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赵明安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 430050)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类型,职业教育的高层次,承担着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任务。“十二五”时期是湖北成为国家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期,实现“弯道超越”的发展构想,需要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支持。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对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适应湖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的新使命、建立人力资源强省的新要求、建成服务湖北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新任务,建设和谐湖北提出的新目标。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有利于我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为我省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国际及沿海发达地区资本和产业加快向内陆地区转移,新一轮技术创新加速推进,为促进我省要素集聚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国家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建设“三基地一枢纽”,着力构建“两纵两横”经济带,为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南水北调工程生态补偿”、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武汉市综合交通枢纽试点城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总体判断,以及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构、质量、特色等要素的全面分析,《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做出了湖北正处于“跨越式发展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期”、“城镇化加速推进期”、“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升级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期”、“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期”的发展方位的基本研判。
为实现这一关键时期的发展任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了“跨越式发展”、“转型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宏观导向,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明显进展”等七大方面,设定了一系列定性指标、预期性和约束性相结合的量化指标。
根据“十二五”时期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政策导向,“十二五”时期湖北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与发展要从“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向“质量、结构、特色、成效”转变。即在稳定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基础上,以提高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以优化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师资队伍结构、实训基地布局为重点,以特色专业与特色院校建设为抓手,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成效为宗旨,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增强高等职业教育引领湖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能力。
经过32年的建设与发展,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数超过普通本科院校达到57所,在校生规模接近全省在校大学生的二分之一,形成了区域分布均衡、专业结构齐全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与生源总量持续降低的基本趋势,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总体规模相对稳定的阶段。“十二五”时期湖北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必须坚持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变。高等职业院校要以结构调整为切入点,以提高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进一步加强以特色专业为有效载体的内涵建设。
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湖北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高职教育的双重属性,积极推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继续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探索职业教育公益性实现途径,在高职院校结构改革、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为建设中国特色高职教育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二五”期间,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以用立业”的发展理念,着眼于服务湖北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新使命,围绕“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新要求,以电子信息、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等骨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为重点,主动构建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的现代专业体系。
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湖北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服务湖北以信息化引导工业化,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围绕湖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专业建设为载体,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各专业的信息化改造步伐,推进专业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实效与资源共享度,开展虚拟实训教学,构建在线学习资源平台。
湖北高职教育要走“和谐发展”之路,按照“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将高职教育建设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将现代专业体系构建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将高职教育改革创新融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高职教育的和谐发展要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加强中职与高职的协调发展,完善“技能高考”制度,探索“技能高考生”培养方式改革,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要在湖北高职教育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高等职业院校要在湖北中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全省高职院校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资源开发,将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融入专业教学内容,将公共职业能力要求融入职业素质教育计划,形成一批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在校学习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现场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等立体交叉的职业教育网络与特色教育资源体系。
高职院校要围绕湖北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继续加强特色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建设一批与湖北产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特色专业群。
全省高职院校要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把高职院校建设成为推进就业的示范基地;全省高职院校尤其是示范性高职院校要加快新兴职业教育资源的开发,围绕全省现代产业建设和企业“走出去”战略,重点推进“湖北海员”等十大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努力把高职院校建设成为湖北职业教育品牌开发、培育和推广基地,为推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经过6年的建设、改革与发展,湖北高等职业教育形成了国家示范校引领、国家骨干校带动、省级示范校为支撑、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高职教育发展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技能人才支持。
面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省级及以上示范校既要与其他高职院校共同推进六项发展,又要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特色专业群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校要按照《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1-2020)》、《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原则要求,加快“‘政、校、企、行’四方办学体制改革”、“高职院校办学理事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等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建设进程,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形成办学新模式。
示范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等五个对接的要求,切实做好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全省高职院校特色专业群建设探索专业建设的新模式。
承担“技能高考”试点任务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要继续完善“技能高考”实施方案,优化中职生“技能高考”方式,在中高职专业对接、人才培养方案对接、教育教学组织方式衔接等方面继续探索“技能高考生”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新方式。
示范校要立足终身学习社会建设,继续加强校园网建设,尤其是服务湖北战略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精品课程”等教学资源的信息化,“虚拟化”实训教学条件与实训教学组织等建设,打造学校学习、现场学习、在线学习相结合的示范性信息资源平台。
示范校要根据建设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新要求,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理论与政策研究,尽快出一批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成果,为湖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政策咨询。
2006年以来,湖北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内涵建设阶段。高等职业院校在产教结合的办学体制改革、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改革、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化探索。在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模式培养、楚天技能名师的选聘与任用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果,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支持。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全省共建成17所省级(含行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其中,4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验收,5所省级示范校进入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建设计划。2009年,湖北省三所示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案例入选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会议大会交流材料。
为推进湖北成为国家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弯道超越”的发展构想,“十二五”时期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在建设湖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终身教育体系等方面进行新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需要加强指导与协调。
成立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后简称发展咨询委员会),对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与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发展咨询委员会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政府机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高职教育研究专家,高等职业院校的主要领导组成,全面规划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就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研究与发展咨询。
成立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政府机构,全省性行业组织组成的全省高职教育跨部门工作机构,共同研究制订高职教育发展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高职教育协调发展;共同确定并组织实施高职教育发展专项计划,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特色发展。
充分发挥省示范校建设工作协作会、省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后简称两会)的作用,以两会为纽带,团结全省高职院校就特色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活动设计与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等影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相关环节进行专题研究与经验交流,组织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专题培训,协助提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专业教学骨干的执教能力。
“十二五”时期,省教育厅在按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新方案(2008)继续组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同时,加强评估信息的分析与研究,结合2010年以来教育部发布实施的一系列指导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文件要求,研究制订新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方案。
推进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工作。要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试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基础上,研究设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基本要求、文本框架、主要内容,到2015年全面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制度,形成以常态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状态数据”公示为基础,年度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为主体,周期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支撑的系统化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
省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人才培养标准》、《课程标准》,构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标准体系;研制人才培养工作程序性工作标准体系,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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