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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核查理论及其最新发展

时间:2024-06-19

吴胜伟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贵州 兴义 562400)

一、特征和形式特征

特征是驱动句法操作的基本动力,是最简方案中的关键概念[1]。梅德明、邓思颖认为特征是语言系统中最小、最基本的单位。特征包括音韵特征、语义特征和形式特征[2]39。音韵特征与PF接口有关,语义特征与LF接口有关。只有形式特征与句法推导系统有关,才能为句法推导系统所使用。因此,句法推导系统最关心的是形式特征。

(一)可解释的特征和不可解释的特征

从理论上来说,特征的数量应该是有限的,是一个封闭的集合,但在实际研究中只讨论特定移位所涉及的特征,无关的特征则很少涉及[3]。正因为如此,特征的数量到底有多少,文献中一直没有统一的说法。但是,文献中经常提到的特征大体有范畴特征、格特征、Phi-特征、EPP特征、wh-特征/Q-特征(疑问特征)、Top-特征(话题特征)、Foc-特征(焦点特征)等。

在句法推导的过程中,一些特征进入LF接口层可以获得解释,而另一些特征不能获得解释,需要通过一定的句法操作将之删除,句法推导才能收敛(convergence)。从这个角度看,特征可分为可解释的特征(interpretable features/IF)和不可解释的特征(uninterpretable feature/UF)[2]291-292。Chomsky认为所谓不可解释的特征是指进入句法推导时尚未被定值(unvalued)的特征;相反,那些带有固有的具体特征值的特征是可解释的特征。Svenonius认为可解释的特征是指在某个接口能够区分两种表征的特征。在Radford看来,不可解释的特征是指在语义解释中不起作用的特征,反之则为可解释的特征。上述三种定义在文字表述上虽有不同,但其实质却是相同的,即凡是不能被C-I接口层识读的特征都是不可解释的特征,反之则是可解释的特征。Radford曾列举了哪些是可解释的特征,哪些是不可解释的特征,详见表1。

表1 可解释的特征和不可解释的特征一览表

下面以英语中的代词THEY为例加以说明。THEY的“格”特征对THEY来说是不可解释的,这是因为处在主语层面上的THEY具体表征为主格、宾格还是所有格,并不会影响语义的诠释,如(1)所示。

(1)a.It seemstheywere arrested.

b.He expectedthemto be arrest.

c.He was shocked attheirarrest.

相反,代词的phi-特征(人称、数、性)则是可以解释的,比如汉语中第一人称的“我”和第二人称的“你”、单数的“我”和复数的“我们”、阳性的“他”和阴性的“她”在意义上是不同的。

(二)强势特征和弱势特征

Chomsky在《最简方案》第四章中已经明确提出了特征强度(feature strength)的概念,把特征区分为强势特征(strong feature)和弱势特征(weak feature)两种。特征强度是语言差异的重要因素,特征的强弱取决于其在运算过程中的地位,Chomsky、石定栩、Hornstein认为凡是在推导过程中PF接口层无法“容忍”(indigestible)的,或者说必须在拼读前将之删除才能保证推导收敛的特征,就是强势特征;相反,凡是PF接口层能够容忍的,对推导没有直接影响的就是弱势特征。梅德明认为“强势特征无法被语音过程辨认,会造成推导取消,因此必须在到达发音—感知系统前将其删除”[4]。换言之,从音韵的角度来看,特征也可以分为强势特征和弱势特征。在句法推导过程中,凡是PF接口层无法“容忍”的、须在到达A-P接口前(拼读前)及时清除的特征就是强势特征;凡是PF接口层能够“容忍”的,不需要在拼读前删除的特征就是弱势特征。

简言之,强势特征无法被PF表达式所识别,会引起语音形式的崩溃,进而引起整个推导过程的失败。为了挽救句法,推导系统会采取某种显性的句法操作来删除该强势特征,比如移位。另外,Chomsky把句法推导的经济性(computational efficiency)和接口条件放到了中心位置。因此,出于推导经济性的考虑,根据拖延原则,弱势特征的删除可能就要延迟到LF接口层再进行。

众所周知,在Chomsky的基本假设中,PF接口不涉及成分的移位,所以无法建立相应的句法结构关系,也就无法促成特征的删除。简言之,强势特征无法由PF接口层处理,该特征的删除必须在拼读之前进行。比如英语的时制范畴T和法语的时制范畴T在强度上就不同,例子如下:

(2)a.John often kisses Mary.

b.Jean embrasse souvent Marie.

JeankissesoftenMarie

在强度上,英语的时制范畴T是弱势特征,而法语的则是强势特征。原因是英语中的动词kisses并没有显性移位至T,证据是在副词居前于动词。Radford认为现代英语的主语和时制范畴(tense category)之间一致(agreement)关系没有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丰富,即时制范畴的强弱与一致关系的多寡有关。换言之,现代英语的时制范畴T是弱势特征,能够被PF接口所“容忍”,因此不需要在拼读前显性移位至T进行特征核查,特征的删除可以延迟到LF接口层进行,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则与之相反。法语的动词embrasse居前于副词souvent,说明动词已移位至T,即法语的时制范畴T是强特征,不能被PF接口所“容忍”,必须在拼读前进行特征核查并删除强特征。在这一点上,现代法语类似于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

据Xu Jie和Zhang Ying的研究,弱势特征在句法结构中被压制(suppress),处于休眠状态(dormant),即弱势特征一般不会在句法表层结构中主动呈现,但是在一定的句法结构环境下可以被“激活”(activate)。他们发现无论是名词、名词短语还是代词都具有[地点]/[L]特征,但是由于这种[地点]特征是弱势的,需要激活才能显现。弱势语法特征的激活在不同的语言中会通过不同的句法机制来实现,在结构“非地点名词+定位标记(localizer)”中,比如“在桌子旁”,“旁”就是用来激活“桌子”[地点]特征的典型激活剂。

语法特征具有强弱之别并不为语法系统所特有,在词汇系统中或者说语义系统中也具有类似的表现。据Ungerer & Schmid报道,Talmy早在1976年就发现动词break由于所涉及的初始事件和次事件个数或类型的不同,其致使(causative)义也呈现出梯度(gradient)特征。比如,在例(3a)中,由于致事是没有生命特征的事件性致事(event-causation),因此break的致使义最弱;在例(3b)中,致事是有生命的人,但并不是有意致使役事产生某种结果,为非意愿性致事(author-causation),其致使义在强度上居中;但在例(3c)中,由于具有生命特征的致事是有意致使役事产生某种其所希望达到的结果,为施为性致事/意愿性致事(agent-causation),因此其致使义在梯度上处于最高层级。总之,break的致使义在不同的句法环境中强度层级是有不同的。

(3)a.The vase broke.

c.He broke the vase to irritate his wife.

特征的强弱不只为语法系统所具有,在词汇或语义系统中也有类似的表现。单拿语法特征来说,在句法推导系统中被压制的弱势特征处于休眠状态,能够被PF接口层所“容忍”,因此不会引发显性的句法操作;弱势特征在一定的句法条件下可以被激活,激活的方式可以是使用“激活剂”,也可以通过句法环境。

二、特征核查理论和扩充的特征核查理论

以Chomsky为代表的生成语法学派认为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UG)是人类认知系统中专门负责语言知识及其运用的子系统,它是独立于人类其他认知系统的一个模块,Chomsky把该模块称之为语言官能(language faculty)。语言官能能够胜任与语言外部系统的接口(interface)功能,即能够实现与“发音—知觉”系统(A-P)和“概念—意向”系统(C-I)的接口。语言官能接口的成功实现要满足接口条件(interface condition)或光杆输出条件(bare output condition),也就是要满足充分解释性原则(full interpretation/FI)。充分解释性原则规定每一个成分必须在相应的接口中得到恰当的解释,即在A-P和C-I两个接口处语音式和逻辑式必须分别满足相应的接口条件。换句话说,语音式和逻辑式只能包含合法的PF和LF特征,而不能存在任何冗余的或无法“容忍”的成分,否则就会给句法推导系统造成麻烦,最终导致推导系统的崩溃。

(一)经典的特征核查理论

语言系统共包含句法部门(syntax component)、语音部门(phonological component)和语义部门(semantic component)三个组成部门。句法部门通过合并(merge)与一致(agree)对给定的一组词项(lexical items)进行句法推导操作。从严格意义上讲,词项是一束“特征”的集合,并不是初始的句法实体。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句法操作的对象是特征,并不是具体的词项。

句法部门推导出来的“产品”是一对语音—语义的表征体,即<π, λ>。这一对表征体要能够分别被发音—知觉系统和概念—意向系统所识读,即要满足接口条件。如果这一表征条件满足了这一条件,推导收敛(converge),否则崩溃(crash)。对于一个给定接口来讲,什么样的表征式是可读的或者说是可解释的是非常重要的问题。Citko认为表征式<π, λ>只要能够分别被语言外部系统 A-P和C-I解释,就具备了接口条件。简单来说,语言表征式要能被LF接口层和PF接口层所解释或“容忍”才行。那么,什么样的特征才能够被接口层所解释或容忍呢?一般来讲,A-P系统能够解释与语序、音节结构、韵律结构和语调等方面的特征;C-I系统能够解释辖域、量化、指称性、有定性、命题等。

无论是A-P系统还是C-I系统都不能解释结构格、语类特征等形式特征。任何无法解释的成分在到达接口之前必须在推导系统中被删除,否则会引起推导系统的崩溃,这就是特征核查理论。本文称之为经典的特征核查理论,可以简单地表示如下:

在拼读前,核查并删除不可解释的特征。

“多谢神甫,当时收留我们。不然我们这样的女人,现在不知道给祸害成什么样了。”法比这时凑过来,不眨眼地看着玉墨。玉墨又说:“我们活着,反正就是给人祸害,也祸害别人。”她俏皮地飞了两个神甫一眼。

Chomsky在近期的著作中强调功能范畴所携带的特征决定了各种语言的差异,句法成分移位的动因是功能范畴携带了不可解释的特征。特征总是成对出现的,一个出现在词汇范畴上,另一个出现在功能范畴上。Chomsky主张凡特征必被核查,不可解释的特征不能被LF接口所辨认,它必须在拼读之前被删除。特征核查只删除不可解释的特征,并不删除可解释的特征。不可解释的特征被删除后,也只是在LF接口层不可见(invisible),在PF接口层还是可见的。然而,特征核查在句法上要满足一定的结构条件才能进行。

(二)特征核查的结构条件

不可解释的特征的删除要通过特征核查,而特征核查在结构上要满足局域性(local)条件和一致(agree)条件。这为移位(move)和合并(merge)等句法操作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动因和行为标准。局域性是指参与特征核查的双方要形成指示语—中心语关系或附加关系。一致是指在推导过程中负责给不可解释的特征定值并删除的机制。Chomsky认为一致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活跃条件:探针(probe)和目标(goal)要满足活跃条件,而活跃是指具有不可解释的特征

b.匹配条件:探针和目标的特征要匹配(match)

c.内部条件:目标要在探针成分统制的域内

d.局域条件:目标必须是探针距离最近的成分统制的成分

基于“探针—目标”关系的特征核查双方都要具有不可解释的特征,且特征匹配;在结构上,探针要成分统制目标;特征核查时双方要形成局域关系。

特征核查理论本质上是基于探针—目标的理论。特征的删除要通过特征核查的句法操作,特征核查在结构上要形成指示语—中心语关系(Spec-Head)或者是中心语—中心语(Head-Head)的附接关系。其中,活跃的功能范畴可以成为探针(probe),探针在自己成分统制的域内寻找特征匹配的活跃的词汇范畴——目标(goal)。探针吸引目标中的相应特征,后者拖带(pied-piping)整个词汇范畴整体移位到核查域内进行特征核查,把不可解释的特征删除。

(三)扩充的特征核查理论

从能否被LF接口层解释的角度,特征可以分为不可解释性的特征和可解释性的特征;从能否被PF接口层“容忍”的角度,特征可以分为强势特征(strong feature)和弱势特征(weak feature)。语言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认识语言的性质要结合语音、语义两个层面。而特征的“可解释性”和“强度”基本上是从语义和语音两个层面进行划分的。这样一来,特征是否具有可解释性就类似于从语义层进行分析,特征的强弱则类似于从语音层进行处理。特征可能就是“不可解释”和“强势”、“不可解释”和“弱势”、“可解释”和“强势”、“可解释”和“弱势”的综合体(complex),如表2所示:

表2 特征的解释性和强度组合情况一览表

由于经典的特征核查理论只涉及不可解释特征的核查处理情况,其实不可解释的特征还包括上面表中的A和C两种情况,从理论上讲,不可解释的特征的核查,有进一步细化的必要。Chomsky主张可解释的特征即使经过核查也不会删除,这对于表中的D(可解释+弱势)没有问题,但B(可解释+强势)却可能存在问题。Lasnik认为强势特征必须在显性句法中被核查。因为强势特征会给PF接口层造成“麻烦”,需要在拼读之前删除。

根据经典的特征核查理论(FC),凡是不可解释的特征都要通过特征核查予以删除。由于弱势特征可以被PF接口层所“容忍”,根据经济原则,弱势的不可解释的特征的核查就会延迟到LF接口层再进行。相反,强势的不可解释的特征不能被PF接口层所“容忍”,为避免给PF接口层造成“麻烦”,强势的不可解释的特征一定会在拼读前进行特征核查并予以删除。这就是扩充的特征核查理论(Extended Feature Checking/EFC),可以简单地表示如下:

a.在拼读前,核查并删除强势特征;

b.在LF接口层,核查并删除不可解释的特征。

根据扩充的特征核查理论,一个特征不管是否可解释,只要是强势的,都必须在拼读之前进行特征核查,这样就会导致显性的句法移位;反之,一个特征不管是否可解释,只要是弱势的,在经济原则的驱动下都可以延迟到LF接口层再进行核查,这是一种隐性的句法操作。可解释的特征即使经过核查,也不会被删除;相反,不可解释的特征一定会被删除,有的可能是在拼读前删除,有的可能是在LF接口层删除(拼读后删除)。另外,强势特征一定要在拼读前删除,弱势特征则不必删除。

三、结论

特征是句法推导的基本单位,包括音韵特征、语义特征和形式特征。只有形式特征才能被句法推导所使用,因此句法学上的特征一般指形式特征。不同的视角可以把特征分为不同的类别,从能否被LF接口层解释来看,特征可以分为不可解释的特征和可解释的特征;从特征的强度来看(PF接口层视角),特征还可以分为强势特征和弱势特征。

本文在经典特征核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扩充的特征核查理论,这是对经典特征核查理论的细化和扩充,以期提高理论的适用面和解释力。在扩充的特征核查理论看来,强势的特征不管是否可解释,都必须在拼读前进行特征核查,以免给PF接口层造成“麻烦”。拼读前的特征核查会引发显性的句法操作,在语音上可以被我们所感知。弱势的特征不管是否可解释,都要推迟到LF接口层再进行,不会造成语序上的变动,也就不会为我们所感知。LF接口层的移位不涉及成分的调整和语序的变动,是一种省力的句法操作模式,体现了语言的经济性。另外,可解释的特征和弱势特征即使经过核查,也不会被删除。总之,句法的一切推导都是为了满足PF和LF两个表达式条件,即为了解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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