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张艳东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广东广州 511363)
产品说明书是完整的语篇,由于经济成本的考虑,其要求语义连贯,衔接紧凑。在韩礼德和哈桑看来,“几乎在每种语言中都能找到某种概念拥有照应的属性,在某种特殊意义上在我们现在正在使用的某个术语当中。也就是说,他们将某些事物翻译成了他们自己的语言。”因此,照应作为一种语义的联系,在语篇的衔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最重要的衔接手段之一。
人称照应指的是用人称代词(如he,she,him,them)以及相应的限定词(如his,her,their等)和名词性的所有格代词(如his,hers,theirs等)所标示的照应关系(朱永生)。因此,通过定义可以发现,韩礼德和哈桑将人称照应扩展到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
但是,在人称照应的系统中,唯独只有第三人称代词才具备内在的篇章衔接功能。这是由于第三人称代词通常是被用来回指上文的。同英语相仿,汉语的人称代词也同样分为三类: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但是英语和汉语的人称的照应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虽然如此,他们在照应的功能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只是仅仅局限于表达和形态上的差异。
例1:Pond’s Institute introduces all new Pond’s White Beauty UV Lotion.It contains Lightening Agent extracted from Sea Pearls and Sea Collagen Ingredients,which gradually reduces skin dullness,provide nourishment for skin and locks up moisture.SPF 15protects skin from the harmful UV rays.Makes your skin glow with fair and translucent radiance.想赶走暗黄干燥,拥有白暂无暇、光彩亮泽的肌肤?旁氏专业护肤中心全新推出旁氏亮彩防晒净白露,让您的肌肤由内而外散发白暂光泽,完美衬托优雅气质。蕴含从海洋珍珠中萃取的净白精华,深入肌肤,逐步改善肌肤暗黄,让肌肤散发白暂光泽。SPF15配方,有效阻隔紫外线,同时减少黑色素生成,保护白暂柔嫩的肌肤免受伤害。富含海洋骨胶原成分,持续提供肌肤营养,锁住水分。旁氏采用防晒净白露,净白防晒,拥有白暂肌肤的你自然光彩照人。
这是一则化妆品的说明书,其中“it”用来代指“Pond’s White Beauty UV Lotion”,从而达到照应的目的。英语多用“it”作照应手段,汉语较少用“它”来照应,而倾向重复使用专用名词等。
指示照应包括地点指称、时间指称和语篇指称。地点指称指的是关于空间或者地点的情况,如“这里”、“那里”、“这儿”、“那儿”都是地点指称。语篇指称则是指的语篇中的一些陈述,而不是指人或事物,也不是指某个时间,相当于“这”、“那”。
例2:Purifying Matte Finish Toner contains oil-absorbing powder to leave skin with smooth,matte finish.This refreshing formula,enriched with ivy extract,revitalizes and refines skin.Hypo-allergenic.Non-comedogenic(won’t clog pores).Dermatologist-tested.(清透组T字抑油露含天然矿晶离子,含羞草萃取物及金缕梅,有效抑制过剩的油脂分泌活动。彻底清除毛孔内油脂、污垢,收敛毛孔。同时保护水分,令肌肤达到水油平衡的理想状况。收敛毛孔,进一步清除毛孔内多余油脂,平衡肌肤酸碱度,令肌肤感受清爽,肤色通透)。
该例子中,this指代了前面的Purifying Matte Finish Toner,这在衔接手段中属于指示照应。在英语中,“this”和“that”通常用来指前面提到的事情,“that”一般与过去相联系,而“this”一般与现在或以后相联系。但是,在汉语当中却不是这样。汉语中用“这”要明显多于“那”,我们可以通过下表的统计进行论证。或许是因为“这”要比“那”给人心理上更近的感觉。当然,也有部分原因是由于汉语中没有英语中“it”“the”相对应的词语。
总字数 “这”出现次数(个)“那”出现次数(个)《四世同堂》“这”类语科1 2 4 5 5 7 3 5 9 2 8 4 2 9 4 5 4 1 0 5 1 2 8 0 0《四世同堂》“那”类语科 5 4 1 0 5 1 2 0 0 4《骆驼祥子》“这”类语科 1 3 4 1 8 4 1 0 4 3《骆驼祥子》“那”类语科 1 3 4 1 8 4 7 0 3总计
例3:Thorough cleaning with long-lasting oil control for the deepest feeling clean Neutrogena Deep Clean Foaming Cleanser is a refreshing cleaner that thoroughly removes dirt,oil and dead skin cells while providing long-lasting oil control to improve the look and feel of skin.The cleanser lathers to a rich,creamy foam that dissolves and washes away oil,dirt and skin-dulling.(Neutrogena露得清深层净化洗面奶,含长效控油配方,能彻底清净,给肌肤柔嫩光滑的清爽感。深层净化,轻轻按摩产生的丰润绵密泡沫,去除造成毛孔堵塞和肌肤暗沉的油垢及老废角质)。
英语和汉语两种语言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结构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英语主要是主从结构,而汉语则并列结构、主从结构都用。英语与汉语中照应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数量和使用频率上。由于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的照应都是由说话者和听者的角色决定的,因此,英语和汉语最主要的区别在第三人称的形式上。英语中会着重使用人称形式,而在汉语中人称形式并不经常使用。汉语中通常除了第一次提到之外,后面的大多都会省略掉。
在翻译过程中,英文中“this”、“these”和“here”要比“that”、“those”和“there”更能缩近与谈话者的距离,在汉语中对应的就是“这”、“那”。在英语中,“the”实际是无意义的,主要用来指代某些特定的名词等词语。在翻译过程中,汉语语篇可以通过省略定冠词的翻译,而取而代之用“这”或者“那”代替,从而实现语篇的衔接。例如:
例4:A standard banquet will consists of four to eight prepared cold dishes,eight hot dishes served one at a time,two to four wholesize showpiece dishes,in addition to soups,steamed rice and pastries.The dinner finishes up with fruit.(一桌标准宴席包括四至八个事先制作好的冷盘,八道现做的热炒、两道观赏性大菜。此外还有汤、米饭和点心。宴席结束前还有一道水果)。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发现英语中“the”代替了“a standard banquet”,而在汉语译文中,并没有相对应的词语,因此,译文中选择省略。
总体说来,在英语中运用照应这种衔接手段的频率要明显高于汉语中的使用。这种区别主要源于两种语言自身特点的不同,而这种区别在英汉翻译中也需要特别注意。在英汉翻译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衔接手段进行适当的改变,也就是说,关于照应的相关信息并不是必须保持不变的。在一些情况下,需要对原文进行增词、减词,甚至必要时要对衔接手段进行适当的更改。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衔接手段的作用才会在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中体现出来,衔接的功能从而得以发挥。
1 Halliday M.A.K,Hasan R.Cohesion in English[M].London:Longman,1976.
2 朱永生.沦语篇连贯的内部条件[J].现代外语,1996(4).
3 左岩.汉英部分语篇衔接手段的差异[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3).
4 朱永生.衔接理论的发展与完善[J],外国语,1995(2)
5 朱永生,郑立信,苗兴伟.英汉语篇衔接手段对比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山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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