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李吉庆
(安徽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安徽蚌埠2331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工会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是高校凝聚党、政、工各方力量,充分发挥高校工会职能的重要抓手,这既是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要求,更是学校维护教职工利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
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是指高校党、政、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加强民主管理、维护校园和谐、推进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党政工联席会议为主要载体,为共同商讨学校重要事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或协商解决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等而建立的一项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高校已经构建了独具特色且运行高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即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及相应的运行机制。这种体制机制运行高效的关键在于高校领导体制构成要素之间形成了有机联系,而这又得益于高校建立并完善了促进各“构成要素”间联结互动、监督制衡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是当前高校领导体制和机制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它的实施使高校领导体制构成要素间特别是党政与工会、领导与群众之间实现了有效沟通。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要求。近年来,高校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进程,建立了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教代会、教职工座谈会、决策问询、校务公开等一系列民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了高校民主管理水平。工会是高校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推进高校民主建设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工会与学校党委、行政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和召开联席会议,既为学校开辟了一条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又为工会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途径,是高校扩大群众基础、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拓展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是高校党组织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根本保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高校党组织已经建立了党员大会制度、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系列党内民主制度,切实加强了党内民主建设。但有些高校由于民主制度不完善,仍然存在着党群沟通不畅、联系群众力度不够等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组织民主建设,努力构建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是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而建立健全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有助于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丰富服务群众内容,切实解决教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心系群众、联系群众和团结群众。
高校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靠教职工办学。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为这一原则的实现提供了制度平台。这集中体现在“三个有利于”上,一是有利于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教职工之家”工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制度,是集中智慧、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提升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增进了党、政、工各方的沟通协调,为学校集中群智、汇聚群力,团结和带领教职工共推学校科学发展局面的形成提供了保障;三是有利于维护校园稳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拓宽了工会和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渠道,有助于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体,教职工的合法利益诉求必须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言人,应对教职工合法利益加以表达、争取,并且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加以维护。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其本身不能直接满足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因此,高校工会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制度性的壁垒和障碍,才能在制度设计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而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就为教职工合法利益的维护提供了这种制度支撑。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工会及时地向学校党政反映教职工的利益诉求,争取学校党政的支持,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高校党政和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工会是学校党组织和校行政的“决策传输器”;另一方面,相对于学校行政和党组织,工会又是教职工的“心声代言人”。因而,高校要注重发挥工会的独特优势,推进工会建设,使之成为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群众组织,成为广大教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近年来,高校工会自身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教代会、工代会制度(以下称“双代会”)的实施,有效发挥了工会职能。但由于“双代会”基本上是一年一次,无法满足工会职能发挥的长期性和及时性。基于此,高校工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制度设计,拓展工会职能的发挥空间。而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就弥补了“双代会”制度的不足,成为了“双代会”制度的有益补充,为构建教职工参政议政和权益维护的长效机制提供了可能。
目前,许多高校对工会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内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通常将工会办成自娱自乐的俱乐部,把从物质福利和文体活动方面关心教师理解为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部分。高校工会职能定位理念的滞后,导致其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被动性和低效性。要有效实施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高校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实现工会工作理念的“三个转变”:在职能定位上,要从“福利型”、“文体型”为主转变为“民主参与型”、“维权型”为主;在工作机制上,要从“事后处理型”转变为“源头参与型”;在工作态度上,要从“被动型”转变为“主动作为型”。只有改进工作理念,才能提高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质量。
实施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离不开学校党、政、工三方的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因此,明确党、政、工各自职责,使三方各负其责、相互联动,是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负有对工会的领导责任。因此,党委要加强对工会工作的指导,注重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解决党政工共建工作中的问题,保证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正确方向。行政要积极推进学校内部各项民主改革,帮助工会完善共建的相关制度,支持工会及教职工开展民主管理和监督,同时为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提供条件保障,保证工会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工会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依照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党政工联席会议的筹备和日常工作,确保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
完善制度建构是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高效化运作的核心和关键。这其中包括联席会议制度本身的完善,也包括其运行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因而,首先,要不断完善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对其指导思想、组织形式、会议程序、实现方式、职责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予以制度化,以使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要形成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体系,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内部改革的深入,高校各二级学院(系、所)地位日益突出且享有越来越多的办学自主权,因此不仅要在学校层面建立党委、行政和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还要逐渐实现在院(系、所)层面建立相应的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以构建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系统体系;最后,还要建立健全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机制,如高校工会独立性保障制度、高校民主管理权法律救济制度等,以保障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顺利实施。
由于议事内容和侧重点不同,高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实现形式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基本的联席会议之外,还应包括以下几种实现形式:一是“源头参与”形式,即高校工会积极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内部制度改革以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调研、讨论和制定,及时向学校党政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提高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列席会议”形式,即工会列席高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进一步保障工会对学校重要事务的知情权,畅通工会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三是“校务公开”形式,即作为教职工权益代表者的高校工会,要主动参与和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协助党委和行政部门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运作,努力推动校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此外,还包括党政工共同推进“教工之家”建设、共建务虚会等形式。
要实现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的高效运转,高校应组织专题教育培训,按照“四有”要求提高工会干部的相关工作能力。“四有”要求是指:一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高校工会干部应了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掌握高等教育规律,明确工会的指导思想以及工会在联席会制度中的职责功能,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二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会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作理念,把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开创性地开展相关工作;三要有较广的知识储备,高校工会服务对象主要是知识分子,因此工会干部必须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地落实;四要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联席会议制度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教职工的重要渠道,工会是学校党政与教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因此高校工会干部只有具备较好的联系沟通、组织协调、承上启下的工作能力,才能确保“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发挥。
[1]朱玉华.学校建立党政工联席会制度很有必要[J].工会博览,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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