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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一年谱简编

时间:2024-06-19

史小军,姜 芳

(暨南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张九一(1533—1598年),字助甫,号周田,新蔡(今属河南)人。嘉靖三十二年(1533年)进士,李维桢描写其外貌曰:“身长七尺,轩轩如朝霞举,濯濯如春月柳,目烂烂如岩下电,饮可五斗而醉二三,傀俄如玉山将崩。”[1]508器宇轩昂。性好施,晚年家居无厚藏,邑大饥,尽捐廨粟食之。宏览博物,善章草书,好古文辞,与王世贞、宗臣、李先芳、李维桢等人相交游,结社谈艺。王世贞曾曰:“吾党有三甫”,盖余曰德(字德甫),张佳胤(字肖甫)与张九一(字助甫)为“三甫”也。不久,魏裳(字顺甫)入社,人又称“四甫”。后来,王世贞作后五子诗,将南昌余曰德、蒲圻魏裳、歙郡汪道昆、铜梁张佳莹、新蔡张九一列为“后五子”,以作为复古派的继任与发扬者。

张九一虽为文人,亦工吏事,为官期间,卓有政绩:令黄梅县,穷治奸滑;擢吏部郎,进贤举能;为按察使,平反冤案;分守边关,严守边塞。归田后,家无厚藏,惟藏书数万卷,常拥书朗诵,于诗律益细。卒之前一岁,亲自校对其诗文集,名之曰《绿波楼集》,诗、文各五卷。时论者或评其诗体大思精,华整简劲,或谓其诗高华雄爽,振宕不羁,与七子齐盟,风气雷同之时自称拔俗。王世贞谓其诗奇秀超诣。清代,吕民服重刻其诗集并以夹批的方式评点之。

目前,学界对张九一其人其作尚缺乏专门研究,仅对其交游和诗歌创作稍有触及。本谱以明刻本《绿波楼集》十卷、清刻本《绿波楼文集》五卷和《绿波楼诗集》十四卷为主要参考文献,并参考其他著作和史料,对张九一的生平编年如下:

明世宗肃皇帝朱厚熜嘉靖十二年癸巳(1533年),一岁

六月二十九日,生于河南新蔡县。

《绿波楼集》卷三《癸未生日示弟乾甫:六月廿九日》(七律)。

出生时,母亲有异梦,认为是祥瑞之兆。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先生之生也,安人感异梦,以为祥……先生生嘉靖癸巳某月某日。”[1]504-508

是年,元配王恭人四岁。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恭人生嘉靖庚寅某月某日。”[1]508

是年,父亲张苹二十一岁。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七《先考鹿野府君行状》:“府君讳苹,字汝清,别号鹿野。……府君以癸酉生,嘉靖甲午府君二十二年矣。”[2]254-255

按:嘉靖甲午年(1534年)父亲张苹二十二岁,则父亲生于正德八年癸酉(1513年),因此,嘉靖十二年癸巳(1533年),父亲张苹二十一岁。

是年,母亲戴安人二十四岁。

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九十《封吏部员外郎鹿野张公暨配戴安人合葬墓志铭》:“安人长于公三岁。”

嘉靖十三年甲午(1534年),二岁

是年,父张苹以《易经》举诸生。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七《先考鹿野府君行状》: “嘉靖甲午,府君二十二年矣,竟以易为诸生。”[2]255

嘉靖十九年庚子(1540年),八岁

为博士,攻读古文辞,博雅宏丽。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颖悟绝伦,应奉五行俱下,祢衡一览辄记殆兼之矣,八岁为博士,业已为古文辞,博雅雄丽,老师宿儒不通晓也。”[1]504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1546年),十四岁

补邑诸生。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十四补邑诸生。”[1]504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1553年),二十一岁

中进士,名列三甲九十三名。同年中,较为有名的有徐师曾、张四维等。嘉靖癸丑科考,录取人数在有明一朝较盛,共约403人。

徐师曾,二甲七十七名。

张四维(1526—1585年),字子维,号凤磐,明山西蒲州风陵乡人(今属山西芮城)。出生于盐商世家。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进士,名列二甲八十六名,因其文章、书法兼优,入翰林院为庶吉士,读中秘藏书。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死,张四维代为首辅。万历十三年(1585年),病殁于家。著有《条麓堂集》三十四卷、《条麓堂续集》二十四卷,辑《明公书判清明集》十卷,补宋林希逸《三子口义》十五卷。

除黄梅知县,有佳绩。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县舟车绾彀南荆跋扈东陵巨猾盘踞市井中,有司莫敢问,先生廉得其主名,禽治之,即穷里民以事入谒,悉知其家人生口,作业发奸,摘伏如神,邑大惊,相戒,毋敢犯令事至首尾,衡决不移,时而毕庭虚无人,闭户读书赋诗,有四方之客相与游览,邑外佳山水,蜡屐胡床,觞咏竟日,人以为潘河阳路,浚仪之俦也。”[1]504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1556年),二十四岁

黄梅知县任满,以治擢吏部郎。是时,诸曹郎徐中行、宗臣、梁有誉、吴国伦、吴维岳结社谈艺,先生心好之,游艺其间。

吴维岳、宗臣等人各有诗记其交游酬赠活动,如吴维岳《天目山斋岁编》卷十八《冬夜子相、助甫过集,各赋明月曲,得门、堤、山、裳四字》、《子相席上迟助甫》等诗。

吴维岳(1514—1569年),字峻伯,号霁寰,浙江孝丰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仕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兼贵州巡抚。明后七子派领袖王世贞将其列为嘉靖“广五子”之一,有《天目山斋岁编》二十四卷行世。

宗臣(1525—1560年),字子相,号方城,扬州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初授官刑部主事,累官至福建提学副使。明“后七子”之一,有《宗子相集》十五卷行世。

按:吴维岳的《天目山斋岁编》编次体例为每卷之下注明写作年代,如卷十八的诗歌均作于丙辰岁,卷十九的诗歌均作于丁巳岁等,因此可知张九一与吴维岳、宗臣等人以上的诗歌交游活动发生在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嘉靖三十六年丁巳(1557年),二十五岁

日夕与吴维岳、宗臣等人交游,并以诗歌相酬唱。

吴维岳、宗臣有诗记之,如吴维岳《天目山斋岁编》卷十九《开岁二日子相助甫过集,各赋洽字》、《人日值雪偕助甫集子相第,得寒、霞、龙、西四字》、《同子相、助甫席上赋得春月曲》,宗臣《宗子相集》卷十一《人日大雪,峻伯助甫来过,赋得榆、愁、门、阳四字》、《明月曲同峻伯助甫席上赋得深字》等。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1559年),二十七岁

吏部郎考满,天子加恩。

在京师,与王元美缔交。

《绿波楼集》卷三《哭司寇王元美》诗三诗间自注:“己未岁,余与元美缔交燕中。”[2]136

按:王世贞,字元美,太仓人,自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年十九,举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初授刑部主事,累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世贞好为古诗文,为官京师时,入王宗沐、李先芳、吴维岳等诗社,又与李攀龙、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辈相倡和,绍述何、李,名日益盛,后在文坛执牛耳二十余年,是“后七子派”的领袖之一。王世贞所与游者,大抵见其集中,各为标目,如“前五子”“广五子”“末五子”“四十子”等。张九一名列“后五子”中。此外,王世贞还将余曰德(字德甫);魏裳(字顺甫),与张九一(字助甫)合称为“三甫”。

此前,张九一与王世贞二人已有书信往来,时王世贞任职青州,张九一任职京师。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王世贞奔京师赴父难,二人始得晤面。是年,王世贞父亲以滦河战事失利,权相严嵩及党羽构之,下狱论死。王世贞闻讯后,急奔京师赴父难。王世贞门生故吏惧祸,作鸟兽散。是时,张九一任职京师,不畏受连,与王世贞过从甚密,甚至陪同王世贞前往监狱探望其父。二人莫逆于心。

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五十《艺苑卮言七》:“余自遭家难,时橐饘之暇,杜门塊处。独新蔡张助甫为验封郎,旬一再至,余固却之,张笑曰:‘足下乃以一吏部荣我乎?’余归,张亦竟左迁以去。自是吾党有三甫,肖甫之雄爽流畅,助甫之奇秀超诣,德甫之精严稳称,皆吾所不及也。”[3]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比入都,则诸子去国,独子相同舍,相得甚欢无厌,而先生所最服慕者惟王先生,子相因以书通先生于王先生所,两人莫逆于心,不必抚尘而游矣。会王先生父司马公失分宜相欢,构下诏狱,王先生弃官来视橐饘。分宜父子故憾王先生与诸郎,杯酒间多讥刺语,使人蹑寻踪迹,门徒故吏皆恐,鸟兽散。先生以从王先生游,日夕招寻,时而歌,时而泣,而更羸服存司马犴陛中。王先生辞:‘无乃为君累乎?’先生艴然曰:‘士为知己者死,死且不避,官于何有?’”[1]504

嘉靖四十年辛酉(1561年),二十九岁

春天,为友人高岱诗集作序,是为《西曹集序》。

高岱《西曹诗集》前录《西曹集序》:“明奉议大夫吏部郎中汝南张九一撰。……嘉靖辛酉春二月望日。”[4]5024

按:高岱,字伯宗,号鹿坡居士,湖北京山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累官至刑部郎中。著有《西曹诗集》九卷。高岱在京师任职时,与李先芳等人结刑部诗社,后延揽王世贞等人入社,诗名先于王世贞、李攀龙,诗歌有复古倾向。当后七子声名鹊起时,高岱遭贬官而离开京师,因此,未入后七子之列。

张九一与高岱的结识缘于李先芳的引见,是时,张九一、高岱和李先芳均在京城任职。张九一在《西曹集序》中记述其与高岱的相识相知曰:“张子为省郎,每休沐就濮阳李生谈,濮阳善郢高生,遂以高生见,见辄欢甚。张子故踈诞,不省使酒大言。久之,濮阳亦稍稍避,乃时从高生饮。”[4]5024张九一性格任诞,高岱性耿介,二人均善饮,志趣相投,关系愈加密切。高岱在诗歌《闲居柬张助甫》中称赞张九一的能文善饮,诗曰:“中州有高士,绝代擅风流。醉欲超三界,闲能赋四愁。”[4]5055

张九一、李先芳和高岱,三人之间有多首唱和赠答之诗篇,如三人共赋《火树银花合》等诗歌。后来,高岱因忤慢严嵩而遭贬景王府右长史,张九一曾作《送伯宗高比部为景府右史,时王初之国》(二首)相送。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1562年),三十岁

夏,吴国伦归里,张九一与徐中行出汝南城三十里送之。

吴国伦、徐中行和张九一均有诗记之。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五《子与、明卿汝阳城南言别,雷雨骤至,酤饮田家,酣赋二绝》;徐中行《天目先生集》卷三《送明卿出汝南城三十里,风雨骤至,夜饮村店同赋》;吴国伦《甔甀洞稿》卷三十一《子与、助甫送予城南三十里,舆马不前,酤酒田家,酣而达曙,各赋两绝,作眺笑云》。

吴国伦(1524—1593年),字明卿,号川楼子、惟楚山人、南岳山人等,湖北省阳新县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初授中书舍人,后擢兵科给事中,明“后七子派”重要成员之一。有《甔甀洞稿》五十四卷、《甔甀洞稿续编》二十七卷行世。

徐中行(1517—1578年),字子与,号龙湾,天目山人,浙江长兴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初授刑部主事,累官至江西布政使,明“后七子”之一。有《天目先生集》二十一卷行世。

按:吴国伦《甔甀洞稿》卷三十六《明吴仲子牧良墓志铭》:“庚申二月九日,……越数日,予北上谒选人,遂以其夏补归德司理,理归德又踰二年,不调,业已奏记,自罢归里中。……时壬戌之夏也。”[5]可知吴国伦归里,张九一、徐中行送之当在是年夏季。

嘉靖四十二乃癸亥(1563年),三十一岁

作诗歌《癸亥生日示见甫弟》(七言律)。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1564年),三十二岁

迁湖广佥事。此间,尝往来巫山西陵间,得诗多,评者谓如少陵之有夔州也。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七《先考鹿野府君行状》:“甲子,九一为湖广佥事。”[2]257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1565年),三十三岁

作诗歌《乙丑元日雪示见甫弟》(七律),《乙丑人日》(五律)。

明穆宗庄皇帝朱载垕隆庆元年丁卯(1567年),三十五岁

元日,作诗歌《丁卯元日夜行鱼山道中值雪》(五排)。

治楚岳阳。

《绿波楼集》卷六《朱秉器诗集叙》:“隆庆丁卯,余治楚岳阳。”[2]227

隆庆二年戊辰(1568年),三十六岁

自楚罢归,家居,色养双亲,于邑北十里河干筑绿波楼,积书万卷,讽诵其中,母弟九二、九三皆善属文,兄弟间自相师友。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七《先考鹿野府君行状》:“戊辰,九一再隶籍,自楚罢归。”[2]257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稍迁右参议而被勘者与前不任勘者复为蜚语中先生,当调先生,心独喜吾重违家大人之命随牒远方,今且有辞归而侍膝下,色养三公,安足易乎,卜筑邑北十里河干为绿波楼,积书万卷,讽诵其中,而母弟见甫乾甫皆善属文,兄弟间自相师友,每文成奏之埙箎之和盈耳,而棠棣之萼不快,目封公,安人乐之匕箸日益加。”[1]505

按:张九二,幕府,王世贞将其列为“四十子”之一。张九三,邑诸生。

隆庆四年庚午(1570年),三十八岁

七月二十一日,父卒,母悲痛甚,遂绝食而卒。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七《先考鹿野府君行状》:“庚午春,二月,府君病肺,至六月,病且因革,……七月朔,府君呼九一曰……至二十一日,遂卒。”[2]257-258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七《先妣戴太安人行状》:“府君以七月终,安人蓬跣号泣,至毁形颜。于是,府君葬有期矣,安人益悲痛不自禁。不肖兄弟饮泪顿首劝慰,安人曰:‘吾岂不念若属哉,妇人能从一君子偕老,吾将从若父于地下。’语罢呜咽,遂绝食五日而卒。”[2]259

双亲卒后,跋涉千里,请王世贞为亡父母作墓志铭,归家后屏居,所接见者惟中表兄弟曹亨。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二人卒,先生哀而毁,跋涉霜雪,下娄江,丐王先生为志,归则屏居。非其人不可得见,中朝故旧勋驾不答,而邑人司空曹公于先生为中表兄,每过先生扬扢千古及国典朝章四方利病九边要害,历历如指掌,司空解颐,是才什伯,我非丘壑中物也。”[1]505

按:曹亨,字伯贞,新蔡人,都御史曹凤孙,嘉靖乙未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后官至兵部尚书。亨素谙法家言,在军事上卓有政绩。

隆庆六年壬申(1572年),四十岁

夏,为友人欧大任诗集作序,是为《游梁集序》。

欧大任《欧虞部集·游梁集》:“往余丞广平,南海欧大任先生则自长安遗书来。其言数千,其旨数十,终而私之曰:‘愿结交’。……隆庆壬酉夏汝南张九一撰。”[6]286

按:欧大任(1516—1595年),字桢伯,号仑山,广东顺德人。因曾任南京工部虞衡郎中、国子助教,故又称“欧虞部”“欧广文”。中进士前,他和梁有誉、黎民表等人共同修复南园,使岭南诗坛再次复振。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以岁贡生资格入都赴试,取得廷试第一,初授官江都训导,累官至工部虞衡司郎中。一生著述颇丰,有《欧虞部集》十五种七十九卷行世。

张九一与欧大任书信相识始于嘉靖四十二年,是年,欧大任入京朝考,名列第一。《欧虞部集·文集》卷二十一《寄张助甫书》曾记载二人的相识曰:“仆识足下名久矣,……是岁二月,仆负笈至都,从惟敬知足下近在广平也。……约卿七月按广平诸郡还,出足下十诗相示,……”[6]796二人真正晤面在隆庆五年,张九一在《游梁集序》中曾记述曰:“往余丞广平,南海欧大任先生则自长安遗书来,其言数千,其旨数十,终而私之曰:‘愿结交。’余不识欧先生作何状,方坐罪播迁,即素所厚善者,稍稍弃去,欧先生乃于长安豪举中能走千里之使,遗余书,余不识欧先生而知其非庸人也。又八年,余自楚罢归,欧先生为学官弋阳,淹留淮楚间,莫能厚遇也,则从余蓬室,欢甚。……”[6]286其后,欧大任又任光州(今河南横川)学正,期间,二人诗歌唱和良多。

冬,持亡父母行状,跋涉霜雪至娄江,请王世贞为其亡父母作墓志铭。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封公、安人乐之,匕箸日益加,久之,二人卒,先生哀而毁,跋涉霜雪,下娄江,丐王先生为志。归则屏居,非其人不可得见。”[1]505

按:周颖《王世贞年谱长编》考证王世贞诗歌《助甫远驾见访,遂成四章,情见乎辞》《张助甫至日见访作》等诗歌均作于嘉靖壬申年,张九一亦有诗歌《将赴姑苏访王元美》《至日娄江访元美、敬美》等诗相和,加之李维桢墓志铭中记载张九一“下娄江,丐王元美为志。”因此,可推知张九一于是年冬到娄江请王世贞为其亡父母作墓志铭。

明神宗显皇帝朱翊钧万历元年癸酉(1573年),四十一岁

是年,与王世贞同游苏州虎丘。

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四十四《助甫携见甫过郧镇留饮喜赠》:“握手踯躅惜鬓丝,且先呼酒后论诗。文章李益难终贱,兄弟岑参并好奇。佩玉响来元自蔡,颔珠投罢即称随(君自蔡来投我诗,随余属国也)。青油幕下堪移日,玄武峰头合践期(君约太和后至)。折节客惊麋子地,跳梁人忆虎丘时。年光并得偏吾老,春色从公到汝迟(癸酉饯君虎丘)。但是词人阳九过,无妨物态暮三疑。欲酬荃蕙须防化,莫谴东风道上吹。”[7]

根据诗间自注:“癸酉饯君虎丘”,知张九一与王世贞于是年同游虎丘。

万历三年乙亥(1575年),四十三岁

年初,作诗歌《乙亥元日试笔示见甫乾甫》(七律)。

立春日,作诗歌《乙亥立春日》(七绝)。

冬,入河西,途经郧城,会元美于郧城。

《绿波楼集》卷三《哭司寇王元美》其四诗间自注:“乙亥冬,余入河西,会元美于郧。饯余城南楼,遂为永诀,伤哉!”[2]136

是年,起家,赴陕西左参任,分守凉州。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六《赠盛凤谷拜南京前军都督序》:“余以乙亥岁起家武威。”[2]201

另参见《绿波楼集》卷四《赴武威》、《留别陈思俞兼答送赴凉州之作》。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二人卒,先生哀而毁,跋涉霜雪,下娄江,丐王先生为志。归则屏居,非其人不可得见。……凡十年,起家仍故官,分守凉州。”[1]505

万历四年丙子(1576年),四十四岁

作诗歌《丙子元日寓安定作》(七律)。

万历七年己卯(1579年),四十七岁

移张掖。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六《送次溪李参知迁山东按察序》:“盖岁在摄提格,余去武威……明年,余移张掖。”[2]202

按: “岁在摄提格”为万历六年戊寅年,故“明年,余移张掖”发生在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年。

万历八年庚辰(1580年),四十八岁

治三辅。

张九一《绿波楼文集》卷一《送次溪李参知迁山东按察序》:“盖岁在摄提格,余去武威……明年,余移张掖……又明年,余再移参藩治三辅。”[2]202

万历十一年癸未(1583年),五十一岁

正月,由陕西按察司按察使升山西右布政使;闰二月,由山西右布政使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

张九一《绿波楼集》卷九《到镇谢恩书》:“天恩事臣,先任山西按察司按察使入关,于万历十一年正月内推升本省右布政使赴任,间本年闰二月十五日准吏部咨该,本部等衙门会题奉圣旨,张九一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地方,賛理军务。”[2]313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一三四:“万历十一年闰二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张九一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8]2493

六月,作诗歌《癸未生日示弟乾甫:六月廿九日》(七律)。

除夕,作诗歌《朔方癸未除夕同弟乾甫儿震辈守岁兼忆家》(五律)。

万历十二年甲申(1584年),五十二岁

元日,作诗歌《甲申元日城南楼送李元戎昫之中卫市马值雪》(七律);

除夕,作诗歌《甲申除夕》(五律)。

万历十三年乙酉(1585年),五十三岁

元日,作诗歌《已酉元日朔方使院试笔家弟乾甫同赋》(七律)。

夏,为友人朱秉器诗集作序,是为《朱秉器诗集叙》。

按朱秉器,字孟震,江西新淦人,生卒年不详。善属文,以春秋领嘉靖戊午乡荐。戊辰进士,授南刑曹主事,后出守重庆,擢潼关兵备副使,癸未迁四川按察使,兼理四川左辖,戊子入为顺天尹,乙丑奉命巡抚雁门、山西、三关。辛卯上书告仕,于癸巳在家中去世。所著有《游宦余谈》《河上楮谈》《朱秉器集》。

张九一与朱秉器为挚友,曾两次为朱秉器的诗文集作序,一为《朱秉器诗集序》,一为《朱秉器全集序》。此外,张九一还曾为朱秉器的继室黄宜人写作墓表,即《朱大夫继室黄宜人墓表》。现《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明代善本别集丛刊》所收录的明万历刻本《朱秉器集十四卷》题为:“明朱孟震撰,吴国伦、张九一等辑。”卷首有张九一《朱秉器诗集叙》,落款为:“万历乙酉夏汝南友人张九一撰”,叙中追忆二人的交游和情谊曰:“明年,余之晋,数与秉器游明辅先生园,授简谈艺不啻在秦。……余交德甫最早,而亦最早失去,交用晦于德甫,无论失去,即鲜一日之雅,惟秉器最后而最深。”[9]

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年),五十四岁

遭弹劾,调外任。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一七一:“万历十四年二月,……南京科道纠拾……巡抚宁夏右佥都御史张九一均属冒滥,……调外任。”[8]3111

《绿波楼集》卷三《丁亥元日》:“去岁兹辰悲朔漠,岂期今岁得归田。仍余白发三千丈,已是投荒十二年。李广不侯从老矣,翟公罗雀正萧然。惟应料理床头甕,一日须教一岁眠。”[2]126

从写作的时间“丁亥元日”及诗句“去岁兹辰悲朔漠,岂期今岁得归田”,可证张九一于万历丙戌年列调籍之事。

万历十五年丁亥(1587年),五十五岁

作诗歌《丁亥元日》(七律)。

万历十六年戊子(1588年),五十六岁

长子张体震领乡荐。

《明朝分省人物考》: “子体震领万历戊子乡荐,能以文学世其家。”[10]

万历十七年己丑(1589年),五十七岁

元日,作诗歌《己丑元日试笔示乾甫是时见甫丞魏震儿计偕》(七律)。

十二月,遭弹劾,回籍听用。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二一八“万历十七年十二月……工科给事中林材言,大臣有缺必公同会通,奈何相沿日久,浸失初制,会推所举不过出吏部之素定者,唯唯具题,如京营缺尚书而会推郑雒矣,贵州缺巡抚而会推张九一矣,……九一岂生于空桑乎?苫块之中酗饮达旦,歌舞通宵,至若求严世蕃之结欢,望张居正之鉴识,此等人,何以坐镇于一方也。愿将雒、九一亟赐罢黜,仍申饬该部。凡所推用必公必正,勿容奸而恶直,则进退无偏,议论自息矣,章下吏部。”[17]4078后同卷吏部处理意见为“吏部尚书杨巍覆林材疏,……言张九一先调外任,已而部覆边功,抚科疏荐,起补前官,今科臣指摘犹曩时议论,臣巍未符人望,乞归田里。旨令九一回籍听用而巍留。”[8]4083

除夕,作诗歌《己丑除夕乾甫同震儿诸子侄守岁时余将之贵阳乾甫之长安》(五律)。

万历十九年辛卯(1591年),五十九岁

作诗歌《辛卯除夕乾甫适自金陵至》(五律);《辛卯元日书怀兼寄姚叙卿》(七律)。

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年),六十岁

作诗歌《壬辰元日试笔》(七律)。

万历二十四年丙申(1596年),六十四岁

作诗歌《丙申闰八月十五夜同俨之汝用见甫乾甫儿震共赋》(七律)。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1597年),六十五岁

亲自编订文稿。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归田后诗律益细,别为南塘稿,卒之前一岁,下帷距跃双校忘寝食,恭人窃窥之讽曰,持此安归,先生为之一粲,吾千古在焉,非乃所知今都名之绿波楼集复有朔方奏议六卷。”[1]508

作诗歌《丁酉生日卧病》(七律)。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1598年),六十六岁

卒,年六十六岁。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先生生嘉靖癸巳某月某日卒万历戊戌某月某日年六十有六。”[1]508

卒后,乡里祀之学宫,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皇帝遣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黄炜撰御制祭文,告祭其英魂。

《新蔡县志》:“卒家后巡按上言九一文行勋劳宜有恤典,礼部允,覆奏得旨遣藩臣谕祭乡里,请祀之学宫。”[11]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上言先生文行勋劳宜有旌恤,大宗伯大司马以为允,覆奏得旨,遣藩臣谕祭学官,弟子复祀先生于乡。”[1]508

元配王恭人于张九一卒后,独自支撑门户,抚育幼子艮,后卒于万历甲辰,年七十有五。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九十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公王恭人墓志铭》:“先生没,抚少子艮而啼:‘天乎!何失父之早也!’……诸姬无子者悉遣嫁,盖不任忧悒,病滋深矣,而不欲诸儿依依膝下。伯上春官,季入南太学,独仲侍疾,疾革,探箧中故衣分诸子妇,稍完善者饷诸姑伯姊作念,戚党以岁侵,贷数百金,勿收责,焚其券。恭人生嘉靖庚寅某月某日,卒万历甲辰某月某日,年七十有五。”[1]50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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