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王晓菲,苏晓军
符号学是研究一切可视作符号的事物的学问,这里的“符号”不仅指日常话语里提到的普遍意义上的符号,更是指一切代表另外意思的事物。从符号学角度上说,符号可以是词、图像、声音、手势以及物体。如此看来我们生活在符号的海洋里,而我们都知道食物为人类起居基础,因此食物名称作为一种语言符号毫无疑问和人类生活有着莫大关系,在符号系统中不可忽视。人们最初给食物命名是任意的,而食物名称之后的形成发展应是有据可循,这种有据可循的过程便赋予了英语食物名称作为一种语言符号所拥有的相对的符号学意义。本文将在索绪尔相对可论证性理论指导下,探究英语食物名称背后的动因,并具体分析其蕴含的符号意义。从这些符号意义中,我们可领悟到其中折射出的社会、人文文化等,如此亦加深了我们对英美文化的理解。
索绪尔认为,语言的根本原则是任意性原则,指语言符号中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但语言任意性并不意味着个人可以自由随意地选择能指,而是指语言的“不可论证性”,“即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自然联系的所指来说是任意的”[1]。
任意性原则下的语言并不是静止的,而是随着时间推移发展完善,逐渐形成自己的一套规则系统,故而会衍生出更多特质。索绪尔说,“然而,一种语言得以发展,得以为社会集体普遍接受,原则上都是以集体习惯,或者同样可以说,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1]同样的观点也为皮尔斯所提出,“语言整体上被视作象征符号系统”,“一个符号的构成仅是或主要是由于它被人们如此理解并加以利用”[2]。
“约定俗成”这一概念意味着语言的规约性。也就是说,当任意的符号由于约定俗成的效果,沉淀为固定项,被规约起来,那么之后语言的发展便是在已有的认识系统里创新,被规约的符号体系无形中提供了最大的动因,如此,语言便被赋予了相对非任意性的性质,即相对可论证性。
语言的相对可论证性并不和任意性原则相冲突,而是融洽存在于语言现象内。“整个语言系统都是以任意性的不合理原则为基础的。这个原则满无限制地加以运用,结果将会弄得非常复杂;但人们的心理给一大堆符号的某些部分带来一种秩序和规律性的原则,这就是相对论证性的作用”[1]许国璋先生也曾指出,“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自然关系虽然不存在,由于语言的制约而得到规定的价值确实可以肯定的,这就給予能指与所指关系之间一定程度的可论证性”[3]。
关于“相对可论证性”的定义,按王艾录、司富珍的说法:“最为广义的理据指语言系统自组织过程中促动或激发某一语言现象、语言实体产生、发展或消亡的动因,其涉及范围可以包括语言各级单位以及篇章、文字等各个层面。”[4]
并且,“语言符号的相对任意性包括了句法象似性和词汇理据性两个方面。”[5]本文在相对可论证性原则的指导下来分析英语食物名称的符号意义,因此主要涉及词汇理据性。
在具体分析食物名称符号的相对可论证性之前,追根溯源,我们先来看英语食物名称形成的动态过程。为了解释这样一个动态过程,我们有必要通过引用索绪尔的语言“可变性”和“不变性”概念来分析。索绪尔从共时角度观察,认为语言具有不变性和可变性。
不变性是指“能指对它所表示的观念来说,看来是自由选择的,相反,对使用它的语言社会来说,却不是自由的,而是强制的。已经选定的东西,不但个人即使想改变也不能丝毫有所改变,就是大众也不能对任何一个词行使它的主权”[1];从这方面看食物名称符号的形成,也就是说,在一语言系统中,食物和食物名称的关系选择是任意的,然而一旦选定再经过约定俗成的力量,它们的关系便是固定的,不变的。这便提供了最初的食物名称符号的隐性动因。
可变性是指“时间保证语言的连续性,同时又有一个从表面看来好像是跟前一个相矛盾的效果,就是使语言符号或快或慢发生变化的效果”[1];从这一角度来分析的话,前面提到的一语言系统中的业已固定的食物和食物名称即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本身会随着时间演进更新,其次由于某种原因这一语言系统中的食物名称符号会被引入到另一语言系统中,这为另一语言系统注入新的食物和食物名称符号的能指所指关系,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明显的动因。
前文在语言可变性和不变性原则下分析了英语食物名称形成的动态过程,佐证了语言的相对可论证性,而进一步探寻英语食物名称符号形成中的动因,我们可发现,其形成过程中不断广泛地吸收其他语言中的食物词汇,相当一部分是直接引进,不做任何更改,还有一部分做了稍稍改变。
直接引进一语言系统中的食物名称,这种不打破原语言系统中业已形成的能指与所指的关系的现象本身便是尊重了原语言系统的不变性,以及语言相对非任意性,并如实把原食物名称符号带到目标语言系统中,也就为目标语言系统中新增的食物名称符号提供了动因。其次对于目标语言系统,没有为了新的已有能指的所指而刻意创造不属于目标语体系的能指,正如索绪尔在语言不变性中的说法“集体惰性对一切语言创新的抗拒”[1],这便保留了目标语体系原有的能指链与所指链之间固定的联系,体现了语言的相对非任意性。英语食物名称中外来词汇最多来自意大利语,比 如 fettuccine,pasta,salami,tiramisu,espresso,latte;其次是来自法语,如bouillabaisse,escargot,crème brulee,rotisserie,champagne;还有来自德语的brezen,delicatessen;墨西哥语的taco,tortilla;荷兰语的cole slaw,waffle;西班牙语的tequila等等。
英语食物名称有很大一部分从其他语言借来,却做了不同程度的改变,这种现象一方面尊重了原语言系统的不变性,另一方面依据本语言业已形成的规范准则而给新食物符号能指稍加改进,即尊重了目标语言的相对可论证性。这一类外来词最多仍是来自意大利语,如sardina改成sardine,maccheroni改成macaron;来自西班牙语的ron变成英语的rum,jerez改成sherry;德语的hamburgsteak改成hamburger;俄语的 Водка改成vodka;日语的ⅩⅢし改成sushi,弁当(べ(ix)とう)变成 bento;而 dimsum,wonton,chop-suey,kung Pao Chicken,tso's chicken则来自中文。
前文提到的这些食物名称符号在时间的洪流中有迹可循,其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符号意义。而食物名称本身,属于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它们不仅反映出一民族的饮食观念,同时从中我们还可窥探到相应社会大环境下的人类文明信息,以小见大。
由前文中所举实例总结,意大利食物词汇在英语食物词汇中出现最多,种类涉及各方面,被英美国家人民最为普遍接受。在广为接受的意式英语食物中,意大利面pasta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它甚至脱离了简单的食物范围而成为整个意大利的象征。被置于如此之高的地位我们要追究到pasta这一简单符号背后的意义。早在公元前4世纪的意大利托斯卡纳地区,意大利人们便发明了pasta,自此其便成为意大利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到了中世纪,一些上层人士觉得原本手抓意大利面食的吃相不雅而发明了餐叉,“餐叉的发明被认为是西方饮食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讲,意大利面条功不可没。到了18世纪,意大利人为了能更卫生地吃到意大利面条,发明了揉面机。1740年,建成了第一座面条工厂,这对当时的欧洲可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6]可以说,这一种小小的食物反映出来的是人类文明进化向前的过程,不仅对意大利,对整个欧洲都是意义重大。
英语中引进了很多法国食物词汇,仅次于意大利食物,可看出西方人对法国菜的推崇。其中的法国食物名称多为少见精致的食材,诸如foie gras鹅肝、caviar鱼子酱、escargot蜗牛等,这种精致菜肴的传统要追溯到中古世纪,那时“法国人受罗马人的影响,也像他们一样开始享受精致豪奢的晚宴,贵族的家中夜夜笙歌,烤蜗牛、烤鹌鹑”[7];而法国菜不仅只是精致昂贵的食材,比如potaufeu蔬菜浓汤便是人尽可得的廉价物,它的出现也要追溯到中世纪,“在罗马帝国之后,日耳曼民族入侵法国,法国人经历了大饥荒,当时人民的主餐就是一锅用蔬菜根所煮的浓汤”[7]。从这些食物名称符号,我们竟可读出一段经历丰盈与饥饿的中古世纪历史。
法式食物,诸如鹅肝馅饼Pate de foie gras、鱼子酱caviar今于普通大众广受欢迎,背后却要回溯到十七世纪,路易十五、十六时期王室讲究奢华排场,只追求精致昂贵的菜品,前面这几种食物在此时被列入宫廷菜谱。而到了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导致王室贵族没落,跟随的家厨被迫到外面自营餐馆谋生,自此精致法国菜品便不再是王公贵族的专利而走入寻常百姓家,精致法国菜品的平民化更是自由权利的平民化。
美国的早期中国移民带来了中式食物的烹饪,如Chop-suey李鸿章杂碎、Kung Pao Chicken宫保鸡丁、tso's chicken左宗棠鸡是美国最常见的三大中国菜,但是这些中国菜都已被本土化,以迎合美国人的口味。美国人把从其他国家带来的才智和观点与本身日常生活因地制宜地结合起来。加之后面提到的引自德国、希腊、西班牙等各国食物名称,美国人都乐意接受其成为自己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从这些点可看出美国社会文化的包容性和多样性,广泛地接受异族文化并取其精华,改善本身社会结构,也许这样大熔炉式的文化形式正是美国社会生命力和创造力极强的原因。
另外意式食物除了菜式多样,选用食材丰富,还有一特点就是可随意调制,有人说意大利菜的精髓在于表现自我,这和美国人的精神追求和文化传统十分契合,对意大利菜的深深接受反映了美国人一直以来崇尚自由,表达自我的理念。
Hamburger,milk,bread等这些食物通常是西方人的正餐,它们不像中式食物煎炒油炸,制作精细,而是味道相对清淡,样式简单,却营养、热量充足,这反映出来的是西方人普遍的理性思维模式。“西方人特别重视发展理性思维,理性成了西方文化的典型特征。理性就是在探索自然的过程中,进行冷静的思考、分析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行事力求符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8]这种理性的思维模式使得西方人在饮食上形成了“实用主义”,也就是说,他们在摄取食物时追求的是切实的营养及热量,只要实际目的达到,食物的形式、味道却并不刻意追求。
上文中很多衍生出来的英语食物名称都简单地以人名、地名命名,如Totino's直接用姓氏给产品加名,the Wawona这个产品名称则原是美国一处小镇;还有很多食物名称即是由制作原料组成,如fish stick,人们一看便知是鱼肉。美国人给食物命名采取此般简洁方便的方式,正反映了美国人在现今快节奏的生活模式下的时间观念,不愿费时思考不必要的事物,惜时如金,而这亦体现了美国人在工作生活上的追求“实用主义”的理性态度。
美国菜品中本土原创凤毛麟角,唯一值得一提的是纽约牛排New York Steak,可见牛排对美国人的重要度,而鸡肉,猪肉等他种肉类亦为美国人欢迎,所以说美国人的日常食肉大大超过食素,有些学者将这种现象归于西方人的“动物性格”,与中国人的“植物性格”相对,指“在文化行为方面,西方人喜欢冒险,开拓,冲突”[9]。由此看来美国人的“动物性格”恰巧体现在西部拓荒时的无畏闯劲,不顾一切对前方未知的探索。
英语食物名称符号系统履行不变性和可变性的过程都是在以承认语言任意性为基础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而因为可变性是在不变性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在约定俗成的力量对任意的语言规约后,进一步分析英语食物名称符号的形成可看出其符号背后的动因,这确是可以论证的。正如开篇所说,英语食物名称符号形成的这种有据可循的过程赋予其深刻的符号意义,而本篇文章通过对大量实例分析,探究了它们背后的符号意义,发现英语食物名称虽表面看来仅是简单的符号,实质却能读取到深刻的文化内涵,反映了人类文明进化的过程,同时折射出历史史实,社会精神,和民族思维模式。由此看来,英语食物名称作为饮食文化的一部分,亦担任着传承人类文化的重任,这便是它们作为符号所蕴含的最大的意义。通过分析这些符号意义,我们会对西方文化更加了解,促进中西方交流,亦能帮助我们在今后博采其文化之长,为己所用,不断进步。
[1] 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04,105,130-132,107,111,110.
[2] Daniel Chandler.Semiotics the Basics[M].Routledge,2007:38-39.
[3] 许国璋.许国璋论语言[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25.
[4] 王艾录,司富珍.语言理据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1-3.
[5] 孙 炜,严学军.也谈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理据性[J].语文研究,2005(3):17.
[6] 沈 放.停留在唇齿间的艺术魅力非凡的手工意大利面条[J].上海:科学生活,2007(10):84.
[7] 于 连.法国饮食纵横谈[J].生活园地,2006(11):97.
[8] 蒋 艳.中西饮食文化差异的原因分析及其研究意义[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4(24):61.
[9] 滕延江,王 勇.民族文化心理和饮食习俗的跨文化对比研究[J].潍坊学院学报,2005,9(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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