山投海,应葬在崖山附近。光绪《新宁县志》记载陆秀夫墓在“都斛二城村”,即今天的台山都斛镇义城村,并加注:“按,黄醇《崖山志》云,(陆秀夫墓)在新会二城村。盖未分县时,地属新会。又邑西南马山,亦有丞相墓”[4]。另一种说法则认为陆秀夫葬于潮州境内,相传陆秀夫投海七日后尸体浮出,被陆秀夫的家僮端儿和正儿找到,后归葬南澳。

关于陆秀夫墓在潮州的记载,最早可追溯到明天顺五年(1461年)李贤等人修撰的《大明一统志》,其中“潮州府”条记有“陆秀夫墓,在府城南八十里海中岛上,石碑尚存”[5]。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南澳陆秀夫墓遭渔人破坏,潮州府的陆秀夫后裔将此事告至官府,称“本山大石所题‘宋忠臣左丞相陆公之墓’,石末书‘元枢密院副使兼潮州路事总管丁聚题石’”[6]212。弘治十六年(1503年)陈白沙的得意弟子张诩为修《崖山志》,致书潮州知府叶元玉,请他帮忙访求南澳的陆秀夫墓。叶元玉访问了陆氏后人,终无所得[6]206。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潮州知府张景旸和潮州同知林廷谟将陆秀夫墓从南澳青径口迁到潮州府东郊白塔岭下的负郭山废庵桂林官地,建成有一定规模的衣冠墓,并且拨给百亩官田配祀[6]212。张景旸亲备牲醴,为陆秀夫墓举行了隆重的迁葬仪式,旌表忠烈,并写下了《迁葬忠正陆公祭文》哀悼陆秀夫:

恭惟先哲,乾坤正气,日月争光,孤忠大节,百炼之钢。愤兮!海岛渔者所戕,感慨奉迁负郭之阳,枕以玉屏,定以佛堂,面以层峦,俯以小江,荒丘洲畆,奉充爼觞,况公奕叶,近侍在旁。神灵有慰,永以安康尚飨。[6]212

但对于南澳陆秀夫墓的真伪,明清两代争议不断。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潮州知府郭子章作《陆丞相墓辩》,文中称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三月,潮州路总管丁聚在青径石墓下立碑,碑记“陆君实甲于文天祥榜,与陈宜中议不合,谪潮数载。母夫人卒于潮,不能归葬,为择地封其墓,坐北向南,五峰前秀。次子九郎,俊雅能文,予甚爱之,不幸继卒,附于太母之侧。聚知君实颠沛流离,随龙没波。遂给官田五顷以赡遗孤”[7]102。郭子章又查阅了潮州陆氏家谱,上面记载了元至顺三年(1332年)陆秀夫三世孙陆海的遗言:

丞相得罪安置潮州,乃奉曾祖母及祖母赵,携三子七郞、八郞、九郎、弟秀甫,来家于潮之辟望港口。曾祖母、九郎连丧,知潮州军事周梅叟为营葬于南澳山,九郞附葬。景炎二年,召丞相还朝,赵氏、二子留潮,丞相携妾倪及幼子,家僮端儿、正儿赴召。厓山之变,丞相负主沉海。七日尸浮,端儿、正儿贮丞相尸,归葬南澳山。[7]102-103

“史称十余万尸浮海,而陆氏二僮独生?丁总管碑记,自择地葬太母,而陆海属之周梅叟③,其说矛盾,予未敢遂谓[7]103”,郭子章指出碑记与遗言记载相矛盾,不能采信,认为南澳陆秀夫墓应该是丁聚为陆老夫人营建的墓。后闻知陆秀夫的墓葬“址石仅存,碑表湮没”[7]102,郭子章深为感慨,于万历十二年(1584年)四月重新为陆秀夫修建墓碑,立于墓前右侧,仍然题为“宋陆丞相君实之墓”,下令禁止樵苏,并在《陆丞相墓辩》中对碑文作了说明:

予题南澳墓必曰“丞相墓”,何也?世亡不朽之骨,而有不死之灵。丞相灵在南海,而母在南澳,孤愤幽忠,随潮上下,神来神往,能不依依?予故知澳北土封,丞相魂将焉依,而墓不曰“丞相”,岂所谓弘宣教义、阐扬忠烈者乎?[7]103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南澳同知印光任重修南澳陆秀夫墓,并在墓后方的大石上题刻“丞相石”三字。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潮州知府周硕勋作《潮州陆丞相墓辩》,反驳郭子章此前提出的南澳陆秀夫墓实为陆母墓的说法,认为陆氏二僮归葬陆秀夫一事具有可能性,又以张景旸的祭文为证,认为陆秀夫“未必存有衣冠或系遗骸未可定也”[8]1005。光绪十八年(1892年),南澳同知黄镇南修缮陆秀夫墓时在“丞相石”下端题刻了三首七言律诗,赞颂陆秀夫殉国的忠烈气节。

明清时期,国家对先贤坟墓的保护有了明确的法规和法律条文,修复先贤祠墓以表彰先贤成为了地方官员履职的重要内容④。尽管南澳陆秀夫墓的真伪存在争议,但地方官员还是多次对墓葬进行修缮和瞻拜,期望陆秀夫的忠贞事迹能够感发风励,教化人心。

三、明清时期陆秀夫祠的兴修与官方祭祀活动

据笔者对潮州地方府志、县志记载的梳理,潮州府境内曾有供奉陆秀夫的祠庙六所,主要在海阳县、澄海县和南澳三地,具体如表1所示。其中海阳县为潮州府的府城,澄海县是陆秀夫谪居潮州辟望港口的所在地,南澳则有陆秀夫墓,且乾隆《南澳志》记载南澳是陆秀夫和张世杰护宋少帝逃亡时曾暂居的“井澳”所在地⑤。

表1 明清潮州府陆秀夫祠的兴修及祭祀情况

潮州府陆秀夫祠的修建时间集中在明清两代,最早是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潮州知府叶元玉在海阳县修建的陆公祠。弘治十六年(1503年),叶元玉帮张诩访求南澳陆秀夫墓,在给张诩的回信中表明了自己兴建陆秀夫祠的想法:“倘坟竟不可求,生当于韩文公祠堂左山下稍宽平处置一祠专祀之,庶忠魂得以少慰焉”[6]206。张诩对此表示支持,回信道:“然葬既得海滨风涛之卫祗,宜封表立石耳。至于立祠,必如执事所云,在韩文公祠左,庶几便于香火且起,往来之人观瞻也”[6]205。陆公祠建成后,张诩撰写《宋陆丞相祠记》,文中描述陆公祠“构祠凡三间,前庙后寝,高低深广,规则靡不称。……背山面水,萦纡环绕引领间,与韩祠联辉并丽,联辉于戏,宛若在霄汉之上”[9]141的环境,同时着重阐明叶元玉建祠的初衷:

潮为公骨魂所藏之地而过化之邦也。今天下凡名宦流寓之贤,例得祀于其土,况公一代忠贞?论者谓其尊中国、排左衽,立天地之常经,明春秋之大义,其有功于世道也甚大,则其人品事功已超然在潮之名宦流寓诸贤之表矣,此而弗祀,祀而弗专,非缺典欤?……夫公之忠贞明白正大昭如日星,崇祀而表章之,使世之委质而为人臣者,知死生患难如许而不忍少负,况当治平无事之时,享大爵、荣厚禄,无死生患难之迫而忍欺其君乎?推类而盖之,凡为人子弟者,不忍负其父兄,为人妻妾者,不忍负其夫主,而为门徒者与友者,不忍负其师与所交也。教立于此,风行乎彼,三纲正、九法修、风俗厚、世道隆矣。[9]140-1411

明嘉靖、万历年间,潮州府动乱不断,内有寇乱,外有倭患,特别是南澳地区的海寇,勾结倭奴,难以治理。为维持纲常、宣扬忠义,官方大力修建表“忠”祠来纪念先贤忠烈人物,其中就包括陆秀夫,凸显其“大忠”“全节”殉国厓山的气节。嘉靖五年(1526年),广东道监察御史凃相巡按广东,来潮时特地亲备牲醴到陆公祠祭拜,并写下祭文宣其忠烈事迹[6]212。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潮州知府郭春震重修陆公祠。万历年间海阳县兴建凤凰洲十相祠,南澳兴建陆张二忠祠,并加以祭祀。

随着寇乱逐渐平息,社会教化与管控成为第一要务。除了整肃吏治,重整礼制教化也成为改变社会陋俗的重要手段。地方官员继续挖掘当地的名宦、先贤资源,上奏朝廷,弘扬其精神事迹。明万历十年(1582年),潮州知府郭子章检阅名宦册籍,发现有“大功大德于潮而未入祀典者”[7]110,上表督学大夫请求议祀名宦,陆秀夫也在议祀之列:“左丞相兼知潮州陆秀夫,死事崖山,子孙流寓潮州,墓在饶平之南澳……不一崇祀于学宫,何以慰忠魂于泉壤?伏乞下该学,细加核实,如果公议允协,相应崇祀,以光俎豆”[7]110。同年二月,郭子章迎潮州名宦陆秀夫、文天祥、张世杰等多人崇祀于海阳学宫左偏室,并作《告文》祷祝:

夫奉天子命吏于兹邦,即一善犹得而奖之,况曩哲遗风,皆吾师也,而不有表扬,义将何择?且籍名宦而俎豆之,茂勋孤忠,阙焉未举,何所贵有司矣。兹奉督学大夫檄,诹吉迎主,崇祀春秋,以启我后人,以福我黔首,则子章之上愿也。惟神灵监之。[7]124

明清鼎革之际,潮州社会重新陷入混乱,直至“复界”才开始再次稳定下来。康熙二十年(1681年),潮州知府林杭学重建陆公祠,在海阳人李奇俊等多人的捐赠相助下,以登隆都东乡一十五亩田地配祀,后因有人冒充陆秀夫后裔踞田而废祀。康熙二十四年(1685)澄海知县王岱命侄儿王楚书(湖南湘潭县监生)来澄海县勘察陆秀夫的谪居地,事后王楚书写下《澄海陆丞相祠祀议》,倡议在澄海县为陆秀夫立祠专祀:

丞相当日所居之地未之立祠,则不能无遗议也。……今海滨顽廉,懦立笃,于文行未始,非丞相所留贻者也……丞相之孤忠大节与信国等,而澄海之俎豆为馨甚,非所以追崇忠节,劝奖后进。圣朝以忠孝道德治天下……矧丞相收有宋养士之功立万世,为臣之极,其造于世道人心,岂在诸贤之下哉?于澄邑祀之,又岂有非之者哉?阖邑大夫诚能共襄盛举,建祠备飨慰忠贞,于既渺兴名节于方来。使生于斯者,有所楷模,游于斯者,有所效法,此亦鼓舞风化之一大机也。[1]603-604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春,王岱以陆秀夫曾谪居澄海辟望港口却无奉祀为由,在澄海韩祠(景韩书院)前修建陆相祠,陆秀夫与韩愈同祀,以缅怀其莅潮教化的功绩。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澄海知县王振统又将陆相祠移建到韩祠左边。

应社会之需,陆秀夫事迹作为教化资源,其本人在明清两朝成功转化为潮州府官方的祭祀对象。祠是朝廷赋予忠义人士社会地位与荣誉的象征,使陆秀夫地位尊崇,礼幽劝明,成其教化,无疑是地方官员力主倡导建祠祭祀陆秀夫的原因所在。而将陆秀夫祠修建于韩祠附近,并且与韩祠同祀,不但能彰显陆秀夫的地位和功绩,同时也有利于扩大陆秀夫祠祀对地方普通民众的影响力。

四、潮州府地方精英对陆秀夫的追颂

潮州地方精英对陆秀夫祠祀的认可和对陆秀夫忠贞事迹的弘扬,也是陆秀夫信仰得以在潮州府推行的关键。他们与地方官员的合作,积极参与陆秀夫祠的修建和修葺活动。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潮州知府林杭学因陆公祠“堂构荡然”[8]1045,锐意兴复,同海阳县人陈衍虞、进士曾华盖、孝廉林世荣、诸生李奇俊一起主持重建陆公祠。陈衍虞曾任番禺教谕、广西平乐县知县,是清初潮州著名的诗人,在《重建陆丞相祠碑文》一文中,他追忆了陆秀夫的忠烈事迹、南澳陆秀夫墓和陆公祠的修建历程,颂扬陆秀夫的功绩,称其“力竭身殉,义炳日月……孤忠烈节,如日丽星辉,神龙舒卷,其英爽无乎不之……俾忠节之气,亘古长存”[8]1044-1045。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澄海知县王振统移建陆相祠时也得到了澄海贡生、候选训导姚震先与陈斌才、陈英汉、陈日亮、何斌全、黄天振、蔡有临等诸多当地乡绅士人的支持和帮助。祠建成后,姚震先作《重修澄海韩陆二公祠并书院记》,在文中盛赞陆秀夫与韩愈,“瘴雨蛮烟,偶然过化,岂知百世下,唐宫荆棘,宋室黍离。而岑表一方,山川名韩,田厝名陆,学士侍郎,名馆名屿,流连永慕,奉俎豆于无穷乃若是耶?[1]641”。同时以此告诫书院的学生“余之新二祠与书院也,非徒为祀典光,亦期尔俊髦,朝讲夕复,文章节义,无忘私淑夫二公”[1]641。

除了参与陆秀夫祠的修建活动,地方的士人、文人还创作了许多追怀陆秀夫的诗文。如嘉靖年间饶平举子薛雍作《谒故宋陆丞相墓》,感怀陆秀夫“白骨委天涯,贞心结石铁。可怜进讲时,泪满朝衣血”[10]。康熙海阳进士梁犹龙作《谒陆祠诗》,吟叹“逐子岛中传秩事,侍郎岛上想孤忠。中原未复祥兴愿,千古涛声总不平”[11]。乾隆澄海文人龚志清作《陆丞相祠》,悼念陆秀夫“忠贞往事话酸辛,航海南来问几人。舟覆崖门殉幼帝,魂归辟望念慈亲”[1]690。“忠义”是地方精英追忆陆秀夫的主题。作为国家与乡土社会间的纽带,他们推崇并宣扬陆秀夫忠君爱国的气节,尝试将这种“忠义”观念传播到民众之中。

五、余论

明清时期,潮州府在中原王朝统治秩序中的地位不断上升,随着社会经济开发,其地域的文教教化也得以发展。陆秀夫信仰在潮州府的兴起,迎合王朝教化之需,实际上是朝廷意志主动干预地方社会改造的体现。地方官员将陆秀夫作为忠义精神的化身,通过推崇陆秀夫的祠祀信仰活动,将“忠义”这一国家意识灌输给地方乡民,以强化当地的文教教化,实现国家权力对地方社会的有效控制。潮州府当地的士大夫和乡贤作为国家与地方民众之间的纽带,对陆秀夫的祠祀信仰活动给予支持,作文赋诗以颂扬陆秀夫的精神事迹。这既是他们对国家意识的主动接受,同时也使得国家意识形态和伦理观念地方化,更好地为地方民众所接受。陆秀夫信仰在潮州府的形成,正是朝廷意志与地方社会互动的结果。

注释:

①黄挺先生认为潮州地区曾有过两座陆秀夫墓,一座在南澳,原为陆秀夫母亲的墓,一座在潮州,是陆秀夫的衣冠墓。具体参见黄挺《陆秀夫墓葬之谜》,《潮汕文化百期选》1997年第11期。柯世伦先生对明代郭子章的《陆丞相墓辩》一文中的讹误问题进行梳理和考辨,具体参见柯世伦《南澳陆秀夫墓辨讹》,《汕头史志》1996年第1期。陈作畅先生则对陆秀夫在潮州的谪居地“辟望港口”的具体所在地进行考证,具体参见陈作畅《陆秀夫谪居潮之“辟望港口”今在何处》,《澄海文书资料》1993年第11期。

②陈训先先生从闽南、粤东各地采集资料,校以《宋史纪事本末》《元史》《闽书》等史著,对《宋史·陆秀夫传》进行增订,具体可参见陈训先《<宋史·陆秀夫传>补订》,《潮学研究》1994年第2辑。

③据《(乾隆)潮州府志》三一卷《职官表上》记载,周梅叟于淳祐年间(1241年-1252年)出知潮州,而陆秀夫谪潮时间为景炎元年(1276年),因此周梅叟不可能为陆母营葬。具体参见周硕勋《(乾隆)潮州府志二》,《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四册》,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685页。

④《大明律》卷一一《礼律一·祭祀》“历代帝王陵寝”条规定“凡历代帝王陵寝及忠臣烈士,先圣先贤坟墓,不许上樵采、耕种及牧放牛羊等畜,违者杖八十。”具体参见《大明律》,影印范永銮刊刻本,第487页。《明会典》卷一五五《工部九·虞衡清吏司·禁令》“诸司职掌”条规定“凡历代帝王、忠臣烈士、先圣先贤、名山岳镇神邸,凡有德泽于民者,皆建庙立祠,因时致祭,各有禁约,设官掌管,时常点视,不许军民于内作践亵渎。”具体参见《明会典》,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869页。

⑤乾隆《南澳志》在《建置》中记载“井子澳在隆澳上,有井水清冽,异于别井,宋帝昰浅湾兵败至井澳即此”,认为“井澳”在南澳。具体参见齐翀《(乾隆)南澳志》,《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三十二册》,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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